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歌南难道是隐藏大佬?
看着吴歌南游刃有余地足足周旋了五分钟,诺初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盲点。
她……她给人家造成了哪怕一点伤害吗?
操作和身法是真的秀,但是她的伤害是无限接近于零的刮痧吗?
孟晚缨撑着脸看了一会儿,直接是一个看破但不说破的状态。
我就想当个瑶瑶公主,能不能让我在晚缨面前柔弱一回啊……
诺初捂住了脸,半晌叹了一口气。
纯攻击装的瑶也不过分的吧?
她摸出了弓箭,大致看了一眼,然后极其凄厉的箭鸣声在峡谷的寂静里撕裂开来。
吴歌南就像那上窜下跳的猹,趁着这空当就跑到树上偷懒去了。
“等下,箭呢?”吴歌南眼睁睁地看着诺初的箭直奔云霄。
然后就没有回来了。
她欲哭无泪“我以为你想来个爆头,原来你这箭是准备放个烟花给我助兴?”
孟晚缨抬头望去,有一瞬间她似乎看见了繁星点点。
定睛一看,竟是成百支的箭矢,如瀑布一般倾泻而下。
云层轰然爆破,明明只射出一支箭,一瞬过后却是千军万马的架势。
足足过了几十秒,箭雨的轰炸才堪堪结束。
整片山林的血色鬼火都在烟尘里消失。
“箭雨也可以灭山火吗?”吴歌南直接是闻所未闻。
“幻境啦,幻境。”诺初一指耳朵“声音致幻不是蛮常见的么?”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诺初在这种危机时刻头脑这么冷静?
吴歌南揉了揉自己的脸,好家伙比我还能扮猪吃老虎?
高崖之上,不可置信地不只是吴歌南,那监视的一男一女更是无语了。
半天女人才憋出了一句。
“她们几个是隐瞒实力隐瞒到自己都当真了吧?”
半天后男人也憋出了一句。
“这活没法干了,要不少主得加钱。”
二人耳边又是一阵轰鸣。
女人:她们把尸王怎么了?
男人看了一眼,开始觉得惨不忍睹:打了个框架。
女人:什么意思?
男人:直接把尸王拿箭钉在山上了,就像那个案板上的猪肉。
又过了几秒。
女人询问战况:尸王还活着吗?
男人:你知道十大酷刑吗?
女人:知道,十指连心那种。
男人:嗯,每根指头上都扎了一根箭,跟烧烤一个样。
虽然男人的举例生动形象,女人还是决定要用自己的眼睛看一看。
男人:怎样了?
女人:你知道的,从头到尾被摁着打,头都没机会抬起来过。
男人咽了一口口水。
随后巨型爆炸声在山谷里面飞溅,两个人这会儿连独善其身也做不到,直接像皮球一样摔出去了好几米。
女人不忘初心,继续讲解战况:打炸了。
男人:你的意思是尸王自尊心受创,心态崩溃了?
女人沉默半刻:是真的被打炸了,像气球一样。
于是,三个人就这样平平常常地吓退了两个小尾巴。
但是孟晚缨却是昏迷不醒了。
吴歌南在马上也不忘伸手戳一戳孟晚缨的脸。
而诺初直接在她面前表演了马术史上的奇迹。
吴歌南望着第n次没得逞的手,暗叹着某人护妻的远近驰名。
然后几人在瑶田城暂做休息。
吴歌南虽然嘴里损的一匹,但寻来的补血药诺初基本不用看,也知道是绝对费了心血的好药。
诺初在照顾孟晚缨的时候,她就搁一旁呼呼大睡,但是诺初忙不过来的时候,总发现有人掖好了被角也洗完了衣服。
但她看着吴歌南的眼神就知道某些人想起了往事。
“曾经我也很细心地照顾过人。”吴歌南偏着头想蒙混过关。
“那个人……很病弱?”
“嗯。”
“她对你很好吧。”诺初借着这个机会,问了一个从遇见吴歌南起就无法被解释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想给你续命,就翻过相关遗传病的典籍。”诺初斟酌着措辞。
“上面记载着这样一个事实,这种器官衰竭的病虽然是家族遗传,但不是家族里每个人都会显现,并且……显现的这种病因为病人活不过14岁,一直被作为绝症来定义。”
吴歌南是那种心很大的人,听了这话也不住睁大眼睛。
“你不说我还以为我努努力可以活个40,50岁。”
她转念一想,知道了诺初想按时她些什么。
“你记得她给你用了些什么药吗?我想,既然她的疗法这么管用,只要找到类似的药,肯定能够抑制你的病情。”
“确实,她用药还蛮在行的,毕竟自己也总是病怏怏的……”陷入回忆的一瞬,她的语气里不自觉地溢出心疼。
于是沉默片刻,吴歌南给出了答案。
“不记得了。”
“那你还记得啥?”
这种病绝对没有特效药,那肯定是长期的药物抑制。
关键是吴歌南吃了这么多年的药,竟然连半个药名都不蒙出来。
“我记性可好着呢,她一共几根钗子,几款胭脂,梳过几种发型……”
吴歌南掰着手指,如数家珍。
诺初面无表情地咽下了恋爱酸臭味“关于你自己的事,你就选择性忘记?”
诺初垂眼看了一会儿自己的心尖尖。
看在晚缨躺这的份上,我要温柔,我要耐心……
记住,润物细无声,就算她睡着了我也要好好表现,不能凶巴巴……
“你和她第一次见面是几岁?”她决定分时间段给吴歌南梳理记忆。
“11岁呀。”提到她,吴歌南直接是一个抢答的速度。
“她在几月份开始给你用药的?”
“12月,因为她是在一个下雪天把我捡回去的。”
养成系?捡回家并养大的傲娇忠犬?这是一般人的死路。
诺初:好家伙,吴歌南直接是白捡了一个富二代老婆。
可是吴歌南开始疑惑了“14岁,14岁发生了什么?明明13,15岁我都有记住的……”
在她的人生里,似乎14岁人间蒸发了。
诺初无奈了。
“既然你说和她相关的绝对不会忘,那你只用想14岁那年关于她的事就好。”
“什么也想不起来,那样的事我都能忘?”吴歌南憋红了眼睛,像是失去了什么最为宝贝的东西。
她很痛苦,诺初捏紧了拳头,却依然选择了做一个旁观者。
既然选择逃避一件事,也就意味着你放弃了和它相关的所有,我要你面对,是不想你的结局再重复一遍遗憾。
她只能抱住了吴歌南,也只有抱住她。
失去一段记忆吗?如果是用现代医学解释就是为了避免过度极端的情绪,大脑删除隐藏回忆进行了自保。也可能是大脑的严重物理性创伤。
但既然在这个世界,就必须加入一种可能:人为性的抹除记忆。
诺初最流弊的在于,设定对她而言并不陌生。
于是在吴歌南痛苦之际,她已经把几种可能摸得七七八八了。
当初吴歌南昏厥她可是为她检查过身体,封印什么的大致是不存在的。
那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种局面,药物失忆和极端情绪自保。
但如果是前者,那无疑是最危险的状况,意味着就算可以仿制霍温凝的药方也具有相当巨大的风险。
等等……一条思路闯进了诺初的脑海。
失忆的不只是吴歌南吧,霍温凝不也是只能断断续续地记起一些事吗?
这两个人之间,当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手心里突然迎上一团毛茸茸。
原来是圆溜溜的麻雀回来了,蹦哒来又蹦哒去。
“咪咪。”诺初无奈地唤它名字。
话说,要不是她对某人的滤镜足够厚,她也不会觉得这个妥妥的猫咪名字用在麻雀身上简直就是宇宙第一无敌可爱。
但刚醒的孟晚缨无疑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
吴歌南也因为那种奇怪的声音从思绪里面挣脱。
“铃铃铃———————”
“铃铃铃———————”
孟晚缨一指它肚皮。
“吐出来。”
麻雀立刻爬到了吴歌南腿上。
吴歌南碎嘴子活灵活现:你这个势利麻雀,平时对我爱搭不理,现在把我当挡箭牌?
再一听,吴歌南脸色也难看起来。
“子不教父之过啊,这个咪咪是吃了蛤蟆还是啥的,叫个没完?”
孟晚缨战术性偏头护短。
“没有活吞苍蝇就好。”
可是诺初联想到了一种每个学生都熟悉的声音。
好像下课铃……
等等,它吃了铃铛?隔多久了?煞笔麻雀!
一摸,这玩意一吃吃两个铃铛?难不成还图个好事成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