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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一零章 缘尽留忠骨 父爱比天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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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北岸,孤零零一座小饭馆,门前挂着破破烂烂的幌子,风化干裂的牌匾上书“缘客来”三个字。

两名长途追奔,踏水而行的白发老者,饥肠辘辘。路过此处,心想快餐一顿,继续赶路。可近了一看,只见肉锅却不见人,故而失声叫骂。骂得血淋淋,脏兮兮,真个难以入耳。

“金枝,你去前面瞧瞧,我在这边收拾。”

“嗯。”

听到叫骂声,冷面男子连忙把扭动反抗的沁儿打晕过去,藏到柴房里;又把火上人骨,和盆里血肉挪开。而这时妇人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走到门前,见两名白发老者正在猜拳。

二老者衣着不俗,只是其中一人头发蓬乱,衣衫邋遢,那么好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依然感觉像个乞丐,估计是他从哪里偷来的不合身衣衫吧。而另外一位老者却颇有些风度,二人激烈猜拳。

“金刚锤!”

“锤!”

“锤!”

“锤!”

“哈哈哈!你输啦!”

结果风度老者获胜,于是伸手去锅里抓肉吃,而那乞丐老者则是从兜里掏出一块饼来,气鼓鼓地吃着干粮。

看来二人有分工,出来闯荡江湖,见到这家小饭馆蹊跷,二人以猜拳决定谁吃肉,谁吃干粮。

很显然是老黄输了,不能吃肉,不能喝酒。而老吕大笑着抓起一块肉,猛咬一口,可肉刚进嘴里,又被他吐了出来。这时见有妇人从门口走出,老吕瞪问道:“为何又骚又涩?”

妇人连忙道:“山里老野猪,未曾敲过,故而骚涩。”

这时老黄偷笑,继续啃食油饼,躲过身去,不给老吕吃饼。

老吕气道:“有腌肉可吃吗?”

夫人连忙赔笑道:“当然有了。您二位且进屋歇***家给您上来。”

“快些上来,洒家还急着赶路!”老吕指骂道:“若再让我吃出腥臊味来,砸你家店!”

老黄讥笑出声,陪着老吕一起坐在屋里。可老顽童的眼珠子并不老实,在屋里横扫,忽而把油饼放下,紧了紧鼻子,一皱眉头,眼睛扫向后门。

这时后门响动,一名脸色冰冷的男子掀开油滋滋的破布帘子出现在老黄面前,男子没说话,转身走进柜台。

老黄盯着男子,男子也盯着老黄。男子目光坚定,脸色平稳,看不出什么异常。可十一境后期的高手,有着异于常人的感知力。老黄也说不清楚具体是因为什么,只是感觉这里气息不对。

显而易见,冷面男子没把这两个老头放在眼里,而且此时后院那堆骨头还没炼完,他希望能炼出更多的舍利金丹。

那金丹只有一颗,或许也能治他身上的毒。可如果能多少出一颗来,可以卖个好价钱,下半辈子就只剩下享福。否则男子早就跑了,何必再来应付这最后一桌客人。

不久后夫人端着一盘腌肉上来。

其实,哪怕是没有肾脏的鲨鱼,其肉苦涩含毒,经过这般发酵腌制,肉也是能吃的。可老吕夹起一片肉放到嘴里,咀嚼品咂,总感觉这肉不对劲。

当年专门保护皇帝的两个人,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老吕感觉不对劲,一拍桌子站起来:“吗的!这要是野猪肉,我把你家门槛吃了!”

老吕一闪身就来到妇人面前,抓住脖领:“说!这是什么肉!”

虽然只是一闪身,可还是把柜台里的冷面男子吓了一跳。

作为一名一掌就能把三境谭沁儿打破功的人,他当然能察觉到老吕的厉害,于是连忙走出柜台,换上一副老实人面孔,说些恳求的话。只说小店偏僻,客人不多,可能是肉放的时间长了。

老吕道,不是味道的问题,而是这肉肯定不是野猪肉,而你们却来骗我!

老吕与夫妇争吵,老黄夹起一块肉放入口中,抿了抿:“吗的,人肉!”

一听这话,男子慌了,丢下妇人撒腿就跑。

老黄坐在那里,左臂一展就是一招“擒龙手”,龙形飞影,虚空一抓,就把跑到门口的冷面男子抓了回来,落到地上,被老黄踩住:“兔崽子,在哼哈二将面前耍花招,你还嫩了点!”

稍一用力,踩碎那人肋骨,只听噗嗤一声,冷面男子口中喷血,眼珠暴突,一阵抽搐,死在当场。

妇人吓得眼睛一翻,昏死过去。

老吕眨眨眼:“装昏。”

老黄眨眨眼:“你抓她痒痒肉试试。”

老吕蹲下来,伸手抓向妇人腰间。

妇人继续装作昏厥,瘫软不动。

老黄走了过来,蹲下身子,探出一根手指,“噗”的一声戳向女人腰间,只见那妇人“嗷”的一声叫唤着坐起。

连忙换做跪姿,磕头如捣蒜:“两位爷爷饶命吧,小女子也是被这恶人逼迫,故而做这缺德营生!哎呀!爷爷饶命啊!”

妇人名叫张金枝,冷面男子名叫罗甲英。

说来,这女子还真的就曾是罗甲英的一个“猎物”。

张金枝已婚,却觉得自己俊俏而家中丈夫窝囊配不上自己,故而委屈,时常与丈夫拌嘴。

那一日二人吵得激烈,张金枝便离家出走,在河边散步许久,结果撞见这样一家小店孤零零立在那里,又见到罗甲英一人在门前收拾下水。

七年前,罗甲英才三十四五岁,正是男人成熟而不失体魄的好时候,而他冷冰冰的一张脸,不但没让张金枝感觉可恶,反而觉得这男人很有男人味,便与罗甲英攀谈起来。

攀谈得知罗甲英一个人开店,而且锅里常煮着肉。张金枝心想,若是嫁给这样有魅力的男子,还天天有肉吃,那该多好?

于是她就准备来这里吃饭,而且还要一壶酒,打算喝两口酒,就佯装醉去。

可当时罗甲英没这样想,见张金枝醉倒,他把张金枝抱入地窖,退衣挊了一下,就开始磨刀,准备杀掉。可这时张金枝却醒来。张金枝见到地窖里摆了几副骷髅骨架,她不害怕,反而求罗甲英收留。

张金枝哭着说家里的不幸遭遇,说了很久很久,她说对罗甲英一见钟情,已爱上这个有男人味的男人。与家里那个窝囊废相比,你才是真正的男人。最后还说,罗甲英拿刀的样子特别帅气,让奴家多看两眼。

男人最下不去手的是什么样的人?

避开血缘亲属不谈,那就是欣赏自己的人,尤其还是一个女人。

谁人不怕孤独,罗甲英也是如此。心道,自己沦落至此,竟然还有新欣赏,便有些不忍心下手。罗甲英指着一旁人骨对张金枝说,你吃的肉可不是猪肉。张金枝一笑道,能跟你过,吃什么都行,而且我还会包包子。从那以后,二人合作干了七年。

具体细节张金枝没对老黄和老吕说,只说自己是被迫留在这里。而老黄老吕通过张金枝找到谭沁儿,也找到了谭不疯的尸骨。当时谭不疯骨肉分离,惨不忍睹。沁儿被放出之后,趴在肉盆前,嚎啕恸哭。

虽然疯奴不会说话,可疯奴一直紧随沁儿一年有余,即便是条狗,养一年死了也让人心痛。

想当初,紧急关头,疯子撕开铁笼冲出,持笼拍死恶匪康无古,否则沁儿焉有命在。

那一幕一直留在谭沁儿脑海里。

其实她已经知道谭不疯就是乔装龙啸天的人,也就是说疯子是杀父仇人。可沁儿下不去狠手对付这个没有判断力而又对她忠诚如狗的疯奴。

那么疯奴为何会忠于沁儿?

鬼头鹰、鬼见愁死后,或许只有雁悲鸣能说得清楚。

疯奴下体确实有问题,因为*丸长在骨盆里面。但他年轻时能行,疯了以后才不行的。他曾有一个女儿,被人拿去用油锅烹死。那女儿本来活泼可爱,一头卷发,眉眼灵动。看着女儿在油锅里尖叫挣扎,雷瘟乾的十一境天才义子杨问鼎,就这样疯了。

杨问鼎二十二岁跻身十一境,比黄顶天还早三年。

那孩子是杨问鼎的女儿,也是雷瘟乾的爱孙,从小儿膝下成长。闻听噩耗,雷佬暴跳如雷,亲赴仇家,抄灭满门。

一场恶战,浑身沾满鲜血,依然愤恨难平。

这时有两名斗篷男子出现,一个手持重剑,一个亮出鹰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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