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魏征还是没有收回去。
老家伙一口唾沫一个钉,说出去的话,就像撒出去的尿,没有缩回去的道理。
柳白却打定主意,回头到了长安,再找个机会,把这物件交给魏叔玉。
魏叔玉跟他爹的性子像,却并不执拗,知道些变通。
这东西意义非凡,代表着魏家的传承。
即便柳白不怕树敌,也最好还是还给人家。
毕竟,颜家不止受了魏征这一个弟子,还有一个李延寿。
小船摇摇晃晃的回到岛上。
岛上白天赶工,晚上也不会休息。
柳家的工人,专门卖了用鲸蜡坐的灯,各个角落点上一盏,比大白天差不到哪去。
站在码头上,魏征一会儿眯眼,一会儿瞪眼。
他生有眼翳,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眼中的白内障。
估计再有几年,也就该瞎了。
即使他时常去书院,找李时珍调理,也只能是勉强控制住。
不然的话,前年他就瞎了。
奇怪的是,孙思邈似乎对眼病并不了解。
否则两位神医一同出手,就算不能根治,也能让魏征多看几年东西。
到了夜晚,魏征的眼神变得更差了。
他使劲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
“可惜,本想在王爷的岛上巡游片刻,看来只能明日了...”
柳白背着手站在码头,迎着风,格外享受这种海风吹拂的感觉。
南方的夏天,要比北方难熬得多。
明明大太阳顶在脑瓜子上,湿气还重得很,走几步就喘,跑两圈衣服都能湿透了。
也只有到了晚上,暑气消解,才能舒服一些。
“那柳某明日便带你游览一番,今晚好生休息!”
李元礼凑过来,笑嘻嘻的说道:“柳大哥,要不我晚上随你挤一挤?”
他知道,自打来了江南之后,柳家的女眷都住在大船上。
那里的条件,要比岛上好得多。
柳白已经住了足足两个月帐篷了。
作为家主,跟下边的人同甘共苦,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滚回你的刺史府去!”
柳白一脚把他踹到小船上。
让老王赶紧把这厮送到沙子口码头。
看见他就来气!
若是晚上留在岛上,不小心的溜达进海里怎么办?
大小也是个王爷,不能平白让人家丢了性命。
“走吧?”
柳白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魏征微微颔首,跟着柳白来到临时下榻之地。
...
翌日清晨,柳白伸着懒腰从帐篷里出来。
身上只穿了一件,薄棉布裁成的短褂,长衫固然潇洒,可在盛夏时节的江南,实在是太不适用了。
要温度,就不能要风度。
柳家的工匠们,也多半穿着这种短褂。
干起活来方便得很。
正要去洗洗涮涮的柳白,一眼就瞅见,一副死人脸站在帐篷门口的魏征。
这老家伙竟然也不知从哪淘换来了身,一模一样的短褂,下半身穿了条灰布裤子,若是再搭上条汗巾挂在膀子上,真跟工地上的力工没什么两样。
就是老了点。
“王爷,咱们走吧!”
柳白心中充满了无奈。
他就知道,魏征一来,自己别想安生。
人家是带着皇命来的,要是没有裂土开疆的意思,必须让人家把岛上的情况,看个仔细。
柳白能够清晰的感觉到,李二答应让魏征来,多半是为了恶心自己。
那厮看着柳白满天下的疯玩,甚是眼馋。
“那个谁,过来!”
李奉诫从旁边的帐篷里,伸出脑袋。
“喊我?”
“你答应就是喊你了,过来,带这老头去转悠转悠!”
魏征倒也没什么意见。
他的地位很高,在柳白面前不能摆谱,对李奉诫这种小辈,就不用多客气了。
“走!”
轻飘飘的一句话,李奉诫的脸顿时垮了下来。
提着裤子从帐篷里出来,一边系腰带一边嘟嘟囔囔的。
“快些跟上,年纪轻轻不知清晨之珍贵,老夫少得要替你爹那憨厮教训教训儿子!”
魏征对小辈们一向严苛,还没走远,柳白就见他在李奉诫的脑袋上,敲了好几下。
柳白再次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虽然不用跟魏征去转悠,但他也没闲工夫。
眼瞅着就入秋了,岛上的规划倒是其次,主要是军票之策的推行,不能再拖了。
莫说一万年,一年柳白都嫌长。
最迟在年内,也要把纸币推行出去。
这其中,还有很多的关键之处需要推敲。
任何政策,都不能一拍脑袋就去实施,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
他可不敢把推行纸币,以及后续的维持工作,交给朝中那群没见识的乡巴佬。
放在柳白手中,纸币是可以驱使的虎豹,驯养得当,甚至可以骑一骑。
可若是放在朝中,那就成了择人而噬的凶兽,百姓们那是沾着就死,碰上就亡。
洗漱完之后,柳白回到帐篷。
稍稍整理了一下,昨天剩下来的文书。
最后,把一封很厚的信,拿了出来。
并非是李二给的信。
那封信昨天看过了,跟柳白想得差不多。
无非就是告诉柳白,席君买如何如何,赵普如何如何。
对此,柳白不打算发表任何看法。
席君买若是能活着从陇右回来,平步青云是分分钟的事。
赵普就算不能现在入相,做多也只是两三年的时间而已。
这封信的主人,是高密公主...
而收信人,实际上并非是柳白,而是长乐。
只不过,长乐连看都没看,直接交给了柳白。
柳白翻来覆去的把信看了三四遍,旋即闭上眼睛,静静沉思。
“高密公主...段纶...段俨...”
片刻之后,他睁开双眼,笑道:“昨天还应该把李元礼留在岛上...”
说完,他唤来许褚。
“去刺史府把李元礼叫来!”
要论对诸位公主的了解,非李元礼莫属。
他是所有皇族之中,跟同辈公主们走得最近的人。
相比之下,‘公主联盟’的发起人,长乐和巴陵,都要差上一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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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2章 莫说一万年,一年柳白都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