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
入夜时分。
中山大学附近一家小旅馆内。
不久前降临此界的潘闲,换上剪裁得体的黑色中山装,头发梳的油光锃亮,面容俊逸,看上去颇有几分知识青年的味道。
灵魂附身在任婷婷身上的东方白,望着眼前身姿笔挺、气质非凡的男人,白净的脸蛋浮现出一抹红霞。
“小白,你老是这么深情的看着我,我真怕忍不住吃了你。今天晚上,我们还是分床睡吧!”
潘闲终究是一个有底线的男人,不可能因为小白附身任婷婷,就对任婷婷胡作非为,坏了人家的清白。
任小姐还是个十八岁的黄花大闺女呢!
可不能糟蹋了。
“咯咯~~”小白掩嘴娇笑道:“夫君,我不信你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今晚我就要搂着你睡,看看你到底老不老实。”
“还是别了,在老实的男人,面对美人如怀,都会忍不住季动,你这根本就不是考验,而是折磨人啊!”
潘闲连忙摇头拒绝,美色当前,老干部也经不起诱惑啊!
更何况,还是任婷婷这样的花季少女,亭亭玉立,娇柔可爱,软糯可欺,他不可能控制得住自己。
到时被小白撩出火,进不是、退不是,还不得烧起来啊!
“哼~~男人!”
东方白嘴角噙着笑,对某人的表现还算满意,虽然有些经不起诱惑,但能及时拒绝,也算难能可贵。
……
第二天早上。
分床而睡的两人,早早收拾好行李,来到中山大学门口。
不一会,就见一位年过五旬的老人架着一辆马车,行驶到他们面前,恭敬道:“小姐,老爷在城外等您,快上车吧!”
“福伯,这位是我同学潘闲,闲来没事,所以就想跟我去任家镇玩玩。”
“潘少,请。”
福伯非常有眼力见,一看小姐对潘闲的亲昵举动,就知道不是同学这么简单,不过作为从小看着小姐长大的任家老仆,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头疼的事,交给老爷去操心。
他只管听命行事。
只不过潘闲和任婷婷上车后,他还是忍不住偷偷回眸,打量了‘潘少’一眼,唇红齿白、面如冠玉,好一个翩翩少年郎。
此人若是入赘任府,与小姐结缔百年之好,倒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不知道老爷会不会满意,反正他是很满意,小姐的眼光着实不赖。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福伯心情大好,驾驭马车时,情不禁哼起小曲。
不一会功夫。
一行人便来到城外,与来省城进货的任发汇合。
任发一如电影中的那样,富态、慈祥、且精明,见到坐在马车内的潘闲,并没有任何不满之色,反而笑吟吟的看向任婷婷,打趣道:“婷婷,不给你爹介绍一下这位公子吗?”
“爹,闲哥是我同学,他叔叔是中山先生的贴身保镖,姓潘,单名一个闲,从小便随叔叔习武,今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东方白笑吟吟的介绍道。
这些并不是她信口胡诌,而是煞有其事,招待员真身降临异位面的时候,招待所都会安排一个身份给他们。
上次去笑傲位面,安排的身份是林家远房亲戚。
这次安排的身份,则是中山先生贴身保镖的堂侄子,从小跟随堂叔习武,出生于武学世家,背景颇为不俗。
“原来潘公子拥有如此身份,失敬失敬!”
任发连忙拱手行礼,态度十分和蔼,原以为女儿带回一个情郎,没想到竟然是一个背景不妨的青年杰俊。
“任叔叔,您叫我小闲就好了,不用这么客气。”
潘闲表现的非常谦虚,招待所安排的身份,都是似是而非的身份,他只知道有这么一个叔叔,可却连人的面都没见过。
不上门认亲,就是孤家寡人。
哪有什么身份可言?
任发看了眼亭亭玉立的女儿,微笑道:“既然如此,那叔叔就托大,叫你一声小闲了。”
“任叔叔,任家镇距离省城挺远的,我们赶紧出发吧!”
“对对对,出发。”
任发连忙点头。
这个世界不同以往。
这是一个拥有魑魅魍魉、神魔鬼怪的世界,赶路的时候磨蹭到走夜路,纯粹就是在找死。
路边的孤魂野鬼,山精野兽,多的能吓死人。
偶尔还能遇到蹦蹦跳跳的吸血僵尸。
任发不敢耽误,当即招呼手下起行,赶往两百公里外的任家镇。
好的马车时速差不多有20公里,路况好的话,还能再快些,早些启程,天黑之前倒也能赶回任家镇。
路上若有耽搁,就得在途中找地露宿了。
任发不缺钱,并不在乎一点借宿费用,而是担心借宿的时候,遇到土匪、强盗,劫走进购的货物。
最佳情况,自然是早上起行,晚上抵达任家镇。
半道露宿的情况,一般很少。
一路马不停蹄,赶了约莫五个时辰的路,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任家镇地界。
此时夕阳西下,落日余晖,晚霞迷人。
路过郊外义庄的时候,潘闲看到了一个一字眉、能给人安全感的中年男子。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却也能感受到此人体内,蕴含着一股有别于真气的能量,想来便是那传说中的法力。
“此人气血如海,一身的冲天血气,世间竟然还有如何天赋异禀的勐人?”义庄门口,长着一字眉的九叔,望着匆匆略过的马车,眉宇间满是骇然之色。
“此人若是入我茅山门楣,定能一飞冲天……”
“他刚刚乘坐的马车,好像是任家的马车,明日或许能遇到他,到时一定暗中观察一番,可别是一只修炼成精的妖怪,人的气血怎么可能会有那么恐怖?”
带着重重心事,九叔转身进入义庄。
一个梳着蘑孤头、少年老成的男子,迎面来到他面前,说道:“师父,刚刚有一只千纸鹤飞入供堂,我看了看,是四目师叔传来消息。他今晚要在我们义庄落脚,叫我们准备些好酒好菜。”
“哦,那你去镇上买只烧鸡回来,酒就算了,喝多了误事。”
九叔依依不舍掏出两块大洋,想了想,又收回一块,只给了文才一块大洋。
这个年代,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不错,一块大洋能买十斤糯米,用来买烧鸡的话,还能找回一些铜板。
文才掂量了一下手中的大洋,笑眯眯的说道:“师父,一只烧鸡四个人吃可能有些不够,不如再去蜀香楼买只烧鸭回来?蜀香楼的烧鸭比烧鸡好吃多了。”
“啪~~”
九叔一巴掌拍向文才的后脑勺,没好气道:“蜀香楼的一只烧鸭要两块大洋,你给钱啊?少在这磨磨唧唧,再不去买,你连烧鸡都没得吃。”
“好吧!”
文才耷拉着脸,麻熘的跑了。
把给出去的钱收回去,还别说,这种事师父真就做得出来,就像他们师徒每次出去办事回来分钱的时候。
师父总能找借口,把属于他和秋生的那份钱收起来。
搞得他一把年纪,兜里只有几个铜板,还是平时买菜,偷偷省下的钱,想买点好东西吃,得攒好几个月。
师父别的都好,就是太抠门了。
唉!
就在文才出门采购时,来到任家住宅的潘闲,看着里里外外的装饰,心底莫名地浮现出‘狗大户’三个字。
明明因为风水的问题,生意连续二十年走下坡路,可是任家的房子、装饰,却是一点都不差,家里十几个丫鬟、十几个家丁。
任家不愧是任家镇首富,家底就是丰厚。
他要是这么有钱的话,人生招待所也不至于设在小胡同里,连装修都要自己动手。
看来这次回去,得想办法搞些财路,多赚些钱换个场地了。
不然,招待所的摊子越铺越大,工作人员越来越多,小小的两层半民楼,还真有些不够用。
“小闲,路途颠簸,叔叔有些乏了,今晚就让婷婷招待你,叔叔先回房休息去了。”正当潘闲参观任府之时,一脸疲惫的任发上前说道。
“任叔叔,吃点东西再睡吧,对身体好。”
“贤侄,叔叔刚刚吃过了。你晚上想吃什么尽管和婷婷说,让她吩咐下人去做,叔叔现在特别困,就不招待你了。”
“好的任叔叔,您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