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看着孙红梅的脸,此刻的她张扬又自信,一点也找不到当年怯懦嚎哭的样子了。
十几年前的事了,但林城还记得很清楚。
并不是有什么心思所以才记得清楚,而是因为当时发生的事跟她说的话,在那个特殊的下午,让他印象深刻。
那是六五年,还没乱起来,他们镇上有个窑厂,烧砖头的,是私人老板的。
七月里放暑假,他在窑厂里搬砖挣学费,很多大人孩子农闲的时候都来这里搬砖挣钱。
干一天下来能挣个三五毛钱。
她力气小,搬的少,一天能挣个一毛多。
钱是当天下工的时候就结算了。
一群人从镇上回去的路上被镇上的无赖给拦住了,让他们把钱交出来。
林城的钱是要交学费的,自然不肯给。
其他人也不肯给。
无赖们大概是见她一个姑娘看着又瘦小好欺负,就率先找上她让她带个头把钱交出来。
她害怕,就捂着口袋哭唧唧的说这个钱不能给,这钱她要存起来给自己买一块做嫁衣的红布,她年底就要嫁人了,家里没钱给她做嫁妆,她得自己攒钱买一块红布,不能给他们。
当时的林城惊讶极了,这小姑娘看着也就十四五岁怎么就要嫁人了?
无赖们听她说嫁人什么的,就开始口头花花耍流氓。
当时孙红梅就捂着口袋哭的撕心裂肺的,把他们几个小伙子哭的看不下去,暴起把那几个无赖给打走了。
也就几天的工友情,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就不来了。
窑厂里来来去去的人太多,谁也不会因为多一个人少一个人而耽误自己的活儿。
腊月底的时候他从县城回来,路上遇见她。
其实是走近才认出来的,她还是那么瘦小,看着干巴巴的,穿着一件红色的上衣一条藏青色的裤子,裤子上还打着补丁,一双新布鞋,手里挎着一个小包袱,跟在一个男人后面快步的走着,那男人看着比她大不少,也没有人送嫁。
当时的她脸上一点没有嫁人的娇羞跟喜悦,只有迷茫跟无措以及对命运的妥协。
两人视线还对上了下,可惜她似乎并没有认出他来,就这么擦肩而过再也没见过了。
后来他没考上大学就去了部队,再后来动乱开始了,他在部队立了功,提了干,后来受了伤又退伍当了一名公安。
那天在县民政局门口之所以那么问是因为回家听他妈说隔壁村老孙家的小闺女又干了件大事,老彪悍了,带着娘家人把打她姐姐的无良姐夫给敲断了一条腿。
在这个十里八乡的,关于老孙家的小闺女的谈资不少,知道的人也不少,因为她是他们那一代第一个离婚的女的。
第一个离婚的男的是他。
当时在民政局门口他们吵架喊的话他听到几句所以猜到可能是就是老孙家的小闺女了。
他是在扶着她起来的时候认出她来的。
虽然十几年不见她的精气神变了不少,但五官还是没什么太大的变化,林城一眼把她认出来了。
她装晕他一眼就识破了,当时还感慨这人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捂着口袋大哭说要给自己攒钱买红布做嫁衣的小可怜,也不是红着眼眶挎着包跟在男人身后一副认命不知道未来在哪里的姑娘了。
当时林城还在想,这得吃多少苦经历多少磨难,一个人的性格才能发生这般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知道为什么,林城当时心里就有些涩涩的。
这命运啊,有时候就特么的恶心人,一个好姑娘偏偏遇不到一个给她归宿的好男人……
玫瑰之所以带刺,也是被环境所迫。
见林队长看着她半天不说话,孙红梅在他跟前一挥手:“嘿,林队长,回魂了。”
林城尴尬了下,再看孙红梅的时候眼神就多了一些闪躲。
“我先走了。”林城说完就要走
“哎……”孙红梅一把抓住他:“你还没说我们以前哪里见过呢?林队长你今天要不告诉我,我这心里就跟猫抓的似的,等下睡觉都睡不安稳,到了京城干活都得惦记着。”
林城笑了笑,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于是就坦然的道:“你应该不记得了,都十几年前了,六几年,当时我们都在镇上窑厂搬砖,有一次路上回去遇到几个流氓要咱们把钱给他们,你捂着口袋说不能给,那钱你要留着买嫁衣。”
随着林城的诉说,孙红梅也想起了那一段她不愿意想起的往事。
他说的搬砖啊被流氓拦着买红布做嫁衣这事她都记得,可就不记得当时的人里有他。
他说的一点不差,那肯定就是有了。
没注意也很挣的,她那时候心情很不好,那一年父亲离世,姐姐落了胎很久没回娘家,大哥结婚又把家里那点子家底全部掏光。
她嫁人的时候都没钱办嫁妆,不仅如此,婆家那边也没有彩礼。
因为要嫁给大嫂娘家的一个侄子,那侄子听说是工人,全家都觉得嫁给一个工人很好,以后不愁吃。
当时她也傻乎乎的,但心里就觉得既然是工人那家里应该比他们家好,可为什么连一个像样的聘礼都没有?
不敢说,不敢提,就怕说错话了人家不娶她,那她就要饿死了。
后来还是偷偷问她大嫂了,大嫂说是因为他们家也拿不出一件像样的陪嫁,所以对方就说这边也不给彩礼了,正好。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就正好了。
父亲亡故母亲为了父亲伤心的病倒,大姐没回娘家,她的婚事几乎就是大嫂说什么就是什么。
现在想想,自己当时得多傻啊。
陈家一个字儿没花就白得她这么个媳妇,婚后自己给他们家当牛做马,也就后来跟着陈大海去了煤矿局那一年多过的日子稍微轻松些。
现在想想觉得自己那时候蠢透了,但是在当时的她的心里她也算是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吧,如果幸福的定义就是能吃饱肚子的话。
能吃饱肚子就行,哪怕陈大海不给她一分钱她也任劳任怨。
没见过世面的傻姑娘啊。
见她还想不起来的样子,林城抿了抿嘴,“陈年旧事了,甭想了,你们路上注意安全,我先走了。”
说完就离开了。
看着林城远去的背影,孙红梅站在那没动,好一会儿才回到车厢。
列车还在哐哧哐哧的前进着,她想,有时候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重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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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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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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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6章 没见过世面的傻姑娘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