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北冥心说娇娇交的朋友不多,但眼前这个平时虽然吊儿郎当就知道玩儿,但有事可是真的上啊!
明明身处大理寺,却能把一个谏官怼的脸色通红,根本说不出来话。
一点都不枉费他京城混世小魔王的名号。
就这样的人才,得亏之前没把它放到御史这位置上,不然这是自己的亲堂弟,总不能因为他话多就直接把他杀了。
他这个当皇帝的日子说不定真的不好过。
安王世子以前就是个混不吝,骂起人来丝毫不含糊,指着周大人就开始骂,细数他的罪过,又细数他大侄女儿的罪,一张嘴叭叭叭的根本就不停。
什么你大侄女儿就是个饭桶,你自己家养出来的都是饭桶,你还鄙视我们家正常人。
你这老家伙就是不地道,仇视我们这些正常人,你简直就是不要脸!
什么你自己家孩子当不了皇后,你还出来瞎蹦哒,简直就是损人不利己。
我堂哥哪怕就是不立贵妃娘娘为皇后,也绝对不会立你为皇后,你赶紧死了心吧!
人家选皇后都是选女人,你一个大男人掺和什么?!
什么之前你们选的世家贵女,号称肖氏贤良淑德,可以当皇后,结果呢?
人家不但想当皇后,人家还想让她爹去当皇帝呢!
看看你们一个个的都是什么眼神,可都拉倒吧,没那眼光就别提那意见。
省着到时候再坑我堂哥一回。
看谁家想要造反,就把谁家的闺女先娶进宫。知道的,这是正经想立后,不知道的还以为钓鱼执法呢……
在场众人:……
能上早朝的人,基本上都是有一定年纪的人。有多少年没让别人指着鼻子骂了。
更何况还是个二十刚出头,从小就不务正业的小年轻。
一个个脸色都气的胀红。
可却不得不说,之前要立肖氏为皇后的时候,他们是一致通过的。
可谁能想到那么端庄的一个人,居然会想起来造反?
周大人脸色憋的痛红,他身为谏官,从来都是他骂别人,哪怕是皇帝他也敢骂,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来骂他?
当即气得一甩袖子,对谢北冥道:“陛下明鉴,臣绝对没有安王世子所说的那些意图。
天地昭昭,日月可表。老臣愿以死明鉴!”
说着,站起身就往柱子那边跑,想要一脑袋碰死。
结果却被站在他身后的安王世子一脚踹在屁股上,直接摔了个大马趴。
并理直气壮地表示,“你可别跟我来这套啊,说不过就寻死觅活的,你当你自己是个女人嘛,一哭二闹三上吊。
我告诉你,小爷我可不吃你的这一套。
要是觉得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丢脸,就回家自己畏罪自杀。
这么多人都在这呢,还有这么多厉害的武将在,你去撞一个那么老远的柱子,演给谁看啊?
真不要脸,呸!”
说完了不解恨,又吐了一口趴在地上的周大人。
在场众人:……
趴在地上羞愤欲死的周大人:……
要是之前,别人对他说了这么难听的话,他现在是真的有一头撞死的想法。
哪怕不一头撞死,回家肯定也会自寻短见。
可这浑不吝的臭小子,早就把套都给他设好了,只要他敢死,那就是觉得内疚,畏罪自杀。
那他死了以后还有什么名声在?
简直杀人诛心!
瞪着充满红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安王世子,咬牙切齿的就想要回击。
可恰在此时,安王世子他亲爷爷根本就不给他这个机会。
乐呵呵的上前,把地上的人给扶了起来。
“周大人别生气,是我家孙儿无状,心直口快了一些,回去我定然会说教他一顿。
还望周大人大人有大量,别往心里去。
身为谏官应做出对整个卫国最好的选择,而不是对自己或者是对某些人最好的选择。
你说是不是?
我就以为,贵妃娘娘为后就很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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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6章 我是混不吝我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