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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偶遇也是缘分吧,才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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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下了一晚,天明显冷了,冷得令人兴奋,去食堂的一路,大家都沉浸在下雪的喜悦中。

整个学校好像都变干净了。

回来的路上,又遇到了准备去食堂的天歌和竹竿子,他们在讨论着题目,也在说着要不要去雪里跑步的话。

男生的爱好就是这样奇特。

“要跑你自己跑,我不陪你。”天歌没答应,也不拦着竹竿子。

竹竿子没话说了,还在嘀嘀咕咕抱怨着什么。

我看到天歌的头侧着,在听竹竿子在说些什么,他完全没有留意眼前,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看着他。

我在想。

他一个人的时候,会做些什么?除了看书学习总要做点别的事。

校服的背后是露琪亚。

Q版的。

他说很少看电视,还是有喜欢的动漫角色,到底是为什么喜欢。

他还会看什么,会看球赛吗?

男孩子应该都喜欢的吧。

老爸会看,但就是看看而已,和宝叔在一起的时候,会侃侃而谈,哈哈大笑,说哪个球队厉害,哪个球队不行,谁和谁打才叫一个精彩。

我觉得,他们的笑声才精彩。

嘎嘎嘎的,越来越像鸭子叫了,狂妄,嚣张。

本来还有点差别,现在可合拍了。

我们问过老爸:“你喜欢哪个球队?”

老爸连他们的名字都说不出来,还要教训我们:“看个球赛,别那么多话。”

没有喜欢的队伍,看他们比赛有什么意思?

我不明白。

老爸又会不懂装懂道:“罗纳尔多,你们听说过没有,是巴西的队伍。”

“那现在是哪两个队伍在比,有没有这个什么耳朵。”

老爸嫌我们烦,明明是说不出里面的球员名字,还叫我们到一边玩去。

哼。

到底是怎样一个契机喜欢上看球赛的?

因为自己不能踢,所以想要看别人踢足球,只要有得看就是开心的?

老爸小的时候,足球这种东西应该很贵吧,即便是买了,又能去哪里踢,找谁踢?

天歌喜欢的东西是什么,只要弄清楚这点,我就能明白,他一直以来都在寻找的是什么。

可爱的女孩子。

怎么样才算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他看到我们,会礼貌地让到一边,竹竿子也会跟着他一起停下。

我和妹妹走得更快了,走过他们身边才又重新说起话。

原来,他看到我了吗?

“不知道明天会不会下雪。”我在和妹妹说废话来缓解尴尬。

“要是明天也下雪,那这地上的雪可能不会化,不下雪,出一点太阳都很快化了。”妹妹陪着我说废话。

“嗯。”我认同,“你看,那边好多人都在走,好多脚印。”

“走一走,化得更快。”妹妹看过去。

地上走过的路,找不见雪的踪迹,这雪还是下得太小的。

这会都差不多停了。

想要看到纷纷扬扬的雪,可以乱人视野的雪,跑出去痛痛快快玩一场,该有多好。

我们在学校里都算是沉默寡言的那一种女生,可只要在一起,总是忍不住想笑,笑着笑着脸就红了。

能在路上遇到,也是一种缘分吧。

其实,我有暗暗算时间,回来的路上就感觉会遇上他。

果然遇上了。

真开心。

以后,我们还会遇上很多次。

只要他总是不第一时间去食堂,而是选择在教室里继续学习,等人少再来食堂,那么,我们就还会相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百一十一章 偶遇也是缘分吧,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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