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徐牧歌和景源他们是处于第一梯队的,但经过刚才这一系列操作,他们冲到了最前方。
现在徐牧歌前面没一个人,他故意放慢速度,等了片刻,后方有一批人跑了过来。
这些全都是众多高校的体育生,并且他们从头到尾没怎么说话,专心致志,用自己的节奏稳稳的跑着。
所以跑到这里都没一点问题,体力消耗并不大。
他们差不多有两百多人,看目前的状态,大部分应该是能跑完全程的。
徐牧歌就跟在他们旁边。
闲着没事,他就一个个搭讪。
“哎兄弟你是哪个学校的?看你这身材不错,应该是经常健身吧,都说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我仨室友都是单身,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歪日,老哥你这鞋子好炫,比那个大呲花都炫,但我怎么看着有点像是假的呢?”
“大哥我们这是大学生马拉松比赛,你是怎么混进来的?什么?你就是大学生?学计算机的?那你以后可得注意护发了。”
“兄弟,买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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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牧歌一顿比比,把众人气的够呛。
如果这会儿他开了直播,观众肯定会说他社交狂犬症又犯了。
选手们被折磨的很是无语。
就像是大晚上你想睡觉,身边却有个蚊子在嗡嗡飞一样,你打开灯想打死他,却找不到,关了灯他就在旁边飞,还咬你。
要不是正在参加比赛,他们可能当场和徐牧歌吵起来甚至打架。
现在只能怒目而视,或者就当没有听到。
但总有心态差的,被徐牧歌几句话说的他们脚步节奏都乱了。
偏偏又不能加快速度远离他,只有停下脚步,但都跑到这儿了因为他的几句话就放弃比赛,有点不值得。
所以他们都咬牙坚持着。
就这样,徐牧歌整整说了五公里,跟这么多人每人都说了几句。
这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体力。
跑马拉松竟然还能跟人唠嗑,而且还是跟两百多人唠嗑,难道就不渴不累吗?
而且身体这么好,不去当个职业运动员太屈才了。
当然也有可能他之前就是职业运动员,因为太贱被开除了。
此时他们差不多已经跑了十五公里左右,还有六公里就到终点了。
两百多人的队伍又少了一批人,只剩下一百多了。
徐牧歌依旧在他们的最前方。
后面这些人看到他就烦,本以为他一边跑一边说,肯定要不了多久就没力气了。
没想到还挺强的,一直领跑到现在,连点减速的样子都没有。
这是什么怪物!!
大家看着前方,默不作声的跑着。
当距离终点还有两公里左右时。
“嘿!!”
徐牧歌突然喊了一嗓子。
让他身后正在专心跑的众人猛地一愣。
这人又要干什么!
徐牧歌朗声说道:“同学们!还有一公里就要到终点了!虽然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只要是比赛,总要分个高下的,所以为了第一,为了荣誉,为了信仰,为了青春不留遗憾,大家跟我一起冲鸭!!”
他这番话倒是喊的大家热血沸腾的。
只不过大家还在犹豫,还在思考,徐牧歌会不会是在骗自己,距离终点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一公里。
不等他们多想,徐牧歌又说道:“不会有人没力气不敢冲刺了吧,不会吧不会吧。”
“那我可要轻松拿下第一了咯。”
说着徐牧歌加快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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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干了!!
大家也来不及多想,冲就完事了!!
不为争第一,只为赢了这个人,好好地嘲讽他一顿报仇雪恨!!
当有三五个人开始冲之后,其他人也都不假思索的跟着冲了起来。
毕竟大家都跑了十几公里了,又被徐牧歌语言攻势折磨了一通,可以说是身心俱疲,哪儿还有心思想这个问题,埋头跟着跑算了。
于是一百多人的大部队,全都开始提速。
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太阳西落,变成了大号的橙子。
旁边有摄像机不停地拍着。
这让他们想起电影中那句话。
那天在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们逝去的青春。
只是这个青春味儿有点不对劲儿。
因为他们发现自己一阵冲刺,体力都消耗殆尽了,却没有看到终点线。
说好的一公里呢?
我们起码跑了有七八百米了,不应该看不到终点线的啊?!!
有人突然回过神来。
“等等!”
“我记得终点是在龙启路云锦路,坐地铁的话,这是终点站的上一站啊!!”
“也就是说我们距离终点起码还有一定的距离!”
“我们上当了!!”
当大家陆续想明白后,一个个血压飙升,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有人朝着徐牧歌怒吼。
“你特么的竟然忽悠我们!!”
“你给我站住!看我不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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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牧歌距离他们差不多十米远,他手放在耳边。
“什么?我听不到你们说话,你们要是没力气的话就在这儿等一等,我先走了!山水有相逢,咱们有缘再见!”
说罢他继续加速。
再见个锤子!
众人很想加速追上他,暴打他一顿,但实在是有心无力。
他们都留了体力用来最后冲刺的,结果刚才被徐牧歌忽悠的提前耗费了体力,现在已经没多少体力了。
现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徐牧歌加速离开。
本来他们体力就透支了,再加上生气,血气上涌,有好几个人头晕眼花,不得已停下,弯腰吐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剧烈运动后的反胃,还是被传染了,好几个人也是如此。
一百多个人,有一半停下的,其中愣是有三十几个都在吐。
真·气吐了。
罪魁祸首徐牧歌此刻已经跑到了终点。
并且还被鲜花和掌声包围。
全程马拉松是四十二公里,他们这个是半马,也就是二十一公里。
世界纪录是一小时左右,徐牧歌跑了一小时零十五分钟。
这个成绩还算凑合,如果他不搞事,全力跑的话,打破世界纪录的难度并不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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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社交狂犬症又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