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轩在钱府里百般无聊,打算出门逛逛,好不容易来到这座大城市,没来得及游玩就躺着养了三天的伤。
于是,凭着记忆往大门方向走去,出门前还特意跟护院打招呼,说自己是这里的客人,让他们留门给自己。
护院们知道有个救人少侠在府上暂住,但是真正见到这张脸的还是第一次,他们记住刘轩的长相面貌,就放行让他出门了。
护院刚刚打开栓门的倒鞘,七八米远传来雄厚的声音,喊道:“喂!等等!”
好熟悉的声音,刘轩带着疑惑转过头去,顺着声音望去,竟然是司空策,他傻傻地站在那里,好像等了很久似的。
司空策不好意思的走过来,说道:“上次真不好意思,是兄弟我下手太重了,向你正式赔罪,望大人不计小人过,见谅见谅。”
刘轩倒是没有放在心上,只不过之前那么跋扈,自命不凡的样子让他不爽,他想戏弄司空策一下再说,于是故意低头不语,看他发不发难。
司空策表情为难,口气疲软地说:“刘兄弟你别不说话啊,要不你打我两拳出出气也好,这么下去,我是有家不能回?”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了。”
“阿爷不让我回家,说是人是自己打伤的,屁股得自己擦,要不你替我求求情,说两句好话,好让阿爷饶过我?”
刘轩看他着急的样子十分有趣,也算是得到教训,就不打算继续戏弄,闲庭信步的走到他跟前,轻轻地意思两拳,打在他的腹部说道:“比武嘛!拳脚无眼,哪有对错。”
司空策露出一口大白牙,傻笑着说道:“对对对,还是刘兄弟明白事理,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刘轩手搭在他肩上,个子比他矮一个头,身材跟他相比也缩水一圈,尽管如此还是昂首挺胸的说道:“反正也闲来无事,不如陪你回去说说情。”
“行啊,哈哈哈!好兄弟够意思,你今年多大?咱们也算不打不相识,排个大小兄弟相称呼!”
“十七。”
“那我比你年长一岁。”
“策兄,那就叫你策兄,那咱俩就是朋友了,认死理,不后悔。
“行,认死理,不后悔。”
司空策笑起来脸上的五官特别有喜感,像是傻大个一样,不过这样也好,多一个朋友也不算坏事。
司空策说道:“轩弟,这是要去哪里?马上就要出殡了,你不去见二夫人最后一面吗?”
刘轩告诉司空策已经祭拜过二夫人,只是奔丧这事讲究规矩,自己又不是钱家的什么人,就不去凑热闹。
他从司空策口中得知,这是钱大富的决定,丧礼就是意思意思一下,有个过场就好。夫人都过世好长一段时间,早点下土早点瞑目,他不想让夫人居无定所成为孤魂野鬼,毕竟落土为安,死者最大。
随后告诉司空策他要出门,想逛逛这座城市,乡下孩子没见过世面,之后再去跟司空南求情。
司空策从小就在长沙郡中长大,所以城里那一条街最热闹、那一条街最繁华都如数家珍。
他带着刘轩来到最为繁华的芙蓉大街,因为这条街上的来往的都是达官贵人,不仅仅过往的人出身富贵,就连这条街上的东西也是最为齐全。
刘轩虽然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他毕竟是从后世的繁华世界过来的,虽然惊叹这里繁华,但是也不会看花了眼。
刘轩对那些绸缎庄子珠宝铺子没什么兴趣,里面进出的都是女眷,所以连看都不看,直接就走人了。
芙蓉大街上除了两边的铺子,铺子前边还有很多小摊小贩,卖什么都有。
刘轩也是个嘴馋鬼,一路上嘴巴就没有消停下来,恨不得全尝了个遍,好好满足一下口欲。
司空策没有办法只能放纵他胡吃海塞,好在东西不贵,只是每次消费都会用火辣辣的眼神多看他一眼,让他不要出洋相让旁人说笑。
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座二层高的茶楼,二楼临街的窗子开着,里面进进出出的非常热闹,走走停停,最后落脚在茶楼上。
要知道这个年代,娱乐方式本来就匮乏,青楼不是富贵人家也不会去,梨园懂戏的人很少,况且这两个行业都是夜场,只有茶楼白天开张给人们增加乐趣。
二人刚走到近前,就听到里面醒木啪的一声脆响,里面的人顿时大声叫好,看来今天说书人讲的段子非常不错。
刘轩探头往里面瞅了瞅,楼上楼下的坐了不少人。
“策兄,进去里面玩玩?。”
司空策也学着刘轩一样伸着脖子往里面瞅,结果一露头就被里面跑堂的小二瞧见,见二人衣着得体,孔武有力,便请上二楼歇息。
刘轩看到里面不少汉子,心想着说书人说的要么是历史典故要么是传奇,自己进去听听也算长长见识。
还不等招待的店小二出声,司空策拿出一枚小银锭,鸽子蛋般大小,便吩咐道:“小二,来一壶好茶,上些糕点,多出来全当给你打赏。”
小二的正在打算盘,抬头就看到银灿灿的一枚小银锭,嘿嘿一乐,店觉得遇到有钱的主,也不去忙活着招呼客人,就在一旁添茶倒水。
看着小二在一边站着,刘轩拿起茶杯泯了一小口,问道:“今天说书先生讲什么?”
小二也愿意跟他多说两句,毕恭毕敬对他说:“现在讲鸿门宴,接下来便是霸王别姬。”
刘轩知道霸王别姬的故事,尤其是京剧里什么力拔山兮气盖世,虞兮虞兮可奈何,后世还有人评论,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要是项羽真的过江东或者就没有天地男儿的英雄气慨。刘轩觉得故事有点悲壮,不喜欢听-这样的故事,询问道:“假如我不想听霸王别姬,是不是就能点别的?”
小二立刻就点了点头,“想自己点就得加钱,一两银子一段,童叟无欺。”
刘轩就开始跟跑堂的聊说书人都有什么故事,主要内容是什么之类。
其实说书人就那几个故事,只要听众有耐心,总有会全听个遍,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去点。
茶楼茶香四溢,说书人手持玉扇,身前一小桌,桌上一醒木。手捋捋山羊胡,小眼睛精锐地扫过诸位听书人。
一声惊堂木响起,座下的人们都停住的声音,接着一位额头贴着膏药的说书人,抑扬顿挫的讲道。
项羽得知刘邦入了关中,大怒,立刻回师咸阳,在函谷关外守候,范增已觉出刘邦必成大器,便命项羽设下“鸿门夜宴”一心诛除刘邦,项伯竟顾念和张良故人之情,向刘邦大军报讯,刘邦不得不去。鸿门宴当日,范增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定要把刘邦人头留下,谁知刘邦竟以一跪化解了项羽之怨恨,加之樊哙相助,安然逃脱。
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形象生动鲜明,组织周密严谨,英雄事迹聚拢所有人的目光,座下的人这才品味和感受到人间还有这等拍案惊奇。
不得不说,这位说书人还是有点本事的,声音多变,很好的控制住自己要说的内容,讲到英雄断腕处,那悲壮苍凉的腔调仿佛身临其境,自己融入到里面去。
讲到刘邦项羽的爱恨情仇,更是荡气回肠,潇潇洒洒,轰轰烈烈。述情表意,无不曲尽其妙。
台下的人听完一段又一段,手里的铜板一个又一个往台上打赏,叫喊声一片又一片。
刘轩喝着茶,吃着糕点享受精彩的故事情节,他问了下司空策:“策兄,身上带有银两吗?”
司空策抽怀里拿出一个小袋子,刚一打开,刘轩便摸出一小枚银锭往台上扔了过去,台上的说书人见到银锭后,隔着一层楼的距离跟他道谢。
惊堂木又一拍,座下的人又再次安静。说书人往刘轩这边喊话:“郎君厚赏,烦请公子点一段?”
刘轩提高声音说道:“先生,我不常听书,也不知道那一段精彩,只是下一段的故事有些悲慨,不如换一个故事听听。”
司空策小声对刘轩说道:“兄弟既然不喜欢英雄气短,不如点赤壁吧!”
刘轩连忙摇头,对着先生说道:“不知先生有没有十年前发生的故事讲一讲?”
说书先生一脸懵,这辈子讲的最多就是楚汉争霸,怎么突然有这个要求,他脑袋转了好几圈,才说道:“有一个故事,公子想听吗?”
“那就请先生速速开始吧!”刘轩手里抓着瓜子,准备听故事。
其实刘轩这么做的目的是想知道一些事情,希望能从说书人口中知道些什么,虽然收获不大,但也值得一试,毕竟信息流通匮乏的时代,只能从这些事中找找线索。
台上说书人开始说书:“传闻十年前,北方一户人家在田间耕作时,一杆银枪从天而降,真好砸在这家主人的手上,因此此人靠着这杆银枪一扫北地所有的使枪之人,他便是北地枪王武毅。”
武毅?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刘轩脑子突然闪过这个念头。
“只因江湖仇杀,家中妻儿老少,一一殆尽,从此便走上了人屠的道路。”
“人屠是啥?怎么听着有些瘆人?”刘轩对着司空策问道。
司空策磕着瓜子,淡定的说:“就是杀人魔,看见谁杀谁。”
“哦,原来如此。”
“别问问题,这故事我也不曾听过,不如你先吃着喝着听完再问。”
台上的说书人继续眉飞色舞的讲道:“那武毅后来遇到一个贵人,三次都杀不死那贵人,贵人用身上的鲜血洗去身上戾气,这才改邪归正。
后来武毅追随着贵人一共保卫边疆,就连那秦王符生也被他挑了一只眼睛,成为史上第一独眼皇帝。”
台下的人嘻嘻闹闹的笑起来。
刘轩提问:“那武毅现在还活着吗?”
“公子,这我就不清楚,传闻说在一次护卫中,贵人被害死了,他失去理智又堕落成一名人屠,消失在江湖中。”
司空策觉得这故事虎头蛇尾,像是凭空捏造的,不忿的说:“这是啥破故事,如此草草了结,我们要听赤壁,赤壁。”
台下的人也跟着起哄,说书先生为了平息大家的怒气,便改口连忙讲起赤壁。
只有刘轩在思索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似乎自己真的认识这样的人,又记不起到底什么时候认识的,莫非是在六岁之前,自己还没重生之前。
毫无头绪,转头继续听故事算了,反正时间大把,记起来再说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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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夜语话别 诉尽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