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金香城的城主名为柏宜斯·斯威特, 人到中年,唯有两个爱好, 一是保养自己的胡须,二就是看戏。
郁金香城小戏少,根本不能满足他的胃口,所以每年冬歇期他几乎都在首都威尔斯城度假看戏。
今年却是个例外。
柏宜斯·斯威特在威尔斯城度假度到一半,今年的新戏还有许多没看时,突然大出血用了一个传送卷轴,甚至都没顾得上收拾行李, 只带着管家传送回了城主府。
而回到城主府的城主大人,第一件事就是让管家去买报。
“您是说《郁金香小说报》?咱们城里的报纸?”管家以为自己听错了。
老爷专门从威尔斯城赶回来就是为了买一份当地报纸?
自家老爷爱好十分专一,对除了戏剧之外的任何事物都不屑一顾, 他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读报这样的爱好?
而且这个报纸管家之前从未听说过, 老爷又是从哪里听说的?总不能是这种当地小报都卖进了威尔斯城吧!
“报纸名字里有郁金香,卖报给我的人也说是咱们城里的报纸。”
柏宜斯从怀里掏出来一件用昂贵真丝手帕包裹着的事物,小心翼翼地掀开。
管家也起了好奇心。被主人如此珍藏的是什么宝贝?莫非是他新在拍卖会上给夫人拍下的钻石项链?
手帕被完整掀开, 露出宝贝的真面目——一块被整整齐齐叠起来的报纸。
管家心中突然有了个离谱的猜测。
不会吧?这不合理啊!
老爷屏住呼吸,轻轻捏起报纸的一角, 仿佛对待情人一般轻柔爱惜,慢慢把报纸拆开, 平铺在了桌板上,抚平皱褶, 这才放松地吁了一口气。
“就是这份报纸,你先帮我把目前发行的都买回来。”
管家一眼就看到了报纸最上方的加粗花体字——郁金香小说报。
天爷啊!
最离谱的猜测竟然是真的!
老爷在威尔斯城竟然买到了他们当地的报纸!
这个报纸究竟有什么魔力?它又是怎么进入威尔斯城的?
这下不等老爷催促, 管家就飞快跑出去喊人去办这件事了, 并且顺便打听了一下《郁金香小说报》。
这不打听不知道, 一打听吓一跳。
原来在他陪老爷去威尔斯城度假的这段日子里, 这份报纸在整个郁金香城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盖过了全城所有报纸的风头,甚至有许多外城人也专门跑到郁金香城买报纸。
昔日默默无闻的小城郁金香,如今借着这份报纸的东风大大扬了一回名。现在外面的人提及郁金香城的郁金香,已经指的不是花,而是这份名为《郁金香小说报》的报纸了!
今年的冬歇期城里也因此格外热闹。就连大字不识的闲汉,都把这件事作为有趣谈资。
顺便一提,而这家报社推出的另一份《疯子报》,同《郁金香小说报》的待遇截然不同。《疯子报》一发行就遇冷,购买者寥寥无几,盖因为其刊登的内容都是什么数学化学公式建筑图纸逻辑思辨之类的玩意,大众普遍看不懂。
管家在这时已经认识到了《郁金香小说报》的不同寻常。如果只在郁金香城和周边城市流行也就罢了,现在这份报纸竟然已经进入了首都威尔斯城,甚至惊动了老爷!这不正说明了它的特殊吗?
《郁金香小说报》上面究竟连载了什么小说?
管家这心就像猫爪在挠。
两个小时后,他派去买报纸的仆人终于回来了,然后带回来一个离谱的消息:“先生,一共有10期往期报纸,您给的钱不够,加上今天发行的,我只买回来了七期报纸。”
管家勃然大怒,感觉自己被侮辱了智商,“什么?我可是给了你一个金西克!你该不会把钱拿去买其他东西了吧?”一份报纸能多贵?顶天几个铜西克!一个金西克可是相当于240个铜西克的!
仆人委屈辩解:“先生,我真没有!您可以去市场上打听打听,现在往期的《郁金香小说报》供不应求,特别是改版后的第一期报纸,现在黑市上足足售价一个金西克!”
一个金西克一份报纸?!
这只是一份报纸啊!这个价钱都可以买一本不错的精装书了!
是报社疯了还是读者疯了?
仆人提醒道:“先生,初期报纸的价钱还在不断涨,再过一些时间,恐怕一个金西克都不够了。”
管家匆匆又塞给了仆人一些钱,打发走了他。
然后他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做了一个很不敬业的事情——他没有第一时间把报纸交给老爷,而是为了自我满足选择了自行查阅。
仆人买回来的分别是5—11期报纸,他先看的是第5期。缺少那么多前情提要,他原本只是想随便翻看一下的,没想到一下子就沉浸进去了。
管家也是正儿八经文法学院里毕业的高材生,他上过文学鉴赏课,平日里也很喜欢读书,他还是好几家私人图书馆的名誉会员呢!
所以他在读到第一篇名为《灵魂之旅》的小说的第一段话时,呼吸就急促起来。
多么大气磅礴的开篇!多么精炼优美的语句!仿佛这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篇壮丽长诗的前序。
阅读文字,你会想起傍晚蓝紫色的天空,生机勃勃的荒野,风波怒号的大江大河,亦或者是夕阳下蹒跚独行的老妇人。
浪漫,壮美,绚烂,既有女性作家惯有的细腻,又绮丽浪漫别具一格的想象力,这让她的作品读起来仿佛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卷在读者眼前展开。
标准的布尼尔·维布伦风格!
她是法尔斯王国文坛的三巨头,她创作的《法尔斯游记》至今还是法尔斯王国的最佳旅游指南,在这几百年时间里吸引了无数读者千里迢迢奔赴法尔斯王国朝圣。
不是法尔斯王国成就了布尼尔·维布伦,而是布尼尔·维布伦成就了法尔斯王国。
这几百年时间里,无数作者都模仿过布尼尔的风格,创作出许多优秀的作品。但是,没有一本像《灵魂之旅》这般原汁原味,这本书甚至......甚至还超越了布尼尔!
布尼尔虽然是文坛三巨头,但是她的作品还是有一些瑕疵的——布尼尔毕竟只是个女人,一辈子都生活在家乡小城,阅历见识不足,这让她的作品在优美浪漫之余,少了一些格局和深度。
而这篇《灵魂之旅》初读的确裹着布尼尔标配的浪漫绚丽的糖衣,但是随着深入品味,糖衣化开露出了寒意凛凛的刀尖,刺得人鲜血淋漓,惊痛不已。
这份锋芒毕露……隐隐约约有些短篇小说巨匠、批判现实主义文豪劳伦斯的风格了。
完美!只有完美两个字能形容这部作品!
管家头皮发麻,整个人陷入醉酒般的微醺,飘飘然如在云端。
这是身为一名文学爱好者最幸福的时刻!
能和这么一个伟大的作者同处于一个时代,这是多么幸运啊!
《灵魂之旅》的作者是谁?这么优秀的作家之前不应该籍籍无名啊?
管家的视线就这样落到小说最后的署名上——布尼尔·维布伦。
他惊恐地睁大眼睛,后背猛然窜上来一阵地狱阴风吸走了他浑身的热度。一瞬间,他的脑海里闪电般浮现了死人复活之类的惊悚民俗传说。
他打了个寒颤。
……
西杜兰王国总工会的会长,罗伯特现在正在端详一本新书的封面。
这是他花了大力气,从郁金香城买到的《杰克复仇记》的续篇。
怀抱着某种隐秘的期待,他翻开了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