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0章一个小痞子
“高山之韵”的出现,轰动一时。
饶是GB官网贴了闻路瑶照片,也没人把这份殊荣算在闻路瑶头上,只是在打听,背后是什么大佬在撑她。
接下来几日,事情慢慢散去,各种娱乐资讯、社会新闻占据了人们的视野,闻路瑶暂时淡去了。
不过,“洗白反转”和“高山之韵”,给她带来了人气,云乔尝试着去给她接电影剧本。
像闻路瑶这样的新人,基本上不会有电影剧本送到她手里。
云乔要做的,就是给电影剧组寄她的简历,然后找关系联系制片人和导演,给闻路瑶争取试镜的机会。
不管是什么圈子,有黑暗的潜规则,也有明面上的规矩。
电影圈亦然。
一部电影,男女主需要担票房,这就绝不是资本想用谁就用谁的。
选角要导演和制片人来定。
而导演和制片人也需要对资本负责,用人就要考量演员的票房号召力、与角色是否贴合,不能随心所欲。
这里面的压力很大,相对就公平一点。
除了担票房的主演,自然还有各种配角。
这些角色的可取代性很强,就是说用你、用她效果差不多,这才有“暗处之手”运作的空间。
公开试镜,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进入赛道。
云乔要用她的钱和人脉,把闻路瑶塞进能试镜的跑道,让她用演技和运气,跟同一个赛道的演员比拼。
这里面的不公平在于:一个女二号的选角,同一个跑道试镜的,其他女演员在电影圈打了好几年酱油,略有名气,才有资格被邀请来试镜;而闻路瑶可以凭借她经纪人的手腕,跟她们比拼。
云乔自带团队,又跟华盛影业关系匪浅,很快就打听到了内幕消息,给那边递了闻路瑶的简历。
与此同时,她接到了一个电话。
“姐,你什么时候到家里来吃饭?
爷爷问了你好几次。”
电话里的男孩子,声音有点冷也有点痞。
他叫程元。
程元今年十七岁半,高三。
他小时候比较聪明,读书比同龄人早一年。
他父母常年在京城,事业比较忙,有时候还要跟领导出国访问,把他交给爷爷奶奶带。
他爷爷奶奶疼这个宝贝孙子,疼得跟命一样,导致程元从小就骄纵跋扈。
云乔第一次见他,是在三年前的纽约。
在曼哈顿的富人区,那时候十四岁还没怎么发育、身高一米五的程元,敢掏枪怼邻居,把云乔气得半死。
而后几年没见过他。
前不久的春节他又去了,整个人变化极大,身高抽到了一米九,把云乔吓一大跳。
男孩子变成男人,好像就那么一瞬间的事。
一眨眼,小男孩长大了,也混账了。
“……你怎么有我电话?”
她按了按眉心。
她回国新换了号码。
“阿俨给我的。”
“他比你大,叫他一声哥哥,你也不吃亏。”
云乔说。
程元:“阿俨没这个需求,他说随便叫。”
云乔:“……”
“你什么时候来?”
“过几天,我最近忙。”
云乔说。
程元:“你忙什么,到家里坐坐都没时间?
既这样,我单独请你吃饭。”
云乔:“我明天下午去。”
现在这个程家,是程回那个程家。
程回跟姜燕羽在1920年结婚,次年去了英国做外交官;而后又去了德国;战时,他们俩到处奔走,给国内抗战提供了很多物资。
程回一直没回广西,他和他二叔不合,不想爷爷左右为难,就放弃了家业。
程回两口子寿命都不长:姜燕羽五十多岁去世,她是劳累过度,加上丧子之痛;程回死于六十二岁那年。
他们俩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现在程家的老太爷,是程回的孙儿。
程回的儿子在抗战的时候偷偷跑回国参军。
他是个共产主义战士,从苏联回来的,战死于1944年,被封了烈士。
姜燕羽当时人在国外,听闻儿子战死的消息,重病了一场。
她本就单薄,战时营养跟不上,次年去世了。
而程回的儿媳妇和孙儿们,躲到了敌后的根据地,改名换姓、悄无声息。
后来形势变化太快,姜燕羽又去世,程回没办法回来,就托了云乔找寻自己的儿媳和孙儿。
云乔直到1955年才寻到程回的儿媳和孙儿。
程回的三个孙儿,只最小的遗腹子活了下来。
但那个时候,程回夫妻俩都已经去世了。
程回的孙儿叫程风定。
他父亲是烈士,母亲在妇联工作,自己也是共产主义战士,所以去当兵了。
后来一直在军队。
直到退休。
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云乔给过程风定很多物质上的帮助——全是她在美国买的,走水路偷渡回来,每一次的物资都价值一两亿美元。
当然不是个人物资。
程风定知道她的秘密,也感激她的付出,一直和她保持很良好的关系。
后来退休了,他可以出国,特意去见过云乔好几次。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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