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刘轩和他的师傅武毅,一有时间就往南郊的竹林里跑去修炼这一套《百鸟朝凤枪》的内功和枪法,刘轩也慢慢学到枪法的精髓。
从林子里出来,已是中午,二人在张翰的带领下,去往山麓间一户人家里用膳。
此人便是上清派医师无烟长老的徒弟,因为打伤他人被师傅惩罚流落至此,机缘巧合之下,他救了刘轩一命,刘轩每次来竹林时都会看看他。
而他在刘轩西医医学的启蒙下来开始研究听诊器、注射器、输液管这些东西,看来也是一个酷爱医学之人。
这片竹林中他的竹庐还算较大,囊扩其中几处美景藏于林间,西临幽涧,正直山花金黄之时,周围景色怡人,刘轩很喜欢心里,又不免想要待上一阵。
白衣大夫倒也痛快,只要不打扰他研究就行,你们爱待多久就待多久,况且还有精湛的枪法可以观看,何乐不为呢?
又到了午膳时间,张翰给他们俩做了一顿简单的午饭,有多简单呢?
就是打了一头山猪烤着吃,虽然味道寡淡了些,但是拿粗盐沾着吃,还是能入口的,只是比现代的猪更加的膻,可想味道好不到哪里去。
午间,可儿来探班,倒是拿出几样精致的糕点过来慰问两师徒,她每次都会在一旁看着刘轩练功,不敢上前去打扰。
等到武毅开口说休息时,才会提着糕点上前,分发给武毅和张翰之后,便被刘轩拉到无人寂静的地方坐下享用。
这三天里刘轩每天晚上都在她哪里留宿,自己渐渐也变成一个不懂得节制的女子,每晚忍受刘轩的欺负,痛苦与快乐并存。
可每早看着他扛着钢枪出门,又心生不舍,抱怨他没时间陪自己,俨然一副小媳妇受委屈的模样。
而她和刘轩在安静处聊天时,武毅都会躲在草丛里偷听,情到深处时,也只得在心中承认,二人确实是相爱,可刘轩的父亲会接受他吗?
可儿也知道上京的日子越近,所面对的门户之见也越近,说真她也万万没想到当初偷看她大腿的小郎君,居然是晋国第一商户的儿子,心中纵有不安,但想到刘轩对他的温柔,便想着开开心心能过一天算一天,反正开心才最重要。
可儿拿着丝巾擦拭他嘴边的点心屑,说道:“明日就要出发去京城了,你的衣物我准备好了,全部都是按照你的尺寸新做的,回家时记得穿上,你爹娘不会因为流落在外而伤心。”
“知道啦!你越来越像我的娘子,总是唠叨得不停,不过我喜欢这样的唠叨,很温暖很有家的味道。”刘轩抓住她的手说道。
可儿略带埋怨的口吻反驳道:“只怕是你上京之后,便不要我了!”
“怎么会呢?不信的话我可以发誓……”
可儿打断他的起誓:“我不许你发誓,你只要记住我们的感情就好,那怕你父母反对-你也必须站我这边,好吗?”
刘轩点点答应了,比起没见过的父母,当然是可儿更重要了。
短暂的休息过后,可儿也得离开这个地方,她还要准备今晚的点灯仪式,必须按照规矩必须回去焚香沐浴,临走前还不忘提示刘轩,让他早点过来燕香楼,准备好热水给他沐浴。
本以为会晚些时候动身的,自己能多练习刚学的枪法,不过有师傅在身旁教导,也算是日益精进,如果可以他宁愿行程再耽搁一段日子,争取的在出京前全部学会。
可他回头想想,还是早点离开这个地方好一点,旧伤复发、绑匪案、囚犯案这些事情接连发生,如今城里也好像被某些人关注着,倒不禁让人心中生出山雨欲来,某些事情正要发生之感。
正当他沉浸在这些事情之时,武毅一枪刺来,他连忙躲过,武毅的枪是真的快,这哪是教学,这是虐菜啊!
“不要分神,专心一点,分神只会让你死在我的枪下。”
“师傅,咱们能不能不要把死字挂在嘴边。”
“休要多嘴,吃我一枪,看招!”
刘轩又是一个躲避,往前滚了一圈,化解这一击,随后反手一个回马枪往武毅右边胸口捅去,刚好定格在哪里。
他愣了愣,随后笑起来:“师傅我这招怎么样?”
“这招打得好……”大概是被一招意外的枪法惊喜到,武毅没有表情的称赞两句,随后,倒也有几分怅然,“为何不对准我的心脏,回马枪的威力必须做到一击必杀,心脏就是最好的打击目标。”
“因为你是我师傅,我怎么敢对你大不敬呢?”宁毅笑着,随后把枪头收了回来。
武毅家点了点头,这一高兴便放过了他,让他跟随可儿的马车一起回去了。
张翰也笑着走到武毅身边说道:“师弟的枪法越来越精进了,果然是个练武的奇才。”
武毅目光一冷,挥着枪打向张翰,张翰立马拔出钢枪应对。
“这么多年没见,为师也要测测你的枪法是进步了?还是后退了?”
“尽管来战。”
二人打到精疲力尽之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
……
……
已是月明星稀,点灯仪式照例举行,那三魁大灯选择在西市组装,这次的灯没有之前的那个灯精美,只能用好看来形容。
刘轩、可儿、司马遵三人分别是文魁、花魁、武魁,每个人的打扮也不一样。
刘轩文魁的装扮就是身披大红花,手拿玉笹,头上还带着文官帽。
司马聃则是手拿宝剑,头带武将冠,腰间挂着酒葫芦。
最美的还是可儿,身披彩带俨然一副仙女下凡的模样。
这一回派出了大量的军队把守会场,花灯之下也用栅栏隔开百姓,卫兵也围绕一圈保护花灯。
司马晞带着三魁登上两层楼高的点灯台,打开祭文念道:“中秋祭月,周以制礼,释奠于王。天子春朝日,秋夕月。置太庙配留侯,祭之牲乐,制之如文。重拂仙袂,誓振礼纲。汗青永记,皇汉之殇。广寒阆苑,酹酒一觞,营营祷兮,在彼之庭。长空浩荡,辉光玉蟾。灯火此时,万户既瞻。敬拜素娥,启佑家国。”
念完,三魁一同举起火把点燃引线,火焰如赤蛇般快速游到大灯的灯芯位置,“哗”得一声,大灯的亮光瞬间明起,台下的百姓大呼“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台上的四人被这磅礴之声所震撼,这也许就是群众的力量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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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点灯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