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夫人不敢想象,没了侯爷的侯爷府,还能算侯爷府吗?
然而曹广成的离去,没有丝毫的犹豫,也没有给她丝毫挽留的机会。
事实上,机会已经给了无数次了,只是有些人年龄大了,脑子也不好用了。
当年的事情,使得林惜梦伤了根基,再也不能怀孕,而曹聪健,生来带毒,哪怕有陆霜霜续命,那身上的毒,也始终是个不定时的炸弹。
就像当年回府过年一样,轻易的就被诱发了,差点魂归大地,若不是及时送回去,简直不敢想象。
“不知道那个‘青相’神医,能不能医治吾儿。”
曹广成作为侯府主人,也有自己的渠道和势力,最近听到一丝风声,好似“青相”神医近期回来上京城。
虽然那神医脾气古怪,但是为了唯一的儿子,少说不得要将人请来诊治一番的。
——
陆知远作为陆家唯一的男丁,做事也不磨叽,决定好了之后,第二天就去报了名,同一时间,慕容少轩也收到了任务成功的消息,所有的奖品到位。
“这是护心镜,你随身携带,不可随意取下。”慕容少轩将一块银色的护心镜递给他。
这个护心镜和战甲上的不同,很是轻巧,但绝对结实,慕容少轩已经试过,他全力之下,也留不下半点印记,而且能够贴身佩戴隐藏,又不影响自身行动,关键时候能够救命。
陆知远郑重的接过,“多谢邵轩哥!”
“还有这个。”陆知远又掏出了一个银色的平光戒指,“这是空间戒指,里面有十立方的空间,除了活物都可以装。”
陆知远闻声双目一亮,这可是个个宝贝,他知道慕容邵轩有,可从未想过自己也能拥有。
“这不成,我拿了,邵轩哥你用什么?”虽然疯狂心动,但是他还是抬手拒绝。
陆家的男儿,不会无缘无故占别人那么大便宜。当然,凭他们的交情,慕容少轩也不算是别人。
慕容少轩眉眼含笑,手中却忽然翻出一把匕首,电光火石之间,锋利的刀刃就已经割破了陆知远的手指,鲜红的血液从他指尖冒出来。
陆知远只觉得指尖微疼,手上的血珠已经出现,他面带疑惑的看向慕容少轩,却见他拿着个银色的戒指,浸染了一些血色。
滴血认主。
指尖的伤口并不大,很快伤口就凝固住了,陆知远隐隐的感觉到了,似乎有什么东西,和自己的心神牵引在了一起。
慕容少轩将认主过的戒指递给了他,再次嘱咐道,“好好用这个戒指,虽然认主了,但是也绝对不要告诉别人空间的存在。”
陆知远感觉到了自己可以随意取物,慎重点头,“我明白的。”
十立方米不算大,但那是空间戒诶!还是滴血认主的空间直戒指,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万一暴露出去,惹了奸人抢夺怎么办?
看他当真明白了,慕容少轩释怀,“霜霜她们应该给你准备了不少东西,不要辜负她们的期待。”
“嗯。”
陆知远点头,将戒指紧紧握在手中,虽然陆霜霜和陆晓晓才是他的血缘亲人,但这五年,教导他更多的那个人,确实慕容少轩。
可以说,除了身上那一身血,慕容少轩和陆霜霜之间,他和慕容少轩的关系还要好一些。
当然,如果非要做选择,肯定是选自家阿姐的。
很快,就到了新兵报道的这一天,天天被小包子看着的陆知远,终于被放了出来。
正如征兵令所说的那样,村里12岁以上的孩子,都被强行征召了,唯有陆知远一个人,是主动报名的,因着有功名在身,对他的管束也宽泛许多。
他的周围站着许多年纪差不多大的孩子,但是从小练武的他,已然换下了书生长袍,穿着紧身的短打,在一群人中尤为高挑。
“知远,战场上刀枪无眼,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陆霜霜看着这个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少年,有些感慨,初见时,他还只是个瘦瘦弱弱的小孩子,现在已经能够扛起肩膀上的责任了,勇赴战场了。
“阿姐给你的那些药,记得带好,以备不时之需。”
“放心吧,阿姐!”
陆知远拍拍胸脯,那里用红绳挂着一枚戒指,贴近心口藏好。
除了一两瓶伤药放在外面掩人耳目,其他的,他都收到了空间戒指里,包括阿姐专门装的两大桶灵泉水,以及听说了他有空间之后,小妹专门给他收购的一千斤大米和好几袋的盐......
她也不知道小妹怎么想的,他去参军,军队肯定管饭啊!这一千斤大米,都够他吃两年了。但那是小妹的心意,反正空间塞得下,就全收了。
陆晓晓双眼红肿,泪哇哇的,看得出来,又背着他哭了。
“好了,哥哥我是去保家卫国,建功立业的,又不是送死,哭什么哭!”
陆知远将陆晓晓紧紧抱住,拍了拍她的脑袋,小包子不过才到他的胸膛,还是个需要人哄着的小丫头。
“等哥哥回来,你没准就是大将军的妹妹了!”
陆晓晓好不容易忍下的泪花又冒了出来,用力的拍打着他,“说什么死不死的!我哥哥才不会死!”
说着自己擦了擦眼泪,强行扯了个笑容出来,不想让他担心,“不过大将军的妹妹我还是很喜欢的,你可不能食言!”
“好,决不食言!”陆知远低头笑了,这可是他在这世上,最亲的一个人了。
“阿姐,邵轩哥,晓晓就交给你们照顾了。”
“好,记得平安归来。”陆霜霜点头。
慕容少轩拍拍他的肩膀,“放心吧,家里有我在。”
“陆知远!陆知远——”
陆知远看了一眼声音传来的方向,是点名的小队长在喊集合了,拢了拢包袱,“叫我了,我该走了。”
“嗯。”
看着陆知远渐渐没入人群之中,再也看不见,陆霜霜揉了揉小包子的头,“我们走吧。”
小包子擦了擦眼泪,“哦。”
但是他们并没有直接回家。
陆霜霜几人去了醉仙楼,原来的庞掌柜已经调任离开了,现任掌柜是庞掌柜的远房侄儿,姓沈,因着之前的交情,他们和醉仙楼依然有联系。
醉仙楼的主人,势力不小,而且还有一条专门实力不弱的商队,庞掌柜曾经出面,找佳人所进过胭脂,目的是销往胡域。
她来醉仙楼的原因是,缺钱了,找合作。
“陆姑娘,邵公子,晓晓姑娘,好久不见?”
沈掌柜是个二十多的小伙子,看着陆霜霜三人,就热情的迎了上来。因着叔父的举荐,他才会被调到这里,虽然偏僻,但的确是个肥差——因为胭脂挣钱,因此他对于几人格外热络。
“我就说今天喜鹊一直叫个不停,原来是有贵客临门!”
“沈掌柜。”陆霜霜脸上挂着完美的笑容,“我这里有一桩生意,想和掌柜的谈谈,不知掌柜可有兴趣?”
“晓晓姑娘又出了新品?”沈郁第一反应就是这个,陆晓晓做的胭脂和口脂,每一款都十分受欢迎。
“不是。”陆霜霜看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没有直说,而是神秘的笑了笑,“不如去包间详谈?”
“好!”见着她神神秘秘的样子,沈郁也不由好奇起来,“几位楼上请!”
到了包间,陆霜霜也不磨蹭,直接将随身提着的袋子放在了桌上,掀开外面的布,露出了一套晶莹剔透的杯子。
“这是...”沈郁双眼一亮,不敢置信,“琉璃杯!”
“没错。”陆霜霜点头坐下,任由沈郁小心翼翼的托起一个杯子看。
玻璃的烧制方法五年前就得到了,但是慕容少轩一直不知道有什么用,直到两年前才翻出来,正好又闲钱,他们就烧制了一下。
经过几次改良窑炉,已经能够成熟的烧制各种器具了。
尽管如此,他们一开始也没有打算拿出来售卖。
因为这玩意儿成本低,利润高,代表着背后的风险也高,他们暂时不缺钱,自然不会做这种高风险的事情。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想往上京城发展,就需要源源不断的银子铺路。
陆晓晓趴在桌上,看着那个二十好几的沈掌柜,宝贝似得抱着玻璃杯,那爱不释手的样子,意味深长的看向了慕容少轩。
当初这位,可比沈郁好不了多少,尤其是在知道玻璃的原材料的情况下,更是惊掉了下巴。
慕容少轩对于她异样的眼神,权当没看见,随便一个琉璃就价值千金,他这么惊讶也是情有可原的。
“沈掌柜觉得这门生意如何?”陆霜霜对于沈郁的表现很满意,他越感兴趣,这门生意越稳妥。
听着少女清丽的声音,沈郁抬起头,脸上的笑容都少了许多,带上了严肃,“这些琉璃杯我都收,姑娘开个价吧。”
桌上一共四个,他咬咬牙,收得起!只要转手卖出去,利润翻倍。
而陆霜霜却出乎意料的笑了,只见她伸出一根手指头,摇了摇,缓缓开口。
“不不不,这些都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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