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魁!刘轩!文魁!刘轩!......”
台下乌压压的观众,挥着一上一下的手,歇斯底里地呼喊着,呼喊声如同浪花般此起彼伏。
章之助被台下的呼喊声喊得发懵,自己这还没比,怎么台下的情势一边倒下?他不知所措的走到许询面前问道:“许居士。我都还没开始呢!就如此一边倒,还有公平可言吗?
刘轩如同弯腰的虾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指着他言道:“哈哈.....你跟我说公平,你还指望公平?你都提前知道比赛题目、提前背诗背赋、还要想要公平,不觉得可笑吗?别以为我不知道谁人给你写的,我只是不愿意捅破你那点破事!”
章之助不服输地说道:“都是通过许居士选出来的,凭什么不让我比?”
“行了!就你背那首准备好久游记吧!你念出来!看看有人认可不?”刘轩十分不屑的说道。
许询好像抓住什么证据似的,拉住章之助,往王爷和郡令走过去,章之助还以为许询爱护他,乐呵呵的跟着他走来,脸上那股傻劲着实憨批。
刘轩远远的看过去,好像发生了什么争执,如果按照章之助所说的那样,相府勾结,应该这事还没完,不过也不打紧了,毕竟现在人气上他站了优势,总不会冒着群众们的支持,私自确定文魁人选吧?三个人评委,一个勾结,一个有仇,还有一个再怎么支持自己,也是二比一,还是有点悬念的,他只能赌一把了。
他站在舞台靠前的位置,感谢着大家的支持,想要用互动让这种氛围热闹起来也好拉拉票。
洛晴举着写满字的宣纸站在他的身旁,展示给大家看这篇文章,她略微的转下头,说道:“公子你文采决然,出口成章,可谁也没有想到你连字都不会写的大文盲。”
刘轩连忙摆出不要出声的手势,道:“不要说出来,我是不认识字,但没说过一定要认识字才会写文章,这事不要乱说,不然公子我麻烦可大了。”
洛晴兴奋的点头答应了,她心里自然是十分高兴的,自己服侍的公子能文能武,以后必然会飞黄腾达、步步高升自己也能跟着享受福气。
章之助那边开始争吵了起来,郡令一声令下,让府兵抓住他押下了舞台,王爷那边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背着手气势汹汹的说着什么,刘轩站得有点远,实在没有办法听清他们之间的说了什么。
许询走了过来,客气的对着大家说道:“刘公子一文,写出了天底下读书人的心志,尤其是在座还没有功名的学子都深有体感,如今这铭文一出怕要名满天下了,老夫在此再问一句,刘公子,这篇铭文叫什么?”
刘轩红着脸,摸着后脑勺不好意思的说道:“《陋室铭》!”他也知道这是欺世盗名的行为,这不是他写,是唐朝的刘禹锡写的,得亏他还知道羞耻,说明本心并不坏。
许询摸着他的山羊胡说道:“好题名!何陋之有!那么老夫宣布本届文魁的得主是--刘轩。”
天空放起了庆祝的烟花,满城的百姓为他鼓掌贺喜,鼓掌的声音像打雷一样震动全场;满天的烟花也开始五颜六色的绽开,犹如像一朵朵花瓣条垂的波斯菊,美丽妖娆、在夜空中尽情绽放稍纵即逝的美丽。
“少爷,好美啊!洛晴很喜欢这般璀璨的美景,很美很迷人!”
“嗯,好美!今晚多亏你了,以后只要你想看,我一定满足你的愿望,我们作此约定,你看如何?”随后伸出自己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说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烟花的火光照映在刘轩的脸上,身上的白袍有跟随火光变化着颜色,洛晴痴痴的看得入迷,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礼物吧!
两位穿着很喜庆的姑娘走到刘轩跟前,一个手拿托盘,一个对他行礼,随后行礼的女子从托盘上拿起红绣球绑在刘轩身上,像新郎官一样好看。接着又拿起白玉笏交给他,祝贺道:“文曲下凡,紫薇东移,恭喜公子当选文魁,小女子请赏。”
洛晴也是第一次见这种情况,她把自己的钱包拿出来,在托盘的上倒过来抖了抖,铜板随着袋子掉在托盘上,满打满算也就几个小钱,两位姑娘掩着脸偷偷的笑话。
刘轩开口道:“我这还有,你们都拿去分了吧!”说完一手接过白玉笏,一手拿出自己的钱包交给洛晴。
那两位女子也不好意思地说道:“没关系的,文魁郎,我们只是想讨个彩头。”
洛晴拿过钱袋子后,打开一看,比自己每天的工钱还多,很不情愿的拿了两块碎银打赏给她们,剩下自己收了起来,说道:“有钱也不能这么乱花。”
这句话触动刘轩,对啊!有钱不能乱花,更何况这是明鸢的钱,他终于明白明鸢为啥哭泣,自己的心安理得的花着,从来没有考虑过这钱为什么给他,给他的意义是什么。
台上的学子,推着倒刘轩下台,那么多人的手举起刘轩,往上一抛,接着起来又抛了一下,大家都沉浸在一片喜悦当中,谁还会想起来,明鸢和他吵架的那一幕。
王爷他们三人走下了舞台,对他说道:“还有两场魁选,你可以随我们上坊楼观看,等到三魁选出,随本王一起点亮三魁大灯吧。”
刘轩心不在焉的跟着他们三人上了坊楼,洛晴以丫鬟的身份也跟着上楼,她给他们倒了酒,尽心尽力的服侍着。
“父王,这就是今年的文魁郎?”一位拿着宝剑,武人衣着的公子说道。
刘轩觉得声音很熟,转过头去,看到的就是那日为难他的贵公子司马聃,司马聃也是惊讶地看着刘轩!
司马岳见两人神情异常,开口问道:“你们认识啊?”
刘轩点着头,有点难为情的说道:“他就是那日强抢民女试药的浪荡公子,我身边的这位女子就是他要抢的人。”
司马聃也难堪的回答道:“他就是推荐神医的那个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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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京城来的老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