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b大赫赫有名的“四大疯人院院长”,黎兴宁平时的忙碌程度,是赵德馨老先生的五倍!
别说江梦筠这种不经常来上课的了,就是本学院正经考进来的大一新生,估计见过黎院长的机会也不多,更别提到她办公室来面谈了。
跟笑容和蔼可亲的赵德馨院长相比,黎兴宁表情严肃,穿着规整的职业套装,一看就是个雷厉风行、说一不二的职业女性精英!
“江梦筠同学是吧?请坐!”黎兴宁面色严肃地点了点头。
江梦筠一头雾水地坐了下来。
见她板着一张小脸,黎兴宁忍不住掀起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听说你在农学院那边搞了一个屋顶菜园?”
“是的,不过我没有私自开荒,是赵院长批准过的。”江梦筠赶紧解释道。
“我知道,老赵已经跟我炫耀过了。”黎兴宁笑着摇了摇头,“你别紧张,今天请你过来,就是想问问,这个屋顶菜园改造费用大概是多少?”
“要是费用不高的话,能不能帮咱们学院也改造一下?”
“蛤?!”
居然有人送地上门?
那江神农可就不客气了!
“费用不高的,因为我未婚夫家就是做这一行的,给咱们自己学院做改造工程嘛,基本上不赚钱,就是个成本价。”
“农学院那边四栋大楼两栋小楼全部改造完,加固外加防水工程,大概花了不到三十万块钱。”
“不到三十万?”黎兴宁秀眉一挑。
别看她是个搞学术的,可做到了院长这个位置,平时学校的基建工作也是要参与的。
就b市这么高昂的用工成本,这么大的工程量,单是人工这一块,就不止三十万了吧?
“您不相信?工程这块我确实不太懂,黎院长,您看这样行不行?正好明天我未婚夫要来学校办事,要不我请他亲自跟您解释?”
能从麓城调人这种商业机密,当然是不方便直接跟甲方明说的。
不然一个个都来砍价,岂不是要来薅她未婚夫的羊毛?
未婚夫的钱,就是她的钱。
这么算的话,薅陆景元的羊毛,岂不是就在薅她的羊毛?
绝对不能忍!!!
“明天……我看看!”
不愧是b大著名的“卷王”学院,黎兴宁每天的日程都安排得满满当当。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愣是从满满一页纸的行程里,抠出了二十分钟时间给江梦筠。
“那么就辛苦你替我预约一下,明天中午一点到一点二十,这个时间我正好有空,可以吗?”
江梦筠也不确定陆景元这个点有没有空,她也没有一口答应,只是找黎兴宁要了一个手机号码。
“黎院长,真是不好意思,我未婚夫也是刚来b市创业,平时事情也多,我会尽快让他把这个时间空出来的。”
她没有把话说死,主要还是担心陆景元现在正在外地,那明天就很难赶回来了。
幸好她运气不错,陆景元确实打算今晚去隔壁市出差。
不过,听说江梦筠正在就读的学院院长有事找他帮忙,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即便为了让未婚妻接下来两年,能在学院过得舒坦点,也必须先替黎院长把事儿给办了啊!
此刻的陆景元,不像是某人的未婚夫,更像是陆家派驻到b市的“家长代表”。
目的只有一个:确保江梦筠大学四年平稳度过!
陆景元正愁找不到机会认识一下未婚妻的学院领导和老师们呢。
没想到机会居然主动送上门来了!
那还等什么?
反正出差考察供货商,什么时候都能去,他们可是甲方爸爸!
让乙方等两天怎么了?有意见吗?
有的话我们不介意再换一家……
这天下午,陆景元罕见地提前下班,开车去b大把江梦筠给接了出来。
虽然大一必须住校,但大学的纪律嘛~大家都懂的。
家里有事,临时请假回家住几天,只要辅导员签了字,基本没人会说啥。
还有摸黑翻墙出去约会的呢。
江梦筠大大方方地走出校门,就看到未婚夫穿得帅气逼人,怀里捧着一大捧草莓花束,正一脸不自在地躲闪着路人八卦的目光。
“好端端的买什么花?今天不是什么纪念日吧?”江梦筠忍不住点开手机日历扫了一眼。
不是华夏情人节,也不是七夕,更不是什么520,买什么花?
“咳~你婆婆听说我来接你出去吃饭,非要我买花。”陆景元不自在地解释了一句,跟抱着一捧烫手山芋似的,赶紧把草莓花束塞到江梦筠怀里。
“我就知道你不喜欢鲜花,特意给你挑的草莓棒棒糖花束,待会儿带回家还能拆了吃。”
作为一个(野生)育种专家,江梦筠最讨厌别人随便摘花了。
毕竟花朵可是植物授粉繁殖、孕育后代的重要工具!
就跟人类的子宫一样。
换个角度想想,要是哪天地球被外星人占领了,这帮外星人表达浪漫的方式,就是喜欢把地球人的子宫摘下来,捆成花束送给心上人……想想都觉得恐怖好吗?
自从某天陆景元送花,被江梦筠科普了花朵对植物繁殖的重要性之后,他就果断放弃了送花这种浪漫的追求方式。
有那个送花的钱,还不如买上一大包种子送给江梦筠呢。
她肯定比收到鲜花还高兴!
抱着一大束草莓花束,江梦筠一路走一路吃,正赶上下班高峰期,没等陆景元把车子开到私房菜馆,她就把花束里的奶油草莓全部吃完了。
看着她吃完草莓后鲜艳红润的小嘴,陆景元不自在地扭过头去。
耳根微红,露在毛衣领子外面的白皙脖颈,似乎也透着微微的粉色。
未婚妻终于长大了。
但是还没有合法领证。
他要忍住!
一定要忍住……
心中默念着民法典关于合法婚姻的相关条例……
果然很快就冷静下来了。
幸好这时候,私房菜馆的泊车小弟过来了。
把车钥匙交给泊车小弟,陆景元带着江梦筠,走进了一座古色古香的四合院。
“来b市之后就一直忙着工作,你也在上学,都没带你来尝尝正宗的御膳。”
“听说这家私房菜馆的主厨,祖上还是前朝御厨,预约都排到两个月后了,正好今天有人请客,我带你来蹭个饭。”
“谁呀?”江梦筠问道。
“我大学同学,这家私房菜是他小姨妈开的。”
怪不得能插队吃饭……原来是亲戚家开的饭馆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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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居然有人送地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