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三个胖和尚也反应过来,跟着小胖跑了过去。
庆阳便与大壮跟了过去,进入到那条甬道后,发现其尽头是一个小洞室。
中间烧着一大锅红烧肉,连同小胖在内的四个胖和尚用个大勺子舀着肉一口口的往嘴里送,吃得满嘴是油。
他们身上的焦黑之处,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着痂。
“小胖。”
庆阳道了一句。
小胖的动作突然顿住,然后霍然回头,见到了庆阳后,先是怔了怔,随后两行泪流了下来,哭哭啼啼地向庆阳扑了过去。
“呜呜呜,阳哥儿~~~”
小胖的大肚子“咚”的撞到庆阳身上,抱着庆阳哭着,嘴上和手上的油腻,全都黏在了庆阳的僧袍上。
“小胖。”大壮叫了声,伸出了其中一个手掌,摸了摸小胖那胖乎乎的光头。
小胖听到这声音,陡然抬起头来:
“你是大壮?”
大壮点了点头。
“大壮,你这么壮了?”小胖扬起头颅看着近三米的大壮,满脸诧异。
随后,小胖目光下移,见到了被庆阳抓着的观天头颅,脸色一变:
“大……大师兄……”
忽然,小胖想到适才被一条血龙撞碎的两个和尚,顿时恍然大悟:
“阳哥儿,原来这是你做的,你竟然已经这般厉害了!”
庆阳点了点头,道:“趁性空那老秃驴不在,我们赶紧离开此处。”
听闻能离开,四个胖和尚惊喜非常,眼里都闪烁着光芒。
小胖喜极而泣,哭着道:“终于能离开这鬼地方了。”
末了,还不忘回头说一句:“把这一大锅红烧肉端走!”
两个胖和尚,一人一边,便把这一大锅红烧肉提了起来。
庆阳失笑:
“等下我们还要跑路,提着这么一大锅东西岂非很不方便。”
“性空不在寺中,待会儿我们可以去钱库中把那些金银取走,下山后红烧肉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听到庆阳的话,两个胖子遂把红烧肉放下,下一刻,四个胖子极有默契地围了上去,各人抓起了一个勺子,大口大口地吃肉。
不一会儿,红烧肉便被吃了个清光,锅底几可照人。
四个胖子都吃得满脸红光,一边抚着肚皮,一边直呼着痛快。
庆阳无语,他来到这方世界还没吃过一块正经的肉呢,这几个胖子也不懂给自己留一块。
微微摇了摇头后,便走出了洞室,忽然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大威德降魔剑。
此时的大威德降魔剑,其上已无幽绿火焰和七彩艳光。
庆阳忆起了适才这法剑炼成时监工僧人的兴奋,心想这法剑威力应该不差。
于是,他低头对观天道:“给我说说御使法器的法门。”
观天便把收容法器的方法,御使法器的行气脉络,还有心中所需要颂念的咒语一一说了。
庆阳便照着观天的话语,先是用手在指肚上一划,朝着大威德降魔剑滴了一滴血。
就在与大威德降魔剑建立起联系的一瞬间,庆阳的脑海中有着几道念头闪现:
“【大威德降魔剑】:护教法剑,能引来大威德金刚之杀力。为其杀力所伤者,创伤的痊愈之速大为减缓。”
“持有代价:每月十五,大威德金刚座下夜叉奴会现身,索要持有之人的精血。”
“可在十五日时选择他人支付代价。”
“【法器术】:借得大威德金刚的一缕威压,使敌人在一段时间内感到恐惧、畏缩。”
“施展代价:施展后三晚,于梦中为大威德金刚作奴仆。”
庆阳收到持有代价的念头后,想到如今方是初六,如果现在转移代价,被转移之人也不会发现,便将代价转移给了性空。
而后,庆阳按照观天所说的御器法门,凝神于大威德降魔剑之上,行气颂咒。
突然,躺在地上的大威德降魔剑弹射而起,悬于空中,剑身喷吐着幽绿火焰,剑柄则散发着七彩艳光。
庆阳却感觉自己的法力如同大河决堤一般,向着大威德降魔剑泻了过去。
他忙断开了感应,大威德降魔剑上的绿焰艳光骤然熄灭,复又跌落在地,发出一声清脆悠绝的鸣响。
庆阳感受着自己体内的法力,发现仅是这短短的时间,便去了二成多。
看来法力不够多,还御使不得这柄法剑。
庆阳便将这柄剑拾起,拿在手中,然后向另一条甬道走去。
这洞室只连通着三条甬道。
一条是他们刚才走来的,一条则是放一大锅红烧肉的。
那么最后一条,便是存放骨针之处了。
不多时,庆阳便与大壮、小胖等人,走到了这条甬道的尽头,见到了一个宽敞的洞室。
其中不仅是放着骨针,还有着多种法器,角落中,还有一大堆枯骨,也不知是不是那些炼器而亡的僧人尸骨。
法器有着紫金钵、金刚杖、降魔杵、念珠、金刚钺刀等等……
但最引人注目的,却是其中一根碗口粗细,比人还高的铜柱子。
柱子顶端雕刻着三个凶恶的头颅,一个头颅顶着一个头颅,都是怒目獠牙模样。
柱子的下方,则纂刻着密密麻麻的纹路。
“这是什么法器?”庆阳指着这根大柱子,问观天。
但回答的却不是观天,而是小胖。
“这法器名为【怖畏金刚杵】,似乎也极是厉害,我们炼了五次才能成。”
“炼出来后,那监工的恶僧兴奋了好一阵子。”
庆阳看着这般巨大的金刚杵,估计自己也用不了,目光突然投向了大壮,心想这法器也许大壮能用。
“也不知这【怖畏金刚杵】有无持有代价。”
“不知以手触摸,能不能得到信息。”
于是,庆阳用手摸了上去。
一瞬间,几道念头便在脑海中冒了出来:
“【怖畏金刚杵】:护教法器,能借得怖畏金刚的一点杀力,用此法器时,法器移动之速越快,其所蕴含杀力越大。”
“持有代价:每逢十五,怖畏金刚座下魔奴,会强迫持有者与其行事,并吸取持有者的一部分精元。”
“可在十五选择他人支付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