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姑娘,各位公子哥,大老板,请随便看。小店的鞋子原价五十两银子一双,今天开业大酬宾,仅售十两一双。”
周文景没有与董小宛相认。
装成陌生人一样。
“哈,你们还真是敢,就这种绣花鞋、兽皮靴,市场上二三两银子一双多得是。”
一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看了两眼后,冷笑着嘲讽。
“这位公子不妨细看,市场上可找不到这种品质的鞋子。一分价一分货,小店的鞋子产量极低,就是因为它的鞋底极为特殊……”
周文景亲自上阵。
誓要开个张。
董小宛都已经帮他到了这一步,拉来了一群冤大头。
要是不能卖出去一两双,真对不起她的这份心。
“公子贵姓?”
周文景主攻这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
看此人满身绫罗绸缎材质的衣服,腰间挂有美玉,头顶的发冠更是夺目。想必有些来头,是位家中有矿的主。
“姓孙!”
公子哥与周文景说话很是倨傲。
按礼仪,回答时应该自谦的说,免贵姓孙。
或者答,小姓孙。
直接冷冰冰的回答,姓孙,这很失礼。
通常只有主人对奴仆,或者士绅阶级对平民,才会这么说话。
“孙公子,恕我说句冒犯的话,您的鞋子华而不贵,奢而不实用啊!您走路时,因为鞋子有些不合脚,看上去像跛子。”
重症需下猛药。
周文景不把话说得严重点,怎能让这位孙公子自愿掏腰包买新鞋子?
“混账,你骂谁是跛子?”
孙公子急眼了。
这么多人看着呢。更有心仪的佳人在眼前,说他是个跛子,这让他的脸往哪搁?
“孙公子别上火呀,我只是据实相告而已。不信,您可以走几步让大伙评判。”
周文景才不怕他发火呢。
发火,说明在乎。
一个好人,就算没瘸。被别人当众说成是瘸子,紧张之下,走路必定不正常。
更何况周文景并没有乱说。
孙公子穿的兽皮长靴,可能是鞋子设计不合理,再加上鞋底偏硬,很可能暗中加高鞋跟。所以导致孙公子走路时,一扭一扭的,像个跛子。
“你们帮我看看,走路跛吗?”孙公子怒走几步。
“孙兄,看起来是有点不自然。”
旁边的公子哥委婉的说道。
“好像有点向外崴。”
“孙公子,以前我看你走路挺正常的。会不会,今天穿的这双靴子真有问题呢?”董小宛在旁边助攻。
心仪的女神都这么说了。
孙公子心头发虚。
妈的,今天出大丑了。早知道就不应该穿这双鞋子。
“孙公子,您请坐。”
周文景让孙公子坐下后,取来展架上的一双男鞋。
“来,您换上试试看。”
孙公子没有拒绝。
这些公子哥最要面子。被人当成跛子,他一定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是个正常人,没有残疾。
刚一换上周文景的鞋子,孙公子的脸上露出惊讶表情。
“咦,你这鞋子穿着倒是怪舒服的。”
换好后,他站起身,试着走两步。
“看到没,看到没?我就说了你那靴子有问题吧?现在走路完全正常了,相当帅气。”周文景也顾不上肉麻,狂赞了两句。
“小宛,你帮我看看,怎样?”
孙公子询问董小宛的意见。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今儿个我是信了。孙公子换上这双鞋子后,给人的感觉确实不一样了。”董小宛本就是带着这帮冤大头来照顾周文景的生意。
她自然要与周文景一唱一和,让孙公子买下它。
不过这种事,还不能明着劝。
得有点技术含量。
让孙公子自愿掏银子买下它。并且觉得很值。
“谢谢夸奖。这双鞋子穿着确实很舒服,样式也非常时尚。本公子要了。”孙公子花十两银子,买到帅气,更能不再当‘跛子’。
他觉得这钱花得特别值。
另外还能在这些人面前暗暗炫耀一把财力,更是让他开心。
十两银子一双的鞋子,可不是谁都买得起。他却能够眼皮都不眨的买下来,这便是实力。
“感谢孙公子惠顾!小店的每一双高档鞋子都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还请您到柜台前配合登记一下个人信息,方便我们建立售后服务卡。若是三个月之内,鞋子出现质量问题,可随时找我们。”
周文景成功卖出了第一单,内心激动。
只要有人穿着他的鞋子出现在公共场合,他有绝对的信息,名气很快就会打响。
到时候,将会有源源不断的订单。
登记完毕后,孙公子也是豪爽的掏出一个大银锭买了单。
“您换下来的旧鞋,还有这个配套的原木鞋盒,小店派人直接给您送到府上如何?”周文景把服务做到最优。
“嗯,你们的服务非常不错。本公子今儿很高兴,这是给你们的额外赏钱。”
一块碎银子扔在桌上。
估计至少有一钱重。
一钱银子可是相当于一百文呢。
这位孙公子出手还真是阔绰。
“谢谢孙公子厚赏!”
周文景与老陈赶紧道谢。
这么多钱,远超把旧鞋送回府上的跑腿费。
如果路程不远,两文钱有大把的人愿意跑这个腿。
“小宛,这家鞋店的鞋子非常不错。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我送你一双。”
孙公子穿上新鞋,心里美滋滋。
灵机一动,便想着趁此机会,拉近与董小宛的关系。
平时,他们这些公子哥,富商,听董小宛弹曲,或者看她跳舞,高兴了,也会打赏银子或者送些礼物。
“那多不好意思呀!”
董小宛嘴上推辞,美眸却是盯着其中一双绣花鞋。
“宝剑配英雄,好鞋就该赠美人。”
孙公子把她的细微表情看在眼中。
直接对周文景道“把那双绣花鞋拿给董小姐试试,若是合脚,我一并买下。”
董小宛换鞋子,却有些羞赧。
在古代,女子特别保守,脚不会轻易给外人看。
好在她的脚上穿着袜子。
周文景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设计店铺装修时,倒是疏忽了这一点。
今晚得请工匠增设一个换鞋的小间,保障女孩子的隐私。
董小宛换好鞋子后,开心的转了一圈。
眉角笑开了花。
不过因为她戴着面纱,看不到脸部表情。
“哇,真的是非常不错耶!我还从来没穿过这么舒服的鞋子,走路也特别轻灵。”她这次是真心夸赞周文景制造的鞋子。
古代的鞋底一般都是由革纸、布、毡、木这几种材料制成的。
哪比得上橡胶鞋底啊!
“小店的鞋子还有一个优点,踩在有水的地面上,只要水没有漫过鞋底,就不会有事。”
周文景发现其他公子哥,富商们,似乎也对他制造的鞋子产生了兴趣。
他抓住机会介绍鞋子的另一个优点。
“剩下的这双绣花鞋我要了。”
一直没吭声的富商王老板,直接把另一双绣花鞋拿在手中。
难道他也准备送一双给董小宛?
看着不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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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惊喜就在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