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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章 要不把孩子给混元鼎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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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北王心里很是无奈的笑了笑,也许娇娇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吧?

如果要是他和皇兄一起接触这么长时间,他皇兄早就把他根本就不傻的事儿扒了个清楚。

可到娇娇这里倒好。

哪怕他已经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现出来,娇娇也会给他找各种理由证明他还是个傻的。

比如大智若愚,比如傻人有傻福,比如歪打正着……

“那就谢谢娇娇了。”

云娇娇自觉自己做了一件对小伙伴特别好的事儿,开开心心的就回了自己的宫殿。

却没想到谢北冥下圣旨,居然会下的这么快。

第二天一早,云娇娇刚从床上爬起来,就听说前朝传来消息,济北王已满十八足够建府,即日起就番,封地永州。

云娇娇:???

先不说大饭票只提前一天告诉她小傻子要被封王分走。“永州”这个地方是不是有点耳熟?

这不是她以前心心念念想去的地方吗?!怎么就分给了小傻子呢?大饭票绝对是故意的!!

还说这天下都是她的呢,这不就分给小傻子一部分了?

拎着裙角气呼呼的就去找谢北冥,结果还没出门,就和刚刚下朝的谢北冥撞了个正着。

“子珩哥哥,你昨天不是和我说小傻子要走了,让我多跟他交流交流感情嘛?

只有一天时间,我要怎么跟他交流感情?”

这也太过于仓促了吧!起码倾城姐姐走之前,他们两个还在一起玩了一个多月呢。

如果在朝阳郡的那段日子也能算得上玩儿的话。

谢北冥早就知道,自家小家伙知道济北王要走的时候,会气呼呼的来找他,早就想好了对策。

“这其实是济北王自己提出要提前走,子珩哥哥昨日怕娇娇伤心,所以才没有直接说。

若是娇娇想念他的话,过两年子珩哥哥可以带你去见他,或者每年让他逢年过节的入宫。

总归有你们两个见面的日子。

他已经长大了,不可能像子珩哥哥一样每天陪着娇娇,他也要娶妻生子。

生命里不可能只有娇娇。”

云娇娇听到谢北冥这话眨了眨眼睛,越听越觉得不太对味儿。

眨吧眨吧着大眼睛,看向谢北冥。

“子珩哥哥,你是在暗示我,只有你能陪我一辈子,只有我一个人吗?”

谢北冥微微勾起唇角,小家伙有的时候还是挺敏感的。

也不枉费他把那个碍眼的皇弟扔的远远的,省着小家伙每天跟他一起去玩儿,根本不去乾清宫陪他。

“自然,子珩哥哥的身边只会有娇娇的存在,没人能与我比肩。”

于帝王而言,这是一句价值胜于千金的承诺,无论哪个嫔妃听到这话都应该感动的稀里哗啦,恨不得当场抱头痛哭。

然而,云娇娇是个从修仙界穿来的西贝货,根本不了解什么皇权。

对权力的认识也只有能当靠山和不能当靠山两种。

很理直气壮的反问谢北冥,“子珩哥哥,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以后不要宝宝吗?

我觉得这样不错呢!听那些太医说生孩子可疼了。”

如果要是有宝宝的话,子珩哥哥不就不是她一个人的了?

还要把心思分给宝宝的话,是不是就对她没那么好了?

谢北冥:……

总觉得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之前不是已经答应他要宝宝了吗?这怎么又变卦了?

早知道刚才就不那么说了。

语气十分严肃的道:“即便有宝宝,我也只有娇娇一个,他会陪着我一起宠娇娇。”

言外之意,你把他当工具人就行。他不是过来分享我对你的爱,他只是来加入我们的。

云娇娇想了想,觉得如果有宝宝宠着她的话,也只是一个长期投入。

短期之内的话,小幼崽什么都干不了。怎么宠着她?

要不在小幼崽年幼的时候,让混元鼎先帮忙教一教?

她小的时候混元鼎可没少哄她,已经是个成熟的鼎了,定然很会哄孩子。

知道她心声的混元鼎:……

所以他一个神器就不配干一点儿神器应该干的活,非得给人家哄孩子吗?

娇娇到底还记不记得他只是一个炼药的鼎,而不是一个十项全能的奶爸?

根本就从来没内置过,带娃功能好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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