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南方随处漂浮着泥土的清新,时而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时而一骤骤冷雨卷袭。两相交替孕育了天边的彩虹,光彩夺目俯视大地。
颠簸的马车上女子照顾着刘轩,这已经是大半个月了。
自从与王大彪一战后,刘轩就很难动身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胸前那么长的一道伤,喝口水都扯到伤口,裂开、愈合反反覆覆。
明鸢干脆就把他放在自己的马车里,白天细心照顾,喂水喂食,清理伤口,敷药包扎。
晚上就在一旁角落,独自一人抱着腿坐着入觉,不去打扰他。
刘轩倒是过得舒坦,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就是上厕所比较麻烦,毕竟明鸢是女孩子,他索性让明鸢在马车上挖一个洞,自己解决。
明鸢也不觉得尴尬,每次上厕所,自己回下马车等着,完事了,也不用自己收拾污秽物,一切随着洞口排放出去。
刘轩也不是轻薄之人,每次方便完都会把身上的衣物整理得整整齐齐的,才让她回到马车上。
就是这味道有点重,每次都是捏着鼻子上车。托他的福气,打开窗口通风的同时,可以欣赏风景。
一路上,明鸢聊了好多自己的事情,每次讲到高兴的地方,都会咯咯大笑。
相互交流中,刘轩也知道这个女子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她喜欢看书,喜欢研究古时候故事。
投其所好,半个月的时间里,他把《鹿鼎记》里的故事讲了一大半,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金庸的书可以讲,非要挑这么一个故事讲。
里面大量天马行空的想象,描绘了一个色彩缤纷、神奇瑰丽的幻想世界,创造了一系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的情节故事,成功地吸引住她。
其实刘轩这样做,也有另一个方面的原因,那就是明鸢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心里疾病,晚上做噩梦很厉害,好几次都梦游了,有时候直勾勾的盯着刘轩,大晚上的得吓出一身汗。
起码这些天马行空的故事,能够让她转移注意力,能够让她幻想这样世界,心病还是得靠心药医,只要能过跨过去,那就不会再复发了,所以平常的聊天中总会刻意去引导一些事情。
钱大富很不满意女儿就这样把一个身份不明的男孩子放在自己车上,女孩子家家清白要紧,要懂得恪守礼节,每次都因为这个事跟她争吵。
而明鸢认为是刘轩救了她自己,是自己害他受了那么严重的刀伤,就应该本份照顾好他,直到伤口痊愈。
后来,同行的镖师们也会小声讨论着,私底下都叫少年姑爷了。钱大富气的脸都绿了,他下定决心,不会让明鸢嫁给他的,一个山野小子,还想癞蛤蟆吃天鹅肉。
……
……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就在三天前,商队已经驶入了东晋境内,到了境内着,靠着司空南的威名,路上的拦路鬼也少了很多,加上钱老板沿途的打点,吃穿、药物也有很大的改善。
刘轩微微的张开了眼,模糊看到有人拿着毛笔在自己的脸上涂抹,他抓住了那个人的手,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声:“干嘛,我的脸可不是张白纸。”
“你们现代人不就是也这样玩弄别人的,我就想知道整蛊人是什么感觉。”女子做着鬼面戏谑说道。
看来自己把一个端庄少女给教坏了,这不就是小宝戏弄小郡主的一幕吗?自己现在的场景跟沐小郡主又有啥区别。
他愁着脸叹着气,没啥好脾气地说了一句:“刚睡醒我渴了,想喝水。”
明鸢那从马车的角落倒一碗水放在手上,一勺一勺喂着刘轩,不急也不慢,尽显温柔。
喝着水的刘轩,细细地打量这她,和之前的模样有所不同,尽管还是和第一次见面那样穿着绿衣,但现在变得更加迷人。
只见她身穿绿色的对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有种小家碧玉的感觉,头上的灵蛇髻格外的精致,脸上淡淡的妆容显得五官精美。
女子瞧见刘轩直勾勾地看着她,害羞的低下头,从一旁的食盒里拿出一些糕点给他,好让他转移注意力。
一手一个往嘴里塞,顿时间塞了满了整个嘴,鼓起来的腮帮子一动一动的咀嚼着,跟猴子一样,脸上的墨迹也跟着动了起来,他也顾不了那么多规矩,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女子看他吃东西的样子那么猴急,很有趣的样子。心里想着哪有人这么吃饭的,这吃相也是绝了,小手捂着嘴,噗嗤的小声笑了出来。
“够了,够了,再吃得撑死了,话说能不能先把我脸上的墨迹洗掉。”刘轩带着小脾气埋怨道。
“偏不!让你好好感受一下沐小郡主的委屈。”明鸢笑嘻嘻的说道,眼睛眯成一条缝向上弯曲,好看极了。
刘轩看着钱明鸢娇滴滴的样子,着实可爱一种捣蛋大王的感觉油然而生。
钱明鸢发出铜铃般的笑声,她自己心里想着,这样做着实有趣,下次再尝试点别的。
刘轩也跟着笑了起来,他心里挺佩服这个姑娘,遇到之前的事,现在还能笑得这么开心,心想着应激障碍应该不会发作了,如此坚强的人,就应该多笑笑,况且笑起来的还真的很好看。
马车里传来一阵阵笑声,骑马的司空南和钱大富倒是安心了不少,脸上露出了慰藉的表情。
他们这几天看到明鸢脸上没有一点笑容,阴沉沉的,让人好难接近。
加上之前看到身上穿的男式服饰,心里便有明鸢吃了亏的想法。
他们想安慰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总不能说,没了清白也没关系的话,两叔侄只好闭口不言,谁也不愿意去触碰雷区,只想着将这事隐瞒下来,再嫁个一户好人家。
司空南看着逐渐昏暗的天色,停住了前行的脚步,吩咐镖师们砍柴升火,休整做饭,今晚就在这块林地休息一晚,明天早上再赶路。几个镖师伸着懒腰,打了哈欠,就按照吩咐做事。
钱老板则走到到明鸢的马车跟前,拉开帘子查看里面的情况,只见见到女儿趴在刘轩身上,拿着手巾在擦他脸,气打不一处来,大声的喝道:“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啊?”
明鸢被这一声吓了一跳,原本是想要欺负欺负刘轩的,然而这墨水留下印记太强大,怎么洗也洗不掉,自己不知不觉中趴下了身子,贴在刘轩身上,认真地擦拭。
“鸢儿,你这也太放肆了。你看看你成何体统。爬在一个男人身上,女孩子家家的,礼节都不要了吗?”钱大富越说越气。
明鸢红脸一热,坐了起来,确实没有注意到两人的界限,但她却反驳的说道:“我只是给他擦脸,又没做什么,大惊小怪,别咋咋呼呼的。”
司空南听到争吵凑了过来,往里看了一眼,明白发生什么事情,开导的说道:“也没什么,小孩子淘气,画了一脸画,洗洗就好了。”
“还是司空祖父明白道理,不像阿爷食古不化。”
钱大富被气得半死,想要继续骂,却被司空南拉开了。
尽管不能动,刘轩还是能感觉到父女二人吵架的次数逐渐频繁,都是因为自己,便有些愧疚,心想着伤一好就离开,免得再生祸端。
夜色来临,所有人围在火堆面前吃饭,明鸢拿着大勺给司空南和刘轩盛饭,两个人足足喝了四碗小米粥,明鸢第五次拿着碗上马车,心里自然是高兴,这也许是饲养员的快乐吧!
钱大富没好气的说:“这是伤患?这是饿死鬼,这么吃也不见伤口好得快些。”
司空南咳嗽一声,缓解一下这么尴尬的氛围,说道:“能吃是福,能吃说明伤口好得快,伤口一好人就得走,你又何必计较呢?。”
一转眼的功夫,明鸢拿着碗下来了,拿水冲洗一下碗,继续盛粥,故意两人同用一个碗,坐在两个长辈对面,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司空南见状,说了一句:“给你阿爷盛点,都赶了一天的路了。”
明鸢脸色顿时暗了下来,手里的大勺往锅里一丢,没好气的说道:“要吃自己盛,都是有手有脚的人,阿娘从小就怎么教导我的。”
钱大富面露怒色,也不好说什么,就仍由她这般胡闹。
其实明眼人都看的出来,两父女正在闹矛盾,尤其是明鸢这边怨气颇大,不知道她怎么想的,觉得害死她娘就是他爹,所以把一切怪罪在大富头上。加上一副假惺惺不让自己照顾刘轩的样子,对他更加厌恶。
司空南看着明鸢低着头吃饭,似乎有话说但又说不出口,但一想到马车里的笑声,他觉得应该可以说破这事了,开口道:“鸢儿,你就原谅你阿爷吧,你阿爷也是为了你们母女俩好,才这么做的。”
明鸢眼睛泛着光说:“为了我俩好?为了阿娘好,阿娘就不会死了,我不会原谅他的。”说完便跑回了马车。
钱大富叹了一口气,满脸愧疚直摇头。起身往马车走了过去,“鸢儿别闹了,听我说,你阿娘她……”。
话还没说完,明鸢就打断道:“不许提阿娘,阿娘不配你提起,阿娘就是给你蒙骗,你休想骗我,你走…你走……”
原本是没什么问题的,只是长期的心理阴影,让明鸢变得不安分起来,尽管和刘轩再一起的时候开开心心的,但一到晚上,心里就会胡思乱想。
更极端的想法占据着她的脑海,她认为阿爷有家庭就不应该哄骗阿娘,如果一切没发生,阿娘兴许还能或者。
钱大富一巴掌拍在她的脸颊上,希望她能够清醒过来,明鸢的脸颊一下子留下红红的印记。
“别闹了行不行,你听我说。”
明鸢捂着脸,抽咽着说:“好啊,阿娘都不曾打我,你居然打我,行,你不走,我走。”说完便跑进黑漆漆的树林里。
钱大富懊悔自己的不理智,他往自己的脸上狠狠地打了几巴掌。
刘轩看到后说:“钱老板,没必要这样,你不喜欢看到我跟她在一起,我离开便是,打女人的不是个好男人。”
钱大富听到少年这么说,更加后悔了。
刘轩支着赤霄剑,爬了起来,好在伤口好的七七八八,不会再裂开了。他披着上衣,拿着牛皮背包,要走人了。
“慢着……”
一声铿锵有力的声响传了过来,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却撕开了一个家庭的裂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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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雨夜入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