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成药出来,草民愿做第一位顾客。”
顾玖看了看路东家,他明明是想把自己的药材卖给刺史,却不提自己所求,而是先帮刺史解决难题。
成药制出来,先期的销路是个问题。因为宣州之外,顾小神医这个名号并不好使,想把成药打出去,需要一段时间。
而路东家在这时候,愿意首先尝试,病人用了宣州的成药有效,就能通过路家消息网和人脉,很快把名声打出去。
只要药效没差,就会有更多的药商来宣州定成药。
这对于程刺史来说,解决了先期宣传的问题。
那么路东家如果再提卖药材给宣州药署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顾玖若有所思,真是学到了。
程刺史果然神情愉悦,和路东家商量起定成药的事。
顾玖第一年提供给药署的成药,有青霉素、小儿打虫药、柴胡颗粒、小儿止咳糖浆、保和丸这五种。
除了青霉素外,剩下的四种,都是针对小儿病的药。顾玖知道这时代的医疗水平不发达,幼儿夭折率极高,这几种都是针对婴幼儿常见病的药。
顾玖希望通过这些药物,让更多的的孩子活下来。
程刺史对顾玖的想法,十分的支持,只有更多的孩子活下来,人口才能增加,国家才有希望。
程刺史和路东家两人,就买卖药材和成药商量起来。
顾玖听了一会儿,不怎么感兴趣,有些无聊,程刺史就吩咐下人带她去后院见程夫人。
这时代的官衙,通常都是前边是公廨,后边是官员住宅的格局。
程夫人看到顾玖,十分热情的接待了她,还让女儿程谚过来作陪。
聊起今日顾玖来刺史府的目的,程谚羡慕的道:“顾小大夫真是活的多姿多彩,不像我们,困于后宅,每天不是看书写字,就是弹琴作画,枯燥的很。”
顾玖好奇的问:“不出去和朋友玩吗?”
“和朋友玩,也是逛逛街,看看花草,无味的很。”
程夫人瞥她闺女一眼,:“你还想干什么?啥啥都不会,还想上天不成?”
程谚无奈的看一眼她娘,有客人在呢,多少给你姑娘留点面子!
顾玖想想那样的日子,让她天天无所事事,估计会无聊死,她还是愿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的确,是够没意思的。”顾玖净说大实话。
程谚好奇的问道:“听闻顾小大夫要在宣州建个医学堂,不知道这医学堂和普通的药堂有什么分别?”
“分别可大了……”
顾玖把医学堂的理念,和主要救治的人群,给两人讲了一遍。
程谚目露向往,“我也懂医术就好了,能去你的医学堂学习,为弘扬医术做点事多好!”
顾玖道:“我倒是十分欢迎女孩子过去学习,毕竟这世上学医的女孩子太少,女性病人那么多,很多时候不方便男性大夫看病,有女大夫就方便多了。”
程谚眼睛亮了亮,“我,我能去?”
顾玖想了想,认真的道:“我认为你去不了,不是我不欢迎你,而是你是因为无聊才去,不是对医术真正的热爱,任何事情,不是出于热爱,很难坚持。除非是为了生活,不得不为之,但你也不需要为生活发愁啊?”
程谚默了默,她知道顾玖的话有道理,人家是在做正经事,她如果只是为了打发时间的话,就不太好耽误人家的时间。
“我的医学堂,主要以疮疡科教学为主。疮疡科的大夫和普通的大夫不一样,拿上次那位开腹的病人来说,他是小肠破损,还好一些。如果那天是大肠破损,肠子里的粪便就会流到腹腔里。做大夫的,就要把病人腹腔中的粪便清理出来,不然病人就会没命。就这份肮脏,就不是你能忍受得了的。”
程夫人一听这话,一张就脸皱成了包子,程谚脸色也没好看多少,她们完全不知道,做大夫的,居然还……
顾玖继续道:“还有妇人们的剖腹产,需要把肚子切开,孩子取出来,那份血腥,一般的姑娘家光看恐怕就会吓晕,还怎么往下做?”
程夫人立刻回头的劝她闺女,“谚娘啊,你还是乖乖在家绣花看书吧。”
程谚抿抿唇,尽力控制着表情,道:“原来是这样子的,这些事,我的确是做不来。”
她想得到父亲说过,顾玖先期提供给药署的五种药方,有四种都是针对小儿常见病症,还有她建立医学堂的初衷,她是真的在用自己的能力,为天下百姓尽自己的力量。
这么小小的人儿,却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包袱,有着广阔的胸怀和一颗对世人的悲悯之心。
对比之下,她觉得自己十几年的人生都白活了,享受着百姓的供养,却庸庸碌碌。她羡慕顾玖的无所畏惧,也想成为这样的人。
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也想做点什么,哪怕微不足道的一点点小事,也好过天天学琴棋书画,或者绣花烹饪,只为将来能在后宅抓住男人的心。
程谚的眼神变得坚定,“这些我现在的确做不到,但,不知道有什么是我能做的来的?”
顾玖想了想,“要不你学针灸吧,很多女性病人不愿男大夫给针灸,女大夫就好多了。”
顾玖说着,又摇摇头,“算了,你一个刺史千金,去给人治病,还是算了。”
她虽然不觉得作为大夫有什么可耻的,但毕竟时代不一样,这时代的人,还是觉得大夫是服务人的,出身高的人都觉得那是伺候人的事。
程谚还没回答,程夫人倒是无所谓的道:“那有什么,大夫怎么了?我觉得顾小大夫就很好呀,整个宣州,哪个还敢看不起顾小大夫不成?任谁提起顾小大夫,就只有佩服的份。”
程谚眼睛亮亮的望着她娘,她还担心他娘不答应呢,“那,娘支持我去学针灸?”
“有什么不支持的?想学就学呗,就算不出诊,懂点医理,将来嫁人了,也不怕后院的阴私。”
程谚就笑了,扭头问顾玖:“顾小大夫,我娘同意了,您看,我能不能去你那里学习?”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94章 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