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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收留(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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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在这热闹气氛中不断转浓,月上中天,城里的气氛还在不断变得热烈。

刘轩等六人在坊楼上等待花魁的比试,他们喝着小酒吃着水果点心,挺轻松自在的。除了文魁比试需要有人来评判外,其他两场选拔就不需要用到他们,毕竟读书人心高气傲,谁也看不上谁,谁都觉得自己牛逼,所以才需要像许询这样的文探大家来做评判,才能让其他学子信服。

好在刘轩大字不识一个的消息没有透露出去,不然这群学子肯定会被逼疯,自己辛辛苦苦准备一整年被一个文盲抢走文魁的头衔,说出去肯定其他州郡的学子所耻笑。

刘轩和洛晴在坊上看着对面的舞台,这里的位置正好把整个舞台收入在眼球里,外间的喧嚣声隐隐约约的还会传到这里,他们俩人也坐定下来,等待姑娘们的出场。

洛晴背靠着坊楼的木柱子,趁着刘轩跟司马聃和许询聊天的功夫,要来些笔墨纸砚,趴在一旁的地板上铺开宣纸,把刘轩念的那首《山居秋暝》和《陋室铭》凭着记忆重新誊写一遍,小丫头的毛笔字很小,却有一股娟秀的灵气。

过了一会儿她将写好的字又看了几遍,感叹道:“少爷真是好文采。”心里想到刚刚少爷说的刘禹锡,会不会就是少爷本人呢?是他谦虚才这么说的,刘禹锡姓刘少爷也姓刘,她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刘轩字禹锡,肯定是这样的,便编造出师傅的谎言,好低调的过日子。

刘轩见她趴在地上,很有兴致的在做什么事情,凑脸着偷看道:“你在干嘛呢?晚饭喝的酒还没醒吗?”

她红着小脸把写满字的宣纸藏在背后,俨如做贼一般。

“藏些什么,让我看看?”刘轩好奇的问道,伸出手从肩膀上饶到她的背后,想拿出藏在身后的东西。

洛晴连忙后退,由于是坐在木板上的,见刘轩伸手就来想要躲过,一个重心不稳往后倒下去,刘轩也跟着倒下,整个身子压在洛晴身上,她的小脸更加红润。

刘轩赶紧撑起身子,两人的眼神相互交视,摩擦出点点火花,刘轩得意的说道:“还不让我看,这是什么啊?”

原来他拿到洛晴藏起来的宣纸,坐正身子打开一看,是刚刚自己念得两首诗,这有什么好收收掩掩的,他便开口说道:“你要是喜欢本少爷的诗,我可以多送你几首啊!”

许询隔着七八米远听到刘轩还要作诗,意犹未尽的他,激将道:“看来刘文魁的诗兴大发,这次要作什么诗不妨念出来,我等在欣赏欣赏。”

原本是一句话玩笑话,许询居然当真了,他傻笑着摸着后脑勺,想要唬弄过去说道:“没有没有!跟玩伴间相互开玩笑,许居士莫要当真。”

司马聃也想见识一下,他作诗的功力,前面因为忙完府里的事情赶来,没看见刘轩写诗的文采,也想见识一下这个能文能武的人,便开玩笑道:“玩笑?这个玩笑开得真大,都压在别人的身上,你这是要洞房呢?还是想干嘛!”

一下子惹其他人哄堂大笑,只有洛晴红着脸说道:“奴是丫鬟,不敢多想,只是觉得少爷的诗写得太好了,奴想抄一份下来作为念想,少爷要是给奴作诗,奴自然高兴只是不敢僭越主子的心情。”

“你也是能说会道,把地位说成心情,看来刘文魁这诗还是速速念来,莫要众人等得着急,这样吧!老夫为你誊写如何?”许询说完,让人拿来一副画轴,铺展开来也有十来尺,一手拿着毛笔蘸着墨水,一手提着袖领说道:“来吧!老夫可以开始了。”

众人的吹捧下,刘轩倒上一杯酒说道:“那就献丑了!这一句是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随后举起酒杯对着月亮敬酒然后一口喝下。

“好!这第一句起得不错,继续……。”司马聃鼓掌说道,随后也倒上一杯酒学着刘轩敬月亮。

刘轩继续念道:“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这是什么文体?”许询惊讶的问道,这作诗讲究的是对仗工整,前半句多少个字,后半句就多少个字,哪有这个样子,前半句六个字之后,后半句变成五个字。

“这是词,分为上阕和下阕,刚刚念得是上阕,现在要念下阕了。”

许询没有打扰,继续让他念下去,觉得刘轩这个人很有意思,跟自己认识的那一圈人一样讲究风骨不畏世事,对他更加另眼相看了。

刘轩继续念道:“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妙!人有悲什么?”

“悲欢离合啊!王爷!”郡令补充道。

“对对!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这句写得好。”司马岳摸着胡子赞扬道。

而洛晴听进去得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一句,感觉就是在说自己的心意难以成全,只要活着陪在身边就好,她更加喜欢少爷给她写得这首诗……不……这首词了。

洛晴其实也是爱诗的,虽然本身在这方面并不擅长,但是各种各样的诗在这个文坛上广为流传,而诗人就如同现代的明星一般,哪个女孩儿的心中没有一丁点浪漫的心思,只要有才子奉诗一首,保准就能让女子心动,面对刘轩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已经足够让她把心窝子掏给他。

许询手里的毛笔停下,洋洋洒洒的写满画卷,他的字写得倒也大气,可跟他的好朋友王羲之相比就差太多了。

洛晴赶紧走过去,看着画卷上的字,小嘴哈着气想把墨迹吹干,眼睛里充满喜爱,许询打算送给她成仁之美,说道:“这是你家郎君给你写得诗,等墨迹干了记得收好。”

洛晴跟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许询走到刘轩的跟前拉起他的小臂说道:“少年才俊,你这又创造出一个新的文体,恐怕后人会争先模仿,然后流行起来。”

“许居士过奖了!这也是我师傅常念的词,我师傅学识渊博,在下借花献佛而已,没什么大本事。”刘轩笑着说道。

许询真想拜见他的师傅,到底是一个怎么才华横溢的人,还能创造出词这种文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06章 收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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