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眠只当他是开玩笑,不往心里去,然后翻看着他的相册,才翻了几下,就看到了不少她的照片。
有粉丝拍她的机场照,有路透的照片,有采访的照片,甚至还有一些狗仔拍的模糊的照片。
她不禁好笑:“你怎么连这种照片都要保存?”
肖凌哼道:“老子乐意,说不定哪天就可以拿出来要挟你骗点钱呢。”
“你还缺钱呀?你现在账户里的余额都数不过来了吧?”
不说版权费,单是他帮资本洗钱赚的那些钱,都足够他挥霍的了。
肖凌笑了笑:“怎么,惦记我的资产?没问题,你嫁给我,我把我的所有房产和账户都转到你的名下。”
“嘁,谁稀罕。”
邱立言进来的时候,刚好听到了肖凌的话,他不由得朝肖凌看去,只见他看着阮眠的目光认真而专注,还隐藏着淡淡的痛楚,不禁在心里轻叹口气。
又是一个被那丫头迷住,还不敢表白,只能借助玩笑话来表白的可怜人。
不过,他和这种人不同。
即便阮眠现在心里只有楼蕴年,他也不认为她会一直如此。
人都有倦怠期,他都不敢保证他真的和阮眠在一起之后不会倦怠,又怎么会相信阮眠真的会爱楼蕴年一辈子?
只要他敢等,他就相信总有一天他能等到。
“你终于来啦!点菜点菜!”
自从这次开工,她就一直过着去剧组回酒店的单调生活,吃的也都是剧组的盒饭以及小杜给她买的一些外卖的菜。
但不管什么菜,一旦外卖就不好吃了,所以她真觉得自己嘴里淡出了鸟儿,很想打打牙祭。
见她翻菜单翻得这么兴致勃勃,邱立言便凑过去和她一起看,指着她要翻过去的那一页道:“这道鸡茸鱼翅不错,我在别的地方吃过,不知道这里的如何,但我想这道菜怎么也不会难吃的。”
阮眠闻言不禁抬头,满脸怀疑:“鱼翅好吃吗?我怎么记得小时候吃起来味道很一般呢?”
“你吃的鱼翅,一定是煲汤用的美容餐,这道菜里面放了牛奶,放了泥状的鸡脯肉,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鱼翅的部分,要提前用姜汁去腌制,煮到汤汁浓稠的时候盛出来,口感滑润,味道香鲜还带着淡淡的甜味,非常爽口,很适合饭后吃。”
“是吗?”
阮眠听得口水涟涟。
“那我就吃这个。肖凌,你吃不吃?”
肖凌抱着胳膊,眯起眼睛一脸不爽瞪了邱立言一眼,心道这人可真会献殷勤,但他很快就朝阮眠道:“你吃我就吃”
“那就来三份。”阮眠翻了翻菜单,实在不知道点什么好,便又看向邱立言,“立言哥哥,还有什么好吃?”
邱立言翻过去一页,指着最下面的菜道:“这道芫爆散丹也不错。”
“芫爆散丹?这又是什么菜?”
“这是一道历史名菜,传说清朝末年有位老臣得了胃病,怎么治都治不好。有一天他实在吃不下饭,便被儿子带去了酒楼,正好吃到了这道叫做芫爆散丹的菜,结果吃完之后,胃病竟好了。”
阮眠听得目瞪口呆:“还能够治胃病?那不成了药了吗?”
邱立言微笑道:“故事是故事,未必当真的,这道菜之所以有这个传言,是因为这道菜是用散丹做的。”
阮眠听得像个好学的孩子:“什么是散丹?”
“是羊用来反刍的重瓣胃。单说这个你可能不好理解,但说起牛你就知道了,牛的这个部位叫做百叶,羊的呢,就叫散丹。”
“哦!”
阮眠恍然大悟。
原来就是羊百叶。
她很喜欢吃毛肚和百叶,便立即点头:“我要吃!”
如此等邱立言帮着阮眠点完六七道菜后,阮眠才兴致勃勃把菜单递给了肖凌:“你想吃什么,自己点。”
肖凌嗤笑一声:“你想吃好吃的,干脆整个菜谱每道菜都来一份就是了。反正这个饭店做什么都不错,哪有那么多讲究。点个菜也点半天。”
啪!
话音刚落,就被阮眠用筷子敲了敲头。
“每道菜都来一份,你没看这菜单多厚啊?咱们就四个人吃得完吗!”
“吃不完就打包带走呗!”
这时候,小杜难得插嘴笑道:“那得包辆车才能拿走。”
肖凌瞪她一眼,没好气的随便点了两道菜就丢给了小杜,然后忽然道:“喂,你叫别人,就一口一个阿年哥哥,一口一个立言哥哥,怎么到了我这儿就直呼大名?我也比你大吧?叫我一声肖凌哥哥来听听?”
“呸。”
阮眠朝他做个鬼脸。
“我叫他们那是因为小时候叫惯了,凭什么叫你呀,你虽然年龄比我大,但我比你成熟!”
“哎呦呦,你哪儿成熟?嗯?”
阮眠得意晃脑袋:“哪儿都成熟,反正比你成熟。”
肖凌立即道:“嘁,我正好有首歌不知道怎么填词呢,到时候就专门讽刺讽刺你这种爱装成熟的幼稚小女孩。”
“你专辑干嘛老跟我较劲啊。”
一会儿大猩猩,一会儿填词嘲讽她的,阮眠无语瞪他:“你就不能搞点像楚老师那样的,有水平的,优美的,深奥的?”
“上一张专辑是爵士、民谣和传统歌曲的结合,自然可以搭配那些优美的古风歌词,我这张专辑是摇滚专辑,你见过哪个摇滚歌手唱青山绿水人飘摇啊?当然得唱这个姑娘那个小伙了。”
“是吗?”
阮眠虽然会的乐器多,听得歌也多,接触音乐多年,但唯独对摇滚这块是盲区,听他这么说,她只能撅了撅嘴,无法反驳。
肖凌又拿出手机,给她看自己已经填好了,并经过楚老师修改过的歌词。
果然,这些歌词不是问自己是谁,就是要亲吻别人的嘴,要么就是从白天走到黑,一会儿又要远走高飞……每一句歌词看起来都很有贴近现实我行我素的哲学意义,但组合到一起,完全不知道在表达什么。
“看不懂了吧?嘁,文盲。”
“你才文盲呢,你根本是瞎写的吧?”
肖凌哼道:“你懂个屁,摇滚歌曲的歌词就得瞎写,你写的越认真,越不是那味儿,不懂就少插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564章 争风吃醋的无关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