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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8 章 晋江文学城首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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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牙山下,诺伯特·雅格正虚弱地伏在马上赶路。

出发前,他收到了雅格公爵的来信,在信上,雅格公爵对他迟迟得不到霍顿公爵芳心一事再次大发雷霆,并冷酷地说,雅格家已经有足够多的废物在浪费粮食了,既然他这么废物,就好好待在霍格斯郡过一辈子吧,不用想着回雅格家了。

为此,雅格公爵已经派人把他在雅格家的所有用品都一起打包送过来了。

这也意味着,雅格公爵已经彻底放弃诺伯特了。

然而与此同时,诺伯特却还收到了来自雅格公爵特殊渠道的密信,那是夹在信件普通用词的里的密语,只有雅格家族的人才会学习这项密语,这也成为雅格家在信息传递上的一项优势。

在密信中,雅格公爵暗示诺伯特借着接取自己用品的机会,尽快去黑死山脉脚下原属于雅格郡的舒米尔城一趟,到达之后,自然有人接应他。

舒米尔城位于黑死山脉的另一边,在这次霍格斯郡抵御雅格郡入侵的战争中,被克劳德一口气连城带附近的附庸小镇一起打了下来,现在已经成为霍格斯郡的领地了。

舒米尔城位于黑死山脉脚下,霍格斯郡的人或许不知道这座城的真正意义,但是作为雅格家族的直系子弟,诺伯特却知道,舒米尔城对雅格郡有着特殊的功能——它是当初黑死病大流行时期特意建立的用来阻拦黑死病人从黑死山脉里跑出来的要塞。

当初雅格郡的黑死病人最后都被赶进了黑死山脉——黑死山脉因此得名。

前后绵延几百里的黑死山脉足够幽深也足够危险,想要翻山越岭到达黑死山脉另一侧的霍格斯郡,即使是身体强健的成年人也需要十天以上,更别提是感染黑死病的病人。

黑死山脉中野兽密布,地势复杂,作为病人的感染者一旦被赶进山里,失去了照顾和食水,不管能不能熬过黑死病,他们都必死无疑,唯一的活路就是从黑死山脉中冲出来。

为了防止这些人偷偷从山中跑出来找吃的或者报复山外面的健康人,雅格郡当时的领主特意建立了舒米尔要塞,专门用来击杀从山里跑出来的黑死病病人。

舒米尔城有着这么特殊的过往,现在又是这么特殊的时期,明知道雅格公爵对霍格斯郡有所图谋,诺伯特不得不想到雅格公爵在这时候让他前往舒米尔城的深意。

作为阻拦击杀黑死病人的要塞,除了黑死病,舒米尔城还能有什么可以用来对付霍顿公爵的?

雅格公爵或许想的很好,他现在是不被重视的人质,但是至少现在他已经在霍格斯郡呆了四个多月,对霍格斯郡,对霍顿公爵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霍顿公爵对他也不那么防备了,让他在这个时候趁其不备给霍顿公爵投放黑死病,对方一定猝不及防。

虽然上次霍格斯郡爆发黑死病被霍顿公爵成功遏制的消息诺伯特也听说了,但是诺伯特和雅格公爵一样,不相信霍顿公爵真的有治愈黑死病的能力,毕竟那是神罚。

他们都认为霍顿公爵一定是足够冷酷决绝,在黑死病爆发初期就利落地将所有可疑的人全部处死了,一个不留。

帝国的人曾经和黑死病战斗了上百年,虽然始终没能找到战胜它的办法,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只要身上携带疫病的人都死光了,其他人不再接触感染者,疫病自然会停止。

他们认为这才是霍顿公爵解决黑死病的措施,也是霍顿公爵没有被黑死病威胁到生命的原因——上一次郡南的黑死病爆发的时候,霍顿公爵一开始不在郡南,她是后来才去的郡南。

可是如果将黑死病直接在她身边爆发呢?

结果想也知道。

雅格公爵的打算很不错,可惜,他诺伯特已经不是当初离开雅格郡时那个诺伯特了。

所以,在察觉了雅格公爵可能的打算之后,诺伯特立刻找上了陆瑶,说出了雅格公爵的密信和他的猜测。

得知雅格公爵手上有黑死病传染源,陆瑶并不惊讶,她早就猜到上次郡南的黑死病和雅格公爵有关了,她只是没想到,上次雅格公爵投放黑死病对付她已经失败了一次,现在还敢再试一次。

也是,那可是黑死病啊,黑死病这样可怕的东西,在不明白它的原理下,想要将它留存下来,又不能真的让它传播开来,代价必然可怕,背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命和罪孽。

而上次他们因为消息滞后投放黑死病位置错误,计划从一开始就失败了,事后得知消息的雅格公爵一定很恼怒吧,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如果不能得到相应回报,雅格公爵又怎么会甘心呢?

所以他才费尽心机从战败开始就布下这么大的一个局。

不管诺伯特能不能娶到她,他都会得到霍格斯郡,如果诺伯特能娶到她那自然是最好,即使不能,那也能利用懦弱愚蠢的诺伯特降低她或者她身边人的戒心,最后通过他将黑死病带到她身边。

恐怕从他得知诺伯特没能博取到她的好感开始,他一次次给诺伯特传来的信就是在为这一次让诺伯特去舒米尔城做铺垫了。

好狠的计策,好毒的心!

陆瑶的将信纸拍在桌上,看着忐忑的诺伯特道:“不用猜了,就是你说的那样。也许你听说了霍格斯郡去年八月爆发黑死病的事,那一次的黑死病,也是你那位好哥哥的手笔。看来上一次没能把黑死病投到我面前让他很不甘心么,要特意派个人到我身边来精准投毒。”

眼看着陆瑶的目光越来越冰冷,特地前来说出自己猜想的诺伯特顿时冷汗直冒。

不比霍顿公爵从一开始就是雅格公爵的目标,他在被雅格公爵派来的时候,对方可没说过,这个目标要用他的命去填。

诚然对方时时刻刻都在表达出“你完不成目标就不用活着回来见我”的意思,但是威胁是一回事,直接采取了措施又是另一回事。

他万万想不到,雅格公爵会用他当人肉炸弹。

黑死病是那么好掌控的东西吗?要想把它运到霍顿公爵身边,他这个“人质”必须一路在场,可黑死病一旦爆发开,他又怎么逃?他逃得掉吗?雅格公爵这是逼他去死啊。

君不见雅格公爵自己都把存放黑死病的地方建在靠近霍格斯郡这一边,他自己住在雅格郡另一头,离得远远的,从不往这里跑,连打仗的时候都是让隔着好几代亲的堂弟侄子上阵。

他当初就奇怪了,虽然当时大家都不怎么重视霍格斯郡,但是雅格公爵也太撒手掌柜了吧,他不仅没上前线,他连军队后方都不在,而是呆在大后方老远老远的城里。

原来真正的理由在这里——这边存着黑死病。

诺伯特捏紧了拳头,目光渐渐扭曲,原本他还对霍顿公爵的建议偶尔有动摇——

那毕竟是镇压了他一辈子的哥哥,长达二十多年的训.诫和恐吓让他把对他的恐惧印在了灵魂深处,每每听到雅格公爵的名字,他就会本能地畏惧,继而本能服从,即使是死——雅格公爵早就让他知道过,这个世界上有的是比死更恐怖的东西。

如果不是霍顿公爵之前和他的对话,如果不是霍顿公爵对他展示过的绝对实力,如果不是对方让他看到的战胜他之后的巨大利益,他一定,一定,即使要他死,他也不敢背叛雅格公爵。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诺伯特蓦的松了口气,他直视着霍顿公爵,自嘲道:“很显然,我那位哥哥并没有考虑我这个投毒工具的命,我在我哥哥那里,恐怕已经是个死人了。”

他的眼里带了决绝和阴冷的恨意:“请下令吧,公爵,您需要我怎么做?即使是死,我这条安静听话了一辈子的狗,也得狠狠咬主人一口,才不算白活一回啊。”

陆瑶望着忽然坚决起来的诺伯特,勾了勾嘴唇:“一开始我就说过,我不需要你去死,也不需要你替我去和雅格公爵面对面硬碰硬。”

“听你哥哥的话,去舒米尔城吧。”

“记住,我和你哥哥不一样,我不需要我的人靠恐惧活着,我也不需要我的人为我而死,对我而言,活着的人,作用才是最大的。人活着,什么都会有可能。”

霍顿公爵的话还回荡在耳边,诺伯特被风吹得头痛欲裂的脑袋稍微清醒了一些,出发的时候他就隐隐觉得身体有些不对劲,但是为了不耽误霍顿公爵的布置,他强压下了这份不适,隐忍着出发了。

但是等上路后,他的身体状况变得更坏了。

从郡南走大道快马前往龙牙山需要走一天一.夜,出发的时候他只是不太舒服,等队伍到了龙牙山下,他已经开始觉得头重脚轻,头痛虚弱起来。

为了尽快赶到舒米尔城,也为了通过龙牙山的小道,他只能骑马,如今他半趴在马背上,觉得自己摇摇欲坠,随时都可能从马背上跌下。

跟随他一起前往舒米尔城的有他的贴身侍从和他从雅格郡带来的四名普通随从,剩下的都是霍顿公爵送给他的随从和护卫。

但是霍顿公爵真正要办事的人并不在这支队伍里。

诺伯特身边的人除了常年贴身服侍他的两名侍从已经被他驯服,其余人都是雅格公爵的眼睛,为了不被人发现异常,他们跟在后面。

贴身仆人看出了他的身体不适,在路上就担忧地问过他,但是他强撑着说到舒米尔城只需要两天一.夜,等到了舒米尔城再说,仆人知道他的脾气,也没劝他,只是一再催促队伍加快速度。

但是到了龙牙山下,他还是有些坚持不住了。

不远处的河流在他的视线中渐渐变成两条,他像是陷入了冰火两重天之中,一会儿是冷,一会儿是热,一会儿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上也痛了起来。

剧烈的痛苦让他无知觉地低声闷哼起来,他眼前渐渐出现了黑光,视线越来越模糊,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眼前彻底一黑,耳边听到模糊的惊呼声,但是下一秒,他就失去了意识。

模糊间,他仿佛听到有人在喊三个字——“黑死病”。

雅格郡,维克多港。

繁荣富饶的维克多港中,属于雅格家的府邸正在进行一场喧闹的舞会。

雅格家的大厅里乱糟糟的,贵族们分布在大厅各处,有的在跳舞,有的在吃东西,有的在高谈阔论,时不时发出巨大的哄笑声。

这里是名流和贵族的最大交际场,也是巨额的订单和交易成交的场所,最昂贵的商品和最先进的技术都在这里被交易,这是维克多港真正的名利场。

这当中,一个名叫尤利西斯的年轻人成为了其中一个社交圈子的中心。

他们在谈论的是他带来的一件新设备,叫做活字印刷机。

这种神奇的活字印刷机拥有非常高的印刷效率,只需要买齐一套设备,就可以印刷所有的书籍,因为它的字母竟然是分开的,而不是像过去的印刷厂一样用雕版进行印刷!

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的印刷方式,但也是跨时代的新技术!

要知道,之前他们虽然已经有了雕版印刷技术,但是雕版过程耗费的时间和人力都很大,印一页书就得雕一份模板出来。

印一本足有三百页的《帝国法》,需要雕刻师父雕整整三百张雕版,而且雕版因为要一次性雕完一页书,中间只要雕错一个字,整张雕版就废了,又得重新雕一遍。偏偏一张纸上有那么多字,雕错一个字的可能性太大了,所以虽然有了雕版印刷技术,他们的书籍印刷效率仍然很慢,而且耗费的时力和成本都极高。

因为雕版印刷的成本太高,这时候最流行的还是手抄本,想要得到一本书,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原版,然后自己手抄一遍。

而如果特别喜欢一本书,想表达对它的爱,最好的办法也是手抄。

抄得越多,爱越深。

陆瑶的便宜老爹,老霍顿公爵就是这么对他心爱的书的,《神的言》和《帝国法》都是被他反复手抄的书。

这些手抄的书可以自己收藏,也可以用来送人,还有人以抄书为业,尤其是抄《神的言》。

《神的言》上记载的是神明的言论,是圣书,只能用拉丁文书写,即使是识字的人们也看不懂,更别提底层劳动人民了。

但是既然是圣书,那自然带有神奇的效果,所以即使根本看不懂上面的内容,人们也希望自己家里有一本《神的言》来保佑全家健康幸福。

作为宗.教圣书,《神的言》是具有特殊意义的,这样神圣的东西怎么能让机器触碰呢?所以教会下令,不允许印刷厂对《神的言》进行印刷,只准手抄。

印刷被视为对神明的亵渎,是大不敬,印刷《神的言》的人和买印刷版《神的言》的人死后得不到神明的祝福,会永生永世受尽折磨,不得解脱。

由此,手抄《神的言》始终是文字工作者的一项收入来源,尤其是那些写字好看的人,虽然看不懂拉丁文,但是写的好看,就会有很多小贵族或者普通居民愿意买,也足以维持一份生活了。

但是,即使《神的言》不准被印刷,也有很多书可以用印刷术印刷出来,尤其是一些畅销书,一旦被雕版出来,就会被大量印刷。

因为产量大,印刷书的价格比手抄版低了很多,而且这些印刷的书字迹相似,质量版式稳定,痕迹清晰干净,改字或者错字的可能性也更小。

所以不雕版则已,一旦雕版出来,印刷书都必然更受到居民们的欢迎,从而取代手抄版,让部分靠手抄谋生的人失业。

是以,在一些手抄风气浓厚的地方,很多人都视印刷术为吞噬他们生存地盘的入侵者和怪物,并对教会禁止印刷《神的言》的行为极度拥护。

当然,这里是维克多港,维克多港是这个国家第二开放的地方,甚至因为河运发达,在某些方面,这里比帝国第一大港莫乌斯港还要更加开放热闹些,尤其是机械类技术,因为维克多港附近有全国最好的造船厂。

也因此,活字印刷机一出现,就被一些眼光毒辣的商人看到了它背后代表的商机,不少商人都热络地围绕在这位叫尤利西斯的年轻人身边,或是隐晦或是直接地打探询问着他的活字印刷机。

这些人有的人是想买下一些活字印刷机回到自己的城市自己开印刷厂,有的人是想找尤利西斯合伙在维克多港开印刷厂,也有人自己把握着一些卖书的生意,想和尤利西斯谈印书的事,尤利西斯游走在这群人之间,游刃有余。

想到自己来之前霍顿公爵交代自己的事情,尤利西斯心中仍然带着震撼。

他也想不到自己的际遇会这么神奇。

明明两个月前,他还在努比尔城当城主,可是十二月末,霍顿公爵却让人找到了他,让他随着前往雅格郡的商人一起带着一批特殊的商品前往雅格郡的维克多港——那些商品就是活字印刷机。

与他们一起出发的还有另一群人,他们也带着大批的商品,但是他当时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和那群人在半路上就分开了。

过了一阵,等他在维克多港城内看到一件熟悉的东西——平纸,他才猜出当时和他一起出发的人带的是什么货物,就是平纸。

平纸在霍格斯郡不叫平纸,它的前身是灰黄草礼,一种厚厚的,很耐湿的纸,是用霍格斯郡特产的灰黄草做的,在改良后,它的质地变得更柔软顺滑,纸面也更薄更细腻了,但是霍顿公爵还是让他们叫它灰黄草礼。

这是一种从去年十一月开始,就已经在霍格斯郡被广泛使用的纸。

无论是郡北的识字学校中,还是郡南的工匠学校,都可以看到新版灰黄草礼的身影。

而当初创造出灰黄草礼的那个造纸厂主人,貌似是从公爵那里领了一大笔钱,自己也带着全家加入了霍顿家的工厂,新版灰黄草礼就是他加入工坊后的新产品——这家伙想必又得了公爵的一大笔奖金了。

据说他的志向是要研究出一种比新灰黄草礼更便宜十倍的纸,让最普通的农民都买得起一大摞。

尤利西斯·汉纳打心底里祝福他的愿望成真,并且觉得他不一定是在说大话,毕竟和他共事的可是他们汉纳家的宝贝古斯塔夫,那家伙什么都造的出来,这不,他手里的活字印刷机就是他造的——

虽然古斯塔夫在来信里拼命强调,他是在公爵的启发下造出来的,而且活字印刷机最贵重的是想法,机械部分一点都不难。

尤利西斯才不信他的鬼话,什么机械部分一点都不难,呵,要是不难,维克多港这些商人此刻怎么可能一个个和金鱼屎一样黏在自己屁.股后面讨好自己——不就是买了他的印刷机回去摆弄了半个月都没摆弄明白么。

不过古斯塔夫说这是公爵给的灵感,他倒是相信对方没撒谎。

古斯塔夫称公爵是他的灵感之神,更私底下和他说过,公爵肯定是知识与智慧之神转世。

尤利西斯才不相信这一点,公爵一定是太阳神——万物之灵,伟大与光明的代表,信仰与希望的发源!

而他,尤利西斯,作为一定会将公爵的光撒向所以土地!他脚步丈量之处,都会是她的信仰之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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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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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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