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人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谢陶已经和仲锦唯一起,离开了基地,一路朝着东边走了。
仲锦唯的朋友老家所在的地方不算很偏僻,毕竟怎么说也在市里,但同样也算不上繁华之类的。
他上学的时候野心就不大,还是个男宝,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到外面去发展,既不想闯北上广,也不想跟大家卷来卷去,只想在小城市过悠哉的生活。
当时还被其他同学说了,说他竟然一点都不想奋斗,还是不是个男人了。
他当时是这么说的:“外面真的是太卷了竞争力强,而且生活节奏太快了,累得慌,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家刚刚拆迁了,分了好多套房。”
简直图穷匕见!
其他人就再也没有提过这个话题,仲锦唯和他关系不错,也觉得人各有前程,没必要逼别人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于是就祝福了自己的朋友。
结果毕业还没有几年呢,突然就世界末日了。
仲锦唯第一反应就是:“完了,他当个包租公坐吃等死的生活结束了。”
两个人开车就像自驾游一样,一路朝着这方向过来了,仲锦唯猜测的是,他可能带着自己的母亲,到附近的基地里住了,这附近有两个不是很大的基地,规模还比不上当年的象桃,不过比刘宁宁那个小破基地还是要稍微大一点的。
“我们先去哪个?”
谢陶坐在副驾驶上,从窗户往外看,懒洋洋地问。
仲锦唯思考了一下然后道:“到左边这个基地去吧。”
“为什么?”
“坐北朝南阳光好,是妈宝没有办法拒绝的。”仲锦唯信誓旦旦地道。
谢陶:……
不过他们本来就不着急,完全可以慢慢找,所以先去哪个都一样,于是他们就往左边的那个基地去了。
左边的那个基地位置略有些荒凉,可能是因为建立在更接近农村的位置,所以看不到太多的高楼大厦,放眼过去路两边全都是小平房,而且因为末日之后,没有人在这里居住了,所以显得更加荒凉了。
谢陶本来是坐在车子上的,他们路过一处小平房的时候突然听到了狗叫,而且是声音很大的那种,谢陶还有些惊奇:“末世了还有人养狗呢?”
她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末世以后大部分人只是活着就已经很困难了,在养活自己都很难的情况下还要再养活一条狗,恐怕只有真爱才会这么做吧。
她顿时有些感兴趣,想要下去看一看。
“那边还有一块小菜地呢,也就是说这里是真的有人在居住。”谢陶兴致勃勃地道:“我过去康康。”
两个人把车停在路边,谢陶从副驾驶上下来以后,就沿着小路往下走,这里末日之后不但有人居住,而且居住了很久。
房前屋后都开好了菜地,尤其是房子前面还拦出了一小块地来养鸡,远远的就能看到三四只小鸡崽子,在两只大一点的公鸡和母鸡的带领下,正在那里溜溜哒哒地找虫吃。
很有田园气息。
谢陶伸过头去看小鸡仔,然后一条大狗就窜出来了,大狗脖子上拴了一根绳,但绳挺长的,就拴在屋檐底下的柱子上。
于是可以一路小跑到栅栏附近。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吸引了屋子里住的人,里面的人立刻出来了,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瞎了一只眼睛,出来的时候表情中还带着一点惊慌,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什么人!”
这附近平时根本就不会有人路过,偶有一两个路过的,也几乎不会停留,会停留的多半是馋他们家的东西,几乎都是不安好心的状态。
她儿子在家的时候还好,加上一条狗还有点战斗力,但是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在家里,就算有人图谋不轨,她好像也管不了……
中年女人想到这里就更紧张了,紧紧地攥着手里的菜刀:“我儿子马上就回家了,你们最好不要……”
仲锦唯紧紧地盯着她,过了一会儿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你是孙小海的妈妈吧!”
独眼女人不认识仲锦唯,但听到了自己儿子的名字,还是稍稍放松了一些的:“请问你是?”
“我是他的高中同学,拍毕业照的时候您还来过!我们两个那个时候是同桌!您还和我说过话的。”
仲锦唯没想到他运气这么好,想来找孙小海,还没进两个基地呢就在路边遇上了孙小海他妈。
“孙小海去哪里了?我正有事找他呢!”
独眼女人显然是对仲锦唯没有太大的印象,毕竟过去那么多年了,仲锦唯能够认出来还是因为她瞎了一只眼的这个形象实在是太特殊了。
女人思考了很久,过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那个学习特别好的,高考考了b大哪个?”
仲锦唯腼腆一笑然后道:“没考,保送的。”
独眼女人:……
独眼女人的确记得自己儿子的同桌是一个学习很好的学霸,如今信息对上了,也就相信了几分。
提起自家儿子的时候,她还有点犹豫:“出去了,可能得晚上才能回来了,你们找他有什么事吗?”
仲锦唯赶紧道:“我记得他大学学的是建筑专业,所以想让他来帮忙建一个基地,于是才找过来的,本来想去附近的基地里找一找,没想到在路边就遇到了。”
提起是让儿子帮忙,而不是什么别的事情,女人的表情稍微松缓了一些:“先进来坐吧。”
人是会变的,她也不确定儿子的同学现在是个好人还是坏人,但是对方有两个人,她只有一个,她还是个瞎了一只眼的柔弱妇人。
儿子短时间之内回不来,他们如果想做点什么,她也反抗不了,还不如顺其自然,先相信他们,有什么事情都等儿子回来之后再说。
独眼女人拉了一把狗链子,因为狗狗的位置刚好可以堵住门口,得拉开才行:“进来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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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这就是运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