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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卷 、特战之旅_1054、车里藏着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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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小勇没有走,正在门口等着吴和平。见吴和平与林阁一起出来,南小勇犹豫,上不上前打招呼。

不等南小勇说话,林阁直接问道,“小勇,今天有时间吗?”

南小勇怔了一下,不知林阁话里的意思,上班时间,什么叫有没有时间,即使是坐办公室,那也是工作。不过,他没敢说,立即回答,“有”。对他而言,只要今天不值班,那就是有时间。

“好,跟我去办件事。”林阁脚步不停地说。

林阁在头里走,吴和平和南小勇两人在后面紧跟。

南小勇小声问吴和平,“和平,你们,这是去哪?”

既然林阁都没跟南小勇说明原委,他也不好多嘴,只能哄着南小勇说,“既然林队让你跟着去,跟着就是了。”

嘿,这俩人啥意思,明明有事,谁都不说,一个比一个瞒的死,一点口风不露。他想要从吴和平嘴里再掏点什么出来。一转头,看见林阁扫了他一眼。南小勇赶紧闭嘴。

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只要领导不告诉你,那你就少打听,让干啥就干啥,这是保密。虽说南小勇不直接归林阁管,但人家让你跟着去,那还用问,不是办案,还能有啥。既然是办案,那就得守纪律。

没办法,南小勇只好把刚吐露出嘴的话收回,用手点着吴和平,那意思是在质问他,你不够哥们,有事瞒着,等着没人时,看我不收拾你。

吴和平微微一笑,并没在意,他明白南小勇是啥意思。

这便是铁杆同学的关系,不用明讲,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知道对方是啥意思。对与不对无所谓,只要感情在那,说什么都无所谓,打两拳,干一架,又当如何。

林阁直接把两人带到“213”吉普车跟前,等到吴和平与南小勇都上了车,林阁直接发动,一给油门,“213”不用待速,直接起步,轰出了局里的大门。

汽车一上路,瞬间加入了城市街道上的车流中,转眼间没了踪影。

南小勇在车窗里向外看,这时发现,车怎么越来越少了,而且他们去的方向是郊外。南小勇心内不由的一阵忐忑,在心里嘀咕着,“这是要去哪,他们想要干嘛?”

林阁似乎猜到了南小勇的想法,一边开车,一边对他说:“小勇,我是带你办一件案子,一件不便于让更多人知道的案子。”

南小勇一听说是件不让更多人知道的案子,立马心里产生疑惑,什么才算是不让更多人知道的案子,只有保密性非常强的案子才属于这一类,那是什么局的职责。而林阁是刑警,他的案子即使要保密,那也是对当事人而言,而他是警察,虽说是在派出所,但很多刑事案子都是从他们手里过的。什么叫没见过,为什么林阁此时却跟自己这么见外呢!有话不说透,莫非,他真的是在办什么秘密案件吗!

林阁见南小勇半天不说话,知道他在大琢磨,转向吴和平说:“和平,跟他讲一讲,否则他一直都稀里糊涂的。”

随后,吴和平便把他跟林阁说的情况,又跟南小勇说了一遍。

南小勇没听完就傻了,怀疑地说:“什么,在咱这个城市,还有这样的事?”

吴和平庄重地点点头。

南小勇不再说话,转入思考。他意识到吴和平说的肯定是真的,他也知道吴和平是特种兵,见过很多特殊的案子,也接触过国外的一些犯罪分子,没有理由不相信,但还是有点疑问,接着问吴和平:“那咱们,是去干啥?”

吴和平毫不犹豫地说:“去侦察,想办法阻止住,绝不能让他们把人带出国外。”

“为什么不向局里汇报,这样岂不是更好。”南小勇提示着,因为他还是有点不放心。

林格一边开车一边讥笑地说:“人家当然汇报了,可结果,他是人微言轻,没人信。”

“是不是,领导没相信你,你们就要自己干?”南小勇盯着吴和平问,他觉得这不是件小事,擅自行动,也许会惹出大麻烦。

“没办法,”吴和平无可奈何地说:“他们可能今天就要把人弄走,一旦出了海关,到了公海上,再想把人弄回来,那就难了。”

林阁一旁打趣地插上一句:“如果我不跟着,这小子还想自己干呢!

南小勇怀疑地看向吴和平。

不用问,他也相信林阁说的。吴和平胆子大,又有特殊技能,这件事,他真的敢干。不过,这样一来危险就大了。南小勇已经从吴和平嘴里得知,干这些事的可是国外的人,出手不会仕慈,不然,他们也不会被派到这。而且,那些人有很多帮手,还有武器,吴和平一个人不行,即使加上他和林阁,恐怕也不行。

南小勇联想到了吴和平前几天在歌舞厅那一幕,还真为吴和平担心,这要是被人家打死,再来个毁尸灭迹,这人也就算是没了,上哪找去。他可是独生子,这个损失不得了。

他越想,越心惊。不过还好,现在有他和林阁赔着,多一个人多份力量,吴和平最起码不会是单枪匹马了。

就冲这个,我也得跟着去。不过,他还有点放不下,就是他没请假,万一所长找他,他怎么办,能说实话吗!

林阁不愧是刑警,人是鬼精鬼精的。他只是从后视镜里看见南小勇半天不说话,一楞神的功夫,便猜到他想什么,担心什么,于是说,“是不是担心你们所长找你?”

“是”南小勇毫不隐晦地说。

“没事”林阁说,“一会到前面,找个地,我给他打电话,就说我把你带走了。”

一听这话,南小勇高兴了。

什么原因能让刑警支队长带着自己一起走呢!当然只有办案。这说明人家看中了他,准备用他,同时也证明,他南小勇不是菜鸟,还能参与办刑事案。

这是南小勇一直梦梦寐以求的事。只要跟着林队长出来办这一次案,如果办的漂亮,那进刑警队的事便板上钉钉。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担心派出所长给他眼眼罩戴吗!不会,有刑警队长罩着,看谁敢。

随后,南小勇立马来了精神,巴结林阁说:“林队,你放心,以后我就跟着你,你指哪,我打哪。”

林阁心里想,这小子还很会来事,脑子转的够快。不过,培养一名好干警不容易,油头滑脑可不行,那得是一块好料,就像吴和平似的,即要勇敢,又有作为,敢担挡,还有能力,拍马屁的兵始终难成大气。

“那看你表现吧!就从今天起。”林阁不轻意间,向南小勇发出了信号。

“行,那就看我表现。”南小勇从后座上抬起屁股,欠了欠上半身,一副恭敬的态度。说完,他不自然地看向副驾驶位子上的吴和平。

吴和平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两眼注视前方,目光游移中不知他在想什么。

林阁要去的地方,是吴和平跟他讲的,具体在什么位置他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吴和平在崔恒传屋里发现一张地图。上面有两个用红笔标出的特殊符号,一个是天堂歌舞厅,一个是市外郊区的一个地方。

吴和平出去当兵几年,这个城市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区在扩大,原来的土地、荒野建了很多房子,街道也扩大了许多。也就是说,现在的城市虽然是他的家乡,但他并不是很熟悉,特别是对郊外。

而林阁恰恰相反,无论城市怎么变化,每一个角落都没能逃得过他的法眼,只要报上村名,地点或者机关厂矿的名字,他立即就能找到,这便是他当刑警与众不同的地方。

因此,吴和平在另一张地图上只标出了那个地点后,林阁便知道他座落在哪,要走那条路,一路上根本不用吴和平来引导。

因此,这一路,这辆车从没停过,直接朝着预定目标一路驶来。

有人问了,既然吴和平看过那张地图,为什么不把他拿出来。

那可不行,万一被崔恒传发现怎么办。如果他发现那张图没了,自然会产生警觉,如果他认为有危险,肯定要转移。如果把这些人再转移走,再去找他们,恐怕会更难。有了防备,必然会增加很多手段。从各方面讲,为侦破这个案件,无疑会增加很多负担。

吴和平经过特种训练,过目不忘的本事他是有的。即使这次不是林阁开车,就是自己来,他也能摸到这。

城市地图有的是,虽便找一张就可以,只要找到上面的点,找到这个地方不难。

接下来,就是他们如何靠近的问题。

汽车可不能直接开过去,没有预约,冒然进去,必然会被人发现。

一般这样的组织,其敏感性会超强,警惕性也超高,只要有一点点瞄头不对,都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变化。

这时,从后面开过来一辆奔驰商务车。

从高速路下来后,这是一条省道,来往的车辆不是很多,越往前走,目标越明确,如果不是有意识地去前面某一个地方,过路的车真的不是很多。所以,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看起来很显眼。

眼看那辆商务越来越近,大有超过“213”的可能。

林阁发现那辆车行驶的状态不太正常,于是提醒车里的吴和平与南小勇:“你们俩低下头。”

吴和平也觉察出这辆车有问题。

因为这辆车开始出现在“213”后面时,他即可以超过去,或者在后面跟着,由于速度不快的原因。

但是,在高速公路上,林阁就发现了这辆车,本来是很快的,是在很远的地方不仅追上了林阁的车,而且大有超车的劲头。可当他发现林阁这辆车下高速公路后,反而,它把速度降了下来,一直在后面跟着,这便引起了林阁的怀疑。

索性,林阁也装做认不清路的样子,将车速放慢,甚至走走停停,又像是看风景,又想是迷路。

终于,这辆商务车赶了上来。

林阁看见,商务车全身的车窗贴的模很厚,也很黑,从外面一点看不出里面的情况,就像是戴着一只水银眼镜,反射面非常强烈,但思毫不影响眼睛的视觉,**是单方面的,只能向外,不能向里。

因此,林阁什么都看不到,连开车的司机,他都没看清。很快,这辆车便从“213”的车身一闪而过。

林阁没看清人家,可车里的人却认出了他。

商务车车里只有两人。前面是一个司机,后面座位上是崔恒传。

在两车交汇时,崔恒传有意地向“213”车里看。但他除了看清林阁一个人在开车外,什么都没看到。因此,他也只认定林阁是一个人在开车。

崔恒传觉得林阁眼熟,似乎在哪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这也很正常,在一个城市里,难免对某一个不太熟的人看过一两次。第一次看到时,无所谓,都是路人甲。第二次看到后便觉得脸熟,好像见过。当第三次看到了,便觉得这人可能住的地方,或者工作单位离自己不远,这也无所谓,因为,大家都是熟视无睹,似空见惯。

此时,崔恒传对林阁就是这样的感觉。因此,他也没觉得什么,商务车就这样过去了。

就在两车擦身而过时,林阁车内的手机响了。

这手机响的不是地方,是从正低着头隐身的南小勇身上发出来的。

声音很大,因此,他还是被一闪而过的崔恒传听到。

不由得,崔恒传转头向这里看。似乎让他有些警觉,因为他发现,这手机声音不是从驾驶室位置发出的,而是从后座上,难道说后座上还有人。他没看到,说明那个人是隐藏着的。

崔恒传本就是个多疑的人,这样一想,后面的这辆车肯定有问题。

于是对司机说:“停车。”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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