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乃是周六,风阅水知道明仁只上半天的课,中午便早早来找陆宛,在教室外等候,要接她放学。风阅水知道,女生嘛,都喜欢男生献殷勤。他本着宁可献错,也不可不献的心态,要抓住一切机会,来触动陆宛的心。
风阅水一个人在外徘徊,教室里面,克静眼尖,早发现了。看风阅水一直望着陆宛,陆宛时不时的也向窗外瞄上一眼。二人似是传情,又不是传情。克静心里偷乐,想来克定和陆宛的亲事,就要终结了吧。
刚一放学,克静便来到陆宛身侧,笑问她说:“外面来了个白马王子,应该是来找你这位公主的吧。”
众人听了克静言语,有人在一边起哄说:“肯定是找陆宛的,你们看呐,那人的眼睛,直勾勾的,恨不得把陆宛盯出教室去呢!”
陆宛急的脸上羞红,怪罪克静道:“都是你胡说,教人看我的笑话。”
克静笑道:“这怎么是笑话了,我看应该是佳话才对。才子佳人,一段佳话,等有时间了,把你们的故事排成话剧吧。”
“排成话剧好。”有一位男生说道,“主演是不缺了,我也可以演个配角,陆宛,你看怎么样?”
“去你的,就知道取笑我。”陆宛不再理会众人,独自走出教室。
风阅水赶紧迎上前去说:“陆宛,你放学了?”
“嗯,放学了。”陆宛点头回道。
“那咱们去东方福利院吧,我给你看看我的短剑。”风阅水昨天吃饭的时候,曾经和陆宛提及练剑一事,二人约好,今日去东方福利院,一起对台词和练剑。
“走吧。”陆宛不想再被同学们围观,忙走在前面。
风阅水跟了上来,路上走着,陆宛便说:“你以后再来,就别道教室外面了,让人看到多不好。”
“这有什么不好的。”风阅水丝毫不以为意,“你是少女,我是少男,我追求你,乃是天经地义,谁能说出什么不成?”
“哎呀,我跟你也讲不清楚,反正以后不许你到教室外,否则,我就不理你。”陆宛坚持着她的主张。
风阅水当即妥协道:“好,我听你的,以后就在校门口等你。”
“谁要你等了。”陆宛扭转头去,不再看风阅水。
“是上天叫我等的,与你无关。”风阅水说道。
他已经大学毕业,且在米国多年,也曾游历欧洲,又出身公侯之家,自是见多识广。昨日和陆宛一番接触,陆宛才知他见识广博,认知深刻,远超明仁的一众学生。正因如此,她才答应今日和风阅水同去东方福利院。
二人并排走出校门,风阅水看到了,对面不远处,陈子龙正站在那里,往这边观瞧,显见是在等陆宛。
他暗暗笑道,陈子龙,你休想得逞。
陈子龙也瞧见了风阅水,暗恨自己又来迟一步,只好眼睁睁看着风阅水和陆宛双双离去,他却独自回到家中。
风阅水陪着陆宛走了一段路,拦下一辆洋车,陆宛还不想和他同乘,说道:“再拦一辆吧。”
“一辆足够了。”风阅水笑道,“干嘛那么浪费,我是个穷人,可没钱奢侈。你要知道,一次洋车的费用,足够三个孤儿一天的饭钱。”
陆宛被他的说辞所动,也便同意了,二人遂并肩坐在一辆洋车之上。洋车跑的很快,到在东方福利院时,恰好是午饭时间。
风阅水便邀请陆宛一同用餐,所有人的伙食都一样,饭菜很是粗陋,主菜是煮茄子和白菜豆腐,主食是窝头。
当风阅水将饭菜给陆宛摆上时,陆宛吃了两口,便觉难以下咽。
风阅水知她吃不惯,便说:“陆宛,你若没有胃口,过会儿,我再陪你出去吃些。”
说完,他却大口吃的很是香甜。
陆宛暗道,风家四年前还是锦衣玉食,如今家破人散,但风阅水却丝毫不以为意。他出生于侯门,乃贵胄之家,自幼娇生惯养的生活,肯定比我们陆家奢侈数倍。现在,他却能忍受这样的伙食,我陆宛也是人,为什么就忍受不了呢。
想着这些,陆宛说道:“咱们不用出去,我吃的下。”
她虽然没有胃口,还是强行将饭菜吃了个五成。
风阅水怕她第一次实在不习惯,一会儿吃吐了,也麻烦,便将她的饭菜拿过来说:“正好我的胃口大,吃不饱,你留一些给我吧。”
陆宛已经是在强吃,正咽不下去的时候,幸得风阅水体贴,便一笑,轻声说道:“阅水,谢谢你,不让我出洋相。”
“我吃了你的饭菜,应该谢你才对。”风阅水风卷残云,吃得甚是利索。
陆宛感慨良多,不到东方福利院来,她哪里能够知道,世上真的会饿死人;哪里能够知道,还有如此难以下咽的饭菜。
风阅水瞧出了她的心思,有意让她知道,无数底层人的生活是何其艰难,便说道:“陆宛,你生长于深宅大院,不可能会知道,就整个华夏而言,东方福利院的饭菜已经是上乘了。我这次从米国回来后,去过两个村庄,在那里,底层大众,能吃上窝头咸菜,都属于求之不得的生活;一般人家,到了冬天,吃糠咽菜就是家常便饭。那日,我去一户人家,他们家最娇贵的儿子,也只是一手拿窝头,一手拿大葱,蘸着酱,吃的异常香甜。或许,在你们陆家,连猪狗都比他们吃的好上数倍。可这就是现实,让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实。”
“真的吗?”陆宛问道,“我以前看杜甫的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感觉很难理解,叫你这么一说,到了现在,民众过的还是唐朝那样得生活?”
风阅水看陆宛问得天真,给她解释说:“当然是真的。两千年来,社会一直就是这样,无论是什么唐朝,清朝,还是民国,根本就没有不同。你要不相信的话,等下周吧,我带你去两个村庄瞧瞧。届时,你就会知道,什么叫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知道屈原为什么要写‘哀民生之多艰’;也会知道,周寒的母亲为什么会冻饿而死。”
他的这些话,触动了陆宛的恻隐之心。她对底层的生活,突然生出了一份怜悯,一份好奇,“阅水,明天上午吧,咱们就去看,好不好。”
风阅水自然愿意,他笑对陆宛说:“我是怕你千金小姐,明天下午还要排练,上午再出去,会很辛苦。不过,既然你想去,那咱们就明天上午去。”
“你可别小瞧我。”陆宛昂起脸来,自豪得说,“我的身体很好的,一会儿,我舞剑给你看,你就知道了。”
“嗯,我相信你。”风阅水起身说道,“走吧,咱们先去饮些茶。”
他带着陆宛到在自己的房间,陆宛看里面真够简陋:一床,一桌,一凳,一箱子,一暖壶,一脸盆,一毛巾,一个茶壶,三个茶杯,外加几本书。好在墙上挂着一把短剑,看上去甚是不俗。
风阅水给陆宛沏了茶,端给她说:“我这里只有粗茶,是真正的粗茶,你若喝不习惯,就跟我讲,我再给你倒些白水。”
“我没你想的那么娇气。”陆宛接过茶来,饮了两口,才知枯涩,也不好挑剔,只说道,“能够解渴就好。”
风阅水笑道:“陆宛,咱们真诚相待,我知道你不会嫌弃这些,但刚刚吃这些,你不习惯,也是正常的,不必强装你也喜欢。”
“好吧。”陆宛也笑道,“其实,你这茶真是难喝。”
风阅水将另一个杯子倒好白水,递给陆宛说:“你喝这个吧。知道我为什么能猜出你的想法吗?因为我一开始也和你一样,经过一段时间后,才逐渐适应的。”
陆宛看着风阅水,不免心生好奇,问道:“阅水,你告诉我。几年前,你们家还是煊赫一时的名门望族,突然间家财散尽,亲人流离,你是什么感受?”
“没什么的。这些事情,原也在我的预料之中。”风阅水轻松地说道,“我父亲是大清的臣子,他一生忠心耿耿,觉得没有大清,他就活不下去。为了让大清复辟,他散尽家财,四方奔走,终是徒劳无功。四年前,我十八岁,那时在大学二年级,我接到父亲的电报,说是以后的生活,就靠自己了。我已经成年,何况在米国,十八岁的人,都是靠自己生活。所以我开始一边工作,一边读书,又坚持了三年,直到去年毕业,不也照样过来了。至于你问的感想嘛,我觉得有三点。第一,从富贵之极,到身无分文,不要有什么不甘心的,更不要怨天尤人。第二就是,虽然家财万贯,都是身外之物,但也要利用好,要用到百姓身上,万万不可学我父亲,愚忠到底。第三呢,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能够自食其力,唯有如此,才能有独立的人格,自由的选择。”
“你讲的真好。”陆宛听后,越发佩服风阅水,佩服他的品格,他的格局,他的洒脱。
“瞧你,这么崇拜我干嘛!”风阅水和她玩笑着说。
“谁崇拜你了?”陆宛嗔怪道,“你别臭美,我就是觉得你讲得不错,所以才夸赞一句。”
风阅水笑道:“可你刚才的表情,跟个小学生似的,让我都不习惯了。你还是多批评我,挑我的刺更好。”
“你就是个贱骨头。”陆宛也玩笑一句,瞥眼看着墙上的短剑,总觉得甚是熟悉,便说道,“一会儿,咱俩练剑吧,过上几招,看看你能不能胜过我。”
刚开始的时候,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否则的话,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
“不得不说,你出乎了我的意料。但是,现在我要动用全力了。”伴随着曹彧玮的话语,凤凰真火宛如海纳百川一般向它会聚而去,竟是将凤凰真炎领域收回了。
炽烈的凤凰真火在它身体周围凝聚成型,化为一身瑰丽的金红色甲胄覆盖全身。手持战刀的它,宛如魔神一般凝视着美公子。
美公子没有追击,站在远处,略微平复着自己有些激荡的心情。这一战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她的情绪却是正在变得越来越亢奋起来。
在没有真正面对大妖王级别的不死火凤之前,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够抵挡得住。她的信心都是来自于之前唐三所给予。而伴随着战斗持续,当她真的开始压制对手,凭借着七彩天火液也是保护住了自己不受到凤凰真火的侵袭之后,她知道,自己真的可以。
这百年来,唐三指点了她很多战斗的技巧,都是最适合她使用的。就像之前的幽冥突刺,幽冥百爪。还有刚刚第一次刺断了曹彧玮手指的那一记剑星寒。在唐三说来,这些都是真正的神技,经过他的略微改变之后教给了美公子,都是最为适合她进行施展的。
越是使用这些能力,美公子越是不禁对唐三心悦诚服起来。最初唐三告诉她这些是属于神技范畴的时候,她心中多少还有些疑惑。可是,此时她能够越阶不断的创伤对手、压迫对手,如果不是神技,在修为差距之下怎么可能做到?
此时此刻,站在皇天柱之上的众位皇者无不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当凤凰真炎领域出现的时候,他们在考虑的还是美公子在这领域之下能坚持多长时间。白虎大妖皇和晶凤大妖皇甚至都已经做好了出手救援的准备。可是,随着战斗的持续,他们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美公子竟然将一位不死火凤族的大妖王压制了,真正意义的压制了,连浴火重生都给逼出来了。这是何等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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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曹彧玮内心所想的那样,一级血脉的大妖王和普通的大妖王可不是一回事儿啊!更何况还是在天宇帝国之中名列前三的强大种族后裔。论底蕴深厚,不死火凤一脉说是天宇帝国最强,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天狐族并不擅长于战斗。
可就是这样,居然被低一个大位阶的美公子给压制了。孔雀妖族现在连皇者都没有啊!美公子在半年多前还是一名九阶的存在,还在参加祖庭精英赛。而半年多之后的今天竟然就能和大妖王抗衡了,那再给她几年,她又会强大到什么程度?她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成就皇者?在场的皇者们此时都有些匪夷所思的感觉,因为美公子所展现出的实力,着实是大大的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之外啊!
天狐大妖皇眉头微蹙,双眼眯起,不知道在思考着些什么。
从他的角度,他所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妖怪族和精怪族能够更好的延续,为了让妖精大陆能够始终作为整个位面的核心而存在。
为什么要针对这一个小女孩儿,就是因为在她当初夺冠的时候,他曾经在她身上感受到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也从她的那个同伴身上感受到更强烈的威胁。以他皇者的身份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威胁,威胁的就不是他自身,而是他所守护的。
所以,他才在暗中引导了暗魔大妖皇去追杀唐三和美公子。
暗魔大妖皇回归之后,说是有类似海神的力量阻拦了自己,但已经被他消灭了,那个叫修罗的小子彻底泯灭。天狐大妖皇也果然感受不到属于修罗的那份气运存在了。
所以,只需要再將眼前這个小姑娘扼杀在摇篮之中,至少也要中断她的气运,那么,威胁应该就会消失。
但是,连天狐大妖皇自己也没想到,美公子的成长速度竟然能够快到这种程度。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来,不但渡劫成功了,居然还能够与大妖王层次的一级血脉强者抗衡。她展现出的能力越强,天狐大妖皇自然也就越是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威胁。而且这份威胁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了。
曹彧玮手中战刀闪烁着刺目的金红色光芒,全身杀氣凛然。一步跨出,战刀悍然斩出。天空顿时剧烈的扭曲起来。炽烈的刀意直接笼罩向美公子的身体。
依旧是以力破巧。
美公子脸色不变,主动上前一步,又是一个天之玄圆挥洒而出。
战刀强势无比的一击也又一次被卸到一旁。在场都是顶级强者,他们谁都看得出,美公子现在所施展的这种技巧绝对是神技之中的神技。对手的力量明明比她强大的多,但却就是破不了她这超强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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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没有谁怀疑这种能力的由来,毕竟,孔雀妖族最擅长的天赋本来就是斗转星移。她这技巧和斗转星移有异曲同工之妙。
美公子这次化解曹彧玮的攻击之后却并没有急于攻击,只是站在原地不动。
曹彧玮眉头微蹙,这小姑娘的感知竟是如此敏锐吗?在他以火焰化铠之后,本身是有其他手段的,如果美公子跟上攻击,那么,他就有把握用这种手段来制住她。但美公子没有上前,让它原本蓄势待发的能力不得不中断。
战刀再次斩出,强盛的刀意比先前还要更强几分,曹彧玮也是身随刀走,人刀合一,直奔美公子而去。
美公子手中天機翎再次天之玄圆,并且一个瞬间转移,就切换了自己的位置。化解对方攻击的同时,也化解了对方的锁定。而下一瞬,她就已经在另外一边。曹彧玮身上的金红色光芒一闪而逝,如果不是她闪避的快,无疑就会有另一种能力降临了。
拼消耗!她似乎是要和曹彧玮拼消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