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西娅·坎贝尔女伯爵的文艺沙龙固定在每周六晚宴前开始。
晚宴的时间为七点半, 按照目前的社交礼仪,客人最好准时到达,迟到超过15分钟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当然, 太早抵达也同样是不礼貌的行为。
林无咎六点半左右出了监狱,谢绝了格洛丽娅出版社提供的马车,选择了步行。
这是他最近养成的习惯。
原主的身体实在是太差了, 西蒙也建议他每天坚持散步, 强身健体。
而且亲身游走在桑恩城的街道上, 深入市井之间与形形色色的人物邂逅,也有利于他写作取材。
如今的时代并没有什么统一的交通规则, 更别说什么红绿灯了,马车在路上横冲直撞, 交通事故频发。
就连人行道的概念都刚刚开始流行, 为此很多旅行指南必须得向外地人解释什么是人行道, 即, 高出车道几英寸的马路牙子。在一些繁华的商业区域, 则很流行竖起炮弹似的柱子, 用来阻隔车流, 以供行人通过。
傍晚, 路两旁的煤气灯的光晕清晰的照出朦胧雾气中游走的细小颗粒,林无咎用手帕做了一个简易的口罩, 权当做粗糙的雾霾过滤装置, 图个心里安慰。
即便如此,他也时不时会呛到咳嗽几声。
蒙在鼻子上的口罩, 有时候会让林无咎生出自己还在地球上的错觉。
路上的行人也大多会用不同材质的围巾蒙在鼻子处, 围巾也成了桑恩城人出行的必需品了。
林无咎路过格洛斯特街时, 发现前方已经被围起来了,正在重新铺路,来往行人必须绕道。
格洛斯特街本来就不是很宽,大概只有一二十米宽,最多只能容纳三辆马车并驾齐驱。此时一辆拉酒的大货车,一辆公共马车、和卖小吃的手推车齐齐被堵在了街口无法掉头,车夫们吵成一团,警察正在竭力疏通交通。
林无咎前头的行人向警察抱怨道:
“怎么又要铺路啊!”
“三天两头修路,铺了拆,拆了铺,这都几回了?”
“多久才能恢复通行?”
警察说:“大概还需要两周。之前用碎石子和花岗石铺路都不太行,前者每次下雨都会变成泥潭,后者坑坑洼洼的,经常会有马匹被绊倒。”
林无咎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他在地球的时候已经对沥青马路司空见惯,来到这里后才深刻认识到了沥青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他主动发问道:“那么这次用什么铺路?”
希望别是泊油路。柏油是从煤或焦煤油中提取的,曾经被广泛使用在建筑业,后来因为对健康有害,在地球的二十世纪后期已经被全面禁止,改用沥青铺路。
警察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是木头!”
他侃侃而谈,“工厂给木块加工出了暗榫,可以迅速在地面上拼接,节省时间。木面平滑有韧性,还刻有凹巢,下雨天马匹也不会打滑。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弱车辆和马匹的噪音!以后街上就不会那么吵了!”
行人们大喜过望,纷纷夸赞:
“想出这个主意的人真是个天才!”
“太好了!这大概是最后一次铺路了吧!”
“以后雨天也能放心驾车了!”
林无咎:......
他默默注视着一群人欢欣鼓舞的模样,幽幽问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木头不仅会被虫蛀,而且很快会腐朽呢?”
警察:......
行人:......
“......好像很有道理呢。”
“我有预感,大概要不了多久,格洛斯特街又要被封起来重新铺路了。”
“我收回刚刚的话,想出这种主意的人是史无前例的蠢货!究竟是谁提出来这种白痴主意?!”
警察憋闷地看了眼黑发少年已经远去的背影,“......是议员提交的方案,由国会批准的。”
他也忍不住轻声咒骂道:“这群人都是一群饭桶,总是会实施一些拍脑袋方案,看待问题还没一个小孩子清醒透彻!”
有个行人悲观地说:“一想到是由这样的白痴们在管理我们的国家,就觉得全体国民的未来毫无希望。”
警察叹了口气,转身继续指挥交通了。他只是一个小警察,人微言轻,国会的命令他只能执行,他要是提出异议,只会成为贵族大人们的眼中钉。
......
林无咎已经拐去了乔治街。从这里绕路去坎贝尔女伯爵所在的皇后街,要多花十分钟。现在已经是六点五十五了,他必须加快速度了。
他这一路紧赶慢赶,终于赶在七点二十五的时候抵达了目的地。
此时坎贝尔府邸前的门口已经停满了马车。
林无咎应该是唯一步行来这里的人。
不过他这次好歹穿上了正式的双排扣礼服,戴上了高礼帽,长发也用丝绸发带认真扎了起来,手里还握着绅士手杖,这些都是原主的装备,为他省下一大笔开支。
只可惜现在空气中含煤量超标了,他走了这一路,衣服上染了一层煤烧尽后的白灰。
门口的侍者看到风尘仆仆的林无咎明显有些吃惊,直到林无咎从怀里拿出请帖,他才用一种微妙的嫌弃表情把他迎了进去。
林无咎跟着侍者走进了沙龙大厅,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被众人众星捧月围在中间的女主人——辛西娅·坎贝尔女伯爵。
这是一个外表很美丽柔弱的女人,皮肤白皙,琥珀色双眸湿漉漉的,像林间小鹿,垂落在耳侧的棕金色卷发更衬得她模样清丽温婉动人。她轻声细语地和客人们交流着,神色偶尔露出几丝少女般的哀愁,让人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就外表而言,她无疑很符合当前社会对上层阶级女子的审美和要求。
西蒙本来正在一旁和朋友闲聊,发现林无咎后立刻从角落里走了出来,亲切地对他打招呼:“晚上好,兰斯,哦,糟糕的雾霾,是不是?”
按照惯例,他先和兰斯寒暄了一下天气,然后才引出正题。
“我带您去见辛西娅大人。”
“......西蒙,你要带他去拜见辛西娅大人?”有人插话质疑。
林无咎顺着尖锐的声音望去,看到了一个......珠光宝气的男人。
他穿着有些夸张的夜礼服,头顶的帽子、固定领结的金色别针、胸口的宝石胸针、衣袖的珍珠袖扣以及垂落的怀表表链都闪闪发亮。
他脸很长,下巴微微往外凸起,注视着林无咎的目光满是挑剔,“西蒙,这是你从哪里找来的小流浪汉?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能有资格面见伯爵的。”
西蒙目光骤冷,不亢不卑回答:“这位是兰斯·卡文迪什先生,他很有天赋,他的新作即将由我们出版社发行。”
然后他又对林无咎说:“这位是费奇·霍尔顿先生,他也是一名作家,同时也是这次文学沙龙的评审之一,是辛西娅女伯爵的重要客人。”
坎贝尔女伯爵醉心文学,所以广邀文艺界权威人士参与文学沙龙,从而使坎贝尔文学沙龙在莱特帝国声名大噪。
坎贝尔文学沙龙上会定期选出近期的优秀作品列成书单,刊登在权威报纸上,因为客观公正,很具有权威性,成为许多人的购书、看书指南。
这也是西蒙叫林无咎参加这次文学沙龙的用意。
林无咎身为一名新人,如果他的处女作能在这次的文学沙龙上大受好评,被许多权威人士联名推荐,那么接下来就很容易打开销量了。
听到西蒙介绍林无咎是作家,费奇的脸色明显有些不妙,看着林无咎的目光像喷了火。
“西蒙,你在开什么玩笑?他才多大?十二岁?十三岁?他有出版过作品吗?他有什么资格称为作家!”
“您都猜错了,我已经十四岁了。不过的确,我的作品还没出版。”林无咎挑了挑眉,笑嘻嘻问:“这位......霍尔先生,您的代表作是什么,可否让我瞻仰一下您的大作?”
“我姓霍尔顿!”霍尔顿恼火地纠正道,然后看着林无咎的目光更加不屑,“连我的作品都没看过,如此不学无术,还有脸自称作家!”
林无咎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嘴角笑容加深,十分谦逊地表示,“啊对对对,我学疏才浅,正是需要您这样的前辈指点。”
霍尔顿露出了一个受用的表情,看着林无咎的挑剔目光也多了几分满意。
“还算你有点脑子。”他矜持地抬起下巴,趾高气扬道:“《亚当的葬礼》,这是我刚出的新书,已经卖了一万册,你要仔细研究一下我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这对你好处无穷——就把这当初你实现作家梦想的第一步吧。”
林无咎点头,仿佛十分诚恳:“是是是,您说的是。”
西蒙已经控制不住露出了愕然的表情。
这还是他认识的兰斯·卡文迪什吗?他什么时候这么软弱没脾气了?
霍尔顿说的那些话他听了都有些生气,刚刚还在思考如果兰斯和他吵起来要如何打圆场,没想到兰斯竟然是这种谦逊到卑微的态度!
等到霍尔顿志得意满的离开后,西蒙终于不赞同地开口道:“您不必有所顾虑的,霍尔顿虽然是评委,但是坎贝尔家的文学沙龙一向公平公正,他个人的看法是左右不了什么的。”
“生活中遇到蠢货怎么办?”林无咎笑眯眯地问道,不等西蒙回答,就老神在在地给出了答案:“惯着他,捧着他,让他疯狂,从而自取灭亡。”
只是几句冷嘲热讽而已,又不痛不痒。在家里,在精神病院里,比这更难听的话他都听过,和那些人比起来,霍尔顿先生从头到尾都没有带脏字,已经称得上文雅了。
西蒙:......
他真的只有14岁吗?!
“走吧,不是要带我去拜见女伯爵吗?”
林无咎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偏头看向不知为何在发呆的西蒙。
西蒙如梦初醒,快走向前挤进拥挤的人潮,在辛西娅女伯爵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她微微偏头,目光越过汹涌的人潮,准确地捕捉到了林无咎的身影。
“好孩子,快过来这边。”
一时间,无数道不同含义的眼神都投给了林无咎,他淡定地穿过他们为他让开的缝隙,按照当前的社交礼仪,弯腰给女伯爵行了一个标准吻手礼。
“您好,坎贝尔女伯爵,很高兴认识您,我是兰斯·卡文迪什。”
“总算见到你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西蒙这么欣赏一个人。”
辛西娅弯起双眸,轻轻牵着小少年的手,把这颗文坛新星正式介绍给在场的所有文学界人士。
“诸位,请容许我向你们介绍一位非常年轻的天才,他今年才14岁,他的处女作已经深深折服了我,在未来,也肯定会折服成千上万的读者。”
在霍尔顿错愕的目光中,女伯爵瞥向黑发少年的美眸闪闪发亮,她信心十足地说:
“他是兰斯·卡文迪什,你们有兴趣阅读一下他的作品《杰克复仇记》吗?相信我,这肯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林无咎诚恳笑道:“伯爵大人言重了,和霍尔顿先生的《亚当的葬礼》相比,我还差得远呢,希望大家能帮我找出和霍尔顿先生作品的差距,这样我才能踏出实现作家梦想的第一步呀。”
霍尔顿则整了整领结,清了清嗓子,给了他一个“算你小子识相”的眼神。
西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