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之行,可谓败兴而归。
华十二本以为是搭上了弗朗西斯·亨利·梅这条线,对方想要拉拢自己,这才请他来家中做客,结果对方的真实目的是让华十二离利珍娜远一点。
当然这也不是要与他翻脸。
弗朗西斯·亨利·梅的意思是,做为贵族家庭,他女儿的男友必须也是门当户对,他已经从日不落祖家给利珍娜介绍了一个伯爵继承人为男朋友。
而且这个伯爵继承人,正搭乘从日不落来港岛剿灭海盗的军舰,一同前来港岛。
弗朗西斯·亨利·梅觉得自己女儿对华十二太过热情,怕事情闹得不好收拾,所以直接讲明,让他与利珍娜保持距离。
总得来说,就是人家没瞧上沈重阳。
华十二倒不怀疑弗朗西斯·亨利·梅歧视华人,毕竟对方若是如此也不会娶个华人当夫人,但白人至上的心思肯定是有的。
弗朗西斯·亨利·梅说的门当户对什么的,估计也是真实的想法。
但华十二就是觉得自己没得到尊重,哪怕你委婉一点呢,直接命令似的语气哪像对待一个恩人该有的样子。
华十二离开梅家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给自己点燃一根烟,招呼送自己来的马车,上车之后笑容收敛,自语道:
“老洋鬼子还嫌贫爱富,本来还没想怎样,你这么一说,那我还真要让利珍娜给我闺女当后妈了!”
他一开始就是以后世的雷老虎为目标,雷探长发迹是因为娶了九龙城寨帮派大佬白饭鱼的女儿白月娥,华十二琢磨自己要是娶了警察司长的女儿,那是不是靠山更牛逼。
当然吃软饭不算能耐,华十二想的是软饭硬吃,那才算本事,至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咳咳,小孩子问那么多干嘛,总之后者比较牛逼,是后世人人羡慕的存在。
翌日,华十二来到警察学堂,就得到洪天赐升职为见习帮办,成为警察学堂射击教官的消息。
马如龙等几个徒弟跑来教官办公室找华十二抱怨:“师父,那些洋鬼子什么意思,这不是耍你么,那个什么洪天赐比试都输了,他凭什么当教官,凭什么升见习帮办!”
华十二瞪了这几个货一眼:“都回去做好自己的事情,上级怎么决定,还用你们批准么!”
正说着话,脚步声响起,洪天赐穿着崭新的帮办制服走了进办公室。
只见他不怀好意看着马如龙等人说道:“刚才的话我都听到了,我是教官,你们是学员,就等着被我整好了!”
他说完见马如龙等人义愤填膺,不由得呵呵笑了起来:“怎么,还想打我,信不信你们要是动手,我就让你们连绿衣都穿不了!”
洪天赐说完,也不在理会马如龙这些小兵,转过头一脸挑衅的对华十二摇着手指道:
“沈教官,不是能打就能当好警察的,你虽然侥幸赢过我,但你也要知道咱们的之间的比试才刚刚开始,我这种精英,一定会全方位的碾压你,让你知道自己是多么可笑!”
华十二叹了口气,他就看不惯对方这么臭屁的样子。
当即一把抓住对方脖子,朝马如龙叫道:“关门,留个人在外面放风,咱们给新教官接风洗尘!”
马如龙等人立刻来了精神,出去放哨的出去放哨,关门的关门,拉窗帘的拉窗帘。
洪天赐想要反抗,可华十二大拇指轻轻一发力就捏住他脖子上的大筋,顿时浑身酸软一点力气也用不出来,只能用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质问道:
“沈重阳......,你...,你要干什么?”
华十二故意露出残忍的微笑:“你这么臭屁,我当然是要揍你了!”
洪天赐眼中闪过惧色,警告道:“你打了我,你也会被开除的,你不想当警察了么.....”
华十二看他色厉内荏的样子,好笑道:“谁能证明我打你了?”
“我身上会有伤!”
“嘁......”
华十二不由得呲之以鼻:“还苏格兰场出来的呢,怎么你们就没学过怎么刑讯逼供还让人看不出来的手段吗?”
他朝自己徒弟喝道:“去把我桌子上的英文字典和柜子里的锤子拿出来!”
洪天赐似乎想到什么,顿时吓得眼神猛缩,就见马如龙一脸兴奋的拿来字典和锤子,他努力喊出声来:
“沈重阳,你这样是犯法的!”
华十二懒得听他哔哔,吩咐道:“用袜子把他嘴堵上!”
水警里有个绰号叫大嘴的,此时坏笑举手道:“我来我来,我有汗脚,脱了鞋我自己都受不了!”
果然这货一脱鞋,华十二都感觉熏眼睛,连忙拉开距离。
洪天赐眼睛都瞪圆了,拼命挣扎,但他四肢被按住,终究逃不过被塞上一双乌漆麻黑臭袜子的命运,结果还没等别人动手,他就被熏得晕了过去,四肢还开始抽搐。
等到大嘴有些尴尬的将自己袜子从洪天赐嘴里拿出来,后者已经开始吐白沫了。
大嘴看着已经跑去开窗开门,争相逃离教官办公室的众人,有些尴尬的道:“你们别这样,天生的,我也没办法啊!”
洪天赐醒过来之后就服了,用他的话说其实早在被华十二完败的时候他就服了,之前进来说那些狠话,不过是放不下面子。
只是没想到华十二这么生猛,直接在办公室里就要整他。
洪天赐也是怕了,所以面子啥的也就不要了,他也怕在装下去,人家再次放出大嘴这个生化武器,他自忖自己还真应付不来。
洪天赐找了个酒楼摆上一桌,请今天在办公室的兄弟,要和华十二等人化干戈为玉帛。
华十二见他态度诚恳,也就答应下来,约定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其实他对这个洪天赐印象还算不错,电影里这是彪哥扮演的角色,除了臭屁一些,人品确实不坏,日后还和马如龙一起打海盗罗三炮,是个正面角色。
男人只要是不小心眼的,没有什么是一顿酒化不开的矛盾,一顿酒喝下来,马如龙和洪天赐已经如同至交好友一般。
马如龙还趁洪天赐喝大了,忽悠他同拜在华十二门下,成了武馆的弟子。
等第二天洪天赐上班的时候,才拍着因酗酒而头痛的脑袋想起自己多了一个师父出来,不由得露出苦笑,这一下辈分都低了,想争也争不了啦。
进办公室之后见到左右无人,才不好意思的朝华十二叫了一声:
“师父!”
有了洪天赐,华十二干脆将训练学员的任务交给这个苏格兰场回来的精英,他大白天就翘班出去,换了身衣服,直奔教会女子学校,打算给老洋鬼子上点眼药。
花了一块钱,请个女生把利珍娜找了出来。
利珍娜见到华十二站在校门口的时候,高兴的跑过来:“沈大哥,你是来找我的么!”
“是啊,你不说过想要学武么,正好今天我有时间!”
华十二说着打了个响指,一支玫瑰花已经出现在手里:
“送给你,美丽的利珍娜小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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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生化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