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月在早市时做了许多新品吃食,原本还想着在午市也出一些甜口菜品,但她想做的,有许多食材没有,便作罢了。
不过这些都抵不过她心情好,在忙过午市后,江月将做零嘴的任务交给了王大娃和陈厨他们,自己则拿了些淀粉和白糖出来。
“小老板,你这是又准备出新品吃食了?”
大伙见江月点头后,便想着今天是什么日子,为何要出这么多的新品,江月只说是今天心情好,想吃些甜的。
再就不准备多说了,又让江母她们帮忙,将那些大张的油纸裁成小张的。
江月自己则挖了些淀粉放在锅里炒熟,盛到平底的托盘里,拿过一个大盆,放进适量的淀粉和白糖,清水,搅拌成糊状,倒进锅里小火翻炒至黏稠,出现明显的纹路后,说明这糖就熬成了。
将糖盛进放有熟淀粉的托盘里,再在上面和四周也撒上熟淀粉,放凉后,将成型的糖饼倒出来,切成小块,再用小张的油纸包好,江月想做的高粱饴糖便做好了。
又把托盘里剩下的饴糖,让食肆里的大伙尝了尝。
江星是里面最迫不及待的,接过江月递来的糖就放进嘴里,眯着眼睛吃了起来。
之前因着江阳笑话她,为了赔罪倒是给她带了好几天的糖葫芦,但江母知道后,便不让带了,说是怕吃多了会闹牙病。
这隔了许久没吃到糖,好不容易吃到江月亲手做的,她怎么都该多吃些才是,就是江月做的跟之前江阳买的口感可是大不同。
“阿姐,这糖怎么是软乎的,还能拉这么长?”
“这就是高粱饴的特点啦,就是可以拉长丝不断,吃着清甜不腻口。”
“还真是诶小老板,这糖真的能拉长,就是这糖为什么叫高粱饴啊,里面也没高粱啊。”
李玉这么问,江月也不好回答了,她也不知道高粱饴里为什么没高粱。
食肆里的大伙对这问题倒也不纠结,他们更觉着这糖能拉长丝十分有趣,而这糖吃着丝毫不腻味,不知不觉就吃了好几块下肚。
等江母注意到江星时,她已经拿着她的第五块糖,小嘴快速嚼着,还想着趁人不注意再多吃些,刚将小手伸出去,便被江母挡了回来。
“小星,你可不能再吃了,你这下巴都糊上了。”
江月听到这话转头一看,还真是,不仅下巴有糖渍,嘴巴一圈都有一点。
“小星,我们今天就不吃了,明天阿姐再做,到时候再吃一点。”
“好吧,那我今天就不吃了,那阿姐和娘呢,你们还可以吃吗?”
嘿,这小丫头可真行。
江母虽这般想着,但还是跟江星说,自己也不吃了,等明天跟她一起吃。
王婶她们倒是喜欢这糖的味道,没过多久便将托盘里的糖给分完了。
“哎呀,我忘记给大阳和大山他们留点了。”
“什么什么,王婶你忘记给我们留什么了。”
江阳又是人未到声先到,这话讲完才看到他带着王大山进了厨房,再就发现了空空的托盘。
“这又是什么,这就吃完了?”
“没呢没呢,这不是还有吗,哥,大山哥你们尝几块后,就将这些糖也带到码头卖吧,应该有不少女客会喜欢,嗯,就卖三文两小块吧。”
“好,我记着了。”
江月在给江阳装这些饴糖的时候,还特意留了一些出来,想着晚上纪家兄妹可能会来食肆吃饭,到时候便把这糖给他们。
江阳和王大山在江月装好后,便带着这些高粱饴糖去了码头,因着之前零嘴的好口碑,不少男客倒也买了几块糖尝尝,有的人心急,一拿到手后,就撕开油纸吃了。
“嗯,这糖味道不错,吃着既有嚼劲又清甜。”
江阳见这客人将糖一口吃了,便告诉他们这糖可以拉丝,让他们都试试。
客人们一听可以拉丝,觉着有趣又多买了一些,家里的小孩们肯定会喜欢。
晚市时,纪家兄妹倒是真来了,纪子安还特意换上了青色的衣裳,结账的时候还让江月瞧到了他腰间系着的络子,江月高兴过后,还是提醒着说。
“纪大哥,你收着点,可不好让我娘她们现在就知道了。还有这是我今天中午做的饴糖,你带回去跟娇娇分着吃。”
江月说完这些,又快速的跟纪子安结完了账。
“我怎么觉着今天比之前快了些。”,他话还没说几句呢。
是快了些,但江月又怕江母看出什么,只好跟纪子安约着明天再见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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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高粱饴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