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世实在是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长达千年的轮回,让修远现在内心已经产生了明显的动摇。
是的。
他现在,已经不太想回去了……
这儿太美好了。
他有足够的实力,能杜绝那些灾厄发生,他有足够的实力保护这一切。
戴上面具后,业障也不会弄得他身心疲惫,只要一两天用一次静心咒提升精神即可。
虽处于战争时代,但修远觉得,这儿就是一片世外桃源。
至少,他可以保护这一切。
但他还记得,还记得自己许下的诺言,自己曾经说过话,自己答应别人的契约。
所以修远不敢。
不敢去和曾经一起生活过的人,接触太多。
他只想要七七,能够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就好了。
只要她不变成僵尸,什么都好说。
毕竟,人类总是会下意识排斥异类的。
即便别人不排斥,但自己内心也会排斥自己。
就像甘雨一样,没有人说过讨厌她,歧视她之类的
但甘雨自己感觉自己融入不了璃月的人间。
总归来说,和人类相处的最佳身份,还得是人类。
能救下七七,修远就已经满意了,他不敢再和七七牵扯太多,避免自己过于留念这一世。
修远返回到了刚刚救下七七的位置,暗中观察着他们的战斗。
那场仙魔大战的最后,众仙和甘雨硬生生把那魔神给消耗死了。
确认他们打赢后,修远这才离开此地,返回了天衡山。
遥望璃月,已经有一部分人带着家当往归离原走去了。
看样子,目前一切进行的倒还顺利。
…………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日子过得倒也算是乱中有静。
这片草原不出所料的被命名为了“归离原”
这名字还是他们商量了好久才取好的。
本来是从摩拉克斯和归终名字各取一个,结果怎么取怎么不满意。
无论是摩拉克斯,还是岩王帝君,都非常不合适。
结果摩拉克斯突然想起来,修远曾经给他取过一个人类的名字,钟离。
这一下就对上了电波,他们便以归终的“归”加上钟离的“离”,将这一片盛开着琉璃百合的草原,命名为“归离原。”
“你这种方式不对,我之前研究过被君王否决了。”留云借风真君看着眼前这个机关如此说道。
“又是君王,他是怎么说的?”归终很是惊讶的问道。
“虽然威力大,但发射速度过慢,而且不方便隐藏,不足以对魔神造成威胁,最多就是对魔神眷属有点用。”
留云借风真君复述了一遍修远曾经跟他说过的话。
闻言的归终仔细打量起制作的那个机关模型,结果越看越觉得留云借风真君说的对。
“你这么说,似乎是有点问题……”归终承认了这个机关的不足。
“只是,你们说的那个君王到底长什么样啊?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归终和留云借风真君都喜欢机关术,所以经常在一块儿研究机关,只是归终研究的很多机关都被留云借风真君否决了。
与其说是被留云借风真君否决,倒不如说是被修远否决。
那些东西每次都能被修远指出不少问题,所以至今也没做出一台能灭杀魔神的机器。
“他长什么样,连我都未曾见过。”此刻,坐在一旁的摩拉克斯淡然开口。
“不会吧?连你都没见过!?”
“我指的是长相,大哥从我认识开始,就一直戴着面具的,我跟他在一起生活了上百年都没见他摘下来过一次。”
听闻摩拉克斯的话,归终也是倍感错愕,同时对修远也抱有更大的想象。
修远并非不想见归终,他只是觉得这家伙很是聪明,如果见面的话,很容易被她发现。
“我给你们做了些鲜笋汤。”在谈论之际,马科修斯端着一个一个大圆盘走了过来,圆盘上放着三碗鲜笋汤。
“辛苦你了,马科修斯。”归终道谢着。
“谢谢。”摩拉克斯也回应着。
“没事,这也是我唯一能为你们做的事了,我还要去准备晚饭,就先回去咯。”
马科修斯说完,就拿着鲜笋汤走回了村子。
“真鲜甜啊,不愧是马科修斯做的美食,真是百吃不厌。”此刻的留云借风真君也是立刻享用了起来。
“摩拉克斯……”
摩拉克斯也刚想尝一口,却突然被归终叫到。
“其实,有时候,脸上多一些表情,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看着摩拉克斯的那面无表情的脸蛋,认真的说道。
“何出此言?”他问。
“你善用岩元素,并不代表着你必须要板着像‘石头’一样的脸。”
“其实帝君很温柔的,只是经历了太多的事才这样。”在喝汤的留云借风真君如此解释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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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第九世,归离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