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爷爷一起生活的日子非常平静,他下地种庄稼,我在家里喂鸡养猪,后来还学会了做饭。
虽然失去了父母亲,但爷爷无微不至的关怀,弥补了心中的空缺,就这样,我们一起度过了3年。
每天吃过晚饭后,爷爷都会坐到屋前的台阶上,眺望着被大火烧毁的废墟。
那是一个不忍触碰的伤痛,也是一个不该遗忘的伤痛。
“少良,你都超过上学的年龄了,下个月我把你送到镇上的小学去,我已经跟老师说好了。”爷爷吧嗒着旱烟。
“我不去,我要在家里陪着你,在家里一样可以读书。”我嘟着嘴,一脸不情愿。
爷爷认识的字不多,平时农闲的时候,也会教我读书认字。
不过,有件事让我感到奇怪,爷爷给我教的字,与他整天看的字不太一样。
爷爷有个破旧的小本子,上面密密麻麻记录了很多奇怪的符号。
这些符号与他教我的汉字完全不同,本子上的符号好像非常晦涩难懂,只要爷爷一有空就会拿出来细细琢磨。
爷爷笑道:“哈哈,学校的老师可比我这个糟老头正规多了,没知识将来只能跟我一样,做个睁眼瞎。”
“读书一点都不好玩。”
“哈哈……你光想着玩,好好读书,将来会有更好玩的。”
“如果想让我读书,把你那支钢笔送给我。”
那时物资匮乏,我指了指别在爷爷上衣口袋中的钢笔,平时他用这支笔教我读书认字。
“好,等你考上大学,我就送给你,就这么定了,下个月把你送到镇上的学校去。”
爷爷在地上磕了磕烟斗,然后起身进屋了。
其实我刚才说了谎话。
长期以来,我很羡慕其他能上学的孩子,可是害怕爷爷一个人在家太孤独,又担心他负担不起学费,所以一直没有提上学的事,估计爷爷看穿了我的心事。
为了不让爷爷太过操劳,那几日,我把能做的农活和家务提前做好,担心爷爷劳作回家饿肚子,我还烙了很多大饼。
一个月很快就到了。
那天,天色刚蒙蒙亮,爷爷就带着我开始赶路了。
路上,爷爷叮嘱我,到了学校要认真听老师教诲,好好读书,像大伯一样考上大学。
可能由于大伯的例子,所以爷爷才有了送我读书的念头,农村人唯一出人头地的机会,只有读书。
送我到校门口,爷爷准备离开了,他挥手向我道别。
“进去吧,记得要好好读书。”
虽然不是生离死别,但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天,感觉突然变得无依无靠。
爷爷转身离开了,我发现他边走,边抹眼泪。
印象中,爷爷是个坚强的人,发生大火那次,他都没有流下一滴泪,可能年纪越老,越经不起离别。
就这样,我正式踏上了求学之路,平时寄宿在学校,只有到了周末才能回家。
我每天都思念家中的爷爷,只要周末放学的铃声一响,我就会冲出校门朝家奔去,爷爷会早早守在村口等着我。
初中的时候,我去了更远的县城读书,为了节省来回的车费,周末也不再频繁回家。
有时,爷爷会搭乘便车来学校看我,但时间很不规律,有时长隔一两个月。
他每次神色匆匆,不知什么时候,还结识了几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其中还有大祭司的身影。
爷爷没有提起过他在做什么,只是叮嘱让我好好读书。
虽然那时,我已经有了思考能力,但并没有仔细询问,就算问了,他也不会告诉我,只是感觉爷爷变得越来越神秘。
好不容易等到了暑假,本想着回家与爷爷团聚,可是家中却空无一人。
冰冷的灶台、荒废的农田,种种迹象表明,爷爷已经很久都不在家了。
整整大半个暑假,一直没有见到爷爷的影子。
一个人在家实在太无聊,暑假还没结束,我就返回学校了。
或许是知道自己背负着责任与期望,所以准备去学校,提前温习下半年的功课。
这个暑假,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那天,女孩坐在教室里认真捧着一本书,明媚的阳光照在她娇美的脸庞上,一切显得格外美好。
我轻轻走到后排位置坐了下来,就这样不动声色过完了暑假,我终于认识了她。
女孩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王千巧。
其实早已听过她的大名,王千巧是年级中的学霸,以前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聊天中得知,王千巧的家与我家距离不远,她也因为暑假无人照料,所以便长期留校。
后来的日子,我与王千巧一起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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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功课,有了她的帮助,我的成绩突飞猛进,在班里名列前茅。
毕业时,我和王千巧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我们约定将来还要一起读大学。
高中的时候,爷爷一直都没有出现过。大祭司倒是来了几次,他给我送来了学费和生活费。
我询问爷爷在做什么,大祭司并没有告诉我,他只是说爷爷很好,让我安心读书。
虽然有王千巧的陪伴,但她代替不了家人。
每逢周末,同学全都回家了,我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内心充满了孤独与失落,感觉自己变成了没人管的孤儿。
伴随着青春期的到来,我开始变得叛逆,学习被抛之脑后,我准备破罐子破摔。
反正是个没人管教的孩子,早已不再对人生寄予理想,或许浑浑噩噩才是该有的生活。
我认命了,于是跟校外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打架斗殴成了家常便饭。
渐渐,我成了学校里小有名气的扛霸子,感觉真是威风,但与此同时也变成了坏孩子。
我背离了爷爷送我上学的初衷,也违背了与王千巧一起上大学的约定。
由于长期逃课,学校给我下了劝退通知,可是被我当成废纸,潇洒的撕掉了。
当王千巧得知我变成这副鬼模样后,她焦急的四处寻找。
那天,我正和几个所谓的哥们在网吧上网,从不生气的王千巧被气坏了,她摔了耳机和鼠标,我一气之下把她撵走了。
其实有那么一刻,我很想跟着她回到学校,可是由于义气和情面作祟,我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几天后,不出意外,我被学校开除了,至此我开始真正混社会了。
某天,几个学生向我求助,说有个叫五公子的人,经常带着一帮地痞向学生收取保护费。
我约上几个兄弟,准备好好教训一下那帮人。
约架的那天,五公子人多势众,所谓的兄弟见情况不妙,纷纷逃走了。
我被堵在一条死胡同里,五公子拿着一把水果刀逼了过来。
当时,我以为自己的人生可能要到头了,那时候治安较差,黑社会打架斗殴,弄出人命是常有的事。
就在明晃晃的刀子冲我刺来的时候,忽然巷子口有人大喝一声。
“全都给我站好!”
回头一看,只见巷子口站着一个奇怪的人。
那人身穿黑色风衣,头戴白色的面具,面具是一只花鹿造型。
怪人手里握着一把土枪,身旁跟着一条威猛的大黑狗,装扮就像大侠似的。
“哪来的精神病!少管闲事!”
五公子大骂一句,继续拿着水果刀朝我逼近。
“砰!”
怪人毫不犹豫扣响了扳机,子弹射中了五公子的腿。
“啊……”
五公子疼得满地打滚。
其实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一支假枪,再者就算是真枪,谁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开枪。
“小崽子们,快滚!”
随着怪人一声大吼,黑狗狂吠起来,小喽啰扶起五公子,屁滚尿流的跑了。
不知这个怪人为什么要救我,他敢无所顾忌的开枪,八成是个精神病。
趁他还没把枪口对准我,我最好赶紧开溜。
“姜少良,你过来!”
怪人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这让我大吃一惊。
“如果我晚来一步,弄不好你就挨刀子了,你不好好读书,跟着这些人瞎混什么?”怪人语气狠严厉。
“呃……”
我努力思索着,印象中根本不认识这个怪人。
“这是你爷爷托我送来的信,虽然他不能亲自来看你,但时时刻刻一直挂念着你。”怪人把一封信递给了我。
“学校那边已经沟通好了,明天你就可以复学了。记住,给我好好读书,否则饶不了你!”
怪人恶狠狠的撂下一句话,随后带着黑狗离开了。
我愣在原地,好几分钟才回过神,颤颤巍巍拆开了信封,信中只有短短几个字。
“好好读书,等高考的时候,我会来看你。”
看到爷爷熟悉的笔迹,我的心里涌入一股暖流,回想这些天混社会的日子,我恨透了自己。
爷爷的这封信很不寻常。
信纸是一块白布,好像是从衬衣上撕下的布料,而且上面还有几点血迹,感觉是在极其危急的环境中所写。
第二天,我收拾好阔别已久的课本,再次踏进校门。
这一刻,我如释负重,回想起那些黑暗时光,感觉自己重获新生。
王千巧与我重归于好,她主动伸出援手,帮我辅导遗漏的课程。
时间不多,距离高考的日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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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无几,我也拼命的紧追猛赶。
经过自己的努力和王千巧悉心辅导,我的成绩渐渐有了起色。
高考前的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半夜的时候,终于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叫我。
睁开眼睛一看,只见宿舍里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爷爷!”我激动的从床上跳了下来。
“嘘……跟我出来。”爷爷示意不要惊扰熟睡的同学。
我跟着爷爷来到宿舍外的操场上,他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外衣,双手和脸上有许多伤疤,不知这几年,他经历了什么。
积压在心中的委屈和思念瞬间爆发,我一头扎进他的怀中哭了起来。
“呜呜……你去哪里了?为什么不来看我?”
爷爷轻抚着我的头,安慰道:“我正在做一件事,如果这件事能成功,我们一家人就会再次团聚,包括你父母。”
“别骗我了,我爸爸发疯离家出走,这么多年杳无音信,妈妈被火烧死,连尸骨都没留下……”我大哭起来。
“你爸爸没有疯,你妈妈也没有死……”爷爷紧紧握着我的手,眼神中充满了爱意。
“我不信!我不信!我只想和你在一起,你不知道这些年,我一个人是怎么过来的。”我哭成了泪人。
“相信我,世上有奇迹,你你看这个。”
爷爷从衣兜里摸出了一枚发着绿光的硬币,硬币上有个人头图案。
令人惊讶的是,硬币上的人头居然还会动,咧着嘴、吐着舌头、低吼着。
“孩子,现在还不是告诉你真相的时候。但是,你一定要相信我!”爷爷把硬币放回衣兜中。
“老姜,该走了。”
忽然有人喊了一声,扭头一看,只见昏暗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秃顶老头,他的脸上有条刀疤。
见我在看他,老头用衣领把脸遮了起来。
“少良,记住我说的话,你妈妈没有死,任何人都没有死,你好好考试,过段时间我再来看你。”
爷爷说完便转身离开了,与那人一起消失在夜色之中。
爷爷展示的那枚硬币很诡异,让我有些惊魂未定。
虽不知这些年爷爷在做什么,但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一家人还有机会团聚,我满怀期望,踏踏实实睡了一觉。
高考是个七分凭本事,三分靠运气的事,加上那年正好扩招,我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大学,这所大学在长江附近的一个城市。
当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无比兴奋。
虽然没有亲人与我分享这个好消息,但我早已迫不及待想告诉王千巧,如果没有她的帮助,或许等来的只有失望。
我跟邻居借了一辆自行车,沿着乡村小道向王千巧家驶去。
这是我第一次去她家,其实根本不知道具体的位置,只知道大概的村寨。
同一个村的人,几乎全都互相认识,所以我估计自己能找到她。
当时的交通条件较差,虽然沟沟壑壑十分费力,但一路上劲头十足,我很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王千巧。
经过大半天的颠簸,终于到达王千巧提起的村寨。
我在村里转悠了许久,见人就打探王千巧的消息,一番询问下来,奇怪的是村里竟然没人知道王千巧。
农村人口不多,只要没弄错村寨,不可能找不到任何信息,难道是我弄错了?
不太可能,明明王千巧亲口说过,她就住在这个村子里,周末放假回家的时候,她走的也是这个方向,根本没必要骗我。
黄昏的时候,太阳快要落山了。
肚子饿得咕咕叫,我推着自行车准备返程。
来时的兴奋和喜悦,早已不见踪影,我失落的走到了村口。
村口的大树下,坐着一个正在歇脚的男青年,他的背篓中装着满满一筐草药,看样子是个采药人。
此时我已经满怀失望,并不打算向他询问,可是男子直勾勾的盯着我,于是我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
“喂,你认不认识王千巧?”
男子抬头看着我,爱答不理的说道:“想问话,走近点,难道连这点礼貌都不懂吗?”
男子的年龄比我略大几岁,故意摆出一副深沉的姿势。
我没有理会男子,跨上自行车,准备离开。
“你是不是在找王千巧?”
男子的这句话让我打了个激灵,我立刻跳下自行车跑到他身旁。
“你认识王千巧?她在哪?”我欣喜的问道。
“啪!”
忽然男子伸手抓住我的胳膊,并用手指扼住我的手腕。
“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四处打探王千巧?”男子一脸凶巴巴的表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