大船没日没夜地行走十余日,终于驶进建康城内,长沙郡来的一众人等也放下心来,看着秦淮河岸的行走,不禁感叹道:“此处真乃人杰地灵。”
建康城,原本是三国时吴国的京师的重地,司马家衣冠南渡后,把这里设为京都,也是经济、文化、政治、军事中心。
在太宗简文帝的治理下,建康城是第一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以建康为代表的南朝文化,影响着其他国家的礼乐、歌舞、诗词。
建康城东北依钟山,西北濒长江,沿江丘陵起伏,东、南有青溪和秦淮河环绕,历来称形胜之地。
接受巡防营的仔细盘查,刘轩一行人也如院进入城里,刚一上岸便有向导上前介绍。
“小郎君刚到京师吧?不如请我作向导,保准你玩得开心。”
“小郎君是参加秋收大会的考生吧?不如让在下带你熟知城里的情况吧!”
“小郎君请我吧,我知道那些地方适合你去游玩!”
“…………”
四五个人七嘴八舌的叫囔道,刘轩没有理会他们,这种阵势他也见过,但凡出过差的人都遇到这种情况,那感觉就像几个老阿姨在火车站、高铁站的出口拉客住店一样。
刘轩走到一个衣服满是补丁的小女孩跟前,蹲下来说道:“你也是做向导的吗?”
小女孩怯生生的抬起头来问道:“小郎君,想去哪里?我可以带你去,只要给我五十个铜钱就行,阿娘还等着我买吃的回去。”
刘轩点头说道:“行吧!那就你了,看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就由你给我带路吧!”说着掏出一两银子,塞道小女孩手里。
小女孩哪见过这么银锭子,平日里也有好心人给自己赏钱,一般都是铜钱,一百个铜钱才换一两银子,她按照大人说的,塞进嘴里咬了一口辨别真假。
“多谢,小郎君。”小姑娘高兴的的接过钱,开心地原地跳了起来,接着才问道:“小郎君想去哪里?我给你带路。”
“能不能别叫我小郎君,我可比你大多了,叫我大哥哥吧!”刘轩笑嘻嘻地说道。
“大哥哥,你想去哪里?我…(摇头动作)…桃儿给你带路。”
刘轩呵呵一笑,说道:“原来你叫桃儿,那我这几天也这样叫你吧!”
小女孩开心地点点头,眼里似乎在等刘轩的答案。
这时候洛晴背着大大小小的行李走下船来,跟在她身后的还有岳芸柔,她倒是什么都没拿,只是依旧穿着男装提着枪警惕四周。
洛晴看到小女孩站在刘轩跟前,便说道:“哪来的小娘子,守着我家少爷作甚?”
“带路!”小女孩满脸天真的说道。
刘轩想了想,刚刚下船还是先找间客栈住下,其他的再说,便问道:“大哥哥想住客栈,附近有没有好一点的客栈?最好能提供食宿,又可以洗澡,还得离商铺进。”
“有!大哥哥,跟我走吧!”小女孩眼中闪着光芒说道。
“不着急,先等等,我未过门的媳妇还没下船呢。”
小女孩甜甜一笑,守在一旁陪着等刘轩等人。
就在等可儿的时候,久未露面的老道人也下了船,对着刘轩说道:“既然回到京都,不如跟我回紫金山住吧!明日一早我带你去拜见圣上。”
刘轩抬手说道:“无名道长,我看还是想靠自己的本事选官,如果选不上,我也认命了,说明自己不是当官的料。”
“哦~”无名老道人虽然听到他这么说,却是满脸惊喜,“既然如此,贫道也顺其自然,那就允了刘大郎君,你就好好靠自己的努力吧,不过既然有缘同行一场,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上山找我,贫道满足你一个愿望。”
“真的吗?太好了!那我就先谢过前辈了!”刘轩高兴道。
刘轩虽然也想一步登天,但却是个自傲的人,虽然他现在除了会点武功之外其他不会,但心中却是有着一股子傲气的,他从未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机会。
无名老道人,把钱明鸢带到刘轩跟前说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刘大郎君还是得且行且珍惜,莫等到人走了,才想起别人的好。”
刘轩笑了笑说道:“道长真的想太多了,我可是很珍惜这份友谊,怎么可能做出什么事情呢?”
“那最好。”无名老道士转身离去,只留下刘轩在原地。
刘轩对着钱明鸢选择把话给说清楚了,“明鸢,你也知道我心有所属,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可好?”
钱明鸢摇摇头,眼泪扑簌簌的落下。
刘轩叹口气说道:“你这又是何苦呢?”
钱明鸢抽泣着说道:“我是心甘情愿的,你不必为我伤感,只要你能够快乐幸福,我便心满意足。我知道我不是你的菜,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爱上我。”
“那我就先照顾你一阵子,等你爹带你回去再说吧!”刘轩建议道。
刘轩建议道。
“嗯”钱明鸢重重的点点头,眼泪再次落了下来。
“好了,哭什么,你的眼泪就别流给别人看,站在在京都给人误会就不好了!”刘轩连忙劝说道。
钱明鸢再次点头,泪水更加肆无忌惮的流了下来。
另一条船上的可儿等船靠岸后,小跑着来到刘轩的身边,深深的给他一个拥抱,说道:“终于到了,我们终于到京城了。”
刘轩将她放了下来,说道:“先住店,其他的事休息好了再说吧!”
小女孩数着刘轩身旁的的人,“一,二,三,四,五,五个女的,大哥哥老婆真多,大姐姐们真漂亮。”
“桃儿这话在那里学的,我老婆只有一个就是她。”刘轩指着可儿说道。
“对不起,大哥哥,我感觉她们也是和你挺般配的,才这样说,完全没有别的意思。”小女孩解释道。
“别说了,带路吧!带我去找好吃吧!”刘轩说道。
小女点点头,便带着刘轩行五人往繁华的大街走去,最终来到同福客栈休息。
(第一卷完,第二卷将子回巢开启更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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