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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七夕(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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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到酉初,宜妃没有乘坐肩御,步行来到乾清宫。

等到太监通传后,宜妃进来,康熙就有些移不开眼:“这是……”

宜妃亭亭玉立,打了个转转,娇嗔道:“皇上忘了?”

康熙笑着摇头:“都做婆婆的人,怎么还顽皮?”

“皇上!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宜妃面上带了不乐意:“前几天在太后那还念叨,烦死老五与老九,没有小时候机灵可爱,模样长糙了不说,只柱子似的往那里一杵,也衬着臣妾都老了……”

说话的功夫,宜妃也没用吩咐,就在炕边坐下。

见康熙姿势僵硬,她带了埋怨道:“皇上肯定又批了一下午折子,太医怎么说来着?久坐伤身,总要半个时辰起来走走,要不身子都做僵了……”

说话的功夫,她已经探出手去,落在康熙的脖颈上。

康熙也调整了方向,方便她帮着揉肩颈,半眯着眼道:“日子一年比一年过的快,这一转眼都二十多年……”

“真是不敢想,当时臣妾娇花似的,跟皇上说话都脸红,如今也熬成老帮菜,都做玛嬷了……”

宜妃唏嘘着。

人人都眷恋青春年少的时光,帝王也不例外。

康熙陷入遥远的回忆:“那年你初侍寝,就是差不多的妆扮,朕觉得娇艳可爱,正好内务府供首饰上来,就选了这对花钗赏你……”

“臣妾可有自己的小心思,就是皇上一个大男人,怪粗心的,压根就没瞧出来……臣妾没敢哭鼻子,可心里也酸溜溜的……”

宜妃说着,带了几分怅然。

康熙转过头:“还有这事儿,朕怎么不记得?”

“皇上仔细看看臣妾!”

宜妃挑眉道。

康熙看了好几眼,视线落在宜妃的眼角,不得不说,早一批宫妃中,宜妃不仅长得好,保养的也最好,脸色粉白,看不出年龄,也不像其他上了年岁的妃子那样眼角有皱纹。

“皇上……”

宜妃伸出胳膊:“皇上看着袖子,再看臣妾这坎肩……”

康熙视线转移,点头道:“这颜色配的好,就是花色有些乱……”

宜妃实没法子,只能指了衬衣上说着:“您瞧,这是连理枝……”说着,又指坎肩:“这是鸳鸯纹……”

康熙仔细的看了两眼,衬衣上却是满绣花枝,就是坎肩上着鸳鸯纹……

这一粗一细缠绕在一起的,叫鸳鸯纹?

当年十七岁的少女穿着这一身衣裳……

帝妃相视而笑。

康熙的眼中是包容,宜妃的眼中是感激与仰慕……

二所。

舒舒与九阿哥用了晚点。

舒舒也有些摸到九阿哥的脉,不再预备两样吃食。

一人一碗山药粥,两个红豆饼。

九阿哥撂下筷子,露出不赞成:“你怎么吃的这么少?”

舒舒漱了口:“下晌吃了几块饽饽,还不饿……”

九阿哥这才放心。

舒舒想起王格格之事,便将对方的异样,与自己的猜测说了。

九阿哥长呼出一口气,面上带了厌恶:“怪不得她三番两次在我跟前念叨,说是王氏性子好、老实本分,说兆佳氏心高,在后院欺负王氏……不管是合谋,还是其他,既是坏了心思,就不能留了……”

舒舒想了想,道:“这个时候不宜动,还是等过了这阵子再说……”

再说也没有凭借猜测就直接定罪的道理,只是这院子里人多眼杂,就算要查要审也不好这个时候。

九阿哥不放心:“她家里不过寻常,可到底出身内务府包衣,谁晓得有没有亲戚熟人什么的……你既‘养病’,就让她们抄经,省的她们不安分……”

舒舒点点头:“听爷的……还有一件事,要寻爷拿个主意……周嬷嬷有了春秋,早该荣养,我想过段日子就放她出宫……齐嬷嬷爷也见了,没有城府心机,听差还好,却不是能管人的……这院子里的保姆嬷嬷,爷这些年看着,还有谁可用……”

九阿哥面上带了不自在,苦笑道:“还真有那么一个人!早先这嬷嬷里的头儿是高嬷嬷,是个极方正的人……爷当时不晓得好歹,嫌她管东管西的,有回积食肚子疼,怕人晓得偷吃,就说谎是着凉,肚子胀……高嬷嬷值夜,落了不是,爷没拦着,就革了差事出宫……”

舒舒犹豫了。

这不又是个齐嬷嬷!?

这宫里乳保待遇,看似乳母有格外贴补,可实际上地位更高的是保姆。

因为保姆还要承担教养皇子皇女规矩,要负责满语启蒙,因此保姆多是读过书认识字。

当时九阿哥小,背后推波助澜的还是刘氏。

这高嬷嬷明显战斗力不足,一个回合就清退了。

九阿哥看舒舒的不说话,瞥了她一眼。

妻子嘴上说着规矩,实际上行事也颇随心所欲,肯定也不乐意进来这么个人在身边唠唠叨叨。

没想到舒舒反而来了兴致似的,问起高嬷嬷:“多大年岁,家里人当差么?”

“比刘氏年长一轮,当年刘氏一口一个姐姐,待高嬷嬷可热络,后清退出去,娘娘就叫人安排她长子进了广储司……”

九阿哥叹气。

舒舒心中估算了刘嬷嬷的年纪,宫里选奶口,是有年龄限制,十五到二十岁之间,生育过第三胎的女子。

生女的喂皇子,生儿的喂公主。

刘嬷嬷的年纪,比她打扮的要年轻许多。

高嬷嬷比刘氏大一轮,那也不过四十大几,正是能用的年纪。

广储司是内务府油水最重的衙门,宜妃这是代儿子安抚好了。

舒舒实在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九阿哥的光脑门。

这家伙福气不薄,摊上这样周全聪慧的生母,还有五阿哥那样宽厚的胞兄,本应该是平安喜乐一生,可自己瞎参合夺嫡,连带着宜妃都被牵连,简直是不孝子的典范。

九阿哥没有避开,只带了不满:“你这是什么眼神?又腹诽爷什么?爷当时不是小么?你小的时候就乐意旁人管你……”

舒舒笑了:“没腹诽这个,就是想着娘娘辛苦,为爷操心这许多……要是以后咱们有了小阿哥,我可做不到娘娘的耐心,到时候说不得上手修理了爷可别拦着……”

九阿哥点头附和:“不拦着,要是不懂事,爷同你一起揍……”说着,醒过神来,瞪着舒舒一眼:“好啊,你这是说爷小时候欠揍……”

舒舒脑子里出现九阿哥三头身的模样,笑道:“爷肯定白白嫩嫩跟小姑娘似的,娘娘怕是舍不得手管教……”

九阿哥恼羞成怒,翻身将舒舒扑倒:“谁是小姑娘?谁是小姑娘……”

“七夕”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

至于九阿哥是不是“小姑娘”,就不知小俩口两个怎么分辨。

舒舒开始了自己的“禁足”生涯。

实际上与之前的日子过的差不多,就是免了逢五逢十的请安。

九阿哥的行程,除了每日往返尚书房,则多了一个去处。

慈宁宫。

自太皇太后病故,太后携太妃移居宁寿宫,慈宁宫就空了下来。

后来养心殿营造办迁到慈宁宫。

九阿哥打小就喜欢西洋物件,之前也是一阵阵的,什么时候来了兴致,就往营造办跑一段时间。

就连十阿哥,都不觉得稀奇,只当九阿哥开窍,琢磨礼物讨好妻子之类的。

只有舒舒悬着心。

她也不知道是盼着九阿哥查出什么,还是不查出什么。

要是查出十一阿哥的死,真的有人为痕迹,那就太可怕了。

而且宜妃母子也难免会迁怒到太子妃头上。

毕竟宜妃掌宫权的时候,儿子平平安安的;交出宫权一年,幼子就这样悄无声息死了。

即便主谋合谋都不是太子妃,一个“失察”是跑不掉的。

那样……

是不是就是夺嫡的诱因?

慈宁宫中,空旷之地。

九阿哥看着眼圈佝偻着身子的梁传庆,头发都花白了,拖着一条残疾的腿,看着如同五、六十岁的老翁。

实际上他比崔南山还年轻,今年不过四十来岁。

从阿哥所总管太监,到慈宁宫看屋子的,梁传庆的境遇天差地别。

看到九阿哥过来,望着与记忆中依稀相似的眉眼,梁传庆不由红了眼圈:“九爷……”

九阿哥竟是不知该怎么问。

十一阿哥生前有没有异常?

太医院给十一阿哥看诊的太医是哪几位?

怎么挪宫前好好的,在阿哥所就一年比一年虚?

有汗阿玛与娘娘在,该问的早就问过。

若是真的那么好查,怕是早就有蛛丝马迹出来。

好像十一也不是开始就病的厉害的……

开始只是常见的小病症,换季着凉之类……

大概从什么时候严重的?

康熙三十三年?

还是康熙三十四年?

阿哥所中,总管太监纵览全局,真正近身服侍的还是保姆……

九阿哥竟鬼使神差的问出一句:“孟氏还活着么?”

梁传庆愣住,随即摇摇头:“前年就没了……”

九阿哥心中一紧,追问道:“怎么没的?”

梁传庆苦笑道:“当年阿哥爷过身,皇上将四所上下人等都赏了板子……孟氏熬了四十板子……回家三天就咽气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四章 七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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