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母听了周秉昆的许诺,轻轻的摇了摇头,没有接他的茬。
她太清楚都城的地位了,也太清楚想要去都城定居,到底是有多么的困难了。
在她的心里面,只以为周秉昆这是不知道其中的困难,在信口胡说,胡乱许愿,想要安她们的心。
她跟本就不觉得,周秉昆真的能够有朝一日,带着他们去都城生活。
能够过着现在这样的生活,已经让她够满足的了。
李素华也知道,想要去都城生活,究竟有多么的困难。她和郑母的看法差不多,觉得这时儿子在吹牛。
于是抬手便给了周秉昆胳膊一下子,不满的说道:“你这孩子,也太不着调了。
说的跟真的一样,都城是那么好去的吗?你自己想过去都够呛,还打算带我们一起过去。
我是无所谓的,去不去都行,可是娟儿要是当真了呢?到时候你又做不到,那不是成了言而无信了吗?
以后在许诺的时候,能不能先过过脑子?”
周秉昆听了母亲的训斥,也是有些无奈。
他知道未来的大概走势,自然觉得将来定居在都城不算困难。可是两位老人不知道啊。
她们只能根据自己过往的人生经历,和现在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这件事的难度,自然而然的就觉得周秉昆许的诺言很不靠谱。
于是,郑母选择了无视这茬,就当周秉昆没有提起过。
而李素华则是选择了帮儿子找补,将这茬给推翻,免得将来周秉昆做不到自己的诺言,影响他在家里的形象。
周秉昆见两位老人是这个反应,也意识到自己在她们看来,确实有吹牛的嫌疑了。于是也就不再提这茬,打算换个话题。
这个时候郑娟突然摇了摇头,开口说道:“现在的日子,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去不去都城的,一点也不重要。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还有啥可不知足的呢?”
说着,郑娟伸手拉起了周秉昆的手。
倒是一直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光明,伸手搭在了周秉昆的腿上,拥有些期待的语气问道:
“秉昆哥,我们将来,真的可以去都城吗?我听人家说了,都城可好可好了。
我好想去看一下啊,我想去看看天安门,我想去看看人民英雄纪念碑。”
周秉昆听了光明的话,心说总算有人,愿意捧自己的场了。于是伸手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笑着对他应承道:
“想要定居在都城,现在来说,确实是有些困难的。但是想要去都城转转,看看天安门和纪念碑,还是挺容易的。
那咱俩就做个约定好了。你就乖乖的喝药,好好调养身体。等你眼睛恢复了,我到时候一定想办法带你去都城逛逛,好吗?”
光明听了周秉昆对他的许诺,小脸上面布满了期待的神色,重重的点了好几下头,来表达自己心中的喜悦。
周秉昆轻轻地抚了抚光明的小脑袋,随后转头看向郑娟,开口问道:
“你呢,娟儿,咱俩的订婚宴上,你不打算请几个自己的朋友,过来一起开心开心吗?”
郑娟听了周秉昆的问话,小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叹了一口气,随后摇了摇头,难过地说道:“我也没有什么朋友要请过来的,你就看着办吧。”
周秉昆听了她的话,也是有些心疼。
她从小到大,生活的主题,就是和家人一起,艰难求生。到现在,连个可以请来庆祝订婚的朋友,都没有一个。
想到这里,他伸手抓起了郑娟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安慰。
只是,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于是,轻轻地拍了一下郑娟的小手,笑着问道:
“你不是有个同事,叫什么小美的?你们俩最近,不是处的挺好的吗?既然如此,干脆把她给请过来好了。”
郑娟听了周秉昆的建议,摇了摇头,失落的说道:“不行,我先前跟她提过这事儿了。
她说我这才刚刚进厂子,单请她一个人的话,有些不大合适,会让其他的同事们有意见的。”
周秉昆听了这话,先是一愣,他没想到,在这个年代,在工厂里面,还能碰上这种办公室政治。
他顺着这个思路想了一下,也是摇了摇头。
就像她所说的那样,郑娟才刚刚进入工厂不久。她和同事们的关系,还没有彻底清晰明朗起来。
这个时候,请谁不清谁,就不仅仅是关系远近的问题了。这其中,还涉及到一个面子问题。
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么都请,要么都不请。
如果单请了小美一个人,那么其他人之中,如果有小心眼的,或者自我感觉良好的,在被忽视的情况下,很可能就会觉得丢了面子。
那么,这人从此以后,就会把郑娟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甚至就连小美,也会被一并恨上,这也是小美的顾虑所在。
周秉昆想到了这里,也是皱起了眉头。小美是厂子里面的老员工了,她有这方面的顾虑,说明她们同事中,很可能就有这种人。
可是,看着郑娟纠结失落的表情,他心里面十分的心痛。
一想到郑娟,在订婚这么重要的日子,都没有好朋友,来和她一起分享这份喜悦,周秉昆心里就一阵的不忍。
于是,他直接重重的拍了自己大腿一下,一狠心,直接说道:
“娟儿啊,那可是你重要的日子,怎么能没有朋友陪你一起开心呢?
不然的话,你把你的同事们,都叫过来得了,咱们也不是请不起。”
“不行,跟我们一个车间的同事,有十来个呢,怎么可能都请过来?”郑娟直接摇头,拒绝了周秉昆的提议。
周秉昆听了这么个情况,也是一楞。如此一来,确实不能都请来了。
他看着郑娟低落的表情,思考了一下,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也是失去了耐心。
他原本是想着,自己和郑娟都是刚刚进厂,打算尽量避免和人起冲突的。
可是到了这个份上,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郑娟的快乐,就只有他来守护了。
于是,他拉起郑娟的手,一脸严肃的说道:“行了,我决定了。
回头你去告诉那个小美,让她尽管来,不要在意那些有的没的。其他那个同事,你想邀请的,也都尽管请来。
后续有什么手尾,有什么麻烦,到交给我好了,我倒要看看,谁敢来找你们的麻烦。”
一边说着,周秉昆一边用冷厉的眼神,看向了前方。
郑娟听了周秉昆的决定,一下子就开心了起来,拉着周秉昆的手,兴奋地问道:“真的吗,秉昆?我真的可以请小美来咱们的订婚宴吗?”
看着郑娟高兴的样子,周秉昆也被她的笑容融化了,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发,说道:“当然。”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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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