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哥哥在一条深邃的大路上向我招了招手。
我追了上去,但是追不上他,就消失了,这时候我看见大路上面有一条小路,那小路给我的感觉,可以让我回去,让我了解到底发生什么了。
姜笙再次定睛看去丁铮身上的衣物,内心暗道:“你多亏了你这校服了,这家伙校服运动装清一色的红,连运动鞋都是红色的,我知道你为什么能看到那条小路了”。
红色正好与白色相反,他并不是一种静寂的颜色,他代表着躁动,可以撩起死者的怨念,让死者怨上加怨,当怨念极深的时候,就会变成厉鬼,从阴阳路返回人间。
“小妹妹,虽然我不是什么神仙,但是你在人间溜达是不行的,这样你给我指路,我去你家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如果解决了哥哥送你去轮回好么”?姜笙看着她,缓声道。
她一对大眼睛仔细的观看姜笙真诚的面孔,缓缓点了点头。
现在时间凌晨一点两点左右,伴随着夜色姜笙在丁铮的指引下,来到了一处高档别墅小区,看了看门口保安厅内瞌睡的保安,姜笙一个箭步从护栏直接飞身而过。
站稳脚步,看向一旁身体直接穿透过来的丁铮,不禁叹道:“真方便啊。”...
“哥哥,你跟着我”,说罢丁铮缓缓飘去东北方向,姜笙跟在她身后,一路上速度奇快。
跟随丁铮来到一栋别墅外,姜笙靠近就嗅到了一丝极其明显的血腥之气,这股气息异常冲鼻,虽然说正常人闻不到。
但是对于姜笙来说就属于恶臭了,不悦的捏住鼻子,暗道:“这里到底死了多少人,血腥味怎么这么重”,皱了皱眉头。
姜笙双目扫过别墅,低声道:“我先看看里面怎么样,千里玄镜瞳过千里”,说着双手画圆在面前虚空画出一个暗金色的光圈,最后双手撑开光圈慢慢实体凝聚出一个镜子一般的物体。
姜笙伸出手指一点镜子,随着他的指引,把镜子按在自己双眼之上,随后眼中顿时金光闪出。
走到墙根,扶着墙面暗金色的眼睛向着墙壁内轻微一瞪,顿时里面清晰无比,连墙上有没有苍蝇都能看得到。
姜笙的目光扫去,二楼上卧室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扫出卧室看去其他房间。
随着眼神的透入,穿过大厅跨过暗门,姜笙眼光进入地窖的瞬间,一股恶心的反胃之感从腹中忍不住的涌了上来。
“我去....这也太恶心了”。
姜笙扶着墙,强忍着自己不吐出来。
刚才进入的一瞬,姜笙所看到的好似炼狱般的血池,小小的地窖光是人头堆在角落就已经不下数十个,残肢更胜,而那个男人还在切割着一个人的身体。
还有那一地粘稠的血液,姜笙看到男人从上面走过,黏的一脚都是。
“那只妖”,姜笙在视角进去的时候就看到了那只躺在地上,嘴里还在不断咀嚼的女人。
“进去”,姜笙攥拳,强忍内心恶心反胃的感觉,走到门外,一脚踹开别墅大门,大步走了进去,丁铮在后面跟随没有作声。
里面的人仿佛十分专心一样,根本没有发现。
姜笙直奔地窖的暗门,用手感觉了一下,钢筋混凝土所筑。
抬起左脚直接大力踹出,“轰隆”一声,混凝土的墙面连接着暗门,被他一脚直接踹出来一个巨大的窟窿眼。
察觉到上方的异响和震动,女子停下咀嚼抬头望去,而男子根本没有感觉到还是在不断的切割人体,准备送入女子口中。
一股刺鼻且又浓郁血腥味直接窜进鼻腔,姜笙闻到难受的用手臂阻挡气味,厌恶的看向二人。
男人看到走下来的姜笙随后一愣,没有犹豫抄起手中的刀具,就向着他冲了过来。
双眼浑浊且疯癫,现在的男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为了私欲家中藏妖,草菅人命,连自己的亲生女儿和儿子都能下得去手,这种人,现在也可以称之为人魔。
姜笙右手骨骼“嘎巴”一响,对着短刀就是一拳,庞大的冲击直接将男子冲飞,地面上的血液都掀起一震波动。
但是踏上地窖地面之后,那种恶心的感觉更为浓重,每走一步都是连带着已经快凝固的血液。
姜笙低声道:“这已经残杀了多少人,才能让地面上凝聚将近五厘米的血液”,皱着眉头看向女子,“妖还敢现世食人,蛊惑人心,你真不怕有人找上门来么”?
谁知道女子见姜笙发问,没有任何紧张,而是温柔的看着被姜笙击到墙边的男人。
转过头,缓声道:“阁下是道家吧,从你进门我就察觉到你身体散发的道力了,我也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丁财只是被我蛊惑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笑容没有丝毫减少,身上荧光闪烁,她的身体慢慢退化成为本体,一只巨大的河蚌足有两米多宽,半米多高,河蚌打开其中出现女子身体。
“婉儿,你不能死”,这时候一边的丁财爬了起来,好似用尽了力气,从血浆之中连滚带爬的抱在河蚌上。
“婉儿,你不能死,你要是死了谁给我珍珠啊,哈哈哈,大珍珠”~
男子癫狂,双眼赤红浑浊的不知道是不是神智还不清晰,“小子你知道珍珠多值钱嘛”?男人看向姜笙一脸认真的说道。
“这别墅,车子!!哪一个不需要钱!女儿女儿要钱,儿子要钱,没有钱你让我怎么办!这个社会,没有钱你就是个垃圾,你就是个社会的蛆虫,没有钱你就什么都没有”。
“那些无辜的人就该死吗!就该为了你的钱财而付出生命”!?姜笙反问道,怒气绕上心头。
谁知道男子声音更大的喊道:“他们该死,让他们瞧不起我,哈哈哈哈,不过我有了婉儿,我再也不会缺钱了!他们就应该成为婉儿的养分,就该死”!
“那你女儿呢!!儿子呢”!!姜笙喝道。
这一声十足让丁财愣住了,双眼浑浊也散去几分,但是很快那股清晰再次消失,狂笑着“你管得着吗,你是哪里来的,你算那根萝卜葱啊”。
姜笙摇了摇头,眸中杀意闪过,轻声道:人之心,“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詖行、放淫辞,引欲撑。
“你已入魔,我不能让你为祸人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四十章:人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