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念欢挺喜欢郑之凛的,因为什么?因为他的剑不会输给自己的剑,意识到自己的真正想法的白念欢非常慌,自己居然喜欢上一个弱小的人类,拿起破魂枪瞬移到城郊的桦树林,一顿乱挥,周围的树都倒了,白念欢冷静下来,既然确定了自己喜欢他不如在烟火祭告白吧,白念欢随意扔了个法术恢复了这片可怜的树林,又瞬移回学院。
烟火祭那天她特意让顾辞安帮她梳头发,搭配耳饰,选裙子,顾辞安当然看穿了白念欢的小心思,特意选了件白色外搭红色作衬的裙子,耳饰选了一对优雅的银制桃花,钗子华美但很符合少女的气质。
郑之凛看到白念欢这身打扮时傻了,原来平日里爱舞刀弄枪的白念欢也可以这么可爱,耳朵很不争气的红了,郑之凛也穿的很特别,是瞿若白帮他搭配的,一袭白衣,湖蓝色的发带,泼墨般的长发,整个人像极了不染凡尘的仙。
是郑之凛先喜欢上白念欢的,不可否认,白念欢走到哪里都是万人迷一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