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卧龙岗。
天色渐昏,可酒注里的酒水温的正醇。
诸葛亮与刘备于密室中的谈话也愈发的渐入佳境。
“汉室衰微,奸佞假借天子大旗,备没有衡量自己的德行与能力,想的是匡扶汉室,再续汉室江山社稷,可…备的才能比不上曹操,手下的才干亦无人比得上陆子宇,以至于一路败北!直至今日,天下奸佞未除,还望诸葛先生不吝赐教!”
言及此处,刘备满饮杯中酒,眼神恳切。
诸葛亮眼眸微眯。
“刘使君还是没有搞清楚,你的优势在哪里?”
“优势!”刘备惊诧…
他?接连八次大败!
小败不计其数?他还有优势么?
不等刘备细想,诸葛亮的声音接踵而出。
“北境曹操之所以能不断壮大,他的优势是什么?”诸葛亮自问自答:“是信任!”
“世人皆知,是陆子宇成就了曹操的霸业,而曹操给予陆子宇的是什么?白马侯!当朝驸马!御史大夫!夏侯氏龙婿!是这些么?”
“不!都不是!”诸葛亮再度回答了自己的提问。“曹操给予陆子宇的是一份完全不担心逆反的信任!”
“曹营之中,唯独陆子宇的龙骁营不设编制,可以随意扩军;官渡之战,曹操敢于把三军统帅之权交于陆子宇,而亲做先锋去袭击乌巢;攻取邺城,陆子宇说不急攻,便不急攻,说挖渠便挖渠!试问刘使君,除了你二弟、三弟之外,你能给予一个谋士这般信任么?”
咔…
刘备拳头死死的握住,他沉吟了片刻,再度抬眸时,他发现,他已经输了。
诸葛亮这是拿他比拟陆子宇,而他刘备,能给予这个年轻人这般的信任么?
迟疑了…
刘备已经迟疑了!
“备惭愧,可先生一言如醍醐灌顶!”刘备目光笃定。“若然先生出山,那我麾下的文武、将士见先生如见我本人!先生之令便如我之号令!”
言及此处…
诸葛亮的眼眸中闪过几许失望之色。“刘使君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提及曹操给予陆子宇的信任,并非是想要讨要这份信任,而是要告诉刘使君,在果决上、在魄力上,刘使君是输给曹操的!”
这…
刘备凝眉。
诸葛亮的声音还在继续。“可,刘使君却有一点,是无论曹孟德、还是陆子宇都不可及的?”
“什么?”刘备惊问。
诸葛亮轻抿了一口茶水,“《淮南子》有言,知仁义,然后知礼乐之不足修也!做事不能在细节上纠结而舍本逐末,刘使君的优势在于魅力!在于麾下将士对刘使君的信仰…”
“听闻刘使君领军,从来与白丁百姓同席而坐,谈笑风生不挑人!百姓没饭吃,刘使君就把自己的饭让给百姓,百姓们被敌寇掳走,刘使君拼死也要将他们救回来,纵是有杀手刺杀刘使君,最后却不忍离去,这说明百姓们对刘使君是有信仰的!”
“这就是为何刘使君屡战屡败,可军队却不会散,为什么刘使君的旗手已经饿的站不起来了?却还是手握着军旗不倒!这是因为刘使君给了他们希望,给了他们信仰!”
“刘使君的信仰是匡扶汉室,让百姓有饭吃,让穷苦的人也可以建功立业破格提拔,而这世上最可怕的就是希望,而信仰就是这世上最强大的力量!”
呼…
听到这儿,刘备目光一定,当即感慨道:“先生竟比我还要了解我自己!”
“呵…”诸葛亮浅笑一声,继续说道:“刘使君手下的兵马总是不离不弃,这是因为关、张的勇武与统领么?不!这是因为这些士卒都不想再当饥民了…”
“刘使君败吕布逃回小沛,军士立刻就从三千增添至一万,而奇袭许都时,刘使君有四万人,可最后被烧到只剩数百骑,可一年之内,新野城又聚集了数万人!这便是刘使君身上信仰的力量!也是刘使君于这乱世中唯一能寻觅到的生存之道!”
“咕咚…”
刘备咽了口口水,听诸葛亮讲话,委实是让人大呼过瘾!
而诸葛亮话锋一转…
“至于如今的局势,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恶劣!刘使君只需要铭记几点,足可保在这乱世中觅得一方雄踞!”
“先生,请!”刘备竖起耳朵,洗耳恭听。
诸葛亮的语气愈加严肃。“北境有陆子宇,有颍川才俊,兼之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不可与其争锋!”
“南境孙氏,虽因继位之人有所动荡,然孙氏三代基业…氏族派系错综复杂,也不可以与其争锋,却可以联合起来做朋友!”
“而荆州,却是最适合刘使君的地域!刘景升是守成之主,却绝不可能守住这荆襄九郡,与其被曹操夺去,倒不如刘使君占据,当然,因为同为汉室宗亲,刘使君只能巧取,不能豪夺…机会总是会来的,只是那转瞬即逝的机会,刘使君需要抓住!除此之外,还有益州,沃野千里,物产丰富,且刘璋暗弱,夺之唾手可得…”
言及此处…
诸葛亮顿了一下。“若是能占据荆、益之州,那么…联合江东,一旦天下有变,命一上将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霸业可成汉室可兴!”
霍…
听到最后,刘备的眼珠子几乎就要爆射而出。
好一份严丝合缝的行动总纲!
好缜密的部署…俨然,这已经不止是缜密这么简单,而是有些可怕的吧!
一個二十余岁的年轻人,竟能身居茅庐将天下分析的如此这般的透彻…
说起来…
刘备一生最感谢有两个人!
其一是陈登!
陶谦病重之时,陈登在刘备不敢想的时候告诉了他要做什么?
其二,便是诸葛孔明!
而诸葛孔明是在他刘备迷惘之际,不会做时告诉了他该怎么做?
“孔明…”刘备已经改口。“备想要再告诉先生一桩事儿!”
“刘使君但说无妨!”诸葛亮抬头。
刘备语气凝重,“兴平二年时,我被吕布偷袭徐州,收拾散卒跑到了广陵一带,在广陵海西时,那是我最不愿提起的过往!”
“军队没有一粒粮食,军士们吃着自己战友的尸体而向前缓慢爬行,也有更阴暗的,备实在难以启齿…”
言及此处…
刘备豁然起身,拱手朝诸葛亮一拜。
“先生,刘备这一生已经输怕了,已经见过了太多残酷,太多生死存亡,求先生教教我该如何赢?如何救万民黎庶于水火,先生之于我,那便如陆子宇之于曹孟德!先生,备请先生出山!”
终于,气氛烘托到位了!
诸葛亮的眼眸缓缓张开。
他没有即刻回答刘备,却也是缓缓起身,行至窗前,抬头仰望那漫天的繁星。
他的心头喃喃…
——“均弟,从这一刻起,你、我就正式成为对手了!为兄不会留手的!”
——“至于,陆子宇,且试试卧龙能在隐麟手中,坚持多久!”
…
…
荆州,新野城内,大街上的香车宝马络绎不绝,不时传来阵阵少女的笑语,美人与名士暗相顾盼,满路春风。
而一处简约的马车前,一白袍战将护送在马车左右,不多时…马车中走下一位肤色极致白皙,宛若雪色一般的夫人。
却不是刘备的正室夫人甘梅,还能又谁?
“你们去替我取下布匹!这是给刘使君与两位叔叔做衣衫的,千万小心。”
轻轻的一声呼喝,几名身旁的婢女就走入了这布店之中。
吩咐过这些丫鬟后…
甘夫人就守在马车里,自打从北地归来…她便不喜动,就喜欢这么安静的坐着。
哪曾想,就在这时,白袍战将靠近了马车一分。
“夫人…”
先是轻呼一声…
“啊…”骤然的一道声音,吓了甘夫人一跳,她倒是知道,近来…刘备派来一白袍战将,名唤赵云,字子龙,由他护送甘夫人与阿斗的安全。
可…这白袍战将主动开口,还是第一次。
“赵将军…”
甘夫人礼仪性的回了一句。
“丞相托我带给夫人一句话,夫人还记得那条通往丞相府的地道么?”
啊…啊…
此言一出,原本还面色如常的甘夫人,骤然脸色一冷,她手中怀揣着一块布绢都落在了地上。
赵云捡起布帕递回给甘夫人。
不忘补上一句。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霍…
刹那间,甘夫人银牙咬住嘴唇,迟疑了许久,方才喃喃开口。
“你是…”
“龙骁营,赵子龙…夫人也可以称呼我的代号——烛龙!”
呼…
甘夫人深深的呼出一口气。
可紧接着,她的嘴角勾起,竟是露出了罕见的、久违的笑意。
“总算…总算在这南地觅得亲人了!丞相他…他还好么?”
“丞相并不好,他日日夜夜都在思念夫人!”
赵云如实回道!
“啪嗒…”
这话脱口,甘夫人的眼角竟是落下的几滴热泪,“原来,他…他还记得那红烛之下的甘梅!”
滴答…
又是几滴热泪…甘夫人只觉得心情一阵暖意。
自打随着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来到这里…
就数今天最是高兴了!
“夫人莫怕,从今往后,烛龙会保护你,亦会保护公子!”
“夫人与公子的安危,事关天下苍生,事关百万黎民!”
“赵子龙参上!”
特别是最后一句,话语坚定有力。
…
…
足足两个月。
扔掉辎重,轻装简行,龙骁营翻过了徐无山,终于行至卢龙寨!
寒风呼啸…
小冰河期的秋日似乎也寒冷异常,将士们的左边是燕山山脉伸出来的一座山,右边则是滦水,山色显得格外的幽深,而滦水又显得格外发白,两两相映,更添得一派肃杀之气。
不过…
这至少证明!
在田畴的指引下,这条小路走对了!
龙骁营将士们均有些疲惫,可看到前方的卢龙寨…一个个再度打起精神,仿佛胡虏就在眼前。
“这里在光武帝之前,乃是抵御胡人的前线要道,可后来匈奴人被打的一路北逃,这条小路也就没人用了!”
田畴一边行进一边感慨…
的确就像他说这般,上徐无山,绕到卢龙寨,然后直抵白狼山,这条路很荒废,多年不通!
而这…更有利于龙骁营行军的隐匿。
“田先生?还有多久到白狼山…”张辽连忙问道,聂氏一族的后人那骨子里的热血正在不断的激荡、引燃!
“前面就是了。”田畴顿了一下,提醒道:“不妨休整半日,抵达白狼山后,势必要有一场恶战!让将士们养足了精神也好。”
田畴的提醒是正常人的思维…
哪怕是从小道突袭,可也不能以疲惫之师与对方拼杀…
这是常理。
可偏偏,这次统军的不是别人,乃是张辽张文远。
“众将听令,即刻翻越白狼山,向乌桓人聚集的部落发起总攻!”
啊…啊…
张辽的军令让田畴一愣,他还想劝,可张辽已经翻身上马。
“田先生,这引路你是内行,可突袭敌阵,我比你内行多了!哈哈…”
浅笑一声,张辽一马当先往白狼山方向行去。
呼…
这…
田畴有点没看懂。
他当然不知道,因为前面是白狼山,这卢龙寨其实也危险至极,随时都有暴露的风险!
事已至此,突袭…打的就是占尽先机!
所谓快马奔袭,占尽先机,马似飞影,枪如霹雳!
…
大汉时期的白狼山,似乎并不怎么出名!
但以前,它的名字却是闻名天下,更是中华历史上一个金光闪闪的存在…
春秋时期的白狼山叫“首阳山”,乃是伯夷、叔齐隐居的地方,周武王伐纣,他们二人扣马谏阻,武王灭商后,他们耻食周粟,采薇而食,饿死于首阳山,成就了其高尚的情操!
谁曾想…
昔日的首阳山,在这一日的夜晚将被血色笼罩。
此时的乌桓首领蹋顿正在与袁氏兄弟喝酒、吃肉…
双方有姻亲之谊,远来是客…蹋顿几乎日日摆宴,宴请这两位“兄弟”!
酒过三巡…
袁尚有些尿意,与蹋顿打个招呼就去小解…
“淅沥沥!”
伴随着身体的释放,袁尚下意识的一边抖一抖,一边抬起头哼着小曲仰望天空。
可这不仰望…还好,一仰望之下,他整个人愣住了。
他看到了一道流星从东北方滑来,快速的落入了白狼山下的营寨!
流星划过墨一般的夜空,在连营之上散开,绚丽的如同天女在散花…
大部分“花瓣”都砸在地面上,跳了跳,瞬间便熄灭了,也有小部分橘红色的“花瓣”不幸的溅在了麻布做成的幔帐上,迅速引起了一片火花。
“这是…”
“是火矢!是密密麻麻的火矢!”
袁尚大声叫喊了起来…
他感觉自己已经疯了,要不是醉意十足,怎么会把火矢看成什么劳什子的天女散花!
“敌袭,敌袭…”
在发觉敌袭的一刻,袁尚疯狂的嘶吼了起来。
可…天空中,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流星接踵而来,伴随着白狼山夜色下狂风的呼啸声,一团团死亡之焰漫入军营!
最外围胡人的帐篷被点燃了,其中尚在饮酒…或已经醉倒的胡人一下子惊醒,他们赤膊着上身,随手提起武器,跑到了营外…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可当看到自己已经被火焰团团包围时,本能的发出一声哀嚎,一声惨叫。
很快…无数这样的惨叫交织在一起,汇聚成一曲塞外胡地的镇魂曲!
…
漆黑如墨的黑夜下。
无数马蹄声,宛若那震天轰鸣的雷声一般击打着地面,无数龙骁骑士犹如旋风一般围绕着整个胡人部落奔腾!
他们将无数支火箭射入部落的帐篷内,烈火汇聚成一条条火龙,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在部落中蔓延…
比烈火蔓延的更快的,则是胡人对未知的、无知的恐惧。
越来越多的胡人冲出了营帐…
他们衣不蔽体,处于本能,他们朝营寨深处逃去,而本就在营寨深处的胡人被惊醒后,完全没有时间思考,再度加入了逃跑的行列,往部落的更深处逃亡!
只是…
任何一处,都被箭矢包裹,烈火焚营!
“站住…都给本王站住!”
蹋顿那魁梧的身躯立在了部落的正中,他拔出佩刀…当即将佩刀没入了几个溃逃胡人的胸膛,这般冷酷的行为,多少让部落里的胡人冷静了下来。
蹋顿抬起头,望着那流星一般的箭矢。
“敌人没多少!不过百骑而已!”
“所有人不要慌乱,合力把他们斩杀,哼,我等是这白狼山下马背上的神灵,在此塞外之地未有敌手!”
此言一出…
无数胡人翻身上马,“战,战,战…”
——“我等是马背上的神灵,传我军令,准备反击,乱逃者斩!”
——“各部落点兵!”
“三千!”
“两千!”
“一千五!”
“六千!”
当即…几名部落首领大声喊道,他们已经集结起了兵马。
就在这时…
无数道声音汇聚成的“齐声”从部落外传来。
——“尔等?区区一介胡儿,也配称做是马背上的神灵?”
——“哈哈哈,小小胡儿,可笑可笑!”
…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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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一章 奔袭占先机,马似飞影枪如霹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