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两个辣鸡,这才战斗了多久,腿就软了,一点都不持久。”
王富贵浑身是伤,情况也不太好,此刻却嚣张的吐槽。
“小子,你杀过人吗?”这时,苏魔忽然问道。
“我……”王富贵略微有些尴尬,挠了挠脑袋说道:“没……”
“身为我血魔的干儿子,连人都没杀过,废物,把他们两个杀了。”苏魔说道。
“这……好!”
王富贵迟疑了片刻,不过转而却点点头,大步向两名域外高手走过去。
这两人现如今,虽然精气耗尽,却也是有反抗之力的。
不过,苏魔不想再浪费时间了,用威势压制两人,方便王富贵出手。
噗!
噗!
王富贵高举王权剑,一剑斩下,两名域外高手便人头落地。
鲜血喷出,染红了王富贵的衣服。
第一次杀人,王富贵却没有一丝不适,反而有些兴奋,觉得这种感觉很刺激,表情有些癫狂。
自从上次去京都开始,王富贵见多了杀人的场面,早就习以为常了。
所以第一次杀人,他心里有准备。
“哈哈,不错,这才是我血魔的干儿子,小子,以后干爹带你杀更多的人。”苏魔满脸欣赏的说道。
这会儿。
王富贵收起了王权剑,走到苏魔旁边,看了一眼地上冥九的尸体,吐槽道:“切,干爹,你不是号称血魔吗,怎么杀个人还留全尸,这不是你的风格。”
“哈哈,我这个人有一个习惯,我不喜欢破坏美好的事物。”
苏魔接着说道:“这个女人是炎龙仙帝的属下,我必杀,但她五官绝美,留她全尸是我的原则。”
“这样啊。”
王富贵笑道:“没想到干爹还是讲究人,那如果对手是我这样的帅哥,你会留全尸吗?”
“男的?”
苏魔冷笑道:“不好意思,我不欣赏同性,男的再帅,对我来说都没用,如果对手长成这样,呵呵,呵呵呵,我会让你连骨头渣都不剩。”
听到干爹阴冷的笑声,王富贵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嘿嘿,干爹,你吓我干啥,我可是您干儿子。”
王富贵露出一抹讨好的笑容,紧接着便看了看冥九绝美的尸体,笑道:“干爹,这么好的美女,不享用一下都可惜了,要不,您……趁热?”
“滚!”
苏魔瞥了王富贵一眼,冷声道:“早特么凉了,趁什么热?”
“嘿嘿,这样啊,干爹,没事,这里那么多干柴,我生一团火,给你加热一下?”王富贵讨好的笑道。
“卧槽,你是真变态,哈哈哈,我喜欢,完全有资格继承我血魔的衣钵。”
苏魔满意的笑了笑,随即说道:“不过,我没什么特殊癖好,对尸体不感兴趣。”
“这好办,干爹,出了这座大山,再有二三十里,就是都市范围了。”
王富贵嘿嘿笑道:“我对各大会所,无比熟悉,我带您去会所,给您找几个技师,放松放松?”
跟苏魔接触了那么久,王富贵把这事都给忘了。
想讨好一个男人,就带他去会所啊,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会所的,如果有,那肯定是会所太正规。
“会所?”
苏魔复活之后,也接触过现代都市,自然知道会所是什么地方,顿时黑着脸道:“小子,你把我血魔当成什么人了,我怎么可能会去会所那种污秽之地!”
“这种话,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了,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苏魔盯着王富贵,沉声道:“还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想偷懒,故意提出带我去会所,拖延时间,到最后只能乘坐交通工具去江北!”
“你这点小心机,还是收起来吧,骗骗别人还行,骗不了我,你干爹我走过的路,比你吃的盐都多!”
“走过的路,比我吃的盐都多,这话怎么有点不对劲?”
王富贵小声嘀咕了一句,转而没怎么在意,而是失望的说道:“那好吧,既然干爹不愿意,那就算了,哎,我还想着弄一对双胞胎,让他们穿上古装跟你深入交流交流呢。”
“双……双胞胎!”
苏魔闻言,顿时眼前一亮,心中忍不住动摇了,可随即却正色道:“哼,你干爹我,什么场面没见过,区区双胞胎,怎么可能动摇我拯救地球的决心!”
“灵气复苏至关重要,这次江北之行,关乎地球万千修士的未来,岂能马虎?”苏魔一本正经的说道。
“明白。”
王富贵被苏魔的一番话,搞得热血沸腾,钦佩的说道:“干爹一心守护地球,简直是我辈楷模……不对,我们不是同一辈,总之,是我的偶像,是我学习的目标!”
“什么双胞胎,四胞胎的,对于拯救地球来说,算个屁!”
王富贵认真的说道:“我们这就前往江北,我一步一个脚印,磨练自己,让自己可以为灵气复苏有所付出!”
“等一下,你刚才说什么,四……四胞胎?”苏魔眼睛瞬间直了。
“嗯,我前几天玩手机的时候,在一个软件上看到过信息,有四胞胎姐妹花……”
“她们在哪里?”
“比较远,不过现在飞机出行很方便,可空降,几个小时就能送到指定酒店。”
王富贵疑惑道:“干爹,你问这个干什么?”
“富贵,我觉得吧,你走了这么久也累了,不如我们去前面的城市找个酒店歇歇脚?”苏魔忽然笑道。
“这不太好吧,我们还要去江北,还要拯救地球,帮助灵气复苏。”
“没事,我们休息几天,到时候乘坐飞机,或者使用灵气,不会迟到的。”
苏魔笑了笑,然后腆着老脸问答:“你刚才说的四胞胎,是真的?”
“哈哈,干爹,原来你是老色批啊。”
王富贵瞬间明白过来,笑道:“自然是真的,我这就给你联系,让她们来服侍你。”
“什么服侍,小子,你未免太小瞧你干爹了。”
苏魔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只是听说四胞胎做这种事,觉得可惜,想跟她们聊一聊,让她们堂堂正正做人,本本分分做事,你不要误会。”
“是,干爹,我都明白的。”
王富贵点点头,随后问道:“干爹,你想让她们穿什么衣服,古装还是旗袍,又或者是其他比较有意思的衣服?”
“水手服吧,兔女郎衣服也行,我留意过现代都市,觉得新兴的服饰都挺不错的。”苏魔脸上古井无波的说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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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4章 四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