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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皇帝的隐私(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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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相知就是这么简单,少年少女一旦爱了,就是一下不可自拔。

花前月下,琴箫合鸣,乐音悦耳,自得其乐。

两人彼此相望,相顾无言,乐声已经诉说了自己的心声。

少年,少女,情意绵绵,相互依偎,彼此依恋,诉说情衷。

刘澄弘向秦乐扬提出求亲之意,秦乐扬大怒。

“你这个登徒子,我好心让你住家中,你却觊觎我女儿,你给我滚出去。”

“秦先生,您听小生解释,我是真心爱慕小姐的,我想娶她。对您和小姐没有半点的不敬。”刘澄弘行礼解释道。

听到这些,秦乐扬更加生气,没有任何解释和缘由,也不想听刘澄弘任何解释和承诺,秦乐扬将他赶出了府。

他虽然欣赏刘澄弘,但仅仅是欣赏,不会更是上一个层次将自己女儿嫁给他。

和阳刘家虽皇室后裔,但现在皇室微末,外戚、宦官争权夺利,朝廷在风雨摇摆中,一不小心就分崩瓦解,现在远离皇室,哪怕是皇帝的远亲,就是明哲保身,不能跟朝廷政治有过多的牵扯。

再说,和阳刘家现只是小小的世家,跟他们秦家这样几朝而存于世的大世家来说,和阳刘家更加微不足道,而且自己女儿的婚事,他心中早有安排,肯定不会让其他人染指。

秦乐扬虽然想得很好,在他看来,一见钟情只是色胆包天;日久生情不过十利弊权衡和习惯使然,家族的制约和平衡才是最重要。他虽想得好,但是他低估爱情对他女儿的影响力。

在秦茹之看来,爱是两情相悦,而不是家族之间的联姻凑合,她希望自己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而不仅仅是合适和算计。

正当刘澄弘在客栈急得一筹莫展时,秦茹之托了信任的丫鬟带话,明日子时让他在码头处等她,她跟他一起离开。

刘澄弘接到这个口信,既是高兴又是惭愧,高兴的是他能跟她在一起,惭愧的是她选择了离开,就回不去了,也不能明媒正娶,不可谓牺牲不大,而自己又不能带她回家,因为私奔之人是最被世间人所唾弃,只有以后再谋取其它办法。

是夜,他带着秦茹之坐船离开。

船夫划动船桨,带起的水声,搅乱了平静的河水,船头一盏橘红色的船灯挂在桅杆上,发出微弱的萤火之光,船慢慢驶入黑暗,远去。

“你这就这么跟我走了,不后悔吗?”他其实是自私的,离不开秦茹之,放弃不了俩人之间的爱,却又无法给她承诺一个未来。

“不后悔,只是觉得有点对不起爹娘。但是,如果不跟你离开,我想我会后悔一辈子。”她靠在他怀里,因为相信而信任,所以才勇敢而坚定。

“相信我,我一定会明媒正娶你的。”他说着他的誓言,但是这句誓言直到现在还没有实现。

“恩,我相信你。”说后,眼泪流了出来,心里说不出的复杂,有不舍,也有一丝迷茫。

艾馥听得有点可笑,原来是许了一大堆空头支票,真是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男人这张破嘴。

秦茹之现在还是无名无份,秦初尧虽说是大皇子,但因为生母名分未定,也一直在朝堂上被人诟病。

“陛下现在也没有明媒正娶呀?”艾馥心里的这句脱口而出,不过她也不怕,这是实情,既然请她帮忙,话还是要说的。

“听出了你的埋怨。”新文帝是没有在意,“但是朕确实是有苦衷,因为谁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有这样的变化……”

这一对年轻恋人找了一个远离重平县的一个小城镇安定了,过起了小日子。

日子平静而又美好,没多久,秦茹之怀孕了,这时候刘澄弘的游学日子快到了,他必须得回家一趟,跟父母商议他跟秦茹之的事情,而且家中的姬妾在游学前,就已经怀孕,想必现在已经生下孩子了。

“茹之,我想回家一趟,跟父母商量一下娶你的事情,你现在怀着身孕,不太方便,要不就在此处等我,待我回家商议好之后,我就来接你。”

“我舍不得你走,要不你带我一起上路。”秦茹之内心极度没有安全感。

“我会回来的,你要相信我。现在外面很乱,我不想你吃这个苦,而且路上也没有郎中,万一有点什么问题,怎么办?这是你我的孩子呀!”

那~,那你早去早回,我在这里等你。”秦茹之舍不得他走,但是他说的不无道理,她还是妥协了,知道他不得不走,也只能慢慢地帮他收拾衣物。

“放心,我会早点回来,接你和孩子的。”他也很内疚,只是现在没有办法,但凡有一点办法,他不愿让秦茹之如此。

春日的朦朦细雨中,她持伞含泪望他而去,身后,竹林深处,风吹叶动,暗寄幽思。

只是没有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在回去的路上,刘澄弘遇到流民袭击,虽有一身好武艺,但是陷入好几百人的流民中,还有保护一同回去的伙伴,还是有些吃力,不知怎的,后脑勺被人来了那么一下,失去知觉,昏迷过去。

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身上的财物被洗劫一空,幸好流民以为他已死,匆匆离开后,同伴发现他还有一丝气息,把他送到最近的城镇的郎中那里救治。

幸好郎中及时救治,才救回小命,等他醒来后,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因为这一击,他遗忘了和秦茹之所有的一切。

秦茹之一直盼着他回来,太阳东升西落,季节春去秋来,她渐渐由希望变成失望,再变成绝望,她抛弃了一切,却等不回他。

新的生命在孕育,由不得她更多的后悔、伤心和眼泪,她得为自己和孩子的未来打算。

她身上的银两虽不少,但每一分要花在刀刃上,秦茹之很聪明,通邻居找到衙门里的衙役,私下交易,给自己买了一个身份,然后再买下一个院子。

终于在那年的冬日,雪花飘飘,在太阳初升的那一刻,风停雪静,产下一个男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214章 皇帝的隐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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