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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第十四章 率性(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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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还未开花,那树下的女孩倒生得一张白皙脸庞,乌丸似的眼睛若非露出惊慌失措,倒真是个甜甜的小美人。

沈砚认出来了,这是她姑母家大表哥的小女儿沈莹,在桑园里一贯得宠爱。因而养得沈莹气性十分大,小小年纪就自觉高人一等,去太守府做客竟也敢给沈瑄脸色看。

而她们主仆方才议论的林万峰,也是她的庶兄。

“沈砚、砚姑姑!?你怎么在这儿,你偷听我说话?”沈莹吓得小脸煞白,不知想到了什么气得尾音都尖了。

她的侍女也惊恐万分,缩着脖子半句不敢掺合。

“你有什么值得我来偷听的?”沈砚丝毫不承认,反觉得她这样张牙舞爪真不可爱,“有话为何要背着人说,我脸上涂了多少脂粉,你何不亲自上前看看?你不来,我却要去姑母面前揭穿你是个假面心毒的坏芯子,你也跟来,你也当面骂我试试?”

假面心毒的坏芯子,这是说的谁?

沈莹被她的话吓呆了,她因长得娇美,一向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小仙女,这还是第一回听到有人这样形容她,顿时惊怒交加。但她还有一分理智,知道自己理亏在先,真闹僵了自己讨不到好。

“砚姑姑你听岔了,”沈莹忙上前一步拦住她,“我和小银在说一个采桑女呢,那桑女惯会哄我祖母,但我听说她有些不检点……”她仔细回想了一下,两人从没提到过沈砚的名字,心放下一半。

“我听岔了?”沈砚也不和她多说,吩咐道,“吴娘,你代我去和大姑母说一声,就说桑园里有人不欢迎,午时我就不蹭饭了,先行一步。”

和沈莹这种熊孩子有什么好理论的,狐假虎威,这种小屁孩就是欠收拾。

“你!”沈莹气极,沈砚若真的这样离开桑园,可想而知她定是要被父亲和祖母骂惨了!

“姑姑别走,”她这才发了怵,伸臂拦住沈砚,忍着泪意道,“姑姑好不容易来一趟,留下来吃个饭罢,祖母常念叨你呢,你也不忍心叫老人家失望罢?”

小姑娘就是好唬,听见告状就心虚了,她刚才可是嘴上说说,半步没动呢。须知今日她是陪宾,若不告而别先就落了崔岑的颜面。但沈莹小小年纪就如此骄横,今日撞见了教训一番并不为过。沈砚便冷声道:“可是我一想到要和你同席,就没胃口。”

沈砚可没有长她一辈的自觉,也没觉得不能欺负小女孩,她也才十五岁,谁还不是个宝宝?

一旁的小银和吴娘都惊呆了,尤其是吴娘。

这些年在太守府里时,没人敢这样妄议沈砚,吴娘也就从没见过沈砚这样率性的一面。亏她还一直觉得自家七娘是个清冷、不爱生事的泥人性子,这才真是想岔了!

沈莹从小到大没受过这样的屈辱,憋屈得眼眶发红,泪水在打转。她盯着沈砚,唇瓣哆嗦道:“姑姑,我昨晚吹了风有些不舒服,一会儿就不去祖母那里用饭了。”

呵,沈砚也只是漫不经心一笑:“随你。”

哪怕沈砚趁机讥讽她也好,偏她对自己的委屈退让看得这么随意,这让沈莹心里的愤怒又暴涨了一截,贱人,贱人!不过是仗着自己生在舅公家里,她沈莹也姓沈,她也是沈家嫡孙女啊!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她要叫沈砚跪下道歉!

这个小插曲很快过去了。

等崔岑参观完蚕室、织房和染房,已是午时一刻,这还只逛了桑园一小半地方。沈砚中途又缀了上去,不紧不慢跟着晃了一圈。

倒是钟意发现她中间不见过,落后几步找她搭话,“七娘子方才怎么没有去蚕室,莫不是怕了?”

没想到钟意无意中发现了真相,沈砚也没有瞒他,点了点头。

这倒是出乎意料!不过想想那些小虫卵密密麻麻的,女孩子嘛!钟意乐不可支,跑去崔岑身边附耳小声说了几句,两人还朝她的方向望来,一看就是在笑话她。

午间摆席,果然不见沈莹露面。

崔岑和大姑母上坐,沈复和沈辉作主陪,桑园里几个子侄辈连林万峰都老实坐着,倒是大堂哥的两个嫡子不见踪影,一问才知是去邻县讨教学问去了。沈砚与这一家都是面子情,不咸不淡和侄子们闲话了几句。

她的席位就摆在大姑母下手处,这倒方便了老太太时不时转头和她说话。

“阿砚啊,你看姑母这里如何?我记得你小时候最是淘气,府里哪个假山都要钻一钻,我这儿可是真正万亩山林,你要是喜欢,可要常过来玩。”大姑母对沈砚是越看越满意,不但模样好,性子也软和安静,真要能和孙子凑成一对,桑园还是要落在她手里,毕竟这才是她沈家的人。

大姑母一辈子要强,心里实是对她那个入赘的夫婿有几分看不起,连带她自己生的儿女,也觉得不是真正沈家血脉,沈家这座金山造的基业传给儿子们,总有一分不乐意。当年沈老太君力排众议把桑园交给大姑母,大姑母便也将这责任扛起,她爱重自己的姓氏和出身,她老去后定也不能叫沈家产业交给旁姓。

老人家不糊涂,再怎么样招赘,这世间都是从父血论,儿孙毕竟原该姓林。只有阿砚是她弟弟的嫡生女儿,是她的亲外甥女,旁个人比不了。

沈砚对大姑母的这些个念头敬谢不敏,就算她和川蜀做不成亲事,也是万不想和大姑母一家有这方面的牵扯。

大姑母的脾性她也了解几分,要想法子断了老人家的念想倒也不难。

“姑母还记得呀,如今我倒是喜欢凿石头,为此还练了几年刀工,”沈砚略有些腼腆地讨问,“就是刀子折损得厉害,姑母这儿可有上好生铁匀我一些?”

“刀子?”大姑母被她这说出的字眼唬了一跳,她隐约听弟妹李氏说起过外甥女喜欢砚台,倒不知道什么石头刀子。

沈砚便拣起一只筷子,她的五指细嫩纤长,三指随意一个轻拈动作便如春兰吐蕊。

几双眼睛悄然瞥来。

只见木筷在沈砚指间灵巧地挽了几轮花样,最后眼花缭乱将要失控时倏然收住!筷尖抵在桌上,像一柄细刀子插进桌面,如她的回答一样溢出几丝凉意:“就像这样,姑母,我可不是幼时那样了。”

这撒泼杂耍的模样,成何体统!

大姑母只觉沈砚虽是笑盈盈的,但望过来的眼睛格外深邃,竟有几分对立的强悍之势。她心头一惊,隐隐有十分不喜,拉着沈砚说话的心就淡了大半。

那边崔岑正向沈辉问起这几日的雨势。

“……乌镇春日里,向来有这么多雨水吗?方才听二公子所说,家蚕怕冷怕热,怕湿怕燥,性情十分娇贵,我来乌镇路上竟有大半时间在下雨,这怕是易积潮气,不利孵化罢?”

沈辉也是无奈苦笑:“今年雨水格外多些,崔侯说的不错,开春回了温也不若往年,再加上湿气过重,桑园里好些蚕卵已是废壳,损失千万。”

沈砚打发了大姑母,无聊时耳听八方,心中忽然一动。

待到散席,沈砚寻机问了几个下人。

青陀山桑园选址在此,沈砚知道便是因这附近有一条大河,方便取水灌溉林园。除此之外,她记忆里隐约记得幼年来大姑母家时,曾听说附近有个拦水坝。今春阴雨不断,雨量超常,她有些放心不下。

但问了几人,都摇头说不知道。

反倒是林万峰那个大侄子,犹豫了一下道:“姑姑说的,可能是牛角坳那个水坝,但那是二三十年前建的,如今怕是已弃用。”

“这儿离牛角坳有多远?”对这个漂亮大侄子,沈砚倒没什么意见,歹竹出好笋,林万峰是大姑母家她少有的几个还有些好感的人。

“离桑园约有十几里,有些偏远,姑姑这是想?”

“你识得路吗?”沈砚即刻拿定主意,“再唤几个护卫,你带我前去看看。”

乌镇菏泽遍布,城中水路通达向海,她知道的几个水坝均在周边乡县,这半日功夫她怕是去不了。眼前的水坝不知什么情况,但听“牛角坳”名字就知山势地形,勉强能做个参考。

她平日里懒惫,但明知天象有异,一出事就是滔天大祸,就这样漠视心中的不安她也做不出。就近走这一遭,也算聊以慰藉了。

林万峰踌躇着应下,又建议道:“我识得路,不过还是请上小叔陪我们一道罢,我……我们要用车。”

他本想说我们两人尚年幼,这样贸然去到陌生地方,他没办法护好小姑周全。随即他想到自己要比小姑大几岁,个头也比她高,就换了说辞。

沈砚没有异议。

一行人歇罢,崔岑向大姑母告辞。沈辉送他们离开,登车前沈砚忽然叫住他。

“堂哥,”虽然不情愿,但沈砚扮起小人来也毫不费力,“我想起这地有处风景不错,你借我一车嘛,我想去逛逛。”

对这位太守府的金贵堂妹,沈辉哪有不应的,且不放心她一个人钻山林,定要亲自陪同。

“崔侯恕罪,就请哥哥送你回城罢,我要任性一回了。”沈砚也不管沈复不赞同的眼色,只向崔岑歉然一笑。

这些礼数如果要时时周到,她也就不是沈砚了。

崔岑就见林万峰悄悄站到了沈砚身后,两人年少俊美,有无形默契,宛若一对璧人。

呵,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崔岑便道:“天色尚早,有这等好地方,七娘子不嫌弃的话带上我一个如何?”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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