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微亮,明鸢的从西厢房来到客房的门外,服过药后身体的状况有些好转,加上昨晚偷听到的告白,人逢喜事精神爽,心病也就好得七七八八了。
她让小红准备热乎乎的早点,一大早的就过来找刘轩一起用膳。
昨晚的场景历历在目,这么早过来,也是为提前进入“妻子”这个角色做准备,她记得娘亲那时候也是这样做的,早早的为爹爹准备早膳,一日之计在于晨,只有吃饱饭“丈夫”才有精力处理好一天的事情。
她敲开刘轩的房门,把早膳端了进来,托盘上满满一砵的白粥是自己亲手熬制的,配上酸黄瓜、萝卜丝、几个肉包子,简单的一餐摆放在桌子上。
手里拿着那封打开过的书信,心不在焉地问了几个小问题,铺垫的差不多的时候,话锋一转,直接提问刘轩对信上的内容,有什么感想。
刘轩早起的习惯是从小养成的,之前他还不信,不管什么事,只要连续做23次就会养成习惯,现在他认这个理。
“这信是你写的吗?”刘轩一边收拾衣服一边问道。
明鸢点点头,开始盛粥,然后把小菜和肉包子,从托盘里摆放到桌子上,筷子,匙羹一一摆弄好,真的有一副贤妻良母的感觉。
刘轩收拾得差不多就坐下来,大快朵颐一番,相反,明鸢细嚼慢咽,还时不时的偷看着刘轩,羞怯怯地开口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刘轩边吃边说道:“我不认识字,上面写着什么?”
明鸢整个人都愣住,完全不敢相信,居然他是个文盲,可之前讲过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精彩绝伦,没有点学识的人完全是杜撰不了的。怎么可能不认识字却拥有这么丰富的学问呢?
明鸢狐疑的问道:“你当真不认识字?
“简单的一二三四我认得,还有我的名字我认得,其他的他认得我,不忍得他。”说完笑了起来,这也只能怪刘轩小时候不认真听师傅讲学,一心只想连武,搞得现在很多复杂的大字都不认识一个。
他还特自豪的反问一句,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关心你的伤势而已。”明鸢扶额头疼,还是无法相信他是个文盲。
刘轩漫不经心的说道:“我救你姐姐出来,没有受伤,之前的那个伤早就好了,那大夫的药草生效很快,又教我运功疗伤,出发救你们前已经完全康复。”
明鸢本来还在计较信的事情,她是那么用心的写出来的,一句不认识字让她懵住了,可听到刘轩说伤完全好了,瞬间,她扬起了明媚的微笑,如清泉般感人至深。
两三碗下肚,刘轩把筷子一放,摸着肚皮,一副满足的样子,随后说道:“有个事想跟你说?”
明鸢以为刘轩要跟自己表明心意,脸上泛起了桃色般的春光。
“那个我想是时候该离开这个地方了?”
明鸢先是惊了一下,接着极力的问道:“为何?”
刘轩再思考着要不要告诉她自己的心里真实想法,加上之前跟钱大富明确说过永不入赘,和昨晚明鸯那么一闹,留下来是不可能的了。
明鸢见他脸色发难,知道他心里是有事情隐瞒她的,莫非是昨晚姐姐那事?
如果是那事,确实不应该待在府里,毕竟早晚都得见面,按照姐姐的性格必然会找刘轩的麻烦,况且也不知道姐姐是否还有余情,她不想跟娘亲那样,两个人分享一个人的爱。
明鸢一合计,商量道:“那就不要留在府上了,长沙城那么大,我们先去住店,先应付一段日子,等爹爹购置好宅院后,就可以搬进去了。”
刘轩有点疑惑购置宅院干嘛呢?难不成给自己买房子当嫁妆,一想差点没把早饭吐出来。
说完,她让刘轩安心等待着,自己去去就回。
刘轩对明鸢还是有感情的,他不想把话说得那么直白,只好再想对策拒绝她,现在她大病刚好,不能在刺激她了。
过了一会的功夫,明鸢抱着一个盒子走过来,打开一看里面都是金银珠宝,她拿出一个钱袋打开小口,往里面装了好几大腚银子,银票。
“你这是要干嘛?”
“这是我自己存的嫁妆,六岁那年开始,我娘就教我存嫁妆,反正我也用不着,都给你。”
“不行不行。”刘轩极力的拒绝着。
没想到的是明鸢对自己用情至深,更不愿开口伤害她。
两三下手下去,钱袋被装的鼓鼓的,她把钱袋放在刘轩手上,转过身关上了盒子,说道:“玉器、珠宝这些不好带在身上,先给你些银子先找一家店住下来,有时间,我会去找你说说话,我还想听金老先生写得故事。”
刘轩情不自禁的一把抱住了她,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句,谢谢!
明鸢在他的怀里,犹如冬天里烤火般温暖,整个身子被火焰包裹一样滚烫,觉得身上全充满着刘轩的气息,一丝丝暖意由内而外散发着,那么贴心,那么安宁。
刘轩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抱住这个女孩,身体自己往前拥抱,难不成自己爱上这个女子,不行不行,他想起自己的身世,师傅的叮嘱,放开了手。
明鸢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顶着她,硬邦邦的,见他放开了自己,自己的小脸红得跟猴屁股一般,涩涩的整理着衣物,开口说道:“我先回去房间养病了,等你找到客栈入住,记得让人跟小红说一声,我会有空的时候去找你。”
刘轩点点头答应了。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又做错事情,望着自己的小兄弟,你捣什么乱阿!现在更加麻烦了。
他懊恼着,但离开钱府是现在必须做的,身上没钱,吃饭住店都是问题,也不知道这个朝代有没有工作是自己可以干的,管他三七二十一,这钱就当作借明鸢,赚到钱了再还给她。
也不知道司空策从温柔乡里睡醒了没有?他想出门去找到,顺便还给他一些银子,这段时间都是拿他的钱花,心里有些不好受。
特别是昨晚,全副身家都给你自己了,今日老子有钱,老子也当一回有钱人,昨日那家客栈不错,就在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再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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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钱家娘子绑架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