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霉国的电视新闻,总会让人产生一种“笨贼一箩筐”的感觉,但那是他们的犯罪率太高样本基数太大导致的,实际上笨贼在哪个国家都不少见,涵国也是一样。
洪志炫活了二十多个年头,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很蠢,就因为他今天也当了一回笨贼,刚才为了泄愤一脚踹在花店的玻璃橱窗上,结果发现玻璃比旁边的水泥墙还要结实。玻璃连抖都没有抖一下,反倒是脚疼到让他眼泪狂飙,三不五时就跟人打架的他有着丰富的受伤经验,知道自己的趾骨大概率是骨折了。
白冬买房时从东方平那里得到了很大的优惠力度,所以后面搞安全升级的时候很舍得花钱,一楼花店正面的玻璃橱窗和玻璃门看似平平无奇,实际上用的都是四厘米厚的防爆钢化玻璃。这规格比普通银行柜台上的玻璃还高,正常人别说用脚来踢了,就算手里拿个大锤也很难把它砸开。
反正从花店无法进入二楼,而且玻璃橱窗距离街道也有些近,很容易被行人误触,所以白冬就没有像二、三、四楼那样加装红外感应报警装置。然而这一脚的动静还是不小的,躺在三楼床上的他立刻察觉到了,睁开眼睛隔着墙朝下面看了一眼,才发现有个男人站在花店的橱窗。
由于昨天晚上打烊之后被一通电话分了心,白冬忘记放下卷帘防盗门了,只锁了玻璃门就走了,不过他这时候并没有着急下楼,而是躺下去继续睡觉,因为已经有别“人”去帮他处理了。
楼下的洪志炫脚都骨折了,却依然没有放弃心头的执念,绕着小楼检索暗巷里面的地面,想找块砖头之类的东西。巷子里面小块的鹅卵石挺多,都是白冬铺花坛时散落的,但是这东西完全对付不了防爆玻璃,他连捡起来的兴趣都没有。
一瘸一拐地走了几步,还真给他发现了一样好东西,后面的墙根处竟然放着一个做泡菜用的酱缸。酱缸虽然名字里有个缸,但它实际上是一种坛子,尺寸不大重量却不轻,拎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差不多得有个三斤重。陶瓷很脆但硬度惊人,配合着不错的重量,拿来砸玻璃正好。
“希望待会儿别出现奇怪的东西。”洪志炫摇了两下,里面并没有液体晃动的声音,应该是空的。
酱缸弃置不用后很难说里面会有什么东西,即便只是一些残留的大酱,砸破之后溅到身上也会让他很难受,今天这一身的行头可不便宜,还恰巧都是白色的。
凌晨四五点的街道上空无一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压力造成的错觉,洪志炫竟然觉得路灯比先前要暗了一些。那些条子没有彻夜值班,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而他也是确认了附近的车子里没有躲着盯梢的人,才敢放心大胆地行动。
“啪。”洪志炫正在比划着该往哪里砸更有效果时,一只苍白纤弱的手中从酱缸的坛子口探出来,拍在了他的手背上,仿佛在警告他不要触碰坛子似地。
他很明显地愣了一下,今天既没喝酒又没嗑药,没有理由会出现幻觉才对,反应过来这是遇到灵异事件后立刻就把酱缸丢了。
酱缸并不势很大,稍微带点劲就能扔很远,但洪志炫是猝不及防下被吓到松开了手,根本没有心理准备。不幸中的万幸是东西砸到了他的脚背上,没碎也就没有发出太大动静,而万幸中的不幸是刚才这一下砸得够狠,本就出了问题的右脚情况雪上加霜。
右脚是他的惯用脚,刚才踹玻璃橱窗的就是这一只,本来强忍骨折之痛已经让他够惨了,现在脚背也遭遇重创。脱下鞋子还没一会儿工夫就肿起来老高,如果不赶紧去医院就要错过最佳治疗时间,落下永久的伤残了。
洪志炫单腿蹦跶着往路口方向移动,三成洞这边还是比较繁华的,到了大路口就能拦到计程车,打电话叫119急救中心的人过来反而没那么快。然而他想离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才走了两步而已,身后忽然传来了当啷啷的声音,扭头一看居然是那个酱缸在动。
“西八,我不玩了,那酱缸动了。”手背被拍了一下还能自我安慰那只是错觉,但没人动的情况下酱缸自己在水泥地面上滚动,这就不是错觉能解释的了。
之前那个长得甜美漂亮的咖啡店女店员煞有介事地说这房子里有鬼,而且白冬就是饲养这个鬼的邪恶巫师,事实当前,本就比较迷信的他现在更是确认无疑,蹦跶得更快了。
虽然单腿跳看着很滑稽,但他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形象,一口全瓷假牙都快被咬碎了,拼了命地往路口跑。他向来喜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觉得换成自己是白冬,一定不会轻易地放过任何对自己有恶意的人。
因为速度比平时走路还慢,洪志炫人连第一个电线杆都还没到,就感觉有什么东西撞在了自己的脚后跟上,他低头一看亡魂大冒,居然是那个酱缸。单纯的缸没什么可怕的,但却有一颗披头散发的头颅从里面掉了出来,几缕头发下面依稀能看到一对惨白的眼珠子,直勾勾地盯着他。
“救命,快救命!我被追杀了,有一个酱缸……我的脚受了伤,快给我叫一辆救护车。”洪志炫最不能打的就是报警电话,因为他刚从三成洞的派出所里放出来,结果一夜都没过去又再犯同样的事,很容易会被当成对执法权的挑衅,但他现在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先生您冷静一点,请告诉我您的准确位置。”接线员总是在重复这些话,因为报警的人很少有能保持镇定的,大多数人情绪都比较激动。
“我在三成洞,那个什么花店……蓝色多瑙河洗衣店门口。”洪志炫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白冬的花店叫什么,抬头看了一下身边的招牌,就报了最显眼的那个。
“请您保持通话畅通,尽量呆在原地不要离开,我们的警员马上就会前去帮助您。”接线员说道。
“西八,我正在被追杀,怎么呆在原地啊。”把话说完后洪志炫气呼呼地挂断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接线员表情很古怪,如果她刚才没听错的话,那个男人说他正在被一个酱缸追杀……估计又是哪个醉鬼喝多了产生幻觉了吧,这种事并不少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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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