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启蒙思想的传播,人权、平等思想逐渐普及,让欧洲社会改变了对犹太人的歧视,但这只是表象。
不管人类的文明多先进,人类社会的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法则不会改变。
欧洲人基于平等自由博爱的理念给了犹太人平等让犹太人获得“解放”的认识,另有玄机。
犹太人之所以能取得所谓的平等,最根本的原因,是因欧洲生产力在快速进步,伴随而来的商业交换的需求不断高涨,欧洲文明圈还需要利用犹太人的商业才能。
同时,随着欧洲工业体系的发展,各国生产力水平提高,国力增强,而这些资源大都掌握在本国主体民族的资本家和政府手中。
政治上,欧洲各国开始整合,中小型封建领主逐渐瓦解,各国中央政府的权力逐渐增强;国家间的兼并也日渐频繁,国家规模扩大。这种资源和权力的双集中,大大增强了欧洲各国政府和主体民族的实力,犹太人对其的威胁性也就相应减弱。
如此,给犹太人一定权利,激发他们的商业潜能,这对欧洲各国的文明进步更有益。
这才是犹太人在19世纪大翻身的真正原因。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犹太人依靠其商业基因,得到欧洲人眼的另眼相待。
但到19世纪末期,犹太人的生存环境又开始逐渐恶化。
随着工业革命的爆发,欧洲文明进入鼎盛期,拥有了对世界其他板块的碾压优势。
欧洲瓜分了世界,地球上太多地区沦为欧洲列强的殖民地。
而此时,欧洲的商业模式也在发生变化:欧洲宗主国与其殖民地间的贸易,逐渐成为当时商业交流的主体,欧洲各国间的商业交流在经济中所占的份额相对下降。
这种改变,大大降低了犹太人的存在价值。
原本在欧洲各国之间制衡中需求发展的犹太人又陷入了困境。
但宗主国——殖民地体系下,先前与犹太人商业上的“公平合理”的规则不复存在。
宗主国在殖民地上巧取豪夺,再将它作为商品倾销地。这种掠夺——倾销模式的维系,本质上靠的不是正常商业规则,而是宗主国的政治军事强权。
犹太人虽擅长经商,在宗主国——殖民地体系下,欧洲各国不需要犹太人来获得商业利益,商业规则也可以不问不顾,以前的公平买卖变成了强抢掠夺。
犹太人的生存技能受到威胁,犹太人的重要性相应下降。
当然,在宗主国——殖民地的商业规则极端粗暴,但在欧洲内部的“文明地区”商业行为,还须严守规则。只不过,犹太人在欧洲内部的商业活动,不仅没有给他们带来福音,反而激发了“反犹主义”。
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欧洲各国经济上纷纷工业化,政治上迈入帝国体制,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大大加强。
同时,帝国体制下,出于全球利益的争夺,各国之间的矛盾也大大激化,战争的风险和激烈程度大大增加。
如此一来,欧洲各国需加强内部整合,集中资源,以确保在战争中获胜。而这种内部整合又分为两种:
其一,物质层面,将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集中到政府手中,以供对外博弈。
其二,精神层面,增强国民的凝聚力和国家民族意识,让他们愿意为国奉献。
而犹太人在这两种整合力之外。
第一,犹太人的民族和文化独立性,与各国的主体民族不同,虽然拥有了公民权,但其长期的漂泊之心谈不上对所在国有奉献精神。
其二,犹太人商业上聚敛了大量财富,文化独立性非同一般民族科比,又常常有固定的圈子,形成国中之国,这阻碍了政府对其所拥有资源的掌控。
对国家来说,除开收纳这群人的税收外,不可能掌控他们的财富和思想,便成为了对其无多大用处之人。
因商业环境的变化,身处19世纪末期的犹太人,非但不能通过自身商业活动,推动所在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反而成为攫取其物资财富,又不想承担任何国民义务的吝啬鬼,最关键还无任何政治权利。
有钱无势,没有多少利用价值的犹太人的命运注定是悲剧。
当国家形势趋于稳定时,那在文明国度里,碍于面子反犹或许还只是一种思潮。然而,一旦某国爆发战争,均需不足,要聚敛社会财富时,犹太人自然而然成为众矢之的。
这也导致了**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
通过极端反犹,既可以讨好国民,又可以强占他们的资源,以供军需。
无权无势的犹太人,想要报复都无所适从。
希特勒把犹太人当成劣等民族只不过是一个科学的借口罢了。
真正的原因是:犹太人中有很多成功的商人和银行家,在经济萧条的时代,他们的财富引起人们普遍的仇富心理,同时,这些财富也让想通过侵略战争成就第三帝国梦的希特勒垂涎三尺。
而犹太人没有国家和武装。经济上强势和政治上弱势使犹太人的财富就成了一块没有足够保护的肥肉,也决定了犹太人惨遭屠戮的悲剧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