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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前世遗憾

我准备专心填写第二总项。事有轻重缓急,我现在该重点对待的是认真填完转生意向书。

“若想强行逆命,也不是没有途径!”

突然,新书灵嘴里蹦出这么一句。而我,心中立即又燃起了希望,准备专心填写转生书的计划又泡汤了!

“书灵朋友,什么途径?”我忙问道。

“签订协议!”新书灵一字一顿说道。

又是签订协议!我心里不觉讪笑,早该料到是这个。

“我签订协议,你们有什么好处?”我强按情绪再起保持平静口吻说道。

“对其它物灵有好处,对我来说不值一提。我满足现状,只是按流程一问。”

“对其它物灵来讲有什么好处?”我忙问道。我就不信!同为物灵,他会看不上这种好处?我倒要听个仔细。

“签订协议后,会获得专送服务。相应的,方便服务,业功稳定。甚至还有不少绩效业功。用你所来世界的方式说,等于获得了服务对象历万劫期间的固定编制。业功会提供物灵晋升之用,升到梦使者可每两年穿梭现世一回,梦灵每年可穿梭一回,小梦主每年十回,每回可停留俗世十天。不过这等机会多被私用,少见奉公。比如谁在某个现世留有让他难以释怀的遗憾,可以让他做些自以为是认为是弥补的无用功!我没有遗憾和牵挂之人,所以业功对我来说无一用处。梦世界多好!不吃不喝,便无愁!无风无雨,便无惊!一刻即一刻,一刻也即永恒!有的是时间琢磨永恒梦碑的尽头!我不相信它没有尽头,好比俗世篮子装苹果,既然苹果被篮子装着,就一定有篮子!”

新书灵长篇累牍说着。

我听见了让我的心一颤的东西,遗憾和牵挂之人。我的心思一时情不自禁飘向前世。

在前世,我的确有不少遗憾。除了兴趣爱好诗歌方面的,剩下的就都与人相关了。

我的思想比较早熟,在少年上高中期间暗恋上低一级的一位女生。我之所以写诗就是因为她。我第一本事集是为她而作,叫《青苹果》。我暗恋了她一年后托人传递情书告知了她,同时把自己写好的诗集转交给了她。

第二年开学,诗集被退回我的手中。所托之人说没找到机会送出,或是被拒绝接收了。这我记不清了。当时肯定懵了一下,又或者开启了选择性失忆。但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早一天我在人群中遇见过她一次了,第一天正式上学,她从寄宿生饭堂旁台阶下来,我从台阶上去。虽然我们只有不到一分钟的互相注视,可我发现她的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脸上带着无比温暖笑意。这是与去年相比很奇特的一个变化。

当然,这之后我还发现她发生了不少变化。但这些都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我深信,这些都可以算作间接证明,她一定看过那本诗集了。

之后,那一学期她主动创造不少机会让我接近。这点我很确定。我甚至觉得自己被堵过几次。

只是万分可惜,我一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怯懦,一次一次错失了机会。哪怕梦中设计和预演了千百次怎么见面,可到临门一脚时,这种准备根本没用。

当我终于觉得要鼓起勇气向前大迈一步时,却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的事,这件事将我所有的勇气一鼓作气剿灭了!

我的右手臂外侧突然冒出一个瘤子。并且,我总感觉围绕它那儿一圈隐隐作痛。也许它早就有了,偏偏这个时候被发现了。

然后,事情变得不可思议起来。虽然我对她仍迷恋不已,一天没有见过她的身影一次就会焦躁。一天之内,见的次数多多益善。虽然总是保持远远地一瞥,却能倍感满足。如果距离太近的话,则要确保出现她在侧后方,预知她不会无故回头,或混杂在大堆人群中,不会引她注意,或有遮挡视线的窗户旁边,仅,确定她不会注意到我。总之,我越来越没有见面的勇气了。

在那段时间里,我害怕右手臂上的瘤子到了什么程度呢?记得一次物理老师闲聊到一个死于癌症的熟人,将癌字写在了黑板上,并解释说那里面的三个口就像三口棺材,那个字就像一个黑洞一样,立刻吸走了我的七魂六魄。我肚子里的气息突然凝滞到极点,腹部一刹那之间胀得圆鼓鼓的,像个充气过份过头要炸开的篮球。没来由抱怨一个物理老师客串什么生物老师,何况生物老师不会那么动情投入描述。那天当天晚上,我睁着眼睛睡到了天亮,一刻都没睡着过,脑中如同人类经历可怕的千年洪荒时期。

我发誓,确是此事的影响太过凶猛,我自身的怯懦原因不仅退居了其次,甚至可说影响甚微。总之,我觉得从此人生就天昏地暗了,还从何谈起有喜欢一个人的资格!

我的腹胀持续了差不多一星期。幸而少年受酷爱中医的母亲影响,我多少知道些中医道理。所以,虽然智商捉急到没想到首先该去看医生,却用土办法梳通着病情好转。如今,我都不愿再想那一星期是怎么过来的。我甚至认真考虑过最坏的点子,那时就趁未扩散前买把锋利菜刀将右手臂砍掉,然后远远抛出去喂野狗。但是,无论如何,一想到没了右手臂后,怎么写字,怎么吃饭,人体也不算齐全了,要归于残疾人之列了,顿时无比失神落魄。

在一个礼拜六的下午,我背着借居处的众亲友,独自一人去了县城一头的单峰山,在无任何防护情况下爬了山。凭那山的山形地貌,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会从较平缓的一面坡上山。而我选择了它异常陡峭的的背面,徒手攀缘悬崖。何况连日来都是阴雨天气,当时天空还飘着飞绒般的微雨,悬崖壁上肯定很滑。

换到结束后再回想,那时的攀爬过程简直令我不觉发笑。明明存有求死之心,却处处格外谨慎,再三确认抓、踩部位。

但全程中仍意外不断。某时,一只脚滑脱了一次。让我惊讶不已的是,身体在那一刻像瞬间有了意识自发接管似的,出奇协调地卸力并分担到了双手与另一只脚三个方向。

当我攀到半途还被困住了,一块歧生巨石几近呈90度挡在所选路径“v”型石槽壁上方。我经过无数次确认后,终于不情不愿接受了上下无路的处境。我心中一时无限迷惘,甚至没来由向天诉怨了很久不公平。

不过,我显然低估了人的求生本能!眼看天快黑了,意识到那时候就真的再无任何机会了。经我之前查看,不远处有丛附生在石壁上的青草。如果猛跳一下揪住它借力,说不定有一丝机会能死里逃生。

然后,我居然侥幸真借力成功了。并且过了这一关后,前路可称得上叫“坦途”了。剩余将攀爬的悬臂要安全得多,还可选择刺荆丛生的灌木丛中钻上去,只受些被划伤刺痛之苦。再不济,附近可伸手触及灌木根茎,看着它们就觉得令人无比信任。

我没有马上离开那一丛青草。它周围有一小块倾斜石壁,比起下方悬崖算是很平缓了,可以在此休息一下。我原本就差不多快用尽了力气,刚才蹦跳揪住青草虽然争取到了生机,但所受的惊吓几乎让我无限接近虚脱。

稍微缓下气后,我朝那丛草郑重其事跪拜了一拜。一为它挽救了我,二为它自身十有八九将来要陷入枯萎的下场。它附着石壁上的土壤明显是空中落尘日久年深积累而成,远离大片土壤之外。这下,几乎被全部揭离了附生石壁,隆成一个高高坟包。略尽人事,我将隆起的土块按平了。它所处地势原本十分不利汲水,过分暴露石壁之上,若遇着今后连日大晴天强光曝晒,石壁蓄热蒸发水分极快。总之,之后只能看天意。

趁着最后一点朦胧亮光,我从山顶奔跑而下。山路湿滑,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会摔跤,然后翻滚下山。我更担心这种天气之下,晚上伸手不见五指,那时将寸步难行。下到平缓一点的路上,我才稍微放缓了点脚步。这时候已经完全看不清路了,我几度踩进了荒草丛中。及时退回,另摸索道路。途中,我发现了一大块光溜溜的黄土,在如此情况下仍能看清楚,我毫不犹豫走了过去。但越走越不对劲,路面像馒头包。等看见了旁边散落花圈的白纸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夭折小孩子的坟墓,不立碑,也不将坟包垒太高。

当天晚上,一回到住处,我立刻花时间激动地写下了一篇文章。取的名字就叫做《第二次生命》。这时,我不仅仍没想起自己为什么去爬的山。甚至,等到突然听见肚子咕咕叫,才想起晚饭都忘记了,于是在寄居的大姨家找了点水果充一顿。

真是愚蠢到可爱的少年!

总之,我开始有意避开她。但校园范围毕竟有限,无意中总能碰见。无意碰见时有多开心,回避后就有多颓丧失落!渐渐地,我也知道自己这种态度惹恼她了!但是,此时我已经着魔了!

接下来,她不断打击过我!

比如,让她们班的男同学在散操时公然转交信件给我,造人不明真相的同学围观我。她在信中骂了我是伪君子,并数落了我一无长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值得一提的是,真是无巧不成书。她托的转交信件的人我能仅凭他的面孔就能猜出来身份。我的舅舅上学时认过一个老根,我在舅舅家见过他好几回。逢年节他总会一个人来舅舅家拜年,住上一晚上。她所托之人的面孔几乎就是舅舅老根的复刻出来的,大概是我从未见面的老表。

此后,从家里前往县里,我总是尽量避免坐轮船。轮船会停靠他们乡的码头。他们那个乡很小,几乎围绕码头挤建在一块。当轮船鸣笛到来,男女老少只要闲着的,就都会跑出来看热闹。甚至,还不需要干活的闲小子就搬张躺椅坐在码头上,整天对着青山、河湾海阔天空聊天。

操场转交信件一事过后不久,大概她认为我脸皮太厚,于是又让同班一个勇猛的女同学来我们班上不点名警告我,指责说成请某个男生不要总阴魂不散。然而校园就那么大,有太多避无可避的时候。而且,事情就有那么凑巧。上学时,无论我选择早到一点还是晚到一点,经常能碰见她从宿舍到班上去。放学时,即便我选择呆个几分钟等人散尽再走,却刚好赶上那天她也是这个主意。

那个女生住在我寄居的地方还远些,我们县城弹丸小县,差不多就围绕国道两旁建设,可选择走的道路太少,上学总会碰见。只要在上学路上远远看见她,我都会主动避开,免得互相尴尬。虽然她长得属于高中生中不属于好看的那一类,但我至今记得她的脸蛋。

再后来,她甚至假装找在我们班找了“男朋友”,并让他在下课之余在走廊上找我谈话,说她是他的马子,叫我离她远点。额外一提,我很恶心港风刮过来的马子的叫法。

可是,自我觉得不可救药活一天算赚一天后,我一直想尽办法离她远远的。对别的许多事情,更一概不放进眼里!我像跟前没他这个人一般,都没有好好听完他多说一句话,自顾自走开了。

之前,由于我们是来自同一个镇,少不了有些打招呼。但这之后,一直到毕业,我们两个几乎一句话都没说过。到现在,我已经忘了我们班百分之九十九人的名字,却很牢固记得他的。

真是一场让人情愿再经历无数回的恶梦!

然后,我毕业了。

接下来,我与几个同学或校友去了市里补习班复读。我都没料到我会去参加补习。这个时候,其实我都放弃挣扎了,有一天过一天等着癌症发作。也许是熟悉同学相邀,那就去吧!即便等死也不能躺在家里不动弹,什么都不干。也许真的计较她信中骂我的无一长处了!

在市补习班里,我能算看着日出日落过日子,机械地做着该做的事。她是母校最好看的高中女生之一。当然了,她在我眼里永远是第一。所以,这儿也不缺流传她的消息,某个小长节假日后,无意间听到她转了学校读高三。

二次高考完毕后不久,我去市补习班拿通知书。我要从镇里先到县里,比同去补习的同学晚了两天。大概他们又格外急迫。所以,我是一个人去的。同时,我也是应付式的去的。

我包里随身带着《青苹果》,走哪带哪,除了怕被家里人无意翻到之外,也喜欢带在身上。

我是吃过中饭去的,不敢推辞姨家的盛情。姨父吃中饭较正式,以前我陪惯了。我到市里后,随便走走就快天黑了。想着反正补习班来年还要办,宿舍随时可以对付一晚,也不怕天黑了没去处。

这时补习班里只有小饭堂的阿姨和她十岁的儿子在。她们是开办补习班的教委老师的亲戚,这时在充当值班人员。她儿子好不容易逮着个人,让我陪他玩两天再回,我答应了。

当天晚上,阿姨在走廊碰见我时轻声说了一句,让我等她儿子睡着后去敲门。这句话折磨了我整个前半夜,最后决定破罐子破摔。因为我想到万一明年见了阎王,也不落得个处男下场。于是,半夜后我忐忑不安履约了。

之前就听过,阿姨老公常年在外打工,不是每年都回,有时候会隔个两三年。算作我卑劣的同情心也罢。阿姨年近三十,却风韵犹存。当作我骨子里是色胚也罢。这时我18岁,这破事好巧不巧相当于成了我的成人礼。

第二一早,天还没大亮,我一个人悄悄地溜走了。回到家后,我第一时间将《青苹果》烧掉了,心里充满惭愧。并决定永远忘记她,我觉得此后已经不配再想到她了!同时,不得不说的是,又奇怪地略觉得心中有些东西解脱不少。

不过,终究有烧不掉的东西。直到我意外死亡,我总记得里面格式好记的诗歌。我记得其中有一首叫《如梦》,我觉得它最能代表我这场有头无尾的爱情。幻想有多美,现实就有多惨!此处,也姑且以它作为祭奠《青苹果》,以及逝去的尴尬却美好的青春。

《如梦》

*

梦中,樱花树盛开了

我在樱花树旁等待

你走来,像樱花树美

也说我,像樱花树美

*

梦中,那樱花树旁

风儿时起忽歇,带走——

阵阵更美丽花瓣雨

因花瓣渐更少的缘故

*

而今梦中,樱花树旁

不是你在,我不见

就是我在,你已不见

(完)

她毕业后,我们都去了省城读大学。两人学校在省城不同城区,距离不近。其实,自毕业后我从不打听她的消息。但听到别人说起学校故事来,我会巧妙提到她。然后,我听得一点有关她的消息,知道了她在哪所大学上学,仅此而已。

进到大学之后,我仿佛才开启了俗间智慧。之前竟然没有一点生活与生存的相关概念,更完全不知道人间什么才叫幸福。既然我或多或少知道了这些,我就更没勇气去打扰她了!只能痛下心来不断告诉自己,一切都该落下帷幕了,最好连一丝波澜都不要再启!她就像皎皎明月,不仅有众星环绕,我与她之间还有无法忽视的天上地下之别。

唯一让我暗暗欣慰的是,好几年过去了,我竟然仍安然无恙活着,并没有因为恐怖的癌症死翘翘。这时,我心里能相信它是良性的了。当然了,自发现右手臂长了瘤子以来,我一刻也没懈怠过,阅读了大量医学方面的书籍,不再是无知地听到癌字即色变。

在心理方面,我也差不多完全放开了。不仅反复参悟人终有一死的道理,更认同了唯有活在当下的可贵之处。不过,参悟生死太多次也有弊病,即让我的人生观都松弛了!

“生时不思死时悲,死时不忆生时欢!”

这两句是我在大学里写进某首诗歌里的话,可见一斑。

我变得敢于尝试,甚至包括做一些令人不耻的行为。某段时间,论坛上一致讨伐咸猪手。一回,在搭乘由市区火车站回学校的公交车上,我就对隔壁大专的一名小巧女生做了此事。

火车站在市中心,我们学校是终点站。无论哪天,这一路车从起点站开始都需要硬挤。她比较娇小,脑顶还够不到我的下巴,只能抓着车门边的竖杆。我环抱揽紧贴着她,双手握住了她的小手。如果前者还可以推脱为车里太挤,可握住小手了她都没反抗。甚至一路上她都没有什么表示,当我是块石头一般,她是另一块石头。直到倒数第二站到站,她才从我怀里钻出来,斜抬了一下头惊慌不已地瞟了我一眼,紧跟着匆匆跑下车了,如终于摆脱恶魔。之前,我们就像许多情侣一样,没人觉得有什么异常。见我们一言不发离奇古怪一拍两散了,这时才有人反应过来,其中有个我校女生圆睁着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可当我发现她并将视线移到她脸上时,她却赶紧转开身躲避了。与此同时,我赶紧找座位坐下,用到最后一站这段短短时间平复一下生理上闹的情绪。

我提起这事,并不是以耻为荣。当时,我做好了准备被告发,被抓,被送警察,甚至被开除学籍的,承担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并没有好好学习,所有课中,除了哲学、法律、美术课我很上心外,其它所有课程不是翘课就是在认真读自购诗歌集或图书室借来的乱七八糟书籍,考试都是堂而皇之抄小抄,反正我们中间总有能人能搞到答案。总之,我觉得离开学校我是罪有应得。

至于我突然尝试咸猪手的缘由,是我当时突然很想知道,既然大家在论坛上那样义愤填膺,如果在现实遇到会不会也一样义愤填膺。当然了,我可以对着永恒梦碑发誓,有生之年我只做过这么一次无耻的咸猪手,并且心中一直对此身怀愧疚,不是因为侥幸逃脱了惩罚就可以心安理得津津乐道的。

如果有来生,我愿意在茫茫人海中与你相遇,只为莫名其妙说声对不起。虽然我们依旧是陌生人,你只是恰好路过某处,我只是突然自言自语。因为这曾经不重要,所以很重要!

除此之外,大学期间我还做了一件觉得亏欠人的事。某年,同学兼老乡q中了一个女校友,且已约见了一面。他觉得对方太高,而我刚好与她差不多,然后就决定让给我去勾搭。我说成是勾搭,而没有用别的词,没有什么么奇怪理由,仅仅是承认事实。我根本没有端正态度,不是想去好好谈一场恋爱。只是因为生理方面的空虚,想着如果对方也空虚的话,我们正好互相友好帮助一下。

对于同学的盛情,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也没多加替思考,究竟是不是随口一说。毕竟他开玩笑说过可以带张矮凳约见面,以备不时之需。

起初,我们依然是如他们之前那样通过网络交流。几天后,我便开始约见她。我愿意约见的初衷很简单、很不友好,只是觉得她很容易被约。果然不出所料,她爽快答应了。我都没预备她答应,对方问了我在哪,我说在校门口书店闲逛,她说刚好路过趁巧碰个头。因为恰好是饭点。但饭店人多,就选择了晚上才火爆的撸串子店。但是她是带走的,满口说着还有事先走了之类的话。我一个人肯定没脸坐里面撸了,于是也提回去了!侥幸着前面没对老板说在店里吃。

这之后几天,我就打算比较正式去约了。我觉得她前次只想看看人。既然已经人看过了,又过了几天、思考了几天,那么是该出结果的时候了。

但第正式约见却很不顺利。她几乎等于什么都不说,既不否定又不赞同我说的,总之全是我一个人说。我索性不管了,按照我说的去做了。我要在她们宿舍前面二食堂门口等她,一直等到她出现为止。我说一直等,功效相当于写血书表决心。

我在她们楼下等了两个半小时差几秒,她才挎着包出现。她还提着一个装满吃食的提袋。她是突然出现在我身旁的,像路上碰巧撞见一样轻声打招呼,她发觉了不妥,紧跟眼神飘忽着解释说被同学一大早硬拉去市里去了,才匆忙赶回来,并说了声不好意思。紧跟着说她太累了,让我先回去。我就乖乖回去了。

接下来再约见的时候,是差不多过去一个月了!这次换成了是她提出的,让我没有想到,更是很欢喜。我本来都不挣扎了的。

因为上次的约见让我觉得她太作了,话里有很多漏洞。那天并不是礼拜假中任何一天,不至于一整天没一节课。退一步讲,即使一整天没课,既然不在学校为何不讲明白。我们学校的排课情况是这样的,课程极少出现礼拜假两天排课,但并不是没有特例。另外,讲师或教授如果临时有急事,有时候也会将课程通知改到礼拜假两天里。

我觉得她已经委婉表达了正确意思,她并不中意我。我就不太上心了。再者,反正我一开始也抱着不友好心思的,算是及时改邪归正吧。而且,一定要刨根问底的话,我觉得心中仍恋恋不忘高中的她,哪怕我承认自己早在心中与她了断得很干净了。

这次,我们随便在校园里碰了头,然后在校园里信步而走。我一直没开口说什么,她也保持着女性被动,以致气氛有些尴尬。走了许久后,她主动开口了,说将意思表达更明白点对双方都好。紧接着,她就说了觉得我是言承旭那样的,而她更喜欢仔仔那样的。这意思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我们随后匆匆告别分散开了。

现在回想的话,我们最后这次见面颇耐人寻味。这应该是我最后的机会。只是我表现得太逊了,与网络上的言举落差太大了,彻底断送了。否则,她根本没必要多此一举。

后面。虽然不同系,好几万校友,我们在校园里依然碰见过许多次,甚至有几次在路上迎面相撞。然而我每次都像没事人一样路过,连招呼一声和点头致意都没有做,没有一点男儿风度。可在这之初,我在网络上对她说喜欢、说幽默却是随口就来。这里说声迟到的一声抱歉!不够用心投入,便不配拥有!

不过,经过这次连开头都很潦草的恋爱,我认清一个事实。艾莉,我是真正出于爱喜欢你。对你,我的幻想中全是干净的东西,是婚姻殿堂和举案齐眉。对其它人,我的幻想中几乎联想不到责任,更多是沾染了单纯的性,丰乳肥臀。

大学四年的几个寒暑假中,我只回过两次。得亏你的亲友也居住我高中借宿的亲友同条街道,又格外幸运,唯一回去的一个寒假还让我碰见了你。我记得当时是去上网,顺便问一下其它相好同学返校的情况,免得去早了连个一块出去吃饭的人都吆喝不到。当我从座位里一站起来,竟然发现对面坐着是你。你依旧那么漂亮,让我一见怦然心动不已。

我完全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进去的,但能肯定在我之后。我坐在座位不敢动弹,既因为激动不敢动弹,又因为一时懵了,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我打开一个用枪械射击队友会突变成僵尸的游戏,兀自将自己的注意力全情投入到屏幕里。当我再次站起来的时候,小心翼翼朝对面机台前扫去一眼,发现你早已悄然离开了!一切是那么出人意料之外,又那么合情合理!

此回一见,又悄悄无声分别,竟再无相见之时。毕竟我现在已经死了,身在梦世界中。

补充一提,大学毕业我没有考完,留了一门,因此没有获得毕业证。本科本应在第二学年末会有个专科证,连这个我也没要。我觉得它们既配不上我,同时我也配不上它们。

如今,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些年来我仍与人谈到过你几次。我虽然不主动打听你的消息,却很在意有机会能了解点你的事,任何细屑小事都行,都会让我激动不已。

我路过y城的时候,偶然知道一个既一块读过高中又一块呆过补习班的同学在那发展,并且发展得非常不错,搭上了房地产业升空的火箭。用网络上某年火爆流行过的“定个小目标,先挣一个亿”来说,他是那种将一生定为至少挣一个亿的人。在y城,一个五线开外的城市,他算得上顶流了。我打算去投靠他一段时间,存了看看有没有便宜可捡的心思,顺便叙叙旧边继续钻研现代诗。当然也有一个前提,在我七八年与朋友音信断绝期间,他曾经打听过我。

跟着他的日子很自由。一个人住在他在y城的房子里。我平时晚睡,会随河畔散步思考到路上连车都少见。第二天晚起,不必觉得会被任何东西催促的滋味很好。除了略做一点打扫,和替他浇浇那几盆花草,我几乎什么都不用干。他每天上午10左右来,晚上没有应酬在10点以后离开,会回到另一城区的家里过夜,约30分钟车程。从他到来y城到离开的这一天内,我就跟着他到处瞎混时间。

他出行必是以车代步,哪怕就是从前街转到后街吃饭。我不会开车,如果司机不在的话,就要他亲自开车,而我坐在老板座。说是后面位置舒服。如果没有到定期去维护,一般是那辆黑色林肯,维护时会换台白色宝马。司机是他的大学同学,曾经去他们学校玩时我见过。再次见到他时他居然记得我,我倒将他早忘干净了。

在y城的时候,老同学每天的工作好像除了吃喝就是吃喝,研究哪儿好吃,什么好久没吃了,下一顿该找哪些人一块去。下午四点后是去打篮球,都是去y城大专校园球场,由河东开车到河西。那儿人多,容易组队打小边。他需要出差的时候,范围在县、省、外省市不定,哪儿有参与投资股份的楼盘就去那儿。

我只在y城陪他。纯应酬的饭局我不参加,他会打包回来,一次打包几乎够我吃好几顿。他在y城的房子不是一般大,几乎占裙楼某层一层,三分之一是幼儿园租用作为二层教室和职工宿舍。他的一处办公室、一间乒乓球室和一个大型会客厅同在这一层里。他的办公室打扮的确实有模有样,大型红木书架,书架里摆满了装饰书籍、备用办公用品,抽屉里存储着各种上好茶叶,一张同颜色老板桌,桌后一张乾隆时期的雕花太师椅,一张红木长椅、两张红木短椅围着一张根雕茶台,以及室内各种现代办公必备设施。但是,这里好像很少正经办公,更多时候像老熟人扎堆一块吹牛聊天的方便场地。每天,几乎都是固定的面孔来聊天,泡茶,商谈上哪儿吃下一顿。当有面生的人过来了,这才很可能是正儿八经谈生意。

哪怕熟人间平常聊天,我都很少参与。我依然是原来的样子,觉得天下件件都是闲事,没有值得多聊或深聊的价值。与他们不是同类人。对于想追求学问的,依然是多听和勤思,这是我的陋见。除非聊到我身上,我出于礼貌得插上几句。

有几次,他聊到了高中的事,并且他好像知道一点我当初与你的一些旧事。其实严格来说,我们只能算校友。高中时我们不同科,他文科,我理科。分科之前不同班。可以说过往并无任何交集。只是在市里补习认识并相熟的。

所以,当他提到我与你的旧事时我很惊讶。我从未在他面前提过这些事。问过他之后,才知道他与你的一个老乡很熟。而她分科前是他的同班,读理科时才与我做了同班。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她,我的第一封信就是拜托了她几次才答应转交的,并为她写过一首无题短诗。

——

剪刀呵

有两刃

合在一起能裁绢

可是谁来呵

做螺钉

*

针和线

鸳鸯成

联在一起织彩锦

可是谁来呵

做那穿眼人

*

我向他打听过你结婚没有。他说他也需要向别人打听。至今无果。但也许早有结果。一是,他可能早就知道,选择了不说给我听。二是,他可能确实需要再打听,但他至今只打听了点皮毛,然后又觉得此事实在无关紧要,于是隔了一阵后就忘记放在心上了。

不管你现在过得怎样,愿那句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屡试不爽。并衷心祝福你。在我一面来说,我早下了决定一生不婚。有你的一丁点因素,但大体上与你关系不大。我谨记着你曾经信中所骂“虚伪”,所以我此时绝不是说谎。

我之所以这样下决心,心理路程很漫长。所以,说来话长。更不消说,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女性对婚姻的前提要求变得高不可攀,有房,有车,有大笔存款。这些皆与我无缘。所以,即使我不决定一生不婚,恐怕也没有多少机会成婚。可以说,我已被这个时代的婚姻规则淘汰出局了!

如果非要说的话,一切还要从一个可笑故事开始。读高中时,我遇到过一个半途弃业的算命先生。他抛弃算命事业后一直做着修自行车的工作。他每天都会去我亲友家的饭馆里吃饭,然后歇坐一会。但我从来没与他说过话。我是个沉默的人。礼拜假我会在亲友店里帮忙两天,算作白吃白住的微不足道回报。某个礼拜假下雨,他来了店里歇坐。不知何时起,他替两个店员看起了手相。其中一个店员是我的二姨,店老板的妹妹。后来,他心血来潮要替我也算一卦。也许他是意犹未尽吧,好歹有机会重操旧业一把。然后只听他一顿吧啦吧啦的,意思是说我一生命苦,与佛有缘。换成我的理解就是,天注定了是个单身命。

我一直不肯相信那个算命佬的鬼话。这也是我在大学以及后来出校园愿意主动攀交女生的其中一个原因,我很想彻底推翻他的鬼话。但是快十年过去之后,我竟然越来越相信他说得一点没错。

除了环境因素,我认真分析了人的因素。

首先,我开始认同人的差异性,感情始终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之间需要磨合的东西太多了。我真怀疑人生难道除了爱情别无它物了吗?那么,又真正有多少时间花在这甚至需要长年累月的打磨中?完美的爱情,终究是良人之愿,小说之言罢了!所以,在理论上产生完美爱情的机会相当渺茫。

后来,我开始逐渐对女性有排斥感。当然,除了老同学告诉我怎么钻y城的某些小巷子之外时间。我对女性的排斥感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不忍看着貌美女性如鲜花枯萎,然而这却是必然之事。二是对男性同胞失望,觉得海枯石烂终究难抵新颜换旧颜。大概见太多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巧言令色男人,与听太多廉价流行众口的“正义”花心的托辞。我常这样换位思考,如果眼前同时出现莫奈的画和莫扎特的曲子让我选择,我是否该择一弃一?可美人毕竟不能等同美画和佳曲,但是男人真的永远不会自欺欺人吗?

也即因为这二点,我不相信自己能做到,甚至不敢相信自己能做到,我害怕其中的变数。所以,最好的方式是掐灭这些变数。于是,我希望此生都不要再遇见你,见你此时人老珠黄。我愿意以千斤遗憾换记忆停留在你容颜最美好的季节!此刻,诚挚希望你不要抱怨,即使换成你,我如今亦不敢言有把握相陪到天荒地老。

当然,这种逃避心态本身是极不要脸的。同时,我不断琢磨过这种不要脸皮的心态。它为什么产生?它为什么会产生?答案令我惊心,原来一直就那样简单又直接。人,甚至不分男女,本就是喜新厌旧之物,喜美憎丑之物,喜未得厌已得之物。或许还有全新答案,但我至今未找到。而未找到之前,我承认自己甘当感情懦夫!

所以,我愿从此不再见你,你就不必在眼前老去。除非,我能堪破这一切纷纷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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