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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惊喜就在一瞬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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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姑娘,各位公子哥,大老板,请随便看。小店的鞋子原价五十两银子一双,今天开业大酬宾,仅售十两一双。”

周文景没有与董小宛相认。

装成陌生人一样。

“哈,你们还真是敢,就这种绣花鞋、兽皮靴,市场上二三两银子一双多得是。”

一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看了两眼后,冷笑着嘲讽。

“这位公子不妨细看,市场上可找不到这种品质的鞋子。一分价一分货,小店的鞋子产量极低,就是因为它的鞋底极为特殊……”

周文景亲自上阵。

誓要开个张。

董小宛都已经帮他到了这一步,拉来了一群冤大头。

要是不能卖出去一两双,真对不起她的这份心。

“公子贵姓?”

周文景主攻这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

看此人满身绫罗绸缎材质的衣服,腰间挂有美玉,头顶的发冠更是夺目。想必有些来头,是位家中有矿的主。

“姓孙!”

公子哥与周文景说话很是倨傲。

按礼仪,回答时应该自谦的说,免贵姓孙。

或者答,小姓孙。

直接冷冰冰的回答,姓孙,这很失礼。

通常只有主人对奴仆,或者士绅阶级对平民,才会这么说话。

“孙公子,恕我说句冒犯的话,您的鞋子华而不贵,奢而不实用啊!您走路时,因为鞋子有些不合脚,看上去像跛子。”

重症需下猛药。

周文景不把话说得严重点,怎能让这位孙公子自愿掏腰包买新鞋子?

“混账,你骂谁是跛子?”

孙公子急眼了。

这么多人看着呢。更有心仪的佳人在眼前,说他是个跛子,这让他的脸往哪搁?

“孙公子别上火呀,我只是据实相告而已。不信,您可以走几步让大伙评判。”

周文景才不怕他发火呢。

发火,说明在乎。

一个好人,就算没瘸。被别人当众说成是瘸子,紧张之下,走路必定不正常。

更何况周文景并没有乱说。

孙公子穿的兽皮长靴,可能是鞋子设计不合理,再加上鞋底偏硬,很可能暗中加高鞋跟。所以导致孙公子走路时,一扭一扭的,像个跛子。

“你们帮我看看,走路跛吗?”孙公子怒走几步。

“孙兄,看起来是有点不自然。”

旁边的公子哥委婉的说道。

“好像有点向外崴。”

“孙公子,以前我看你走路挺正常的。会不会,今天穿的这双靴子真有问题呢?”董小宛在旁边助攻。

心仪的女神都这么说了。

孙公子心头发虚。

妈的,今天出大丑了。早知道就不应该穿这双鞋子。

“孙公子,您请坐。”

周文景让孙公子坐下后,取来展架上的一双男鞋。

“来,您换上试试看。”

孙公子没有拒绝。

这些公子哥最要面子。被人当成跛子,他一定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是个正常人,没有残疾。

刚一换上周文景的鞋子,孙公子的脸上露出惊讶表情。

“咦,你这鞋子穿着倒是怪舒服的。”

换好后,他站起身,试着走两步。

“看到没,看到没?我就说了你那靴子有问题吧?现在走路完全正常了,相当帅气。”周文景也顾不上肉麻,狂赞了两句。

“小宛,你帮我看看,怎样?”

孙公子询问董小宛的意见。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今儿个我是信了。孙公子换上这双鞋子后,给人的感觉确实不一样了。”董小宛本就是带着这帮冤大头来照顾周文景的生意。

她自然要与周文景一唱一和,让孙公子买下它。

不过这种事,还不能明着劝。

得有点技术含量。

让孙公子自愿掏银子买下它。并且觉得很值。

“谢谢夸奖。这双鞋子穿着确实很舒服,样式也非常时尚。本公子要了。”孙公子花十两银子,买到帅气,更能不再当‘跛子’。

他觉得这钱花得特别值。

另外还能在这些人面前暗暗炫耀一把财力,更是让他开心。

十两银子一双的鞋子,可不是谁都买得起。他却能够眼皮都不眨的买下来,这便是实力。

“感谢孙公子惠顾!小店的每一双高档鞋子都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还请您到柜台前配合登记一下个人信息,方便我们建立售后服务卡。若是三个月之内,鞋子出现质量问题,可随时找我们。”

周文景成功卖出了第一单,内心激动。

只要有人穿着他的鞋子出现在公共场合,他有绝对的信息,名气很快就会打响。

到时候,将会有源源不断的订单。

登记完毕后,孙公子也是豪爽的掏出一个大银锭买了单。

“您换下来的旧鞋,还有这个配套的原木鞋盒,小店派人直接给您送到府上如何?”周文景把服务做到最优。

“嗯,你们的服务非常不错。本公子今儿很高兴,这是给你们的额外赏钱。”

一块碎银子扔在桌上。

估计至少有一钱重。

一钱银子可是相当于一百文呢。

这位孙公子出手还真是阔绰。

“谢谢孙公子厚赏!”

周文景与老陈赶紧道谢。

这么多钱,远超把旧鞋送回府上的跑腿费。

如果路程不远,两文钱有大把的人愿意跑这个腿。

“小宛,这家鞋店的鞋子非常不错。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我送你一双。”

孙公子穿上新鞋,心里美滋滋。

灵机一动,便想着趁此机会,拉近与董小宛的关系。

平时,他们这些公子哥,富商,听董小宛弹曲,或者看她跳舞,高兴了,也会打赏银子或者送些礼物。

“那多不好意思呀!”

董小宛嘴上推辞,美眸却是盯着其中一双绣花鞋。

“宝剑配英雄,好鞋就该赠美人。”

孙公子把她的细微表情看在眼中。

直接对周文景道“把那双绣花鞋拿给董小姐试试,若是合脚,我一并买下。”

董小宛换鞋子,却有些羞赧。

在古代,女子特别保守,脚不会轻易给外人看。

好在她的脚上穿着袜子。

周文景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设计店铺装修时,倒是疏忽了这一点。

今晚得请工匠增设一个换鞋的小间,保障女孩子的隐私。

董小宛换好鞋子后,开心的转了一圈。

眉角笑开了花。

不过因为她戴着面纱,看不到脸部表情。

“哇,真的是非常不错耶!我还从来没穿过这么舒服的鞋子,走路也特别轻灵。”她这次是真心夸赞周文景制造的鞋子。

古代的鞋底一般都是由革纸、布、毡、木这几种材料制成的。

哪比得上橡胶鞋底啊!

“小店的鞋子还有一个优点,踩在有水的地面上,只要水没有漫过鞋底,就不会有事。”

周文景发现其他公子哥,富商们,似乎也对他制造的鞋子产生了兴趣。

他抓住机会介绍鞋子的另一个优点。

“剩下的这双绣花鞋我要了。”

一直没吭声的富商王老板,直接把另一双绣花鞋拿在手中。

难道他也准备送一双给董小宛?

看着不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七章 惊喜就在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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