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景王爷轻叹一声,拍拍他的肩,意味深长地道:”我相信,攸乐一定还活着,她会回来的,只是。。。“他顿了顿,”回来后的攸乐可能不是以前的攸乐了。“他极尽暗示,想要给这个年轻人再多一点希望,然而后者眼神空洞,表情呆滞,浑似根本没听见这句话一般。
“那,莫愁姑娘呢?”凌云好似沉浸在自己黑暗的世界里,那姑娘说的那么真实那么恳切,怎么可能有假?还有那块翡翠,他认得的,确实是攸乐曾经挂在腰间的那块。以前,那块翡翠还经常被她拿在手中把玩,那佛的面相都被她摩挲的越来越柔和了。
到底是王爷在说谎,还是莫愁在说谎,那翡翠怎么就像是时光穿梭而来呢?凌云有些恍惚,也有些愤恨,却无处发泄自己的所有情绪。
“凌云,快下雨了,你和我们一起走吧,我们送你先回府。”珂玥毕竟不忍看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又轻声道:“王爷说的对,我也相信攸乐一定会回来的。“王爷见他仍是一副呆呆的模样,不言不语,也知他此时心中极其难过,必不想被人打扰,于是拉着珂玥先行离开了。
不知过了多久,马凌云才缓过神来,看着景王爷夫妇二人的车驾越行越远,他才觉得自己似被抽空了一般,双腿再也无力支撑起沉重的身体,颓然倒地。良久,门口的两名衙役才发觉情况有异,过来将其扶起,马公子死灰般的面孔着实吓坏了两人。
马凌云轻轻挣脱二人的搀扶,晃晃悠悠离去了,那身形,直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肉体。旁边的马儿见主人走远了,便打着响鼻走来走去,眼神里似乎也写满了迷茫,若不是被缰绳束缚着,这通灵的马儿或许就会主动跟着主人了。
谷雨时节,春寒料峭,明明昨日还风和日丽,此时却开始降温了。冷风吹在脸上,再不是如妈妈的手掌般温暖,而是如荆条般抽打着阵阵锐痛。滚滚春雷后,竟开始下起了入春以来的第一场雨,层层的雨帘模糊了马凌云的视线。
他没带雨具,任由雨水冲刷,深一脚浅一脚踩在泥泞的官道上。他在哪里,要去哪里,这具没有思想的肉体此时根本不知道,只任由一双无力的腿拖着毫无目的的向前,向前。
细雨迷蒙中,隐隐约约间,他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人,一个不远处站立的端端正正的人,就在荒草丛生的小径边。定睛再看,那身形,那体态,不是他朝思暮想的攸乐又是谁!
马凌云一个激灵,浑身的血液仿佛全都倒流至头上,头顶仿佛响了一个炸雷般,他一时恍惚地不知该做什么,头脑一片空白,愣在当场。
视线中,那人见马凌云在雨中停下脚步,随即撑开自己手中的油纸伞,缓缓向他走来。马凌云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动弹不得,见那人越来越近,视线逐渐清晰,才看出那来人竟是男子打扮,一袭白衣,腰间还斜挂着一柄玉色长剑,甚是潇洒倜傥。此人身高偏矮,身形偏瘦,体态轻盈,难怪远看尤其像女子的身形。他揉了揉发昏的眼睛,再细看时,那人已到了眼前。
“马公子,您如何独自一人在这荒郊野外?”那人将油纸伞举过马凌云的肩头,眼中似充满了怜惜,开口问道。
“哦,您是。。。”马凌云一时如在梦中,刚才,他明明似见到了攸乐啊,转瞬间,那美好便消失殆尽了,恍如南柯一梦。眼前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双眼晶亮,形容清淡,虽长得略显秀气,但明明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那人因身高略偏矮,稍稍踮起脚尖举着伞,遮住凌云的半个肩膀。
“马公子好忘性,我是上月到过您府上的无忧啊。”那人轻轻一笑,唇边带过一丝淡淡的狡黠。
“哦,是的,无忧。。。大梁鼎鼎有名的无忧公子。”马凌云这才想起,思绪总算是从悠远的过去飘回到了现实,攸乐的形象已荡然无存。
上个月,他确曾在府门口无意撞见这无忧公子,当时见这人眉目间似有熟悉的味道,好感顿生,几句闲聊之后便将他请至府中,谁知这人竟是这两年誉满京城的无忧公子,不禁大喜过望。因知无忧公子漂泊无定四海为家,还曾贸然拜托他帮忙打探攸乐的消息。前些日子又听说其成了景王爷的幕僚,心中还曾暗自慨叹无牵无挂的人也想要安定下来追名逐利了,不过,因两人只匆匆见过一面,谈不上什么交情,马凌云也没存去景王府再次找他闲聊的想法。哪知今日竟然在这里撞见,只因自己心思杂乱,一时间竟不记得此人了。
“抱歉,恕我眼拙,一时未认出来,多谢。”马凌云见无忧公子还为自己举着伞,不禁心中感激,顺手便将雨伞接了过来自己举着,见无忧公子眼神中闪过一丝令人难以捉摸的神情,不禁略略有些疑惑。
“这里如此偏僻,无忧公子何以在此?”马凌云没回答无忧公子的问话,反倒问起对方来。
“哦,前面不远处便是珂玥王妃新开辟的茶园。“无忧公子垂下举伞的手,略指了指前方道,”我现已在景王府住下,因珂玥王妃想自己体验制茶的乐趣,前些日贴出告示招聘茶园好手,因我之前家中也曾做过茶叶生意,略知一二,所以便斗胆揭了聘书。“
“哦,是这样。”马凌云将眼光投向远处,对无忧公子的话似丝毫提不起兴趣,只礼貌性地应答了一句。
“马公子有心事?”无忧公子似对马凌云的淡漠毫不在意,又关切地问了一句。
“心事?”马凌云惨然一笑,又将眼光投向渺远的雾岚,喃喃低语道:“没有,哪还有心,心早就死了。”
无忧公子眼婕一颤,淡淡一笑道:“无忧斗胆猜来,是否仍是因为上次您拜托我的那件寻人之事?”
马凌云想点头,但似乎连点头的力气都没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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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一扯,又露出一丝苦笑:“我想,不用再找了,四年了,她若尚在人世,便知我心,绝不至于让我如此苦苦等待。”
“上次听马公子提起您那位爱人,无忧虽未经历过男女之情,但想必你们二人定是情深意重的。无忧长期孤身一人漂泊江湖,倒是时常希望能得这样的一心人,却始终无缘。马公子既然已得,便已是人间幸事,所以无忧劝公子您还是多存一些希望吧!”
“得而又失,这哪是什么人间幸事,实乃人世间最大之不幸。”马凌云惨然道:“无忧公子若尚未淌入这浑水,我劝你还不如始终孤身一人潇洒自在。”
“人常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世间诸多事都不能以一时之得失来看幸与不幸。四年时间,对于煎熬中的人来说确实漫长,但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却只是短暂的,或许,您所寻的那人,这四年正在以另一种方式成长,也未可知。”
“成长?”马凌云充满疑惑。
无忧公子轻松一笑道:“我只是打个比方,若您所寻的那人因某种原因不得和您重见,待她某一日以更好的姿态出现在您面前时,您是否会觉得这四年或更长时间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马凌云摇摇头,“不,即便要成长,我也希望我能和她共同成长,而不是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我一个人沉沦苦海。无忧公子,你是潇洒的江湖人,你不懂的。”他再次礼貌性地对着无忧公子凄然一笑,“多谢你前些日子帮我打探消息,日后你在景王府也不便随便出入,这件事就如此算了吧。”
说完微微一拱手,便欲将手中纸伞还与无忧公子,“请恕马某失态,春意尚寒,马某要回府了,公子也请多保重,早些回去吧。”
无忧公子眼中此时流露出的无限悲哀与怜惜,马凌云却因毫无心思在对方身上,不曾察觉。他默默接过雨伞,见马凌云转身朝城中缓缓而去,苍凉而孤独的背影甚至有一些佝偻,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没有消息便是最好的消息,还请马公子不要放弃,或许事情马上便有转机呢。“无忧公子面向马凌云的背影,大声劝慰道。而内心早已千疮百孔的马公子,只片刻停顿,便继续踉踉跄跄地走了。
正当无忧公子也欲转身离开时,一阵仓促而凌乱的嚎叫破空传来,像狼的嘶吼,又像是狗的狂吠。他顿时浑身紧张起来,不由自主地想要去拔剑,手却颤抖的厉害,整个人便楞在当场,眼睁睁看着一条全身黝黑的大狗朝自己直冲过来。
这是一条疯狗,不知从哪窜出来的,此时周边一片荒芜,除了稍远一点的马凌云,没有任何人可以求助。
然而,无忧公子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他不敢更不愿向此时失魂落魄的凌云求助。
算了,不过就是一条疯狗,咬伤也便咬伤,方正也咬不死。无忧公子心一横,紧闭双眼保持着原状一动不动。
眼看那双眼血红的疯狗便要狂扑过来,尖牙龇开,恶相毕露,无异于一头饿久了的狼。
“滚!哪里来的疯狗?”一声狂吼此时在攸乐身后响起,那疯狗明显楞了一下,被吸引了注意力,调转方向朝声音响起处奔去。
原来是凌云听得异响回头,见无忧公子竟然一动不动,眼见就要被疯狗咬到了,才不得不大叫一声。
疯狗被人狂吼,更是怒不可遏,朝十多米外的凌云狂奔,那嘶吼声足以令人心惊胆战,凌云忙蹲下作出捡小石头状,想要吓跑疯狗,然而,疯狗此时已完全失控,趁凌云蹲下时便扑到他的背上,朝他的手臂狠狠咬了一口。
凌云想要起身,却被压得抬不起头来,只得用手护住自己的要害部位,任那疯狗再咬下去,很快,手背又被咬了一口,两排整齐的牙印赫然在目,鲜血立马渗出来。
凌云正无助之际,只听得一声血肉分离的嗤啦声传来,很快,后背的压力便轻了,狂吼声也戛然而止,抬头看时,却见无忧公子脸色苍白,半闭双眼,手握长剑,剑端尚在滴血,疯狗已倒地毙命。
“马公子,你受伤了,我要帮你紧急处理。”无忧公子说着,未等马凌云有任何反应便三两下扯开他肩头的衣衫,露出有些瘦削而苍白的大臂,无忧公子眼中露出一丝爱怜,很快就对准那渗血的伤口开始用嘴吸血。
吮吸开始是用力的,凌云能感觉到一丝疼痛,无忧公子吸出的血液也甚多,后来力度则轻柔了许多,凌云的心里有一些悸动,不由自主地望向无忧公子的侧脸。他仍在很专注地吸着含有毒素的血液,但余光也感受到了凌云的注视,不禁有些紧张,脸颊微微泛红。
“无忧公子怕狗吗?”凌云有些奇怪地问道。刚才的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但无忧公子的种种表现无一不表现出他对那条疯狗的害怕。
对于这一问题,无忧公子似乎表现的异常犹豫。杀伐决断,豪气干云,名满天下的大梁公子竟然会怕狗,这话传出去无论如何都会让人质疑甚至笑掉大牙吧,但他脸色的苍白,言语的沉默及僵硬的身体都在传递着答案,毫无疑问,他就是对狗无比恐惧。
“这个,我。。。”之前还舌灿莲花的无忧公子此时却舌头打结了,不知该如何回答。
“哦,这个,很正常,”凌云见无忧公子颇为尴尬,忙打圆场,“我有一个极为交好的朋友,她因幼时被疯狗撕咬过一次,从此就对狗无比恐惧,但我觉得这是可以慢慢改善的,后来我经常让她多抱抱那种很可爱的,对人没有任何攻击性的小狗,她便也不再如此惧怕了。”
“谢谢马公子理解。”无忧公子当然知道马凌云口中的“她”是指谁,但他显然并不想就这一话题继续讨论下去,忙将目光转向凌云的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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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忙收回自己的手道:“这个我自己来。”便学着无忧公子的模样给自己吸起血来。
此时,小雨已停,空气有些冷冽而清新,周遭时光静默,天地间似乎便只存了这二人。
“无忧公子,冒昧问您一个问题。”凌云停下来,直盯着无忧公子,“无忧公子如今已是景王府的幕僚,可否认得景王爷一名女性属下,唤莫愁的?”
“无忧刚到王爷麾下时日不多,并不认识莫愁姑娘。”无忧公子站起身,有些歉然地答道。
“哦,那便算了吧。”凌云又深深望了一眼对面人。刚才两人面对面近距离接触,凌云很清晰地审视了无忧公子的相貌,除了服饰和发型不同,那莫愁姑娘几乎和这无忧公子长的一模一样。
或许二人是孪生兄妹,甚至更大胆点猜测,二人便是同一人?毕竟,换个头饰,换件服装远比易容更简单。但无忧公子既然不愿意承认,也不便再继续盘根究底。
“时辰不早了,我也该回府了,多谢无忧公子相救。”
“哪里,应该是无忧感谢马公子相救才是。”
二人相视一笑,凌云心中的愁绪悲苦也似被轻轻揭过一般,如这雨后的天气般,清爽了许多。
无忧公子站在原地,目送马凌云的背影越去越远,才一咬牙,狠心地甩甩头,将右手拇指与食指合成圈放到嘴边,只听得一声尖利的唿哨后,远处响起一阵得得的马蹄声。蹄声越来越近,待一匹毛色纯净的枣红色高头大马在面前站定,无忧公子一个迅捷翻身上马,扬起马鞭打在马臀上,朝另一个方向而去。
待无忧公子的背影去远,官道边深深的茅草丛中才闪现出两人来。一人便是那矮矮胖胖的陈水深,另一人则是一身短打的侍从打扮。
自那日从曾无庸那里接下差使,陈水深便每日到景王府外蹲点守候,远远跟随着无忧公子,只见其每日除了到王妃新辟的茶园去外,便是到街市上闲逛,心中很是纳闷,这无忧公子作为景王府的幕僚,到底是做什么大事的,无官无职,无名无分,难道真的就只是为了博得那异族王妃一笑?他实在不能理解。
本来,平日里他都是固定带着一个随从的,可那随从今日一早便腹泻不止,只得换了个叫张长生的侍从跟来,却不想,这一换人,竟然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张长生,你确定李大新就是被他所救?“陈水深指着远去的无忧公子背影问道。
张长生一点头,肯定地道:“绝对错不了,他当日所穿衣服都和今日一模一样。并且,甄平儿也是被他飞刀所杀。陈爷,您别看他貌似瘦瘦弱弱,那身手真叫不一般。。。”
“哼,你们几个末流货色当然不是无忧公子的对手。”陈水深瞥了一眼身边似乎对无忧公子陷入无限神往的下属,没好气地道。
张长生是个灵泛角色,连忙接话道:“是是是,我们几个确实就是几手三脚猫的功夫,要是陈爷您当时在场,甄平儿也不至于。。。”
“好了,别提那个甄平儿了,把李大新给我弄丢了,即使无忧公子不杀他,回来曾公子也会要了他的命。”陈水深毫不留情面地截断张长生的话。此时,他已经想到,这何尝不是一个接近无忧公子的契机呢?用甄平儿的命逼他交出李大新,李大新若能被交出,自然是省了更大的麻烦,李大新若不能被交出,无忧公子伤人一命的把柄也在自己手上握着。大梁朝还是讲法度的,即便他无忧公子誉满天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不至于随随便便要人性命吧,到时候让甄平儿那泼皮媳妇到顺天府去击鼓鸣冤,无忧公子总也少不了一身官司,最后再由曾老爷出面将他搭救出来,那他岂不是会俯首听命于曾家了吗?
想到这些,陈水深不禁舒展开紧皱的眉头,内心里开始钦佩起自己的智慧来,于是笑着对张长生道:“放心,甄平儿也不会白死的,至少他媳妇的一份抚恤少不了。”
“是,是,那我替甄家媳妇先谢谢您老人家。。。”张长生在一边点头哈腰。
“可是,这无忧公子为何要救那李大新呢?”
“这个,小的就不清楚了,或许,这无忧公子就是见不得以多胜少,以寡敌众,所以才救下那李大新?”
“你放屁!”陈水深朝张长生啐了一口,“就算是李大新以寡敌众,可那无忧公子毕竟是杀死了甄平儿啊,你觉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一定要杀死人吗?那无忧公子可是大梁的名人,他难道会不顾及自己的声誉,胡乱杀人?”
“确实,当时他若只是想教训教训甄平儿他们,绝不至于要杀死他,但若一定要救走那李大新,却必定是要杀人的。因为甄平儿也知道,李大新对于老爷公子的重要性,所以是绝不肯将那李大新放走的。”
“所以啊,”陈水深重重点点头,“那无忧公子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救走李大新。你再去赶紧打听打听,那李大新被救下之后到底被藏在何处,打听到了赶紧来回我,否则别怪我到老爷公子面前说出实情。”
“是是,”张长生赶紧叩头谢恩,“小的一定去查。”
“对了,这无忧公子竟然会怕狗,也真是奇事一桩了。一个大老爷们,连杀人都不怕,还会怕一条疯狗?”
“好了,别他妈废话了,赶紧给我滚去查。他怕狗,那也只是怕疯狗。难道你要满世界去找一条疯狗来逼他就范吗?再说了,后面他不是也将那狗一剑给杀了吗?”陈水深不耐烦地踢了满眼疑惑的张长生一脚,吓得后者屁滚尿流地跑远了。
陈水深望着那地上的死狗,也觉得有些奇怪。不过,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还不足以向曾公子汇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