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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嘛,当然要开心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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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收到了很多读者和好朋友的私信,或多或少的从他们的口中得知到很多不一样的事情,在加上最近身边发生的一些故事在这里突发奇想的写下了这篇无厘头的文章,如果写的不好请大家见谅,现在的我安静的坐在电脑旁,铿锵有力的敲击着电脑键盘,无形中、在安静的环境下,这种声音会让我很治愈,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强迫症的原因,还是在这种一个人的环境下会让我想敞开心扉的畅所欲言,红灯酒绿的生活早已见怪不怪。而我恰巧喜欢在深夜微醺安静的状态下诉说着一些有理或无理的话术。

好像已经很晚了,又好像并不晚。我很耐心的咀嚼了一下《凹凸相对论》作者是首尔小姐,是的,听到这个名子,大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觉得这个人很搞笑,什么都能够侃侃而谈。很多看过脱口秀节目认识李诞的朋友们可能都知道这个人,长相不算是出众的美观,但观念却总是能给人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包括首尔的儿子,多乐。也是个天生乐观的人,可能是遗传了母亲首尔小姐的性格,小小年纪也能出口成章,谈论经典。

接下来就和大家浅聊一下,在《凹凸相对论》中让我记忆犹新后想到的一些小片段吧。

前段时间,发小晨晨在微信上给我发来一张大胸照片,**酥胸上文了一个盘根错节的汉字,我仔细一看是个篆体的“赢”。

我大喜:“莫非你被一个叫”赢“的男子收了?”

晨晨:“狭隘!这是姐的人生信条,这么多年,就靠胸口一个”赢“字在外面闯。”

晨晨从小痴迷动漫和古装,肝胆柔情,铁骨铮铮,一直以侠女自居。

三年级的时候,我被一个初中的男孩子欺负,因为当时转学的缘故,我根本听不懂当地的方言,吓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晨晨拿着一本厚厚的图书,卷成了一个粗壮的棍子,用比我还矮小的躯体把我挡在身后,开口对欺负的的那个男孩子大声喊道:“你不知道?人家是刚转学来到这里的么?你欺负一个外地人有什么意思?你有什么本事?

那个男孩子说:”那又能怎样?欺负的就是外地人!你能拿我怎么样?

那个男孩子对我说:“你把身上的零花钱交出来我就保证不打你!”

对于身处异地还无法顺从的我,那种无助感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只能弱弱的回了一句:“钱不在身上。”

晨晨紧跟其后嚷嚷道:“在棺材铺,一会烧给你。”

那个男孩子骂我们老妈,揪头发,扯衣服,掐我们脸蛋,甚至堵在没有人去的教学楼的后车棚,威胁我们要狠狠的揍我们一顿......当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愣头青了一下,就开始叫嚣,张嘴就说,你来啊!你打我呀,你打死我,我也不会躲!!!

可能就是不打不相识吧,就这样“一巴掌”真真的呼了下来,脑瓜子嗡嗡的特别响亮,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事后,我不知道是怎么和晨晨还有这个男孩子,结束了这场战争了之后,心平气和的走出了校园的大门,就这样一路一直走,什么没有在多说什么。尽管我的心理已经哭的跟狗一样,但是我的理智告诉我,孩子,不能哭,要坚强!装一下!哈哈。

就这样循序渐进的我们一起走到了小公园,那个男孩子突然停住了脚步,开口问我说:“你刚刚为什么不躲开?也许是歉意、又或许是愧疚,让他的眼睛久久不能与我直视,而是缓缓的问道。

再次开口对我说到:”你为什么不躲开?你难道不害怕吗?我都要动手打你了!你都不躲开,刚刚那一下,对不起,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你。没想到,抱歉啊!

我反过头看着那个男孩子:“笑了笑。对他说,没关系,不打不相识,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说起来都觉得可笑,这段友谊就这么破天荒的开始了。

最后男孩子看着我,若有所思,带着欣赏的眼光看着我说:“看不出来你有几分猛劲儿嘛!”

后来,三人相视一笑,就这样又悠悠哒哒的各自回家。

俗话说,三岁看老。多少年来,晨晨在我心里一直是身披铠甲的、手拿战马,脑门上有个硕大的“赢”字的女战士,我只是没想到,他会把这个字刻在白花花的胸脯上。

晨晨是我们几个要好的女同学里状态最好的,二十七八的女人,每天要坚持三到五公里的夜跑,健身、游泳、看书、玩资本,天使面孔,身材矫健,事业得意,天生赢家。

人生唯一的缺憾仿佛就是找不到合适的人结婚。

从二十三岁起,三姑六婆大姨妈就一直积极的给晨晨找对象,一直到二十五岁那一年,经过家里介绍认识了本以为不错的一个“男朋友”。

看起来落落大方,腼腆、会害羞脸红,家庭还不错,工作普普通通,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成就,但是收入稳定,对晨晨也很好,破天荒的是在去年过年回家的时候,一个电话打醒了我,电话那头只传来了响亮的几个字,格外的刺耳:“我分手了”。是的,你没听错!我分手了。

我们是那种平时不怎么联系的人,但是真的有事的时候会第一个想到给对方打电话,我起床,还未来的及打理自己,穿上衣服就出门找了一家最近的餐厅定好位置后,随即给晨晨的微信发了一个位置。

在等待的间歇我点好了下酒菜,这种事,当然是要倾听,听她诉衷肠,等她到来一顿酒足饭饱之后,心情也逐渐平静。

见到她的那一刻并不像我想的那样,会异常的愤怒,或者梨花带雨的哭天抹泪跟我嚎一通,而是娓娓道来,头头是道的讲述故事是怎样从开始走到最终的,两人分手的原因并不是什么大事,而是忍受太久积攒太久,对方的懦弱和最终无奈,在对方任何事都无法果断的时刻,终于在忍受不了的那一刻画上了句号,并且各自安好。没有纠缠、没有腻腻歪歪,果断、干脆、利索,杀伐果断,是我见过她最勇猛的另一面。

晨晨后来拒绝相亲,她说,相亲会暴露你的急不可耐,这个年纪把自己送给别人挑拣,就像是冬天卖不掉的白菜。又说,再比如一双鞋,你是因为喜欢而穿它,还是因为光着脚也要穿它?

我说:“喜欢也要穿,光脚冷也要穿。”

她说:“错!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光脚的不一定非要穿鞋,所以不如一直光着,哈哈哈哈哈。”

她仰天长笑,我被她狗屁不通、毫无逻辑的话搞得很乱,哭着说我不明白,我只想找到一个我喜欢,或者喜欢我的。

就在这时,店里进来了一个穿着破破烂烂军大衣一样的乞丐,手里拿着一个盆,破烂不堪的面容在加上冷风瑟缩的天气里穿着破烂的布鞋,尽管在此时,我二话没说拿起来我们桌子刚刚上来了披萨意面还有一些饮品,端到那个老人的面前,告诉那个老人:“不好意思,老人家,打扰一下,这是我们刚刚点多的还没有吃,扔了也很可惜很浪费,如果您不嫌弃的话就收下吧,老人端着我举着的托盘,激动的连连点头致谢,微微颤颤的双腿,瑟瑟发抖的身躯,粗糙冻裂的双手,已经用了全身最大的力气和红透湿润的眼眶,再次说了一声谢谢!然后端着盘子缩色在餐厅的一个角落蹲下来,埋头饱含泪水的吃着,此时工作人员看到后,端了一杯热水送到这位老人家的面前,并且告诉这位老人家,可以坐在餐桌那边食用的,老人只是默默的说了一句:“我衣服太脏了,我怕弄脏了座位,我怕别的客人嫌弃我。”服务生再次说:“没关系的老人家,没有人会嫌弃你的。”是的,每一个人,哪怕是乞丐也有尊严。这是在这吃饭的过程中,穿插的一件小事情,想起来我就在这里说了出来。

因为每每想到这件事的时候,总是会心酸抽搐那么一下,原来这世界有那么多人比你过的不好,有那么多的人没有饭可吃,没有衣可暖,没有家可回,在看看自己是幸福的,也就知足了。

我们继续回到刚刚的话题中来,晨晨还有很牛逼的“一段论”:一段时间不见人,笑点就会变得很低;一段时间不吃肉。看见猪会走不动路;一段时间不做爱。特别容易高潮;一段时间不恋爱,对谁都犯桃花心。所以呀,更不能相亲。有时候你特别想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容易对一个不喜欢的人产生好感呢......

晨晨讲起爱情的道理一套一套,拗口难懂,仿佛看破红尘的专家。可真到恋爱的时候,又生猛无比,仿佛心智不全的儿童。

谈上一段感情的时候,晨晨已经二十九岁了。男朋友比他小五岁,长得眉清目秀像是个小花旦。晨晨那一头乌黑亮丽的波浪卷,那妩媚劲儿,那风情,两个人走在一起像是妈妈牵着儿子,所有人都不看好。

我说:“你要想清楚啊,只有明星才能搞姐弟恋搞成功!”

晨晨娇嗲仿若少女:“那我就喜欢他怎么办呢?”

我说:“你喜欢他什么啊,都还没长开呢!”

她说:“和他在一起,天是蓝的,云是白的,水是清澈的,虾是没有壳的,起夜是有人陪的,回家是有人饭的,世界是和平的,雨是甜的,雪是暖的,汽车尾气是清新的;和他在一起时间会过的特别快,手机是基本满电的,看谁都很友好,莫名其妙就想对别人微笑,遇到什么烦心事也没有那么烦恼,感觉活下去很容易;和他在一起,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一觉醒来一百岁,活够了随时一起死去......“

毫无文采,但是让我感动,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就这么一个见人就脸红的男孩,半年后被晨晨捉奸在床......

晨晨闭关二个月后,生意亏得一塌糊涂,出关时形如枯草,像死透还魂的干尸。

又空窗一年半,晨晨终于答应去相亲,有些人的运气就是比别人好。她遇见的这个相亲对象是一个国企的高管,三十二岁,高大帅气,端庄有序,文质彬彬。晨晨跟他吃饭,陪他看电影,随他出去旅游,就是不肯跟她睡觉。

高管相比觉得这个年头像晨晨这样洁身自好的姑娘风毛麒角啊,赶紧搞了个大型的聚会,准备了一个盛大的party来求婚,看到求婚戒指,晨晨哭了。我们都以为她感动,于是也感动,热泪盈眶的振臂高呼:“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可是晨晨说的是:“对不起。”

我们陪她去海滩度假散心,喝多几瓶啤酒晨晨说:“好几次姐都想跟他睡,心理特别想,可身体就是不愿意。”

我叹气,你爱的不靠谱,靠谱的你不爱。

晨晨靠着我的肩膀摇:“一切我都可以靠自己努力,我就想要一个喜欢的人,有那么难吗?”

我也晃了晃肩膀:“高管不错啊真不错啊,嫁了吧,嫁了算了。”

晨晨哭了:“我就是不想嫁,碍着你蛋疼?”

我也哭了:“我没有蛋啊,要不然我就娶了你,我们俩生生死死爱一场,不靠那些糟心的男人!”

晨晨问我:“还记得以前你陪我买猫买鞋的事儿吗?”

我点点头。

十五岁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公园的门口遇到一个大爷卖猫,晨晨看重一条黑色的小猫咪,眼睛炯炯有神,胖胖呼呼有些可爱,可钱没带够,等取了钱回来,小黑猫被人买走。大爷说这个小波斯猫比那条小黑猫更好看,晨晨却说,不,我就喜欢那条!我陪着她饶着公园跑圈,终于以双倍的价格把小黑截下来。

二十三岁的时候,我们在去香港和澳门逛街,路过的一个小女孩穿了一双我不记得是什么牌子的高跟鞋,为了这双鞋,我陪她逛遍了香港和澳门的商场,等找到的时候,晨晨的脚肿的像猪蹄,根本塞不进去。

晨晨说,我喜欢一样东西才想拥有,所有我拥有的东西都是我喜欢的,生活不能将就,心气不能往下走。

晨晨又说,我只是个农村出来的姑娘,这么多年披荆斩棘,没输给出身,没输给任何人,现在,也不想输给年龄和家庭。

我们几个要好的发小,那天在沙滩上哭成了傻逼。

晨晨又猛灌两瓶啤酒。

她对着大海喊:“其实我也很想嫁人!真的很想嫁人!”

又对着大海喊:“喂!我在等你啊!你听到没有?我在等你!你快来啊!”

再对着大海喊:“那个谁,你到底在哪里?等等。”

......

我听到别人拿剩女说事儿会觉得反感,就因为我有这样一个好朋友。

她是为爱执着的勇士,在爱情面前飞扬跋扈,在现实面前铁骨铮铮,在人世界却又那么温暖善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跟年纪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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