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光的地方就会有黑暗,人也是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阴暗面。
不过对于某些人,他们从头至尾都无法正视自己的阴暗面,就像孟晚缨,那些知道她过去的,在庆王府大火中的幸存者都心照不宣地守住了她的秘密。
剥皮抽筋,断舌掏腹,劈骨挖喉,那些幸存者哪个不知庆王府玩的勾当,而孟晚缨耳濡目染在庆王府长大,哪个人不怀疑她心理变态,不对她退避三舍?
而这一切方便了孟晚缨的伪装,在庆王死后,她伪造身世,编织过去,顺理成章加入千秋门,千秋门求而不得,一点一点帮助她完善谎言。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她小心翼翼地活着,却一意孤行拒绝了所有人的感情。
她怕被看破,她怕自己肮脏的过去会让她所争取的一切烟消云散。
说到底,她在心底就认可着自己是个怪胎,是个骗子。
“我喜欢这样跟着你。”
她不理解诺初为什么会这样说。
她不说“喜欢”,只说“喜欢跟着自己”,这变相地默认自己可以不接受,不负责。
如果说“喜欢”,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索取,是在需求自己也付出感情,那她完全不会当回事。
只要跟着我就好了吗?跟着我就会很开心吗?
孟晚缨远比诺初想的要千疮百孔,但她选择了包容诺初。
她想要诺初好,想要她开心,想要她成为自己没能够变成的正常人。
那野人此时哪敢用用利爪攻击孟晚缨,直接就是往后连跳,巴不得离孟晚缨越远越好。
他出了一声冷汗,正庆幸孟晚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
孟晚缨一只手拧成爪状把住了他整只脚爪。
以自己为中心,这一次连剑都没用,孟晚缨径直抓着他的腿,让他脸朝地,直接砸向地面。
登时,雪尘飞扬三尺,围观的人都惊恐不已。
但是,这只是开胃小菜。
孟晚缨根本没停,拖着野人那数尺的身躯直接猛砸地面十余下。
除了释放黑气的男人,其他人都是视线模糊。
男人数了数“16下”,冷汗淋漓。
野人整个人都变了形状,挫骨扬灰都不一定有这样惨。
“刚刚那里的姑娘呢?”
孟晚缨压着语气,往日血腥凶残的一幕幕浮现眼前,她完全可以复刻场景。
不是不可以,是不能。
如果这一次再大开杀戒的话,自己会彻底完蛋吧。
那样的话,连人类都不是了吧。
为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呢?明明我也想和她们一样。
为什么我这么孤单呢?明明我也没有多成熟,做决定犹豫的时候也会想要有人在我身边。
但孟晚缨的手已然举起了屠刀。
男人腹大如鼓,避无可避,他的下场只能是开膛破肚。
谁来救救我……我真的好害怕……
长剑斩在雪地里。
身后有一个人握住了她的手,那个人的手同样很凉,一点也不温暖。
“手好冷。”
她这样说着,却没有松开。
孟晚缨浑身是血,谁都会因为害怕不敢靠近,而女人却是怕吓到了她而轻声细语。
我违反约定了……孟晚缨慢慢地蹲下身,像个小刺猬什么也听不进去。
“很害怕吧?”
孟晚缨抬起头“……”
“不应该丢下你一个人的,对不起。”诺初想抱她,却被孟晚缨推开来。
“我很恶心,别……别碰我,离我远点……”
内心的自我厌弃第一次暴露在女人面前。
“那请玷污我吧。”
诺初抱住了她,也被染得满身血污。
“我也想成为你的同类啊,这样你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原来她……一直都知道的啊。
自己那不为人知的阴暗面,从一开始就被包容了。
可是……为什么会知道的啊,为什么要对一条狗,不人不鬼的怪胎,毫无廉耻心和同情心的……
身体比理智更快做出了回答,她也抱住了诺初。
“……谢谢你。”孟晚缨颤抖地落泪。
我知道的啊,你被回忆困住了。
我啊,从很早之前就想救你了,这句话,我想了很多年了。
能遇见你,真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