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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夜秦风吹草动(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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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敢多想,也不敢再多看一眼,只是和凌云一起稍稍往路边又挪了挪,好让马队方便通过。

“凌云!”一声浑厚有力又略带惊喜高亢的语音传来,将路边的两人都吓了一跳。

刚刚经过二人的车队此时已全都停下来了,从轿中跳下来一人。攸乐听见这熟悉的声音,内心一阵激荡,但待那人向他们走来,她又装作不相识一般默默垂首站在一旁。

“哎呀,龟兹伯父!没想到在此遇见您!”凌云看清来人,忙热情地迎了上去,挽住对方的手。

“哈哈,天地如此之小。此次匆忙来大梁,我正遗憾不能去见你父亲了,没想到竟然会在此遇见你啊。”来人身着胡服,高大健壮,丝毫未因年纪已近花甲而显半点衰老迹象,高鼻深目,满脸络腮胡子,原来此人正是龟兹檀,珂玥的伯父,也是攸乐的义父,目前夜秦的茶马大使。每年出使大梁,景王爷夫妇,马尚书父子及高普沧父女都会对其盛情款待。

只是如今,世事变迁,此等美事不知何日才能再现。攸乐垂首立于旁侧,内心一片苍凉。

“龟兹伯父,您每次来,不都有足够的时间吗,父亲前些日子还提及您,说是待您来大梁时,定要和您一聚呢。为何这次不能?”凌云紧紧握着龟兹伯父的手,亲热的很。

“具体原因不详,只是出使之前,吾皇再三交代的,不可多作停留,务必尽快返回。”说至此处,龟兹檀的眼里闪过一丝忧虑,但此时面对的只是个不涉朝政的晚辈,他不会也不愿将此情绪过于流露。

“那确实是太遗憾了。珂玥王妃您也不会去见吗?”

“也不会,时间确实太匆忙。不过,我一直与珂玥有书信往来,凡事都有沟通的,她已知晓我此次因国事不能耽搁太久。”龟兹檀说着,眼光很自然地便扫向了紧挨着凌云的攸乐,见此人眉眼清秀,器宇不凡,推断定非凌云的仆人,于是展开笑颜问道:“这位公子风度翩翩,气质清雅,却面生的很,敢问是。。。”

攸乐正待开口,凌云忙兴奋地介绍道:“哦,龟兹伯父,我们大梁这几年大名鼎鼎的无忧公子,不知您是否听说,便是眼前这位了。”

“哦,久仰久仰,”龟兹檀颇有些吃惊,将攸乐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眼中的慈爱更甚了,“原来这位便是誉满天下的无忧公子,不仅大梁,就连夜秦也是对公子家喻户晓啊。”

“不敢当,不敢当,无忧见过龟兹大人。”攸乐微抬头,与龟兹檀四目相接,忙又将自己的视线收回,可仅仅这短短的一瞬,攸乐便已感知了义父此时的心境。那双眼里所流露出的有慈爱,有怜惜,有心痛,有敬佩,唯独没有的就是久仰。

凌云此时也感觉到了龟兹檀的目光似乎一直停留在无忧公子的身上,还道他真的是景仰无忧公子的大名,也跟着笑道:“无忧公子确实乃我大梁的神人,能与之相识相知真乃凌云的荣幸。若伯父有时间,下次我们邀请无忧公子一起痛饮一番,听伯父说说夜秦的塞外风情,听无忧公子说说江湖轶事传说,如何?”

“甚好甚好。”龟兹檀应答着,眼光却并未转向凌云,却对着无忧公子道:“天色已晚,早晚温差较大,无忧公子衣衫单薄,小心着凉啊。”

攸乐将头垂的更低,脸色有些微不自然,低声答道:“多谢大人关心,无忧身康体健,并未觉得天凉。”

这时,龟兹檀放开凌云的手,却朝攸乐更迈进了一步,微微躬身,一只手将攸乐的手拉起,另一只手又轻轻拍了拍,柔声道:“无忧公子手部冰凉,眼圈发黑,脸色过于白皙,恐体内有寒气淤积,气血亏虚,还要及早引起重视才好。”

“龟兹伯父,您竟然还懂医术?”凌云在一旁惊喜道。

“哦,略通而已。无忧公子恐是长年行走江湖,不太注重自己身体的保养,年轻人切不可大意啊。”

凌云见龟兹伯父仍然盯着攸乐,不禁有些微疑惑,只觉龟兹伯父今日异常温和,竟比见到珂玥王妃还要更胜一筹,又见无忧公子竟始终不太抬头,完全不似平日的落落大方和气度从容,竟似有些微闪躲。

“伯父,无忧公子身体很好呢,您有所不知,前日上午他还曾降服一头发狂的烈马,哎呀,那场面可真够惊险的,简直比当年攸乐。。。”凌云本是兴奋的描述着,说至此处却忽而安静了下来。

“攸乐,攸乐,”龟兹檀喃喃自语般,“也不知她现在到底如何了,不论她在哪,都应照顾好自己才是啊。”

“伯父,无忧公子一直劝我要心怀希望,我觉得确实应该如此,只要没有坏消息,我们就应该一直抱有希望才对。”凌云见龟兹伯父的脸忽转苍白,忙安慰道。

“是啊,我们应一直心怀希望才对。”龟兹檀又静静地望了一会攸乐,才缓缓将她的手放下,转向凌云道:“凌云和无忧公子同行,是有公干吗?”

“哦,伯父您又不是不了解我,我哪有什么公干,平时都是闲来荡去的,只是途中偶遇无忧公子罢了。”

“偶遇?”龟兹檀意味深长地望了望凌云,“果然是有缘分啊。”说完又略略转头,将视线投向攸乐,见后者却不看他,只一只手极不自然地轻轻扯着枣红马的马鬃,内心不禁一声轻叹。

他和珂玥鸿雁传书,自然是知道无忧公子的真实身份的,只是今日初次见到无忧公子,难免有些心绪复杂,心情激荡了些。若是在景王府私下见面,他必定会以慈父的身份热烈拥抱攸乐,而此时此地不行,从攸乐的言行举止中,她似乎很怕凌云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故而也将满心的激动按捺了下来。

“伯父,夜秦这次向大梁进贡,还是按照以往的规矩吧?”凌云想把话题扯开一点,免得此时的氛围太过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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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相差无几,略微有不同。”龟兹檀颇有深意地望了一眼凌云,压低了音量,此时他将眼珠向右轻轻一转,又立刻回到凌云的身上。凌云何等聪明之人,立刻意识到此乃军国机密,不可在此闲谈起,且夜秦同行队伍中定有监视伯父一言一行之人。只是心中纳闷不已,以伯父在夜秦的身份,怎还会如此的言行不自由,不禁涌起一丝忧虑。

“天色已晚,伯父,前面不远处有个驿馆,你们可是到那里去歇脚?”

“是的,这条路我们已走过多次,每次都是到前面不远处的悦君驿馆歇息的。二位是否一同前去?”龟兹伯父的视线只短暂停留在凌云身上,却将询问的目光投注在了攸乐身上,眼中充满了期待。

攸乐有些为难,她的本意是今晚连夜赶回京城,那个被救回王府的人还不知是什么来路,她必须要尽快弄清楚,但此时她早已意识到义父知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若此时执意要离开,定会令老人伤心,于是只好轻笑着望了望凌云,“但凭马公子决定。”

“那,那我们便一同前去吧。”凌云有些喜出望外,他原本担心无忧公子因有急事,要急着赶回京城呢。对于这无忧公子,凌云已觉得自己和他是越来越投缘,能和他多待片刻,他的内心都是欢喜的。

龟兹老先生更是有些激动,眸中竟似有些水汽蒸腾,他忙抬起衣袖拭了拭,不自然地道:“有虫子,飞进我眼里了。”

“没事吧,伯父?”

“没事没事,我们这就启程吧。”

攸乐和凌云上马,龟兹老大人依旧上轿,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前面赶去。

除凌云外,其他人对这条路都是极其熟悉的,所以赶起路来速度也快,不到一个时辰,天刚刚擦黑时,一行人便到达了悦君驿馆。

老板是个随和的胖老头,对龟兹老先生一行人是极为熟悉的。攸乐和凌云作为随行者,自然也得到了极热情的款待,攸乐甚至得到了最好的一间上房。

未几,小二便一间间客房敲门,客气地请大家下楼用餐。龟兹檀、凌云和攸乐坐在一间相对豪华和隐蔽的包间内用餐,席间,攸乐更是得到了龟兹义父的极大关怀,除嘘寒问暖外,还频繁给她夹菜,弄的凌云更是有些困惑。攸乐虽感激义父,但觉得自己毕竟只是一个江湖义士,得到夜秦一品大员的极度关怀颇有些引人关注和疑惑,因此,吃到中途,她便找了个借口偷偷出了包间,到客栈院内溜达。

客栈处于深山之中,平时接待的除了夜秦使团外,基本就是一些阔绰的客商,因此住宿环境及条件均属上等。院内宽阔疏朗,正适合客人饭后散步消食。攸乐不愿那么快便回到包间,便在院内四处闲逛,不知不觉间,竟逛到了后厨。以前在家时,母亲也会教自己一些厨艺,说女孩子家无论将来嫁入怎样的家庭,都还是要学会做菜侍候夫君的,但那时自己只惦记着整日疯玩,哪里会想着进厨房,所以直到现在,她都还只会做一道清酿南瓜。

今夜的房客除他们一行人外,只有寥寥几个客人,此时又已近亥时,故后厨的厨师估计已经收工了,整个后厨静悄悄的,想着那道清酿南瓜,优乐的脚步不自觉地就向厨房走去。

厨房的窗户此时仍是开着的,里面透出微微的灯光,定睛再看一会,灯影微晃,似有人在走动。优乐微微低头朝里看,果然看到一人,着胡服,戴礼帽,看服装应是夜秦一队的。优乐正寻思此人怎会独自在厨房,却见其左顾右盼,表情甚是紧张,还抖抖索索从衣袖里拿出一包东西。攸乐忽然想到下午凌云问义父关于进贡的事情时他那有些警觉的表情,于是赶紧闪至窗边阴暗处,紧紧盯着厨房内那人。只见那人将掏出的小包打开,朝一碗热气腾腾的汤中倒粉状物,边倒边用瓷勺搅拌,直到粉状物全部倒完且搅拌完毕,他又稍等了会,双眼一会盯着面前那碗汤,一会左右四顾,表现得尤其谨慎。又过了一会,他才端起汤碗朝外走去。

攸乐不动声色地悄悄跟在他身后,那人向前走了一会,走至厅堂,又向右走,那边是包间区域,经过了几个包间后,他果然敲响了义父的那间包间。

“谁啊?”是义父的声音。

“大人,后厨说有一份土茯苓煲汤,是特意赠与大人的。”

“拿进来吧。”

那人轻轻推开门,攸乐假装刚刚从远处过来,也随后进门了,还专门招呼一声:“小哥辛苦了。”

那人表情极不自然地笑笑,道一声“请慢用”便退出去了。

“无忧公子你怎么才回来,快快快,正好,这道土茯苓汤正好可用于祛除体内湿气,赶紧趁热喝一碗吧。”龟兹檀见攸乐进门,喜笑颜开的,慈爱地招呼着,并要为攸乐添汤。

“伯父,您医术竟如此精通,无忧公子体内有湿气您也可看出,以前竟不知您还如此博学呢。您能否帮我也看看,我是否身体健康。”凌云笑着对龟兹伯父道。

龟兹老大人略微有些尴尬,手里的动作稍微迟滞了一下,但马上哈哈大笑道:“你虽近几年清减了些,但气色体态都正常,所以必定是健康的。”说完仍继续准备添汤。

“多谢多谢,劳烦大人,无忧愧不敢当。”攸乐边笑着感谢,边背对着包间的窗户,手指却悄悄用力,将自己在门外捉到的一只苍蝇弹进了汤里面。

“哎呀,这,这。。。”龟兹檀望着凭空而落的一只苍蝇,有些惊讶,又有些遗憾。那汤底本是乳白,黑色的苍蝇跌入后,如同一堆白芝麻中掺杂了一粒黑芝麻,格外醒目。

凌云也看到了,正待调侃几句那苍蝇可真会享福,可令人意外的是,攸乐此时却大声道:“多谢,多谢大人。。。嗯,这汤成色真好,大人我也帮您盛一碗吧。”

龟兹檀和凌云都是极其聪明之人,见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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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如此荒唐发声,又见其朝窗外使了个眼色,忙都接着道:“确实不错,来来来,都来一碗。”

直到窗外偷听那人悄悄走开,攸乐才放松一口气,从袖袋里摸出一根闪闪发亮约五寸长的银针探入汤里。

稍许,她将银针取出,见银针基本未变色,又拿近了些细瞧,仔细辨认才可看出银针尖端有丁点褐色,并不明显,不禁皱眉不语。

“无忧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龟兹檀凑近攸乐,压低声音问道。

“大人队伍中可能有奸细。刚才我看到那人往汤里倒东西,但不确定到底是什么,故未打草惊蛇。目前银针显示只有些微毒性,我怀疑,是一种慢性毒药。”攸乐边低声分析,边回望背后的窗户。

凌云大吃一惊,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龟兹老大人此时倒显得冷静,他拧紧双眉,缓缓落座,若有所思般边点头边轻声道:“我明白了。”

三人互相对望了一眼,很默契地都未沿着此话题继续谈下去,而是继续觥筹交错,推杯换盏,没有疑虑重重,倒像是比之前更兴奋,氛围更热烈了一般。

包间不远处一棵千年老樟树的阴影下,一个瘦削的影子仍在仔细监听着包间里的一举一动,此时听见包间内依旧欢声笑语,嘴角扯出一丝冷笑,随后便悄悄撤离了。此人脚步轻盈,如猫履地,很快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开始放心地呼呼大睡起来。

次日一早,一切都如往常一样。攸乐起床洗漱,小二恭恭敬敬地端来了早点请她慢用,并告知马匹已喂养完毕,随时可以牵出去了。

攸乐在自己房间用完早点,收拾好行李包袱,才一派从容地走出房间。清晨的客栈仍是静悄悄的,昨夜模糊的建筑轮廓此时清晰地展现在眼前,院内装修别致精巧,且花香鸟语,绿树成荫,令人心情格外惬意。

她不慌不忙地下楼,很自然地将目光四处游移,却发现龟兹老大人一行早就已在楼下就坐了。只是再定睛一看,龟兹老大人面现忧色,而他对面跪着的一人更是焦灼无比,正是昨晚在厨房偷偷放药之人。

“大人,我,我真的是将包袱放于自己床头的啊,这一路来都是这样做的,从来也未出过任何岔子,可谁知。。。”那人声音发颤,双腿有些发抖,显然极其紧张。

“你也太不小心了,如今这可如何是好,没有了国书,我们还如何去出使大梁。这丢国书,可是杀头的罪啊。”

“大人,大人饶命啊,小人,小人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哪个天杀的贼,昨夜将我所有的东西都偷走了呢。”那人不知所措,伏地痛哭,忽又抬头道:“大人,那偷国书之人定是还在驿馆内,我们封闭驿馆,一个个房间去搜。。。”

“你还嫌不够添乱么?”龟兹大人一拍桌子,压低声音吼道:“你究竟知不知道,我们是外族人,不是大梁人,这里是大梁地界,是靠近大梁京城的,你有几个胆子竟敢搜别人的房间!”

那人不知所措,一时惶恐一时忧心,又开始哀哀哭泣。

凌云此时也下楼来,悄无声息地和攸乐并肩站在一行人的后面,听了一会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凌云上前询问,龟兹老大人一声长叹道:“唉,出行前我家夫人便替我算了一卦,预言此行必将不顺,一路上我便感觉身体有些微发麻,不似往日那般健康,这次倒好,连国书都丢了。”

“伯父,”凌云靠近龟兹檀,低声道:“若实在是丢了国书,我们去找找景王爷,请他帮忙去皇上那通融一下,也未可知?”

“这,这可行吗?”龟兹老大人一脸茫然。

“行不行都要试试看吧,”凌云充满同情地看一眼地上跪着那人,“这位小兄弟还如此年轻,大人也不忍心让他人头落地吧。”

那人一听更是放声痛哭,磕头如捣蒜,“马公子,马公子救我啊。。。”

龟兹檀为难地左右都看看,勉强点点头,朝那人道:“董武,还不好好谢谢马公子救命之恩。”

那董武立即转悲为喜,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对着凌云和龟兹老大人又是哭又是笑。

趁着那董武伏地叩头的当口,凌云和龟兹檀都很有默契地将目光投向了人群后的攸乐,三人脸色并未有任何变化,但彼此间的眼波流动已足以让他们心领神会。

这边攸乐见事情都处理的差不多了,才上前一步,对着义父和凌云道:“龟兹大人,马公子,今日无忧还有重要事情要办,就不便与各位一起同行了。无忧先走一步,告辞。”

“告辞。”

“告辞。”

龟兹老先生和凌云都毫不迟疑地对攸乐拱手告辞,众随从也对攸乐行注目礼,直到攸乐上马飞驰而去。

夏日,山里的清晨格外舒爽,攸乐感觉全身的毛孔都如被熨帖了一般。虽然昨夜趁夜深人静之时去做了回飞贼,此时也仍旧毫无半点瞌睡,且心情愉悦。

奔至一个僻静的山口,她吁停枣红马,将那包药粉从胸口摸出,走至风口处,迎风一抖,药粉便飘散在风中,空气中散发出一种清甜的气息。看来,毒药并不都是丑恶的,难看的,苦涩的,相反,很有可能毒药是美丽的,清香的,甜蜜蜜的。人啊,不多长几个心眼,怎能分的清哪是有益于身心的良药,哪又是披着美丽外衣的毒药呢。

倒完药粉,攸乐继续上马飞奔。离京城大约不足五十里地,周边也开始热闹起来。她难得好心情,路过一个集镇,每碰见一个乞丐,便将一锭银子放在人家面前,直到将从董武那偷来的所有银子全都散出去,她才重新上马回京。

那叫董武的夜秦人,估计从接受暗害龟兹伯父任务的神秘人那里得了不少银两,这下子国书连带私下积攒的所有银两都不翼而飞了,也够他哭一阵子的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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