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缨自恃是个谨小慎微的人,却万万想不到宁折骨在自己眼底下消失了。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但这句话并不能应验于孟晚缨身上,她一个人就杀的半片山腰片甲不留。
但她心里却起了疑:这群人虽然来势汹汹,实力却完全不对等。
她向来不太喜欢聒噪,干脆来了个一网打尽,等到回头时才发现宁折骨没见了。
声东击西?她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袖刀直捣黄龙,小贼惨叫一声便倒在雪地上。
孟晚缨是手下留情了,她过往的经历让她对于伤害,甚至轻易杀死他人没有一丝的犹豫和情绪波动,可是千钧一发的时刻,她想起了诺初。
师姐说过“不要杀人”,自己当然可以隐瞒事实。在庆王府那段最黑暗的日子,她学会的可不只是生死相搏给富人取乐,更是为了活下去把撒谎和欺骗当做习以为常。
在9岁那年,她谄媚地舔着其他奴隶喉管里“咕噜噜”冒出的血蘑菇,刚死的人血还滚烫,流了她一胸脯,滴滴答答又流到两腿间,庆王说她跪着好看,一边踢着女孩的小腹。
“她还是个处女。”
孟晚缨至今还记得四面八方的眼神汇聚在自己身上,粘腻而腥臭地上下打量。
她的胸肋骨根根突出,因为长期跪在地上,膝盖和脚面满是血泡和老茧。
“她可不够骚,就一个小贱货~一身的贱骨头,是条贱命!哈哈哈”
“一股下水道的味儿,我可不想让这只老鼠女跟着我……”
他们笑,孟晚缨也笑,从很早开始,她就把逢场作戏刻在了骨子里,甚至包括“毫无尊严”。
“你喜欢我吗?”那些华贵的宾客里出现了这样一个声音。
她的地位似乎很高,一开口除了庆王顿时鸦雀无声。
“……”孟晚缨扬起脸,女人坐在庆王身旁,她知道女人并不是这地方的常客。
女人不好看,相反,生的尖酸刻薄相,下巴严重的突出,两只眼像是被人踩了一脚,一只大,一只小。
“看不出来您有这种癖好……”庆王哈哈大笑起来,全场却是安静异常,大家都在等着女人说话。
“你长的像我那条死去的狗。”
现场一片哗然,人……长的像狗?
若是对在场的任意一个人说,哪怕是一个奴仆,也是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非得和女人拼个你死我活。
孟晚缨却笑得好看“我当然爱您。”
“那你做我的狗吧。”
女人喜笑颜开“爬到我脚边来。”
爬?人都是两足直立行走,爬的那是畜牲!
庆王的脸都快绷不住。
孟晚缨把手放在了地上,像条狗一样勾着头,一步步爬到了女人脚边,然后将头靠在了她的皮靴上。
“您可真好看。”
“真的吗?”女人把那张奇丑无比的脸凑近了孟晚缨,因为兴奋差点流出了鼻涕。
女人口味很重,又因为厌恶刷牙,在冬日里密闭的房间嘴里是恶臭难闻。
“毕竟……我是您的狗啊。”
孟晚缨声音好听,这一字一句又说得万分清晰。
“主人。”
从那一刻起,孟晚缨觉得自己开始腐烂了,她摇尾乞怜,把女人用作离开庆王府的跳板,随波逐流,一次次出卖和利用。
她长了一个好看的躯壳,更是拥有令人发指的实力,渐渐把自己塑造成了一朵高岭之花,饱受崇拜和喜爱。
“我只是击败了他们,他们可能在路上被其他人袭击,竟然都被大卸八块了,好可怜。”
好可怜。
烂到骨子里的自己才最可怜吧,孟晚缨突然想笑。
我这样的烂人最喜欢杀生了。
孟晚缨这样想着,袖刀却偏的厉害,明明是想给咽喉扎个对穿却只是穿进了衣服里。
可不可以,不要讨厌我……不要让我一个人……
我好害怕,师姐。
救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