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浩抬头望了过去,不禁一怔,居然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孩子。
这外国女孩子长得都赶上维秘天使了,美得不要不要的,大概二十八、九岁的样子,一头正宗的红发宛若一片火焰波浪披肩而下,这种红发是天生的,也是欧美人心中高贵典雅的代言。
她身量极高,将近一米八,再穿上高根鞋子,吴浩目测,几乎跟自己一般高了。
高挑不算,而且身材比例几乎是夸张的九头甚至十头身,该大的地方大,该细的地方细,尤其是那小腰,细得令人目眩神摇,再配上西方人的那种宽臀大胯,让人一望,简直鼻子要喷血了。
就算是以吴浩这样的定力,也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才收回了目光。
至于其他人,则不争气许多,就算是金志刚在内,都是眼神炽烈,盯着人家看个没完没了。
那个外国女孩子进了会议室,谁都没有看,直接一眼便盯在了吴浩脸上,看了他好长时间,这才走过来坐下,就坐在了他的身畔。
“你好,我叫艾丽雅,是夸克基金的股权信托代表,全权代表夸克基金处理股东会相应事宜!”艾丽雅一口流利地普通话,说得比普通人还地道呢。
“你也好,我叫吴浩,我代表我自己”,吴浩微微一笑,伸出手去礼貌地与她一碰道。
艾丽雅不禁掩口一笑,“吴先生,您真幽默!”
吴浩笑笑,并没有说话。
他早已经过了那个被漂亮女人夸一句就神魂巅倒、想入非非的年纪了,所以,尽管艾丽雅的这句话让周围所有人甚至都产生了轻微的嫉妒之心,可于他而言,并未放在心上。
见他对自己这般漫不经心,向来自负美丽的艾丽雅不禁轻皱了下眉头,无名愠怒。虽然年纪不大,可她穿越了大洋彼岸,走过许多个国家,阅历极为丰富,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是个男人,眼睛就会盯在自己身上不挪开了,还从来没有见像吴浩这样的男人。
这也让她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挫败感。
与此同时,吴浩身上的儒雅与气度,也让她眼前一亮,上下打量着吴浩,她轻声道,“原来,你就是吴天安的儿子,吴浩。”
“嗯?你知道我?”吴浩眯起了眼睛,转头望向了她,眼中骤然间迸射/出冷电也似的光芒来。
艾丽雅被这眼神一扫,只觉得眼神都刺痛了一下,不觉地向后略仰,这也让她的巍峨更加壮观,甚至还颤儿了两下,旁边一群男人们的眼神也随之波动,丑态落在吴浩眼中,不觉轻哼了一声,暗觉不屑。
大概也是感觉到了自己一群人确实有些失礼了,金志刚轻咳了一声,赶紧站了起来,望向了艾丽雅,伸出手去笑道,“艾丽雅小姐,您好,我们又见面了。”
“嗯”,艾丽雅伸出手去与他一碰便缩了回来,态度倒很是敷衍,也让金志刚有些愤怒,却不敢表现出来。
艾丽雅继续转头望着吴浩,嫣然一笑,“我当然知道你啊,不愧是吴天安的儿子,仅仅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在没有借助任何人力量的情况下,便从一介草根成为一个坐拥百亿身家的商业骄子,您的故事太励志了,足以让任何一个有志青年听到之后都为之疯狂!”
旁边的金志刚几个人听到了她的话,突然间就醒悟了过来,该死,倒是忘了这个年轻人的成长经历了,这样一个横空出世、两年打造百亿身家的妖孽,又岂能是普通人?
可笑,自己一群人还真的就是小瞧了他,以为他不过就是倚仗着吴家的威风,跑到这里来,来个狮子大张口,直接就想吞了天峰集团,却没有想到,一时间难免起了轻视之心,觉得他这么个小年轻的,能有什么本事?
却完全忽略了,人的能力和年纪是根本不成正比的,这样一个两年缔造百亿身家的人,无论放在哪里,都足以堪称恐怖,自己一群人,又有什么资格去小瞧人家?
这一次的跟头,委实栽得有些大。但如果照这么说起来,这个跟头倒也栽得不冤!
那边厢,听了艾丽雅的话,吴浩却是冷冷一笑,“是么?恐怕,不仅仅如此吧?”
“哦?那您觉得,还有什么?”艾丽雅饶有兴趣地问道。
“很简单,我不仅是吴天安的儿子,更是吴天安的继承者,并且今天来是争夺天峰集团来的。所以,您们了解我,我并不意外,甚至,你们把我当做敌人,我才觉得是正常的。”吴浩淡淡地道。
“能有你这样英俊帅气又能力超强的人做敌人,那也是我的荣幸呢”,艾丽雅丝毫没有生气,反倒是满眼欣赏地望着他,格格笑道。
“玛德,老子一群是在这里看你们打情骂俏的吗?拿我们当什么了?”金志刚心下间已经破口大骂了起来,这倒是跟什么羡慕嫉妒没关系了,主要是,现在这可是股东会,而不是别的其他什么!
吴浩却不再理会她,而是转过头去望向了金志刚还有胖墩墩的杨文锋,又看了艾丽雅一看,点了点头,“既然股东们都到齐了,那便开会吧。”
金志刚心底下一阵憋屈,玛德,按理说这个会应该是自己主持的,他可是代表卫爷,怎么现在反倒是让吴浩鸠占鹊巢喧宾夺主了呢?
可吴浩的气场实在太强大了,并且刚才先声夺人,几乎可以说是把他们打了个落水流水,所以,金志刚底气不足,也没敢多说什么。
没办法,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圈子,谁强谁就占据上风说话,谁弱谁就只能听着。
“在开会之前,我想提出一个请求”,吴浩眼神环视了一周,再次说道。
“没想到吴先生也是这般磨磨叽叽不爽利的人啊,这么多事儿,倒真是让我们看走眼了”,金志刚冷冷一笑,出言讥讽道,好歹也要灭灭这小子的威风,别让他这么张狂。
吴浩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突然间一个箭步便已经蹿到了金志刚的面前,一拳便已经抡在了他的脸上,“嗵”地一声,金志刚只觉得满天花开,不过都是血花儿!
ps:今天欠一章吧,明天补。实在太累了,写不动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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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0章 满天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